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

舊約聖經的形成



 
    舊約聖經又稱為希伯來聖經 (TaNaK/ Hebrew Bible)。由於基督教的舊約聖經是從猶太教那裡所接納過來;因此,舊約聖經的形成被基督徒視為是上帝透過猶太人所完成的。猶太教可說是乃是舊約正典形成的使者。

    從猶太教的角度來說,希伯來聖經正典包含三部分:「摩西五經 (Pentateuch,或稱作律法書Torah/ Law) 」、「先知書 (Nebi’im/ Prophets) 」 和「聖書 (Ketubim/ the Writings)」。

    希伯來聖經成書過程乃是先經過口傳,而後再使用文字將此口傳內容加以紀錄,最後於主前第8世紀至第3世紀之間將這些文字記錄加以收集完成。摩西五經(Torah/ Law)約在主前第4世紀完成收集,先知書和聖卷則約在主後第1世紀及主前第53世紀完成收集。聖經中最早成書的可能是《約伯記》,其它大多是摩西及以後的時代才出現。

    至於確立正典的工作則是在主後70年聖殿第二次被毀之後才開始進行。其工作乃是由猶太經士拉比(rabbis)負責確立出哪些經卷才是屬於聖經。到了主後70年的猶太教雅麥尼亞會議(Synod of Jamnia)正式確立出希伯來聖經24卷正典的書目。不過須注意的是,雖然舊約正典到此時才確立;但事實上,在此時之前,許多的經卷早已被猶太人群體視為是正典看待。例如耶穌及使徒都引用許多舊約經卷之經文,並稱之為「聖經」。因此,這裡所討論的是正典最後被確立的時期(主後70),並非是說它們被接受為正典的時期。

    基本上,猶太拉比們依據三個主要標準來決定某個文獻是否為正典:

    第一,必須成書在先知馬拉基之前的時代。即須是400B.C.E.之前的作品。因猶太拉比認為:因為以色列人的悖逆,上帝的靈離開以色列人,所以馬拉基之後,上帝不會再有啟示。

    第二,文獻需使用希伯來文所書寫。(希伯來聖經除少部份段落是由亞蘭文所寫,其餘皆是用希伯來文書寫)

    第三,文獻需被廣泛的猶太人所認定及接受為具有神聖權威的正典。亦即具有普遍的權威性。

    因此猶太的拉比們是從大量的文獻選出正典,而後將它們確立為今日我們所見的舊約聖經。至於,未被接納為正典的文獻則被置於正典之外。舊約聖經某些經文也有記錄那些未被接納為正典的文獻,例如:《耶和華的戰紀》(民二十一14)、《雅煞珥書》(書十13)、《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先見撒母耳》、《先知拿單》、《先見迦得》(代上二十九29)等等。舊約記載了大約十五卷沒被列入正典的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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