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保羅的作品之語文特色


   
新 約的書信較使徒行傳難讀,主要因寫作題材的緣故。就性質而言,敘事文比概念性的討論,來得容易明白。大多的敘事文都是具體的;然而,新約的書信大多涉及非 感官的、抽象的事物。羅馬書便是這類書信的佼佼者。羅馬書的思想非常深奧,但讀這書的人並不會認為,保羅跟路加一樣,曾受過同等的教育。羅馬書成為基督教 上乘的經典作品,不是因保羅飽受希臘學術的訓練,乃是由於他凌厲的詞鋒和豪邁的情感。然而,也許我們應聽聽一位希臘籍的古典文學家對保羅的評論:「保羅 ⋯⋯取了中庸之道,寫出了他那時代的一般知識分子所用的語文。」

   
保羅的作品,除了有以上所提的語文特色外,還有另一些特點值得注意。保羅有時也採用冗長的句子,一氣呵成來表達他的思想。例如,歌羅西書一章35節。學者都認為,保羅這裡說話的格式,跟他在其他書信所用的一樣,即依循著一個有點兒公式化的格式,來表達他對收信人熱切的欣賞和信任。這樣的話當然會因應場合而有所不同,也因著多番使用而熟能生巧。歌羅西書一章920節是另一個例子。保羅用這句長話,一氣呵成地總括了他所傳福音豐富的內涵和能力。同樣的句式 也可在以弗所書找到。除了在一章314節外,以弗所書中別的地方,也有不少同樣氣勢磅礴的句子。保羅這些說話都是以一般日用希臘語文寫成的;其風格可媲 美希臘東正教的崇拜公禱文。

   
此外,保羅在腓利門書對腓利門那種迫切而圓滑的懇請技巧,以及多次採用一些與阿尼西謀的名字意思相關的字詞的寫作手法,也值得我們注意。類似的文字遊戲也出現於腓立比書四章2節;那裡,保羅把友阿蝶(其意是「一帆風順」或「成功」)和循都基(其意是「走運」或「成功」)連在一起,提醒教會切勿有紛爭之事。保羅這樣一個帶有諷刺意味的文字把戲,難道不是刻意安排的嗎?

   
希伯來書的語文,明顯跟保羅的語文很不同。讀者看不出其獨特之處,只因這些特色給翻譯本淡化了。亞歷山太的革利免( Clement of Alexandria )最早研究希伯來書的語文。他指出,希伯來書的希臘文與保羅的希臘文有很大的差異。

希臘書信的格式

    希臘書信包括三個主要部分:開首、正文和結語部分。

    開頭部分包括發信人和受信人的身分,問安語,有時會加上為受信人的祝福或祈禱等等。

    書信的正文包括:

1)正文開首部分通常會提出書信寫作之目的,以及為正文中段部分做橋段。

2)正文中段部分陳明書信之寫作目的。

3)正文結束部份,通常包括三種要素:

a.      作者寫信之原因。

b.      讀者該如何回應書信之內容

c.  建議繼續以書信或親自造訪之方式,與受信人保持交往

    書信結尾包括祝福受信人的前程似錦,有時會出現第三者向受信人發出問安

古代書信的發展過程


    書信之希臘文是取自其動詞,有「傳令」的意思,這表示書信最初包含軍事及外交目的。隨後,書信很快就演變成為大眾化,成為人和親戚及朋友間日常溝通不可或缺之工具。

    古人藉書信,處理一些因著地方距離,而不能當下面對面而解決的事情,書信好像寫信人親自臨到受信人那裡一樣,昰一種頹而求其次的傳訊工具。通常會告知下次見面之時間,好使雙方有更滿意的對話。

    所以書信事口頭對話之一部分,書信不可以太長,也不可太重修辭,也不可像論文寫作,使用太多專有名詞,只要能表達心意為重點

新約的書信

    新約有27卷書當中,有21卷以書信格式出現,另外有兩封信插在使徒行傳(徒15:23-2923:26-30)。

    在公元第一世紀的地中海世界,使用書信寫作是一種很平常的事情,當時的書信保留下來的有許多。最常見的昰將短文鑲在書信當中,藉以教導學生,或將書信達到其他教育及文學創作之目的。

    而早期之基督徒或宣教士,也藉由書信傳達信仰與日常生活彼此接觸,達到交流之目的。

保羅書信格式


    保羅的書信(Pauline Epistles)佔了新約聖經最大的篇幅。這說明保羅喜歡寫信給他所關心的信徒。他的書信也是按照當時通用的格式來書寫。書信格式約可分為三大部份:
一.署名和問候:
a. 首先,信的開頭提出寫信人的名字,然後是收信人的名字。               
b. 接著是問安的話。保羅的問安方式稍與一般的不同,他把傳統希伯來人的問安,「平安」(Shalom),再加上基督徒式的希臘問安,「嗯惠」(Grace)

c. 為收信人的健康感謝。保羅也時常將收信人一切可稱讚之處向上帝獻上感謝。
二.書信內容:保羅也把它分為兩個部份:
    a. 教義性的教導:通常是為了回答讀者的問題,或是把福音講解。
    b. 談論基督徒的實踐生活。
三.結語:
a. 個人的消息和問安。多半是教會或教會中人的消息。         
b. 祝福。

保羅的思想

  
. 基督的影響

    近代學者們研究保羅神學,多從猶太背景來著手。這有其對的一面,但猶太的影晌並不是保羅思想的中心。根據保羅的生平而言,他一方面是純粹猶太法利賽門的人(3:1-6),另一方面又出生於外邦之地(21:39;22:3),也認識許多希臘思想(17:28),最後長期作「外邦人的使徒」(1:6;11:13;提前2:7)。但是論及他的教導和神學,基督的教訓及初早期教會傳統才是真正的保羅神學背景。在腓立比書,他也提到心目中最要緊的,並不是猶太背景,而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所相信的耶穌基督(3:4-8)。當然,保羅對這個背景的啟迪卻是那大馬色路上的經驗」(9:1-22)。基督的影響可從兩個方看出來:

  舊約的基本教訓

    保羅所談論的資料可說以舊約聖經作為教訓的根據與基礎。他經常引用舊約經文來支持他的論點。他取用舊約的手法雖然與當時的猶太拉比相似,但是結論並不一樣。這是因為他基督的影響。例如,他同樣的談論亞當所犯的罪時(5:12),並不因此停在罪的來源,而是與基督所帶來的恩典來作比較。

  基督的救恩

    保羅的神學是以基督為中心。從哥林多前書的談話中,保羅重申他的神學內容:「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7)。保羅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講論上帝與以色列人在歷史上的關係時,也提及耶穌的降生、先鋒、受害、死亡和復活(13:23-31)

    我們可以說,在保羅的書信中,注重的並不是耶穌的歷史性,而是這歷史的耶穌的生、死、復活。

. 上帝作為基本精神

    論及基督與救恩的事時,保羅自然而然提及上帝的工作和時間表。在他看來,上帝有一套計劃。

    啟示和權柄都是從上帝而來:保羅談及他所傳的福音時,堅持說不是出於人的意思(1:11-12)。而是上帝「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1:16)

    上帝愛的心意:在保羅的教訓中,整個救恩實在彰顯出上帝的愛和主動。 8:29-30,說:「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這兩節經文中所提及的救恩的程序,事實上都是以上帝為主詞。也就是說,救恩是上帝所作的工作,而在這工作中,保羅所看到的,是上帝愛的彰顯。

    恩典:這是保羅用來形容福音最重要的名詞。在他來看,上帝救恩的特性,便是恩典。恩典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11:6)。人的得救和被揀選是基於上帝的恩典(11:5; 2:8)。而且保羅也認為因信稱義(3:24),在基督裡的盼望與安慰(帖後2:15-17; 林前1:4),甚至行善的力量(林後8:1),都是上帝的恩典。甚至信主後,信徒也是「站在的恩典中」(5:2; 12:6)

. 救恩的途徑:信心和聖靈

A.律法與信心:

根據保羅的教訓,信心並不是一種具有功德性的行為,因此不是得救的根據,而是得救的途徑和工具(2:8)。保羅會說信心是稱義的條件(5:1; 2:16),並不是得救的根據。保羅是在這的思想之下反對猶太人以律法作為得救的根據。另外他也說出律法的許多好處;律法指出甚麼是罪(5:13; 提前1:9-10)

      保羅強調信心,同時並沒有否認行為的重要。他提到「信心所作成的工夫」(帖前1:3)。「信心會產生愛心」(5:6)。信心也並不是迷信,它有歷史的根據——上帝在耶穌身上的作為是信心的憑據。

B.肉體和聖靈:

在加3:2-5 保羅談及行為與信心的對立,也將肉體與聖靈對比。在他看來,若有人要靠律法的行為稱義,這人便是「靠肉體」。但是信徒擁有聖靈的原因,並不是靠遵守律法,而是藉著信心。

.  在基督裡的豐盛

    「在基督裡」可說是保羅最常用的上帝學詞句。總共在保羅書信中出現164次。可從兩個角度來理解這觀念:在基督裡的關係,在基督裡的福氣。

. 在基督裡的關係:

在基督裡就先說明那生命的轉捩點:「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與亞當比較,「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基督裡「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3:28)

. 在基督裡的福氣:

1:3-11 形容信徒在基督裡的八個福氣:稱義、贖罪、救贖、和好、聖潔、成為後嗣、智慧、榮耀。

. 在聖靈裡的新人

    保羅談論信徒的實踐生活時是從在聖靈裡的新人來看。

    關於在靈裡的矛盾和得勝:一方面保羅強調,「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5:24),另一方面又說,「要治死你們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濊、邪情和貪婪」(西3:5)。甚至指明肉體和靈命的相爭,「立志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苦境(7:14-15)

保羅並沒有否認這矛盾,而繼續指示人要「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7:25)就能得勝了。保羅也特別形容這聖靈在信徒靈命生活中的力量,「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林後4:7-10)

靈命的生活最終目的是要與主耶穌一樣(8:29)

保羅書信總論


1)保羅書信的分類與背景:
 
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a.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b.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2)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劃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
 
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後七40,十四37),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
 
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保羅書信概論


. 保羅書信的分類與背景

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1.    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2. 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3. 以教義爲中心:
     a. 救贖性 (Soteriological)-羅馬書、林前後、加拉太。此組以十架(Cross)爲中心。
     b. 基督性 (Christological)-弗、腓、西、門。此組以基督(Christ)爲中心。
     c. 末世性 (Eschatological)-帖前後。此組以再來(Coming)爲中心。
     d. 教會性 (Ecclesiological)-提前後、提多。此組以教會(Church)爲中心。

. 保羅書信的另一分類方法

是按寫作年代,劃分為四類:
1.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上(見徒15:36-18:22)的作品。學者多同意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是屬此列,但對加拉太書的寫作年期則意見不一:持「南加拉太說」者認為此書是保羅在首次旅程後、第二次旅程前寫的,是最早寫成的保羅書信;持「北加拉太說」者則將之歸為第三次旅程上(18:23-21:15)的作品。
 2. 保羅第三次旅程上的作品,計有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也可能包括加拉太書。
 3. 監獄書信:即保羅首次被囚在羅馬時的作品,包括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
 4. 教牧書信:為保羅後期寫給接班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

. 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劃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7:40; 14:37), 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 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 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 保羅書信的蒐集

根據帖前5:26,保羅寫給教會的信是要在會眾面前公開誦讀的。不但如此,保羅也採取措施,防止別人冒他的名寫信(帖後3:17),又使他的信在不同教會中得以傳閱(西4:16)。到彼得撰寫彼得後書之時,當日教會已大概擁有保羅書信的全數(或大部分,見彼後3:16)
到了第二世紀後期,除了一些異端派別之外,教會已正式將保羅的十三封信列為新約正典的一部分,例如當時的教父愛任紐、穆拉多利殘卷所列出的經目,都提供確鑿的外證。

. 保羅書信的格式

考古學提供極豐富之資料,顯出當時書信有其特別格式,而保羅書信之款式與當時通用的相合,但在他的書信上,又表現其獨立的個性,雖不拘泥於一定形式,但大體上與是時流行之款式相通。這格式符合一種定規:

1. 寫信人與受信人之關係;
2. 客套語 (保羅改作祝福與問安)
3. 正文(保羅把它分作 教義與倫理 、理論與實踐、信仰與生活、權利與責任 兩大部分)
4. 結語問安 (保羅補上祝福,成爲教會之用的使徒祝福 )

. 保羅書信的年代

保羅自歸主後,首十五年(3349A.D.)未有任何寫作(最低限度沒有存下來),此後的再「十五年」(49 -67 A .D.),他爲教會存下極寶貴的教義存稿,爲後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經典;茲表述保羅書信的年代 如下:

4849 A.D.
49
5052
5337
5759
6062
6266
6768
第一次旅行佈道
耶路撒冷大會前
第二次旅行佈道
第三次旅行佈道
被捉拿
在羅馬獄中
第四次旅行
佈道
在羅馬獄中
加拉太書
帖前後書
林前後
羅馬書
以弗所
腓立比
歌羅西
腓利門
提多書
提前書
提後書

. 保羅書信的神學

基督教偉大的真理並非藉論文哲理,而是憑著書信方式寫出。書信産生之因緣,全爲著教導信徒而寫成,這可能是由於教會中之問題,或個人的需要。雖然出發點是勸勉信徒把信仰與生活打成一片,但簡澈的動機中産生了基督教最偉大的系統神學,主要的有下列各點:

1. 上帝論
保羅的系統神學 在論上帝方面最詳盡,上帝的永在是一件無法推諉的事實(1: 20c ),藉著創造之物(1: 20a ),藉著聖言(3:2116:26;提後3:15-16),藉著基督,(5:8;提前3:161:10;弗1:19-20;林後4:4)等叫人曉得(1:20b)。上帝的性情是全智的(2:16;提前1:17;林前4:5);慈愛的(5:8;弗2:4);全能的(3:20);全在的(10:6-7;林前3:166:19);公義的(3:16)
在論上帝時,保羅特別提及上帝的主權(Sovereignty)方面,這點別處不及保羅所論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經文是羅8:28-30;羅9-11;弗1:1-11。上帝的主權涉及他的預知(Foreknowledge)與預定(Predestination)

2. 基督論

基督是永在的(2:6;西1:16),但降世爲人(4:4;林後8:9;弗2:7),生在大衛之家族(9:3-55:21;加3:16;提後2:8),一生謙卑、順服,並無犯罪(2:7-8;林後10:1等均甚多論述),但以論基督之代死最多(6:1-105:8;林前2:85:711:23-2515:1-3;加2:203:13等不贅),以基督之首位( 首權 (Lordship))爲最中心(此字在保羅書信內曾出現239次之多;參腓2:9;羅14:9;弗6:9;西294:1;林前2:811:315:27-28;林後1314等處)

3. 聖靈論

聖靈是保羅神學中第三大要題。聖靈是有位格的(林前2:10-1112:11;弗4:30;提前4:30),與上帝同等(林前2:10-11;羅8:226-27;帖後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後13:14;弗4:4-6)。聖靈的工作是保羅論聖靈的要點,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動力(3:2;帖後2:13),把信徒洗入 基督的身體(林前12:13),把恩賜分給教會(林前12:4),促使信徒過成聖生活(林前6:11;加5:25;羅8:13),帶領信徒一生(8:1426;林前2:13;加5:18-23)。信徒一生都與聖靈有關,故保羅說 要被聖靈充滿 (5:18)

4. 救恩論

除三位一體論外,保羅第二部分的神學集中在救恩論上。凡論救恩時,也可再分爲論罪 、 論救贖 、 論稱義 等。
保羅論罪是普世性的(3:9-235:12),罪基本的定義是否定上帝的存在(1:18-32),這犯罪的性情源自亞當(5:12-21),受魔鬼所誘(林後11:3;提前2:14),致全人類伏在死亡權勢底下(6:1623);因此主耶穌才要爲人代死(8:2-3;林前15:3;林後5:21;加1:4;弗1:7;腓3:9;西1:14;帖前5:9-10;帖後2:13-14;提前2:5-6;提後1:10;多214),此點爲保羅論救恩時特別強調之處。
另 稱義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著相信,接受主耶穌因代死帶來的救恩(4:18-25)

5. 教會論

保羅稱爲教會的執事 (西1:25),他闡述有關教會的奧秘比別人多。教會在他的神學思想中占極重要地位。保羅論教會是萬世隱藏的奧秘(西1:24-272:10-193:411;弗3:1-12),是基督的身體(林前12:28;西1:18),是基督的新婦(5:22-32)。教會是一個有機體(Organism),也是一個地方團體(Organization);是 生命 ,也是 組織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區性(Local)。地區性的教會有管理的人,如長老(可以獨立,可以兼顧牧養,弗4:11牧師即教師, 和 字譯作 即 ;提前5:17;徒20:27-28)、執事(西4:17;提前4:6)和傳福音者(4:11)。禮式有二,即洗禮(林前1:15;弗5:26)及聖餐(林前11:23-24)

6. 末世論

保羅論末世時,亦有特別的啓示,如主耶穌的預言一般,他論主再來前必有離道背教的事(提前4:1),失卻敬虔(提前4:3;提後3:1-4),但教會必先被提(提前4:13-18;林前15:51-57),在主前受基督台前之審判(林前3:11-13;林後5:10),以色列必蒙上帝眷顧,全家得救(11:24)
有關將來全地受審之事,保羅甚少論述,這卻作爲使徒約翰神學之特色,保羅只簡略論及將來之審判是給不信福音的人(帖後1:8-9);但論及復活之身體,保羅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榮耀的,屬靈的,屬天的身體。

. 保羅書信題旨綜纜

 
書 名
              
 
 
與基督的關係
與福音的關係
與基督的福份
 羅馬書
 基督是我們的能力
(Power)
 福音與其資訊
(Message)
 在基督裡的稱義
(Justification)
公義 (1:17)
 哥林多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智慧
(Wisdom)
 福音與其事工
(Ministry)
 在基督裡的成聖
(Sanctification)
智慧 (1:21)
 哥林多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安慰
(Comfort)
 福音與其工人
(Minister)
 在基督裡的安慰
(Consolation)
職份 (5:18)
 加拉太書
 基督是我們的公義
(Righteousness)
 福音與其膺本
(Gospel)
 在基督裡的自由
(Liberation)
信心 (3:24)
 以弗所書
 基督是我們的豐富
(Riches)
 福音與其天福
(Heavenliness)
 在基督裡的高舉
(Exaltation)
恩福 (1:3)
 腓立比書
 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Sufficiency)
 福音與其地福
(Earthliness)
 在基督裡的喜樂
(Exultation)
至寶 (3:8)
 歌羅西書
 基督是我們的豐盛
(Fullness)
 福音與其哲理
(Philosophy)
 在基督裡的完滿
(Completion)
元首
(1:18; 2:10)
 帖撒羅尼迦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應許
(Promise)
 福音與其將來
(Future)
 在基督裡的相遇
(Translation)
指望 (4:13)
 帖撒羅尼迦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賞賜
(Reward)
 福音與敵基督
(Anti-Christ)
 在基督裡的獎賞
(Compensation)
作工 (3:10)
 提摩太前書
 基督是我們的中保
(Mediator)
 福音與其善工
(Noble task)
 在基督裡的囑咐
(Charge)
榜樣 (4:12)
 提摩太後書
 基督是我們的冠冕
(Crown)
 福音與其善道
(Sound teaching)
 在基督裡的器皿
(Vessel)
工人 (2:15)
 提多書
 基督是我們的盼望
(Hope)
 福音與其善行
(Good deeds)
 在基督裡的教導
(Teaching)
純正教訓
(1:9; 2:1)
 腓利門書
 基督是我們的主人
(Master)
 福音與其赦免
(Forgiveness)
 在基督裡的收納
(Acceptance)
收納 (17)

保羅書信

分類 背景 書信 主後 主題 目的 對象
傳道書信 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出外傳道之間 加拉太書 48年 教義 福音傳道 致各教會
第二次出外傳道 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52年
第二次出外傳道 哥林多前後書 55年
羅馬書 56年
監獄書信 第一次羅馬入獄 歌羅西書 61年 生活 信徒造就
以弗所書 61年
腓利門書 61年
腓立比書 61年
牧養書信 被釋 提摩太前書 62年 教會及工人 工人的榜樣 致個人
提多書 62年
第二次羅馬入獄 提摩太後書 67年 離世告別

保羅生平

 
使徒保羅(希臘名)的希伯來名叫掃羅,原屬便雅憫支派的一個猶太人,生而為羅馬公民,出生地是基利家(Cilicia)的大數。幼年受教於耶路撒冷著名拉比迦瑪列,精通猶太人的律法及傳統(加1:14)。原為嚴守教規的猶太教徒,早年堅決反對基督教並持大祭司的文書追捕基督徒﹐從耶路撒冷直到北方大馬色(即大馬士革)。在大馬色經歷耶穌的顯現後,改信基督教(約公元34年)。此後大發熱心,猶如欠福音的債,四處旅行佈道,結果成為猶太人逼迫的對象。保羅一生多苦多難,他的主張激烈,但性情謙沖柔和,他也有堅毅剛強、急進的一面。他不但把福音傳遍歐亞二洲,也勤於寫作勉勵信徒,留下不少著作,他的書信﹐為新約的主要組成部分。
主說:「保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 和 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9:15-16
A、掃羅逼迫信主之人:徒22:4-5;7:55-60;9:1-2。
1.   熱心事奉上帝,卻逼迫信主之人,他進入凡信主之人家,拉著入監 (8:3;9:1-2:;26:10-11;29:6;林前15:9;加1:13;腓3:6)。
2.   司提反殉道時,掃羅也在場並贊同他被殺 (7:60)。
3.   求見大祭司,手拿文書,綑綁信徒(9:1-2)。
B、掃羅悔改信主:(9:3-30;22:6-16;26:12-18;林前9:1;15:8)。
1.   大馬色路上遇見光(9:3)。
2.   主呼召掃羅並指示他(9:4-7)。
3.   亞拿尼亞蒙主指示去找掃羅並給掃羅洗禮(9:10-19;22:10-16)。
4.   離開大馬色回大數(9:30)。參見(加1-2章)。
5.   淺談加拉太書中的年日:保羅的生涯裡,大概是這樣:受到基督的感召(1:15~16)→往阿拉伯後又回大馬色(1:17)→在大馬色待三年(1:18a )→上耶路撒冷與彼得住十五天(1:18b~19)→往敘利亞、基利家一帶十四年(1:21;2:1a )→上耶路撒冷會議(2:1b~10)。
C、保羅傳道宣教旅程(安提阿出發,回到安提阿)。
1.   第一次傳道宣教旅程:居比路(賽普魯斯)小亞細亞的旁非利亞: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加拉太:特庇(13:1-14:28)。
2.   耶路撒冷會議:15:1-35。
3.   第二次傳道宣教旅程:特庇,路司得,以哥念,弗呂家,加拉太,每西亞,特羅雅,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哥林多,以弗所,該撒利亞,耶路撒冷,回安提阿(6:36-18:22)。
4.   第三次傳道宣教旅程:安提阿,弗呂家,以弗所,馬其頓,米推尼,撒摩,米利都,哥士,羅底,帕大喇,推羅,多利買,該撒利亞,耶路撒冷(18:23-21:16)。
D、保羅在巡撫腓非利斯和亞基帕王面前的申訴(23-25章)
E、保羅的上訴與殉道(27-28章)
F、保羅著作:
傳統以為羅馬書到腓利門書等13封書信都是保羅所寫。現在一些學者認為:羅馬,林前,林後,加,腓,帖前,門,無疑是保羅所寫。對於其他各書作者,意見紛紜。Deutero Pauline:弗,西,帖後。Probably pseudonymous:提前,提後和提多。
三、保羅對基督教的影響
1.   將福音傳至小亞細亞和歐洲。
2.   廣傳福音給外邦人。
3.   是新約最重要的作者,27本書中13本(48%)為其所著。
4.   闡明新約神學、教義與教會真理。

保羅最後行蹤的歷史重建


    對於教牧書信中有關保羅的行蹤(提後一1518,四1320;多三12)、提摩太和提多的工作(提前一3;多一5)及與其他許多相關人物的來往,於使徒行傳均無提及,似與歷史不符。然教會傳統的解釋是:使徒行傳的最後一章只記述到保羅首次被囚羅馬(約A.D.6062年), 而教牧書信的寫成則是日後的事。當保羅從羅馬監獄獲釋後,曾往來希臘、以弗所、革哩底等地,傳道與栽培信徒(提前與提多背景);日後他再次被捕,囚於羅馬 (提後背景),最後為主殉道。所以我們可根據教牧書信中的提示(如果聖經中所記保羅旅程的期待與計畫都一一實現的話),概略地建構保羅後來的行程與遭遇。 在某些行程點的先後次序上或許有幾種不同看法,但都可以合理解釋教牧書信中的歷史事件,而不需要指控作者犯錯、捏造或虛構。

    保羅最後幾年的行程,可能如下:

1.保羅被押至羅馬(徒二十八16),時約主後六十年。

2.被囚於羅馬兩年,寫了監獄書信,即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

3.於主後六十二年被釋放,隨即差提摩太到腓立比(腓二1923)及以弗所去。自己也向東行,探望亞西亞的眾教會,如他許給腓利門的話(腓22)。當重回以弗所時,處理了由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所散佈有關異端的問題(提前一20),而後提摩太也來到,保羅就留他在以弗所繼續牧養該會,自己則去了馬其頓(提前一3)。

4.保羅來到馬其頓造訪了腓立比教會(腓一25,二24);可能在此期間寫了提摩太前書(提前三1415)。

5.不久,他再去了以弗所(提前三14),並且到過革哩底(多一5),留下提多作他的特使。

6.從革哩底他造訪了哥林多,適逢律師西納與亞波羅要往革哩底去,便寫了提多書託他們帶去,囑咐他將未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且在各城設立長老(多一5),又要求提多到尼哥波立與他相會,並定意在那裡過冬(多三12),即主後六十三年冬天。

7.主後六十四年初,保羅開始他的西進旅程,向西班牙進發(參:羅十五28)。也因而避開了當年七月的「羅馬大火之役」及十月的「尼祿大屠殺」。

8.在西班牙事奉了一年多後回到了小亞細亞,在特羅亞,留下他的外衣和皮卷(提後四13),探訪米利都後,留下病倒了的特羅非摩(提後四20)。

9.再到哥林多時,留下了以拉都(提後四20)。

10.約於主後六十六年再次被捉拿,此時基督教已成為非法的宗教,保羅自認沒有被釋放的可能(四681617),因此,在羅馬獄中寫了提摩太后書作為他的遺言。

11.提摩太到羅馬監獄探望他,並帶來皮卷和外衣,以致保羅可以過寒冬(提後四13)。

12.不久後即殉道,死於尼祿王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