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

約翰福音之情節


  情節是指一個敘述的次秩,前因後果,連擊和效應(對讀者的效應或影響)。每個情節多數含有衝突、陰謀、解決衝突的方法和結果。
 
  約翰福音中的情節比起符類福音更清楚易見。特出的地方有:
 
  一.耶穌多次的往來加利利和耶路撒冷之間。與猶太人引起衝突的潔淨聖殿成為開頭的事件,並不像符類福音把這件事擺在最後。這些與耶穌生平不相排序的情節似乎是作者特異安排的次秩。
 
  二.當中的談話和衝突常加上了作者本人的註解。人物之間的對話常引起許多誤解。這些誤解使對話繼續,比如尼哥底母或撒瑪利亞婦人誤解耶穌的意義。
 
  第一章只是一個引論(prologue),不只引述「道」成肉身的意義,也把接下來章節的主要衝突元素:光與黑暗、信與不信、恩典和律法,先提出來。
 
  從第二章開始,敘述者很戲劇性的講述耶穌的事蹟。真正的衝突並沒有出現。三個對話:耶穌與母親、耶穌與尼哥底母、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可能是要比較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分別。
 
  第五章引述耶穌進入一個真正的衝突時期,耶穌犯了安息日的誡命。
 
第六章講述耶穌如何實現了摩西的工作,來餵飽眾人,引至大家議論(6:41)和爭論(6:52)
 
在第七章,猶太人開始活動要殺害耶穌。
 
  第八章講述耶穌和猶太之間的衝突高峰,甚至猶太人高喊耶穌是撒瑪利亞人,是被鬼附的,也想用石頭打死他。
 
第九和第十章可算是一個平靜的情節,耶穌和猶太人的衝突減弱了,在這裡,瞎子可以見到耶穌這世界的光,並且他作為一位好牧人會牧養自己的羊。
 
十一章以使死人復活帶出耶穌是一位勝過死亡的主。
 
  第十二章是一個交界點,把耶穌公開的活動劃上休止符,先預言耶穌的死。
 
第十三章指出耶穌知道他回去天父那裡的時間已到,也指出魔鬼如何使猶大出賣耶穌。
 
十四至十七章集中在耶穌與門徒私人的談話。
 
  第十八章的情節是急速的發展,雖然那時的政治和宗教勢力嘗試壓制耶穌,但是卻多方面顯出它但的無能為力。最後敘述者把注視力集中在彼拉多身上,三次彼拉多說出耶穌是無罪的。
 
廿一章卻是附加的一幕,為各角色作一個交待。
 
結論:似乎約翰福音的情節主要是由「信」與「不信」之間的衝突所引起。(新約中239個「信」字有98個出現在約翰福音)。情節也是一幕連一幕(episodes)地出現。每一幕或情節皆含有一個神學主題。這些神學主題均由耶穌在不同處境與不同角色的衝突中產生。

約翰福音之讀者的探討


【歷史性的讀者(Historical Readers)
 
  一向以來,學者們皆不能肯定約翰是寫給哪一班人?這是因為本書內沒有直接指明是寫給那一些人。
 
  過去約翰福音研究對這位歷史性的讀者有以下的猜測:
 
  一.約翰目的是寫給一班散居各地的猶太人(diaspora Jews)
 
  二.約翰目的是要與猶太會堂對話,為了堅定一班冷淡了的猶太人基督徒。
 
  三.約翰目的是為了辯駁幻影派的異端思想或是受樂斯底主義影響的信徒。
 
  四.約翰目的是向撒瑪利亞的信徒講話。
 
  五.約翰目的是寫給一班處在多文化思想中的基督徒。
 
  對以上的各種意見,我們今日因為時間的隔膜而無法確定,只能從書中內容的種種蹤跡去多方猜測。
 
【敘述的讀者(Narrative Readers)
 
  按其內容,是否本書有意要把信息特別傳給某類的人或信徒?這「含指讀者(Implied Reader)」才是文本信息欲達到的人。因此這含指讀者是按敘述內容來決定,也超越了歷史性的讀者,可指今天某一同類的人或信徒。
 
   敘述者在講述情節的時候,有權控制和指引讀者的經驗和情緒。敘述者也有權“加添”或“減少”某些情節來控制讀者對文本的認識。當然我但作為今日的讀者必 須假設自己就是那位「含指讀者」才能真正接收到信息。假設並相信水會變成酒然後藉著這是上帝作為而來相信耶穌。也假設並相信那生來瞎眼的可以被耶穌吐唾液 猜泥使他看見。今日的讀者必須完全處身(或變身)當時的處境並接受當時的思想以便成為這位「含指讀者」。
 
這位讀者必須接受個敘述或整卷書的記述,經驗當中的情節,同感於當中的喜怒哀樂,把每個不同的情節連接起來,並且想像及整理出記述中許多含糊之處。可見這位讀者最終所結論出來的意義才是敘述的意義。
 
有幾點可看出敘述者與讀者的關係:
 
  一.敘述者與讀者的關係密切,多次使用「我們」(1:14,16;21:24)
 
  二.從敘述者對施洗約翰和門徒的描述,似乎讀者是認識或知道他們的事蹟。
 
  三.讀者也認識敘述中的猶太人。
 
  四.許多地點和節日並不需要介紹,相信讀者認識這些地點和節日或文化規矩。
 
  按照敘述,最令人驚奇的是讀者並不認識「主所愛的門徒」(13:23;21:24)。甚至敘述者似乎不願讀者知道這位主所愛的門徒是誰。
  
總括來說,讀者是認識耶穌傳福音的事蹟,即使我們不肯定讀者是否已信主。但是敘述者的目的是清楚的:就是要讀者更深的認識這位主耶穌。

約翰福音與其他新約書卷的關係


  多個世紀以來皆認為約翰曾參考和引用符類福音的資料。可是戰後的學者卻不贊成這個說法。這幾十年來出版的註釋書,大部份都認為約翰的資料是獨立的,他有自己的歷史背景和教會傳統。
 
  按資料比較,約翰和符類福音最相似之處是各福音書中關於耶穌受難和死亡(Passion narrative)的記述。學者們均相信初早期教會中所強調宣揚耶穌的受難和死亡信息導致各福音書皆有相同的記述。問題在於是否約翰先參考馬可的資料然後編修成目前在約十八至廿章中那麼獨特的記述,或是大家皆從一個相同的傳統中套取所要用的資料?
 
  戰後的學術也認為約翰的神學思想並沒有借助保羅的神學。布特曼認為,雖然約翰和保羅在上帝的兒子之詮釋上有許多相同之處,這只能說他們擁有一個相同的教會背景。

約翰福音之歷史處境的問題


比較多學者認為約翰是處在一個猶太(巴勒斯坦)背景中多於處在希臘語教會(巴勒斯坦之外)中。當然,新發現的死海古卷支持了這個意見。
 
因此,許多近代的學者都喜歡把約翰福音和死海古卷作比較,嘗試找出他們的相同點,然後就結論說某死海古卷的思想引起約翰有如此相似的思想。
 
1970年代在埃及發現的漢馬地文庫(Nag Hammadi)所收藏大量的諾斯底主義思想資料也讓學者的注視力轉向另一個方向。近來有許多研究目的是要指出約翰是如何受諾斯底主義的影響以及他如何寫約翰福音來對抗這個思想。
 
  但是以上兩個可能性均無法確定。只有待學者提出更多的研究和意見。

約翰福音資料來源的討論


因為約翰福音資料的混亂排序、用詞常轉變、書寫風格不統一、神學主題不連貫等等現象,導致布特曼認為至少有兩組資料組合而成:敘述性資料(他稱為“記號性資料”signs source,是關於神蹟的記述)及談論性資料(他認為是為了對抗樂斯底主義而編寫)
 
同時,布特曼也認為約翰曾經套取符類福音書的資料。他也認為書中關於耶穌受難和死亡的記述是約翰獨有的,並沒有套取符類福音的資料。另外,他也認為當時教會的需要塑造成今日約翰福音的內容排序。
 
雖然後來的學者沒有完全接受這樣的理論,但是“記號性”資料卻是頗吸許多學者。因為這樣可以解釋約翰福音中一連系的神蹟記述。另外,許多學者也接受布特曼的意見,說書中的耶穌受難和死亡記述是約翰本人的資料。
 
近來學者比較接受說書中資料的形成是出於當時教會的傳統多於約翰個人的創作。這傳統也是當時教會的處境需要。  

約翰福音研讀方式


  約翰福音是歷來最多人研讀的聖經書卷。這可能因為它在內容方面是一卷很獨特的福音書,與符類福音書不相同。它從福音書中被分別出來是因為它與符類福音書在文學形式及神學思想上大不相同,因此對約翰福音書的研究方法也應該按它的特徵來取向。以下是研讀這書卷的方法︰
 
. 主題式研讀:
 
採取這個方法,是因為約翰福音並不像符類福音書按次秩來排列資料。約翰福音的資料多是按神學主題來排秩。採取這樣的步驟,多少要應用形式批判的方法先把資料分析與歸納為許多單元,然後才逐一為各單元作註釋。
 
. 比較式研讀:
 
約翰福音書的思想背景可以為註釋提供許多亮光。雖然有許多新約背景至今天仍難有一個確定的結論,但是我們可參考這些料並以比較的方式來進行探討。同時小心不作無謂的臆測(speculation),而是選擇最有關連的背景資料來作比較。當然,最好的背景資料還是聖經;也就是舊約及新約經文。這種以經比經(intertextuality 或譯成“經文的相互性”)是一個不可缺少的詮釋方法。
 
. 學術性研讀:
 
應用許多學術的技巧來研讀約翰福音,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入和進入更廣闊的理解層面。除了應用傳統以“作者”為中心的“文法-歷史式解經法”,也同時應用新興以“文本”為中心的“新文學詮釋法”及以及“讀者”為中心的“讀者反應詮釋法”。
 
. 處境應用研讀:
 
在「格物致知」時,不忘「學於致用」。採用處境批判的方法從所註釋的得著中應用於今日的處境。
 
盼望以上研讀方法幫助我們深入掌握約翰福音書。

約翰福音內之八個神蹟


(1)   變水為酒(1~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顯出他的榮耀來」(11)
 
(2)   醫治大臣的兒子(46~54);耶穌就對他說﹕「若不看見神奇事,你們總是不信」(48)。這位大臣對主的信心開頭不大清楚;後來他的信心有了長進。因為他對主真心,相信主所說的話,主就使那已經瀕臨死亡的兒子起死回生。這是主在加利利行的第二件神
 
(3)   醫治畢士大池旁病了三十八年的癱子(2~18);主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17)。主是獨行奇事的神,在他沒有難成的事
 
(4)   五餅二魚使五千人吃飽 (1~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14)
 
(5)   在海面上走 (16~21);證明主有超然的能力。「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上帝的兒子了』」(太十四3)
 
(6)   醫好生來瞎眼的 (1~12);主叫生來瞎眼的人能看見,叫能看見的人(自以為聰明的人)反而瞎了眼。那個瞎子雖然能夠看見了,卻仍不認識耶穌就是上帝的兒子;直等到第二次遇見主,得到啟示才真正認識主,因此得到靈魂的拯救。後來他為主作見證說﹕「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這人若不是從上帝來的,什麼也不能作」(32~33)
 
(7)   使拉撒路從死裏復生(十一1~46);「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十一27)。「是為周圍站著的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十一42),因為主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大神,吸引了許多猶太人歸服了主。拉撒路雖然沒有說過一句話,但因他從死裏復活的經歷,就為主作了美好的見證。「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他的」(十一45)
 
(8)   使網滿了魚(廿一2~11)

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約翰福音書寫之背景


時代的變遷:福音書約於主後一百年在以弗所寫成。在當時:
基督教已進入外邦人世界。大部分的信徒來自希臘背景。基督教需要重新闡釋
希臘人重要的觀念:
『道』Logos 的觀念:『道』有兩個意義;一個是言語,一個是理。
希臘人的有兩個世界:我們活在其中的世界,它只是一個影子、一個不真實的世界。另一個是真實的世界;其中實際存在的事物要存到永遠。耶穌是真正的光 (約一 9);耶穌是真正的糧 (約六 32);耶穌是真正的葡萄樹 (約十五 1);耶穌的審判是真正的審判 (約八 16)。在我們這個如影子的、不完美的世界中唯有耶穌才是真正的實在。
約翰稱耶穌的神蹟為Semeia。耶穌所行的神蹟不但使人驚奇,而且是一扇窗子,使人見到真實的上帝。因此約翰對神蹟記載的方式與同觀福音大不相同。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見不到神蹟中帶有憐憫的字句。在約翰筆下的神蹟表彰基督的榮耀遠勝於祂的憐憫
每一件神蹟之後,通常接著一段很長的講道。
異端的興起
當時有些基督徒過於重視施洗約翰的地位 。約翰福音屢次以溫和但堅決的態度指出約翰不是那光 (一 8),不是彌賽亞 (一 20及三 28;四 1;十 41) ,也不是最大的見證 (五 36)。
諾斯底派 Gnosticism:其基本教義就是﹕物質根本上是邪惡的,靈性根本上是善良的。因此推論上帝是不能接觸物質,上帝並沒有創造世界。因此,約翰一開始就說「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一 3)。約翰堅稱「上帝愛世人」(約三 16)。約翰介紹了基督教的上帝觀,說上帝是創造世界的上帝,他的臨在充滿了他所創造的世界。
有些諾斯底派認為耶穌是上帝的發射體之一,雖由上帝而來,但沒有真正的神性。他只是半神性的,是上帝與世界之間的物體之一,多少遠離真正的上帝。
有些諾斯底派者認定耶穌沒有真正的身體。因身體是物質,上帝不可能接觸物質;所以認定耶穌是一種幽靈。為此約翰說:「道成肉身」(約一 14;約壹四 3)。這種異端名為幻影說Docetism
另有些諾斯底派的人。他們認為耶穌是一個人,在受洗的時候上帝的靈降臨在他身上,然後這聖靈一直與他同在,直至末了;但因為上帝的靈不能受苦,也不能死,所以這聖靈在耶穌被釘之前就離開了他。
諾斯底派異端,就以兩種信念中的任何一種出現。他們相信,耶穌並非具有真正的神性,只不過是上帝一連串發射體中的一個,他也不是具有人性,只是帶有人性。
耶穌的人性與神性
耶穌的人性﹕約翰絕不妥協地強調耶穌的真正人性;
約翰讓我們見到耶穌不是一個幻影;他讓我們見到的是一個能感覺肉體疲乏苦楚,心靈受傷悲痛,具有真正人性的耶穌。(發怒 約二 15;疲倦 約四 6;饑餓 約四 31;同情 約六 5,20;哭泣(約十一 33,35,38;我渴了約十九 28)。
馬可稱呼我們的主為耶穌只有13次。路加稱呼祂耶穌有88次,馬太稱呼祂耶穌有151次,而約翰稱呼祂耶穌有247次之多。換句話說,約翰一直要我們面對這位成了肉身的耶穌,正像當初人所認識的耶穌。
耶穌的神性﹕約翰福音明確地使人見到耶穌的神性;
約翰強調耶穌的起初存在 pre-existence:「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 58)。未有世界以先,他就與父共有的榮耀 (約十七 5)。再三談到自己是由天上下來的 (約六 33~38) 。
約翰更強調耶穌的全知:撒瑪利亞婦人的往事 (約四 16-17);畢士大池子旁病人、病了卅八年 (約五 6);腓力的答案 (約六 6);猶大會出賣他 (約六 61-64);拉撒路死了 (約十一 14)。
強調耶穌往往主動的采取行動,絕不受任何人的影響。迦拿神蹟中 (約二 4);住棚節時上耶路撒冷去,不受兄弟們的催促 (約七 10);沒有人奪取他的生命,是他憑祂自由意志自願這樣做的 (約十 18;十九 11)。
主耶穌藉用七件事物來說明他的神性和他的使命:七個『我是』
「我就是生命的糧」(六35);可以供應人屬靈生命的需要,凡是有靈性生命的人都需要生命真糧。可惜,有人只注重神蹟奇事,而不知信靠那位廣行神蹟奇事的上帝,並向他支取永生的食物供應。
「我是世界的光」(八12);一方面能使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得著光照;另一方面能賜人生命的光。
「我就是羊的門」 (十7);說明主是使人得救、進到父神面前唯一的門路。
「我是好牧人」 (十11);主是真牧人,好牧人,大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他為了保護羊不惜付上任何代價,並且在他裏面不論猶太人,外邦人都要合成一群。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十一25原文);主是生命的源頭。信徒的肉身雖然會死亡,但決不會與上帝完全隔絕,陷入靈性的永死;到主再來時一切在基督裏而死的人都要復活。
「我是真葡萄樹」(十五1);主是生命樹,他與信徒在生命關係上極其密切。在舊約時代常用葡萄樹來比喻失敗的以色列人。耶穌卻是那真葡萄樹。
「我是那道路、那真理、那生命」(十四6原文) ;意即不是一般的,而是特定的。道路有方法之意,也有歸宿之意;真理有指導、真實和實際之意;生命有感覺和交通之意。主是人進到上帝面前的唯一的道路,在他裏面有豐豐滿滿的真理和永遠的生命。
 
 

約翰福音獨特之處


1.      沒有耶穌出生、洗禮和受試探、最後晚餐、客西馬尼園、和升天等等事跡。它也沒有任何趕鬼,邪靈的事蹟,連比喻都很少。耶穌的講論常是長篇的辯論式的講述。
 
2.      有關耶穌一生及其傳道工作的記錄與其他三本福音書有出入。
 
1)      耶穌工作的開始﹕同觀福音書肯定是約翰下監以後(可一 14;路三 18-20;太四 12) 。約翰福音指出耶穌與施洗約翰同時傳道一段時間(約三 22~30;四 1-2)
 
2)      耶穌工作的地方﹕同觀福書記載耶穌工作的主要地方是加利利。約翰福音記載耶穌傳道的主要地方是在耶路撒冷及猶太,偶而才會退到加利利去(約二 1~13;四 35~ 1;六 1~ 14,約十 22)第十章以後,他一直都在耶路撒冷。
 
3)      耶穌工作的時間﹕同觀福音書只記載一次逾越節,約翰福音記錄了三次逾越節;潔淨聖殿(約二 13)、接近使五千人吃飽 (約六 4)、最後一次是耶穌上十字架之前。門徒摘麥穗的時候,一定是春天 (可二 23),兩件事之間必是相隔了一年。然後耶穌去推羅、西頓,在山上變像。彼得要在那裏搭三座棚(聯想到住棚節可九 5)。那時大抵在十月初,距離四月最後一個逾越節還有一段時間。因此,在其他三本福音書的故事背後,約翰指出耶穌的傳道工作至少有三年之久。
 
4)      潔淨聖殿﹕約翰將它放在耶穌傳道工作的開始 (約二 13-22),而同觀福音書則把它放在末後 (可十一 15-17;太廿一 12-13;路十九 45-46)
 
5)      被釘十架的日子:約翰定在逾越節前一天,而同觀福音定在逾越節當天。
 

約翰福音的特點


   () 本書一開始就從已往的永世『太初』說起,指出主()在創世以前就存在,與上帝同在,並且就是上帝(1~2)。注意本書中不提主降生的事,不敘祂的家譜,不提祂的受試探,這些都說明基督耶穌是上帝。
 
   () 本 書二至十一章,以七個神蹟為主要的架構,配以不同的講論,將耶穌基督的身位與工作,從不同的角度刻劃出來。注意,本書所用的『神蹟』一字,原文意思並非指 異能或奇事,而是指『記號』;這表明本書所列舉的神蹟,都具有特殊的意義,吾人可以由這些記號而瞭解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
 
   () 本書又稱為《見證的福音》,因為書內有為基督所作的七大見證:
 
(1)父的見證(3437;八18)
 
(2)子自己的見證(14;十八37)
 
(3)子工作的見證(36;十25)
 
(4)聖靈的見證(十五26;十六14)
 
(5)聖經的見證(39~46)
 
(6)先鋒的見證(729~34;三27~30;五35)
 
(7)門徒的見證(十五27;十九35;廿一24)
 
   () 本書特別強調耶穌基督和父神的關係;祂作為上帝的兒子,乃是奉父的命令來遵行差祂者的旨意(34;五1930;六38)
 
   () 本書有七個眾所熟悉的以『我是』開始的句子:「我是生命的糧」(35414851);「我是世界的光」(12);「我是羊的門」(7);「我是好牧人」(11);「我是復活,我是生命」(十一25原文);「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十四6);「我是葡萄樹」(十五1)。以上這些『我是』表明,基督乃是上帝自己來滿足人一切的需要。
 
   () 『信』乃是本書非常重要的一個字;人若要領受並經歷基督作一切,必須藉著『信』。『信』的意思不是別的,信就是接受祂(12);信耶穌就是吃祂的肉、喝祂的血(53),也就是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成功的救贖。我們人是藉著信心,將基督接受到我們的裏面,而與基督聯合。
 
   () 我們人如何才能『信』基督呢?無他,乃因祂將『恩典和真理』彰顯在我們中間(1417)。『恩典』就是基督成為人的享受;『真理』就是基督成為人的實際。
 
   () 人得著『恩典和真理』,就是得著『生命、光、愛』(lifelightlove)。這三個『L』字在《約翰福音》書裏是三個很大的字。人越享受基督,生命就越豐盛,光就越明亮,愛就越加多;並且這三樣必定是平衡發展的。

約翰對神蹟符號的理解

 
[聖經中的神蹟及詞彙]

    論及聖經中的神蹟,一般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關於聖經中神蹟的事,例如以色列人過紅海,聖靈懷孕等;另一類是指耶穌基督所行的神蹟奇事。這裡所討論的是屬於第二類。

    聖經中用來形容神蹟的字彙有三個:

一、奇事(Teras):是指一切令人驚奇的事(4:48)。這字比較少出現。

二、大能(Dunamis):是指一切擁有威力或能力的事(11:20;14:2;6:1)。這字多數出現在符類福音中。

三、有意義的事(Semeion):在原文的意思是指徵兆/符號,多用在約翰音書中(2:11,18,23;3:2;4:54;6:2,14,26,30;7:31;9:16;10:41;11:47;12:18,37; 20:30)

學者認為約翰福音使用記號是要以另一種方式去表達耶穌所行的神蹟,陶特(C.H.Dodd)提醒我們說:「對約翰來講,一個記號,按內容來說不是一個神蹟,而是一個有象徵意義的事蹟」。

[約翰福音中的符號]

    約翰福音的作者為了他的讀者的需要而選擇某些耶穌所行的神蹟/符號(20:30)。約翰稱這些神蹟為符號/記號(signs,希臘文Semeion),共十六次(見上所列經文)。這些神蹟多數出現在第二至十一章之間,約有七個,也與書中談論”(discourses)的經文互相配合成為一部被編修成的資料。

    約翰福音學者曾經詳細分析,發現約翰福音中有七個重要的「談論」(discourses)。這剛好與七個神蹟/符號配合。學者們相信這些談論與神蹟有密切關係。排列如下:

          記 號                          談 論
1.   把水變酒       (2:1-11)        耶穌與尼哥底母的談話   (3:1-21)
2.   醫治官長的兒子 (4:46-54)       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 (4:1-42)
3.   醫治瘸腿的     (5:1-18)        關於神兒子的談論       (5:19-47)
4.   餵飽五千人     (6:1-15)        生命的糧的談論         (6:22-65)
5.   在水上行走     (6:16-21)       住掤節時的談話         (7:1-52)
6.   瞎子看見       (9:1-41)        世界的光               (8:12-59)
7.   使拉撒路復活   (11:1-57)       好牧人                 (10:1-42)

    著名英國約翰福音學者陶特(C. H. Dodd)稱約翰福音為符號的書卷”(Book of Signs)。另一位約翰福音學者布郎(R. E. Brown)說:「這是約翰的手法,把談論放在每個神蹟之後」。他認為約2:1-11:57這記述主要目的是神蹟,而談論卻是對這些神蹟的解釋。

[布特曼的理論]

    德國學者布特曼可算是這個世紀對約翰福音研究提出最深刻理論的學者。他認為約翰福音的資料有三個主要的來源:神蹟(符號,signs source)源頭,談論源頭(discourse source),受難源頭(passion source)

    神蹟源頭,布特曼說由是希臘文寫成,但是受亞蘭文的影響。由耶穌呼召門徒作為引言(1:35-49),接著就是第二至十一章中的七個神蹟/符號的記述。布氏更指出說這部份的資料是獨立的,不根據符類福音的資料。可見約翰福音的在這些資料上是獨特的。

    布氏稱談論資料也是一種關於啟示的資料,原本由亞蘭文學成,屬於詩體性質,後由敘述者翻譯成希臘文。由1:1-16作為引言,接著就是第二至十一章中的談論資料。

    第三個部份的資料當然是關於耶穌受難的記述。由十二章開始至二十章。(布氏認為二十一章是一個後來附加上去的資料)。原本由亞蘭文學成。與符類福音的記述出頗相似,因此這部份與符類福音中的受難記述最相似,但是他說約翰並不依靠符類福音的記述編寫。

   布特曼更進一步說以上三個主要來源資料是由一位比較後期的敘述者編寫,   
為了更加適合/配合他的教會處境。

    這樣的理論似乎擁有許多的說服力,讓我們看見兩個清楚的背景:

  一、明顯地,約翰福音有多個資料來源。

  二、約翰福音作者似乎是一位編修者,把多個來源結合起來。

    許多學者對布特曼的理論反駁,首先認為他是藉著形式批判學的方式把約翰福音的資料分類呈上,然後就按這些分類的性質說是出自不同源頭。這完全是一種臆測”(sepaculation),不能証實的假設。另外,神蹟部份和談論部份在約翰福音書中並沒有分開,也精確地連在一起,並不是如布氏所說出自兩個不同的源頭。布氏的三個源頭理論也必須有一位比後期的編修者/敘述者,這提議也不能正實。

    士馬利(S. Smalley)為以上的討論結語說:「在第四卷福音書中,神蹟資料和談論資料是互相混合為一體...可見約翰是把這兩份資料取過來,然後發展編寫。」,他繼續說:「約翰的動機(intention),才是造成他編修此福音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