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書信包括三個主要部分:開首、正文和結語部分。
開頭部分包括發信人和受信人的身分,問安語,有時會加上為受信人的祝福或祈禱等等。
書信的正文包括:
(1)正文開首部分通常會提出書信寫作之目的,以及為正文中段部分做橋段。
(2)正文中段部分陳明書信之寫作目的。
(3)正文結束部份,通常包括三種要素:
a. 作者寫信之原因。
b. 讀者該如何回應書信之內容。
c. 建議繼續以書信或親自造訪之方式,與受信人保持交往。
書信結尾包括祝福受信人的前程似錦,有時會出現第三者向受信人發出問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