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6日 星期三

阿摩司書的作者



   先知阿摩司的著作。舊約中的先知著述向有「大先知書」和「小先知書」之分,阿摩司書屬後者。所謂大小之分是按篇幅長短的分類,與內容無關。聖經記載上帝宣譴不義、壓迫、偽善的著作,當以阿摩司書最淋漓盡致、氣勢磅礡。該書所記,主要是先知阿摩司於主前八世紀在北國聖城伯特利宣講的預言。

  書中宣講信息的人是阿摩司當屬無疑。阿摩司是猶大國耶路撒冷以南之提哥亞村的牧人兼園丁(所謂「修理桑樹的」)。他得到上帝啟示要審判以色列的信息,便越過邊界來到伯特利城宣講神諭。關於先知其人其事的全部材料,我們只能得之於這卷阿摩司書(摩一12的前言、七10-15的紀實,以及寫作風格和行文的字裏行間所反映的情況)。

  至於這篇預言是否阿摩司親筆所記,答案就很不一致了。固然也有人質疑阿摩司的作者身分,但並無證據說明該書是他人所作,所以尚不能成說。一說以為這些信息是經過長時間的口傳之後方形諸於文的。不過從希伯來原文的嚴整格局來看,絕不像口傳拼記,加之那親述的語氣和情懷激昂的表述,均說明是阿摩司在伯特利宣教之後,便立即把大部分預言記述成文了。

  另一說以為阿摩司書的異象(摩七1-9,八1-3,九1-4)是阿摩司北上宣教之前已寫成了,神諭部分(一至六章)則記之於宣教之後;至於兩部輯成一書的時間則在更後期,可能是在被擄巴比倫期間或以後所成,部分內容也於此時編進書中。但其他先知書如以西結書、耶利米書等,都有「異象」與「神諭」兩部分,學者卻沒有將它們劃分為二書。況且,阿摩司書的內證也否定此說。阿摩司書這兩部分的重點是相同的。無論是異象(摩七1-3)還是神諭(摩五1-7), 均顯示先知是要代以色列民向上帝請罪說項。

  關於阿摩司書基本為先知阿摩司所寫一事,目前已無異議,但以為其書總有若干片斷為後人插入者仍大有人在。他們認為文內數處的讚頌詞(摩四13,五8 9,九56)即為後人所加入的。但是,上指所謂加插部分,並不一定是阿摩司時代的先知所不能言者。上帝對其子民中悔罪者至誠至愛的賜福和對冥頑不化者的譴 責宣判,常是交錯發生的,這樣的宣諭自始便是以色列眾先知預言的特點。

  還有人質疑那段彌賽亞復興的預言應該是在被擄歸回之後所寫。其實,阿摩司於被擄前提及「大衛倒塌的帳幕」(摩九11)是完全可能的,因為自國分南北以後,王國衰象已顯,上帝的僕人如阿摩司那樣敏感時勢的人,感懷家國的抒發是絕非不可能的。


2016年6月21日 星期二

彌迦書寫作目的和信息



  彌迦書大概有20個不同的段落,由20個神諭組成。書中談及許多不同的題材和主題,可能是來自不同的時期。由於本書涉及的範圍太廣泛,因此不易歸納成一個統一的主題,不過全書有好幾個明顯的題目,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關於審判的題目。

    審判將臨到撒瑪利亞(一2-6)和耶路撒冷(三9-12),要臨到搶奪別人田地的人(二3-5)、假先知、屈枉正直的官長,和為僱價施訓誨的祭司(三5-12)。審判要臨到欺騙人的、行強暴的、說謊話的和詭詐的人(六1-12);審判也要臨到列國(四11-13,五568915,七1617)。在彌迦書中,審判的原因是人的罪過(一5),彌迦指出犯罪的形式很多,如:拜偶像(一7,五13)、行邪術(五12)、搶掠(六11)、說謊(六12)、藐視父母(七6)、殺人(七2)。

  彌迦所提供的補救方法是甚麼?對列國來說,是認識和遵從「上帝的道」(四2)。對以色列來說,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六8)。上述的方法都是可行的,因為上帝饒恕人的過犯,不永遠懷怒;祂是憐憫人的上帝,祂把人的罪孽踏在腳下,將一切的罪投入深海,並且誠實持守古時跟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七18-20)。

    彌迦看到未來的以色列君王要生於伯利恆,從這角度他可以瞥見將要降臨的天國,這君王必起來,倚靠耶和華的大能牧養祂的羊群,使他們安然居住,因為祂必日見尊大,直到地極(五2-4)。

彌迦書背景



  若要正確地瞭解彌迦書,我們必須先知道以色列古史上的亞述危機。

    主前八世紀早期,北國以色列和南國猶大曾在耶羅波安二世(主前793-753)和烏西雅(主前792-740)的長期統治下,享有一段太平和富庶的日子。在這段時間內,以色列和猶大在經濟架構上有了徹底的改變;有許多新的城市和富有的階層出現,商業發展十分迅速,富有的人愈來愈富有,並開始濫用權力欺壓窮人,轄制祭司和長官。形成了不同的社會階級制度,對舊約時代以盟約為中心的宗教信仰造成致命的打擊。

  耶羅波安二世和烏西雅在位時,以色列和猶大都頗為太平,免受外族的侵擾。在主前745年,提革拉毘列色三世作亞述王,致力建立亞述帝國,他在主前732年佔領了大馬色,使巴勒斯坦的以色列、猶大和非利士成為他的附庸國。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於主前727年逝世,由撒縵以色五世繼位。主前724年,以色列最後一個王何細亞停止向亞述進貢,激怒了亞述,撒縵以色五世在主前724年開始進攻撒瑪利亞,直到主前722年才征服其居民。那時亞述王撒珥根二世在任,撒瑪利亞城中許多富人和有影響力的人都被擄至亞述(王下十五2930,十七1-41)。

    猶大也不能逃脫這厄運。雖然亞述人容讓部分猶大皇室留在耶路撒冷,但實際上他們已失去了自主權(王下十六10,十七19)。猶大遭受了亞述的打擊之後,無論在政治上和宗教上都一蹶不振,不能再恢復國力了。

彌迦書作者



聖經12卷小先知書中的第六卷。

  彌迦書一章1節已提供了先知的名字、家鄉、傳道的日期、信息的來源,以及傳講的對象等資料。

  在古代以色列,彌迦(米迦)是一個很普通的名字。舊約中最少有7個人名彌迦、米迦或米該亞。在舊約中,先知彌迦的名字只在彌迦書一章1節和耶利米書二十六章18節被提及。

  彌迦書的卷首(一1)指出他的家鄉在摩利沙,這城也許就是今日的猶底達廢丘,位於亞西加通往拉吉的路上,約在耶路撒冷西南面25哩之外。在彌迦的時代,摩利沙是一個邊城,位於非利士的邊城迦特附近。由於摩利沙處於邊境上,因此每當猶大西面和南面受侵時,她就首當其衝(一15)。第1016節很可能是反映了這樣的一次襲擊,先知提及猶大西南面12座城的名字,似乎那就是敵人進侵的路線,摩利設迦特(即摩利沙迦特)在名單上是第九個城。由於彌迦居住在邊境,他關心的對象似乎是國際性的,他常以「萬民」為念(一2,四1-511,五7-15,七1617)。

    同時,彌迦是一個小鎮上的居民,因此他能夠與農民和小地主認同,瞭解他們經常受到外來人的侵擾,又受耶路撒冷的政治家以及強搶別人土地的人所欺負(二1-4)。雖然彌迦可能已離開了摩利沙,定居在耶路撒冷,並在那裏傳道,但他對各城市所發出的譴責仍然是很嚴厲的(一56,三12,四10,五1114,六9)。

  彌迦作先知傳道的時間是3位猶大王:約坦(約主前750732)、亞哈斯(約主前735-715)和希西家(約主前715-686)在位的時候。這3個王的任期合起來長達60多年(主前750-686),但彌迦不大可能在這整段時間內都活躍工作,耶利米把彌迦的工作時期定在希西家在位年間(耶二十六18)。

    彌迦的預言中有些似乎是在撒瑪利亞淪陷之前宣告的(彌一2-7,六16),這事件發生在主前722年。在彌迦的時代,亞述人似乎是以色列的主要敵人(五56),這情況在上述3個王在位時都持續著。彌迦書與以賽亞書之間有些頗顯著的平行經文(彌四1-4;賽二2-4),彌迦書與阿摩司書之間亦然(彌六1011;摩八56),這些經文似乎反映出彌迦傳道的時間是在主前八世紀的末期。

  彌迦書一章1節說:摩利沙人彌迦「得耶和華的默示」(直譯:耶和華的話語臨到彌迦),彌迦在當時是在眾民中作神的代言人。彌迦書中他沒有自稱為先知,也沒有記載上帝呼召他作先知,但他確實自稱是上帝的見證人(一2)。書中曾5次使用先知的特別格式:「耶和華如此說」(二3,三5,四6,六19),聲明信息是從上帝而來的。彌迦正如一位真先知一樣,可自稱「藉耶和華的靈,滿有力量……可以向雅各說明他的過犯,向以色列指出他的罪惡」(三8)。

  彌迦的信息是普世性的。他首先向「萬民」和「地和其上所有的」說話(一2),但隨即轉向,針對耶路撒冷和撒瑪利亞兩個首都(一56)。猶大其他城市是預言的對象之一(一10-16)。其他信息的對象包括:貪圖別人田地的人(二2)、假先知(二6-11,三5-7)、官長、先知祭司和不誠實的商人(三111,六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