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2日 星期五

摩押和猶大

 

 

阿摩司書二章1-5

 

摩押的罪明顯的是在於褻瀆已死的人的骸骨。摩押是一個小國家,位於死海的東邊。她的鄰國,南邊接壤的是以東(見一11-12)。這兩個國家屢次發生戰爭。先知無疑知道最近一次戰爭或侵略行動中,摩押曾進入以東的領土(阿摩司的家鄉在提哥亞,遙望死海,就能看見彼岸的摩押)。在這次戰爭中,摩押人打破以東以前的王帝的墳墓,焚燒了他的骸骨,使之變成灰。

 

從考古學的發掘知道,當時的人對死者的遺跡是十分重要的。他們的君王墳墓被建造得好像宮殿一樣。敬拜已死的君王成為他們信仰的一部分。從這裏我們看到摩押所犯的,有一點像我們稱為褻瀆的罪。在一方面,他們毀壞了已死者的骨頭;在另一方面,他們毀滅了在以東人心目中認為神聖的和高貴的東西。這是一種任意妄行的罪。

 

接著先知宣佈了關於猶大的宣講(二4-5)。阿摩司的以色列聽眾,當他們聽到先知宣佈的一系列對他們的仇敵的審判時,必定會感到高興;但是現在卻有一點矛盾的感覺。而阿摩司本人則是從猶大來的先知;對他自己的國家宣告審判,無疑將證明他沒有偏見,他同樣能看到自己國家的失敗和同外國一樣。

 

猶大的罪特別列在第四節,它和前面外邦列國所犯的罪不同。猶大人厭棄了神聖的律法(妥拉」torah),他們沒有「遵行他的律法」;猶大人拒絕按照上帝指示他們的那樣去生活。因此對猶大像對其他鄰國,審判的火將要降下,就是耶路撒冷的宮殿也將毀滅(歷史記載,在主前五七六至七年,它被巴比倫在戰爭中毀滅)。

 

 

以東和亞捫

 

阿摩司書一章11-15節

 

先知全面地觀察各國的罪惡,現在繼續進行下去。現在轉過來,把注意力投向兩個處在從約但到死海以南這片大裂谷東面的國家,名叫以東和亞捫。

 

以東在死海東面和南面,在亞拉巴和內部大沙漠之間。

 

亞捫更向北去,東與以色列接壤,在約但河的那一邊。

 

和前面幾個國家一樣,先知在這裏譴責他們違背人性的罪行。

 

以東被責備,是因為他的粗暴的行為,向他的親族發怒。根據聖經記載,以東是以掃的後裔,後者是雅各的雙胞兄弟。我們無法確切知道先知在十一節後半所說的拿刀追趕兄弟,指的是那些事,因為在以東與以色列和猶大之間,有過很長歷史的仇恨。因為以東在追趕他們的「兄弟」(也即以色列)的殘酷和流別人血的行為,一個降火的審判將要臨到以東最大的城市,即提幔和波斯拉。

 

先知講這些預言以後,以東曾被亞述軍隊打敗過,並向這個帝國進貢。一直到主前第五世紀,以東則完全被拿巴坦斯(Nabateans)所戰敗,並從傳統的家園被逐出。以東的罪惡,在這裏特別指出的,有三個不同方面:

 

亞捫的罪也是一種惡劣的和無人性的行為(13節)。為掠奪和搶劫,亞捫入侵鄰國基列,在那裏他們犯了剖開孕婦,屠殺母親和出生嬰孩之殘忍罪行。這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悲慘景狀。

 

亞捫王帝,提革拉毗列色一世在主前第十一世紀的時候,曾經被為他編年鑑的人稱讚他殘忍地屠殺孕婦和她們腹裏的胎兒。

 

在阿摩司傳道幾年後,以色列的王帝米拿現就犯過同樣可怕的罪行(王下十五16)。

 

亞捫的首都拉巴,將因為他們的罪惡而被燒毀。這個 國家 君王和王子,將要被擄放逐。阿摩司宣告上帝的審判,總的目的是反對亞捫人胡作非為。

 

 

給迦薩和推羅的信息

阿摩司書一章6-10節

 

斥責了大馬色之後,阿摩司現在把注意力轉向其他的國家:迦薩和推羅。迦薩是一座城,但在這裏她代表地中海東南角的一個小國非利士,位於埃及和上帝應許之地中間。推羅則是地中海東邊的一個大的沿岸港口,腓尼基人的城市,座落在以色列的西北方向。這兩個國家現在變成上帝藉著先知譴責和審判的對象。

 

對這兩個地方的抱怨實際上是相同的,只有在言語上稍有改變。兩個國家都要對他們從事販賣奴隸負責。因為他們把人口交給以東(6,9節),可能在以東把他們賣給奴隸主;也可能在以東國際奴隸交易市場作買賣,雖然作者沒有特別說明,但他似乎暗示有一小隊武裝力量,襲擊一個沒有自衛能力的村莊,並把「所有的百姓」帶走,賣為奴隸。

 

兩個國家都是處在一個有利的地點,從事這樣無人性的活動;而且兩個國家都有足夠的能力去掠奪人口。迦薩號稱「非洲之出口,亞洲之門戶」,是一個偉大的貿易中心,橫跨在埃及和巴勒斯坦南北貿易大道之上,以及以東入口和地中海東西交通要道之間。迦薩和她鄰近城市的居民,多數都是非利士人,在聖經的早期,他們就以軍事力量強大而引人注目。

 

推羅則是一個繁榮昌盛的地中海沿岸城市,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一百里的地方。這個城市本身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大陸,另一部分由岩石島嶼組成。這個城市有能力抵抗軍事入侵,因此可以巍立在眾多大國之中(參見結廿六1-廿八10)。就是在較後期的時候,推羅仍以販賣奴隸著稱(結廿七13)。

 

這兩個國家,因為他們積極從事貿易奴隸,將接受上帝的審判。非利士的眾城市和他們的居民將要滅亡;推羅必被火燒毀。(只幾年以後,迦薩和非利士眾城市則遭受和以色列相同的命運,她們在主前七三二年被亞述所統治。迦薩曾經重建過,但在主前七二○年再次被毀。的確,迦薩的歷史史是被毀、復原、又再被毀的歷史。推羅一直保存到主前第四世紀,才被亞歷山大大帝所攻破,亞歷山大在主前三三二年掠奪了這座城市,三萬當地居民被賣為奴。

 

 

 

大馬色的行為

 

阿摩司書一章3-5

 

讀了這一長段,我們得了阿摩司先知開始工作時的情況。

 

這一整段(一3-16)充滿了宣講,或者信息,向著各個民族和百姓傳講。我們很難以確定,這一整段原來是一次講出來,或者是分次傳講的;無論那一種情形,我們必須嘗試著去感覺先知的聽眾所受的衝擊,特別是最後對以色列人的宣講(二6-16)

 

每一篇信息都有相似的樣式構成。它以先知傳道的公式開始:「耶和華如此說」。接著以照版複製的方式表達:「因為三番四次的犯罪……」好像詩一樣,不厭其煩地重複,並常常只對一樣犯罪特別清楚地陳述。隨後用即將來臨的審判加以譴責,又以另一個先知的公式:「這是耶和華說的」作結束。

 

第一篇信息是對大馬色說的,她代表以色列北部邊界的一個鄰國。大馬色的罪惡是「以打糧的鐵器打過基列。」(3節)

 

這裏用的是一種比喻。在古代,打糧的器具是一個木錘,底部突出的部分卻是用鐵造的。它用牛拉著,越過收成的莊稼上面,使谷粒和稻草分開。這個暗喻指著大馬色曾派軍隊殘酷地入侵基列的城市──屬於以色列北部疆土以內的外約但地區。先知無疑是指新近發生的歷史事件,因為他的讀者清楚知道,新興的強國大馬色入侵過以色列,並且施行殺戮。在先知的信息傳出幾年以後,亞述大帝國的提革拉毗尼色三世,在他的「年鑑」中這樣記錄著:「我毀滅大馬色的十六個地區之五百九十二個村莊,令他們如同洪水淹沒的山地一般。」

 

 

 

耶和華的怒吼

 

阿摩司書一章1-2

 

阿摩司書的開頭,就像一般的先知著作那樣,有一些資料介紹;開始這兩節相當於現代作品的引言和緒論。它們提供我們一些閱讀以下幾章必須的背景和知識:我們得知這本書的關鍵人物阿摩司,他在甚麼時候做先知,和他信息的精髓。

 

一. 阿摩司先知。本書的主要人物是阿摩司,我們將在七章十四至十五節中對他有更多一點了解。但在這兩節裏我們僅知道大概的背景,作者並未用一般格式描寫他是一位先知;稍後,他本人甚至否認他是一個專職的先知。這裏只簡單地把他說成是提哥亞的牧人之一,一個從事農業和畜牧業的人。阿摩司是一個普通人,他不是作職業傳道的。

 

然而,他卻承擔了傳道的工作,因為他所講的話是從上帝而來,他得到上帝的默示,要「論關於他所看到的以色列」。作為一個猶大人,他將論以色列的事,這表明他要以一個外國人的身分,在以色列人中講話;給他們一個即使在最合適的時候也不會受歡迎的信息。對於一個外國人到異己的地方,傳遞這樣的信息將面對難以想像的困難。

 

二. 時間和環境。歷史的時期這裏特別指明是在兩個王:烏西雅作猶大王(主前七八三至七四二年),和耶羅波安二世作以色列王(主前七八六至七四六年)。這一個歷史時期,對於上帝的選民來說,是一個表面上相當成功的時期:國家興隆,列國之間有一定程度的和,以色列和猶大兩國政府都連續的統治。但是以色列人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靜,掩蓋了她內在的健康狀況。好像先知下面將要清楚講述的那樣,在以色列中不義和不人道的事到處都有。

 

阿摩司傳道的日期,還進一步特別用當時的大災難來加以指明:阿摩司傳道在「大地震前二年」。這一句話的意思是,先知在地震前二年作短暫的傳道工作;另一種說法是,傳道工作延續了兩年直到大地震發生時。在以色列和猶大國領土上發生的地震並不罕見,它們是地層運動在約但河谷和死海形成大裂口時的後果。幾百年以後,在先知撒迦利亞所寫的書中,仍有生動的記錄(參見亞十四5)

 

三. 阿摩司的信息。先知的信息在第三節中扼要地給出,其中包括引用了先知的話。先知傳道的要旨是:「耶和華從錫安吼叫」(2節)。動詞「吼叫」是一種最強烈的措詞,用於上帝和祂說話的對象之間。這個詞的直接意思,可以用先知自己的比喻:「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三8)來加以說明。

 

阿摩司作為一個外國的先知十分清楚這些話的意思,耶和華從錫安吼叫,祂的聲音是從耶路撒冷發出的,這兩個地名在上下文中是同義詞。另外,藉著牧場和迦密山頂引出的比喻(2節下),先知指出旱災將要來到。這裏不像是字面上的乾旱,而是北國屬靈泉源和社會生活的枯乾。

 

 

 

阿摩司書之重點與內容

 

1. 罪惡與審判的宣告八個口諭(1-2章)

 

耶和華的怒吼(一1-2)

       

上帝對圍繞以色列國的民族逆時針的宣告:

 

大馬色的行為(一3-5)

 

    給迦薩和推羅的信息(一6-10)

 

以東和亞捫(一11-15)

 

摩押和猶大(二1-5)

 

以色列的罪惡(二6-16)

 

2. 罪惡與審判的勸告三篇講章(3-6章)

 

每一篇講章都是以「當聽耶和華的話」為開始(摩3:1; 4:1; 5:1):

       

a. 第一篇:上帝審判的原因罪惡(3章)

 

上帝發命令(1-8)

 

撒瑪利亞之罪(三9-15)

 

b. 第二篇:神審判的結果毀滅(4章)

 

巴珊的母牛(四1-3)

 

預備迎見你的上帝(4-13)

       

c. 第三篇:呼喚以色列人悔改(5-6章)

 

喪禮的悲哀(五1-17)

 

撒瑪利亞無安全(六1-7)

 

國家的崩潰(六8-14)

 

3. 審判與復興的異象六個異象(7-9章)

 

    (其中五個有關上帝的審判,一個有關所應許的復興。)

 

每一次都是以「主耶和華指示我」或是「我看見」為開始

 

三個異象(七1-9)

       

a. 蝗蟲的異象(7:1-3)

       

b. 火的異象(7:4-6)

 

        c. 準繩的異象(7:7-9)

 

在一個短暫時間的間序之中阿摩司迎戰亞瑪謝(10-17)

 

        d. 夏果的異象(8:1-14)

 

        e. 聖殿被毀的異象(9:1-10)

 

        f. 復興的異象(9:11-15)

 

 

 

阿摩司書的信息

 

先知阿摩司所傳講的信息主要被他對上帝正直和公義的認識。當他探訪北方的以色列時,他感覺到至少表面上,這個國家的經濟和軍事都是強盛的。他們不缺錢用,社會也都算安定。但是阿摩司有透過現象看本質的能力。他知道一個真正健康的社會,不能僅僅用經濟財富來衡量,而必須從這個國家的道德水平來正確評估。從道德上看,他覺察到這個國家正處在崩潰的邊緣,有許多的深溝隔絕富人與窮人,商人與顧客,祭司與平民,審判官與無辜的被告。軍事力量和財富只在少數人手裏,廣大的百姓是處在被壓迫和剝削之中。

 

先知對以色列社會的癖病的分析,激起他不可避免的一定要宣佈上帝的審判。讀起來,阿摩司書像是一本灰暗的作品,被審判的烏雲籠罩著。但是真正的幽暗不是因為宣告審判,而是因為社會的邪惡,這種邪惡必引致這樣的審判。

 

以色列社會中的邪惡還被假冒偽善的宗教摻雜著,這種宗教使得社會不義的行為,得以掩飾起來。因此,我們發現阿摩司不但批判社會的不義,而且猛烈攻擊虛假的宗教,是它使人喪失良心,變成假冒為善者的掩護所。

 

阿摩司書較少從正面去指出積極可行之路,只在最後一章結束時以很少的篇幅論及(九11-15)

 

阿摩司其人其事

 

阿摩司和北國的先知何西阿是同一個時代的人。阿摩司雖然是南國猶大的居民,但是和何西阿一樣對北國以色列傳道。儘管阿摩司和何西阿是同時代的人,並且向同一地區傳道,但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他們傳講的信息,也因為他們不同的個性而有不同的形式。因此他們可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提供我們主前第八世紀後半葉,同一個時期以色列人的歷史情況。如果說何西阿書的重點是尋求上帝的愛的話,那麼上帝的正直和公義則是阿摩司書的中心信息。何西阿比較注重宗教信仰制度方面,阿摩司則更清楚覺醒到以色列人信仰的社會含意。

 

阿摩司這個名字(字面上有「負重,擔重擔」的含義)在舊約聖經中沒有其他人使用,除了這本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經卷以外,也沒有其他有關這位先知的資料可參考。

 

他的家在一個名叫提哥亞的地方,位於南國猶大的境內。提哥亞既指一個村莊,或是一個區域。這個村莊座落在耶路撒冷以南約十二里的地方,這個地區則伸展到該村莊以東二十里,包括死海西北沿岸。提哥亞這個村莊(現代亞拉伯人稱之為提古亞)位於海拔二千七百尺以上,而提哥亞的曠野則向東陷進四千尺,進入死海。

 

還有阿摩司聲明他既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兒子(七14)。他的意思是說,從某種意義上講,他既不是全時間作先知的,也不是專職作先知,像其他先知那樣。事實上,我們知道他平常的工作有三方面:

 

(一)牧人(1),指有點羊群的擁有者,或者經營羊群的意思。

 

(二)牧畜者,同樣,希伯來原文的這個字用在七章十四節中,可能他擁有大批甚至成群的家畜。

 

(三)果農,短時間從事水果的種植工作,培養和收成一種較苦的水果,這種水果生長在死海周圍村莊的無花果桑樹上(參七14)

 

也許他整個作先知的時間只有一、二星期,或者稍長一些,像一章一節所說的,在大地震的前二年,即兩年的時間。他可能只是一個普通的人,一個商人;但在他短暫的一生中,他蒙召作先知,並在外國從事先知的工作。他在履行責任時,順從上帝的呼召,並在反對的人面前堅定不移。

 

彌迦的信息

 

像其他的先知,彌迦也緊緊抓住永生的上帝。他的上帝是實在的,因此在人生的各方面都被意識到,上帝不但與生活有關,也與商業、法庭的處境有關。不僅如此,上帝不單是與選民立約的上帝,也是所有民族和國家的上帝;祂不單只介入以色列,而且也包括其他國家。

 

彌迦深明上帝的公義,彌迦向猶大的人民,特別是耶路撒冷的居民,宣講上帝的話,有時也向北部的以色列國宣講。他洞察自己所生活的社會。好像正在北國工作的阿摩司,彌迦能夠看見他的社會表面之下所隱藏的,並且揭穿其毛病。他看見有權勢的人剝削貧困者,法廷怎樣腐敗,而統治者和宗教領袖,在履行他們的職責方面,都失敗。他充分地認識到,這個國家的宗教信仰,只會令事情變得更壞;因為宗教的活動卻混合了道德的墮落。

 

彌迦指出人民在道德方面的敗壞,也說明公義的上帝絕不會漠視這種不義,因此,一個邪惡的社會,必然要面臨上帝的審判。在彌迦的信息中,這種審判不會是抽象的或很久以後的事。他把這個國家內在的衰弱和來自北方亞述帝國的軍事威脅連繫起來。亞述是可怕的,她不單是一個強大的敵人,其實是上帝施行審判的有力工具。他預料到耶路撒冷的毀滅和隨後的被擄,也許是他早期曾經前往撒瑪利亞(主前七二二年)工作,想起北國是如可受審判。相信當時人民的反應,會把彌迦的信息當著是一些大膽的妄言;一個先知,怎麼能向上帝的百姓和聖城,宣告他們將落入別國手中呢?先知一方面看到這國家的敗壞必招來審判,另一方面,他覺得立約的上帝,有權對那些忘記立約的百姓,施行祂的審判。

 

但是彌迦的信息,遠超過他的時代,涉及將來的世代。在第五章,帶有未來的和彌賽亞盼望的語調;越過審判以後,仍然有新希望。

 

先知的信息就這樣混合著光明和黑暗。他被稱為「以色列的良知」是因為他的話尖銳地指出他那個時代急速衰落的道德。然而,還有一點希望為將來的世界存留;不過現在還不能看見它,必須先等到人類的邪惡得到審判以後。先知的信息在當時聽來像是異象;這異象一方面由新約實現,但另一方面卻含有對未見之事的希望。

 

 

復興的異象

 

阿摩司書九章11-15

 

這卷曾經一直被審判的烏雲罩著,短短九章的阿摩司書,現在突然以比較歡樂和充滿希望的信息結束。日子將到!在這幾節經文中,先知以堅定信心說著:到那日以色列人將要歸回重建他們的家園,他們將生活在上帝的賞賜和興隆之中。

 

語調的轉變是這樣明顯和不自然,以致在一些聖經學者之間引起爭論:到底這最後幾節是阿摩司的原著,或者是後世的人加進去的呢?這類的爭論是不容易解決的;公平地說:大部分現代的學者把它當作一段附錄,論述將來的事,也許是公元前第六世紀猶大被擄以後的事。

 

不管它們是來自阿摩司先知本人,或者是另外的聖經編輯或先知的門徒加進去的,它們都是聖經的一部分。並且在我們研讀阿摩司書的時候,它們是全書一個重要的部分。十分明顯,阿摩司的信息對於古代的以色列是很重要的,對於他們以後的世世代代是否也都同樣重要?而最後這幾節,正好使先知的信息得以完整無缺。因為缺少了這幾節,阿摩司書作為一個整體,將過於偏向一邊;然而加上了這幾節,就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即使在最黑暗的審判信息之後,就是在審判進行了以後,仍然有希望的應許存在。

 

在所有審判的災難過後,將可期望有一個重建的日子來到;因為這是一個重建的日子,表明審判必將過去。上帝的選民的破壞了的世界,將被重建;那裏的土地將再一次獲得豐收;新的城市將在過去的廢墟上再建立起來。當這一切發生的時候,當上帝的選民再一次復興起來以後,將一直存到永遠;這個新生的國家將永不再被毀滅。這才是這本書的結尾:一個光輝燦爛的遠景,在前面黑暗的背景下產生出來。

 

聖殿被毀的異象

 

阿摩司書九章1-10

 

在這個第五個異象中,我們清楚看到,情況愈來愈壞。在開始兩個異象中,審判還只是警告(威脅)和勸勉。在第三個異象中,災難看來不可避免;在第四個異象中,以色列人的最後結局已經很明顯。但是先知還沒有最後定論,直到第五個異象,才再一次最後的肯定國家崩潰的來到。最後這三個異象,好像長的葬禮的過程一樣:首先在家中舉行,然後在教會中進一步舉行,最後在墳墓旁舉行。在這個最後異象的敘述過程中,我們看見阿摩司好像站在這個國家的墳墓旁,屍體正要放進土裏。

 

這個異象的背景是在聖所裏;可以假定以色列人在伯特利的聖所。阿摩司看見耶和華站在祭壇旁,並聽見祂說話。祭壇是一個表明上帝和以色列之間和平的象徵。但上帝的話裏毫無和平。祂宣佈毀滅:從聖殿本身,以及其中有的,乃至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內;沒有一樣能逃避,也沒有誰可以倖免地震的毀滅;無論是地上的,或者是天上的,從高山到海洋,無一能夠躲藏,因為上帝已定睛看以色列人,決定「降禍而不降福。」(4節)

 

下面接著是一首詩,讚美至高的統管宇宙萬物的上帝(5-6節)。異象中啟示出來上帝的審判,表明耶和華是天地的主宰,祂控制著自然界,祂可以對它們造成威脅。

 

然後,好像有人提出甚麼異議,於是阿摩司強調指出,在審判的時候,以色列再不是一個被上帝特別揀選的國家。他們在從埃及地被救贖出來時,只不過是世界上的一個普通的國家,他們與「古實人」(更準確的講是指努比亞人,那些生活在尼羅河南岸的人)本質上沒有區別,與從迦斐託來的非利士人沒有區別(見一6-7),與從吉珥來的敘利亞人(見一5)也都沒有區別。所有的國家在上帝的眼光中,都有相同的地位;它的意思同樣也是說:所有的國家都要對公義和正直負責。所以阿摩司宣佈說:『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8節);犯罪和不義的,不但要遭受審判,而且要除去他們被揀選所帶有的特權。

 

先知最後的異象和他的詳盡解釋,加強說明了他傳道的兩個基本題目:審判從聖殿開始、當公義和公平一旦被拋棄,他就再沒有特權存在

 

我們不必對這最後數節太過強調:它們似乎指出將來還有希望。第八節最後一行告訴我們,上帝不要完全滅絕雅各(以色列)家;第九、十節用了一個篩子作比喻,說它將不讓好的穀粒落在地上。事實上留下一線希望,希望將來有一天(不是現在)上帝會憐憫,也許阿摩司完全相信那日必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