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新約聖經一般將保羅的十三封書信按兩類對象而編排:
1. 致地方會的信:包括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
2. 給個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每類別的先後次序則大致是按信的長度而定。
3. 以教義為中心:
a. 救贖性 (Soteriological)-羅馬書、林前後、加拉太。此組以十架(Cross)為中心。
b. 基督性 (Christological)-弗、腓、西、門。此組以基督(Christ)為中心。
c. 末世性 (Eschatological)-帖前後。此組以再來(Coming)為中心。
d. 教會性 (Ecclesiological)-提前後、提多。此組以教會(Church)為中心。
二. 保羅書信的另一分類方法
是按寫作年代,劃分為四類:
1. 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上(見徒15:36-18:22)的作品。學者多同意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是屬此列,但對加拉太書的寫作年期則意見不一:持「南加拉太說」者認為此書是保羅在首次旅程後、第二次旅程前寫的,是最早寫成的保羅書信;持「北加拉太說」者則將之歸為第三次旅程上(徒18:23-21:15)的作品。
2. 保羅第三次旅程上的作品,計有哥林多前後書和羅馬書,也可能包括加拉太書。
3. 監獄書信:即保羅首次被囚在羅馬時的作品,包括歌羅西書、以弗所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
4. 教牧書信:為保羅後期寫給接班人的信,計有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
三. 保羅書信的特色和重要性
保羅的書信與當代的信函頗有分別,既不是寫給社會上素有文學修養之人,也不是純屬私人性質,而是特別針對當時的教會寫成的。因此這些書信讓我們一窺主後五十至六十年代教會的情況,反映出異教社會所帶來的問題、信仰上的困惑、異端的挑戰等。
正因保羅書信多半是作者對當時處境的回應,而不是計畫周詳的神學作品(羅馬書和以弗所書可能例外),這些書信偶爾會有斷句、枝節句的出現,同時也披露了保羅堅強不撓、愛主愛人的偉大品格。另一方面,保羅書信雖非神學論著,卻是富有上帝的權威(見林7:40; 14:37等),對信徒的生活固有指示,在神學上的見解更是精闢,論及父神的高超、公義、慈愛,基督的神性和救贖,聖靈的內住和運行,人的罪性,因信稱義,教會為基督身體、新婦,主的再來,身體復活,最後審判等。不僅如此,多數學者相信保羅書信寫於福音書之前,可見我們在解釋四卷福音的寫作背景和內容時,須以保羅書信作參考,始不致產生謬誤。
四. 保羅書信的蒐集
根據帖前5:26,保羅寫給教會的信是要在會眾面前公開誦讀的。不但如此,保羅也採取措施,防止別人冒他的名寫信(帖後3:17),又使他的信在不同教會中得以傳閱(西4:16)。到彼得撰寫彼得後書之時,當日教會已大概擁有保羅書信的全數(或大部分,見彼後3:16)。
到了第二世紀後期,除了一些異端派別之外,教會已正式將保羅的十三封信列為新約正典的一部分,例如當時的教父愛任紐、穆拉多利殘卷所列出的經目,都提供確鑿的外證。
五. 保羅書信的格式
考古學提供極豐富之資料,顯出當時書信有其特別格式,而保羅書信之款式與當時通用的相合,但在他的書信上,又表現其獨立的個性,雖不拘泥於一定形式,但大體上與是時流行之款式相通。這格式符合一種定規:
1. 寫信人與受信人之關係;
2. 客套語 (保羅改作祝福與問安);
3. 正文(保羅把它分作 教義與倫理 、理論與實踐、信仰與生活、權利與責任 兩大部分);
4. 結語問安 (保羅補上祝福,成為教會之用的使徒祝福 )。
六. 保羅書信的年代
保羅自歸主後,首十五年(33-49A.D.)未有任何寫作(最低限度沒有存下來),此後的再「十五年」(49 -67 A .D.),他為教會存下極寶貴的教義存稿,為後代信徒不可缺少之經典;茲表述保羅書信的年代 如下:
48-49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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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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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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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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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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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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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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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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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旅行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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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大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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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旅行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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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旅行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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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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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馬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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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旅行
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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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羅馬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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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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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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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前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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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後
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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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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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
腓立比
歌羅西
腓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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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提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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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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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保羅書信的神學
基督教偉大的真理並非藉論文哲理,而是憑著書信方式寫出。書信產生之因緣,全為著教導信徒而寫成,這可能是由於教會中之問題,或個人的需要。雖然出發點是勸勉信徒把信仰與生活打成一片,但簡澈的動機中產生了基督教最偉大的系統神學,主要的有下列各點:
1. 上帝論
保羅的系統神學 在論上帝方面最詳盡,上帝的永在是一件無法推諉的事實(羅1: 20c ),藉著創造之物(羅1: 20a ),藉著聖言(羅3:21;16:26;提後3:15-16),藉著基督,(羅5:8;提前3:16;1:10;弗1:19-20;林後4:4)等叫人曉得(羅1:20b)。上帝的性情是全智的(羅2:16;提前1:17;林前4:5);慈愛的(羅5:8;弗2:4);全能的(弗3:20);全在的(羅10:6-7;林前3:16;6:19);公義的(羅3:16)。
在論上帝時,保羅特別提及上帝的主權(Sovereignty)方面,這點別處不及保羅所論的清楚。主要的三段經文是羅8:28-30;羅9-11;弗1:1-11。上帝的主權涉及他的預知(Foreknowledge)與預定(Predestination)。
2. 基督論
基督是永在的(腓2:6;西1:16),但降世為人(加4:4;林後8:9;弗2:7),生在大衛之家族(羅9:3-5;5:21;加3:16;提後2:8),一生謙卑、順服,並無犯罪(腓2:7-8;林後10:1等均甚多論述),但以論基督之代死最多(羅6:1-10;5:8;林前2:8;5:7;11:23-25;15:1-3;加2:20;3:13等不贅),以基督之首位( 首權 (Lordship))為最中心(此字在保羅書信內曾出現239次之多;參腓2:9;羅14:9;弗6:9;西2;9;4:1;林前2:8;11:3;15:27-28;林後13;14等處)。
3. 聖靈論
聖靈是保羅神學中第三大要題。聖靈是有位格的(林前2:10-11;12:11;弗4:30;提前4:30),與上帝同等(林前2:10-11;羅8:2,26-27;帖後2:13),在工作上相分(林前12:4-6;林後13:14;弗4:4-6)。聖靈的工作是保羅論聖靈的要點,他是使人接受救恩的推動力(加3:2;帖後2:13),把信徒洗入 基督的身體(林前12:13),把恩賜分給教會(林前12:4),促使信徒過成聖生活(林前6:11;加5:25;羅8:13),帶領信徒一生(羅8:14,26;林前2:13;加5:18-23)。信徒一生都與聖靈有關,故保羅說 要被聖靈充滿 (弗5:18)。
4. 救恩論
除三位一體論外,保羅第二部分的神學集中在救恩論上。凡論救恩時,也可再分為論罪 、 論救贖 、 論稱義 等。
保羅論罪是普世性的(羅3:9-23;5:12),罪基本的定義是否定上帝的存在(羅1:18-32),這犯罪的性情源自亞當(羅5:12-21),受魔鬼所誘(林後11:3;提前2:14),致全人類伏在死亡權勢底下(羅6:16,23);因此主耶穌才要為人代死(羅8:2-3;林前15:3;林後5:21;加1:4;弗1:7;腓3:9;西1:14;帖前5:9-10;帖後2:13-14;提前2:5-6;提後1:10;多2;14),此點為保羅論救恩時特別強調之處。
另 稱義是罪得蒙赦免之宣告,藉著相信,接受主耶穌因代死帶來的救恩(羅4:18-25)。
5. 教會論
保羅稱為教會的執事 (西1:25),他闡述有關教會的奧秘比別人多。教會在他的神學思想中佔極重要地位。保羅論教會是萬世隱藏的奧秘(西1:24-27;2:10-19;3:4,11;弗3:1-12),是基督的身體(林前12:28;西1:18),是基督的新婦(弗5:22-32)。教會是一個有機體(Organism),也是一個地方團體(Organization);是 生命 ,也是 組織 ;是普世性(Universal),也是地區性(Local)。地區性的教會有管理的人,如長老(可以獨立,可以兼顧牧養,弗4:11牧師即教師, 和 字譯作 即 ;提前5:17;徒20:27-28)、執事(西4:17;提前4:6)和傳福音者(弗4:11)。禮式有二,即洗禮(林前1:15;弗5:26)及聖餐(林前11:23-24)。
6. 末世論
保羅論末世時,亦有特別的啓示,如主耶穌的預言一般,他論主再來前必有離道背教的事(提前4:1),失卻敬虔(提前4:3;提後3:1-4),但教會必先被提(提前4:13-18;林前15:51-57),在主前受基督台前之審判(林前3:11-13;林後5:10),以色列必蒙上帝眷顧,全家得救(羅11:24)。
有關將來全地受審之事,保羅甚少論述,這卻作為使徒約翰神學之特色,保羅只簡略論及將來之審判是給不信福音的人(帖後1:8-9);但論及復活之身體,保羅比其他人更清楚,那是不朽的,榮耀的,屬靈的,屬天的身體。
八. 保羅書信題旨綜纜
書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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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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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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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基督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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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福音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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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基督的福份
| ||
羅馬書 | 基督是我們的能力
(Power)
| 福音與其資訊
(Message)
| 在基督裡的稱義
(Justification)
|
公義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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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 | 基督是我們的智慧
(Wisdom)
| 福音與其事工
(Ministry)
| 在基督裡的成聖
(Sanctification)
|
智慧 (1:21)
|
哥林多後書 | 基督是我們的安慰
(Comfort)
| 福音與其工人
(Minister)
| 在基督裡的安慰
(Consolation)
|
職份 (5:18)
|
加拉太書 | 基督是我們的公義
(Righteousness)
| 福音與其膺本
(Gospel)
| 在基督裡的自由
(Liberation)
|
信心 (3:24)
|
以弗所書 | 基督是我們的豐富
(Riches)
| 福音與其天福
(Heavenliness)
| 在基督裡的高舉
(Exaltation)
|
恩福 (1:3)
|
腓立比書 | 基督是我們的滿足
(Sufficiency)
| 福音與其地福
(Earthliness)
| 在基督裡的喜樂
(Exultation)
|
至寶 (3:8)
|
歌羅西書 | 基督是我們的豐盛
(Fullness)
| 福音與其哲理
(Philosophy)
| 在基督裡的完滿
(Completion)
|
元首
(1:18; 2:10)
|
帖撒羅尼迦前書 | 基督是我們的應許
(Promise)
| 福音與其將來
(Future)
| 在基督裡的相遇
(Translation)
|
指望 (4:13)
|
帖撒羅尼迦後書 | 基督是我們的賞賜
(Reward)
| 福音與敵基督
(Anti-Christ)
| 在基督裡的獎賞
(Compensation)
|
作工 (3:10)
|
提摩太前書 | 基督是我們的中保
(Mediator)
| 福音與其善工
(Noble task)
| 在基督裡的囑咐
(Charge)
|
榜樣 (4:12)
|
提摩太后書 | 基督是我們的冠冕
(Crown)
| 福音與其善道
(Sound teaching)
| 在基督裡的器皿
(Vessel)
|
工人 (2:15)
|
提多書 | 基督是我們的盼望
(Hope)
| 福音與其善行
(Good deeds)
| 在基督裡的教導
(Teaching)
|
純正教訓
(1:9; 2:1)
|
腓利門書 | 基督是我們的主人
(Master)
| 福音與其赦免
(Forgiveness)
| 在基督裡的收納
(Acceptance)
|
收納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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