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正典之定義




    正典 (Canon)一詞,來自希臘文的 kanw,n,原意是指木匠用的尺、或度量長度的器具 (約六肘長;一肘約1822)。後來這名詞便用來意指「標準」、「準則」。在基督教內,此名詞被用來指稱:被基督教群體宣認為是具有絕對權威的一系列神聖書卷 (也就是現在基督教聖經裡面的那些書卷);且這些神聖書卷內的信息被該群體視為是信仰的最高準則。

    然而,現在我們所看到在基督教聖經裡面的那些書卷(書目)並不是在一夕之間出現的、也不是從天而降的。這些書卷(書目)乃是經過一段時間才形成的,並且這個形成的過程乃是聖靈透過引導基督教會所達成。這個聖經書卷(書目) 形成的過程就是所謂的「聖經正典的形成」。聖經正典的形成之議題在西方基督教界之稱為「正典的形成 (Formation of Canon)」或「正典形成的過程 (Canonical Process)」。

    在教會歷史上,可能是俄利根(Origen)最早使用「正典」此一名詞的教父。其它與聖經的相關名詞,都是比「正典」還較晚出現。例如:「聖經 (Scripture)」,其原意是「一部著作」;因為基督教將被列入正典的所有書卷視為是一部(一本)完整的聖書,而稱之為 「聖經 (Scripture)」。至於「Bible (聖經) 」則是更後期才使用的字。雖然BibleScripture的意思相同,但現今較普遍用「Bible (聖經) 」這個名稱來指:基督教的正典之統稱。至於,另一個常用的名詞:「聖約 (Testament)」,則強調的是上帝與人之間的「聖約」。一般所說的聖經 (Scripture/Bible)乃是包含了「新約聖經 (New Testament)」、「舊約聖經 (Old Testament)」兩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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