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二章1-5節
摩押的罪明顯的是在於褻瀆已死的人的骸骨。摩押是一個小國家,位於死海的東邊。她的鄰國,南邊接壤的是以東(見一11-12)。這兩個國家屢次發生戰爭。先知無疑知道最近一次戰爭或侵略行動中,摩押曾進入以東的領土(阿摩司的家鄉在提哥亞,遙望死海,就能看見彼岸的摩押)。在這次戰爭中,摩押人打破以東以前的王帝的墳墓,焚燒了他的骸骨,使之變成灰。
從考古學的發掘知道,當時的人對死者的遺跡是十分重要的。他們的君王墳墓被建造得好像宮殿一樣。敬拜已死的君王成為他們信仰的一部分。從這裏我們看到摩押所犯的,有一點像我們稱為褻瀆的罪。在一方面,他們毀壞了已死者的骨頭;在另一方面,他們毀滅了在以東人心目中認為神聖的和高貴的東西。這是一種任意妄行的罪。
接著先知宣佈了關於猶大的宣講(二4-5)。阿摩司的以色列聽眾,當他們聽到先知宣佈的一系列對他們的仇敵的審判時,必定會感到高興;但是現在卻有一點矛盾的感覺。而阿摩司本人則是從猶大來的先知;對他自己的國家宣告審判,無疑將證明他沒有偏見,他同樣能看到自己國家的失敗和同外國一樣。
猶大的罪特別列在第四節,它和前面外邦列國所犯的罪不同。猶大人厭棄了神聖的律法(「妥拉」torah),他們沒有「遵行他的律法」;猶大人拒絕按照上帝指示他們的那樣去生活。因此對猶大像對其他鄰國,審判的火將要降下,就是耶路撒冷的宮殿也將毀滅(歷史記載,在主前五七六至七年,它被巴比倫在戰爭中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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