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提摩太後書作者及成書背景

這是保羅第二次被下到監獄裡,做了囚犯(一8),地點是在羅馬(一17)。而這一次的監禁與第一次大大的不同。根據使徒行傳的記載:第一次的監禁,他是住在「自己所租的房裡」(徒廿八30),受到羅馬政府寬大的待遇;當時有一群同工與朋友在他身旁(徒廿八17~31;西四10~14);而這一次的監禁,他幾乎完全孤立了(四11),從前在亞西亞的朋友,也都離棄他了(一15)。

提摩太後書,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來,是屬於尼祿皇帝下令基督教為非法宗教的那個時期。在主後64年7月19日 ,羅馬城發生大火,共肆虐了6天6夜。全城14區的一半,夷為平地,只剩下4區完全倖免於難。

尼祿皇帝下令放火的謠言,到處流傳,而他用盡了各種努力都無法洗去自己的嫌疑時,他就散佈流言,說基督徒是縱火犯,並下令搜捕及懲罰他們。如此一來,基督教成了非法宗教,使許多基督徒死於殘忍的迫害之下。

當保羅於主後66年春天回到東方時,他的仇敵利用時局對基督教不利的情勢,陷害了保羅,使保羅再次被下到監裡。因為公開宣講基督的福音,或與教會的領袖來往都是一件危險的事。

保羅從前的朋友都不敢與他有所接觸(一15),他在皇家法庭受審時,只好自己勇敢地面對敵人,自作申辯(四16),反駁了每一項控告。他成功地防止了定他有罪的判決,他再度被押到監裡,等候法院的更審,他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寫下了提摩太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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