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本身意義重大,其另一層重要意義在於新約、尤其是耶穌及其門徒在宣講時多次引用《申命記》的內容:耶穌引用《申命記》以回應試探(太四4、7、10),並重申這卷書表明要盡心盡意愛上帝的主題(太二十二37-38);《使徒行傳》中,使徒的證道也大量引用了這卷書,尤其強調先知的職分如何在耶穌身上實現(申十八15;徒三22)。新約中至少有七封書信引用了《申命記》的內容,其中最重要的引用要數加拉太書三章10-14節,在此保羅說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加三13),救我們脫離《申命記》中所提到的咒詛(參考申二十一23)。
《申命記》的書名源於拉丁文和希臘文,意思是「第二律法」(the second law),也就是申命記十七章18 節所說的意思,指的是君王為自己抄錄的律法書。本書的內容不是指第二本律法書,而是西奈山之約的重述(除了三十三章2節之外,《申命記》中都將西奈山稱為「何烈山)。西奈山之約與亞伯拉罕之約、以撒之約和雅各之約中充滿恩典的應許之間的關聯很明確(參考申六10-11;七7-9)。此外,《申命記》也標誌著摩西五經的完成,強調在以色列人進入上帝應許他們的土地之前,已經部分實現了上帝對族長的應許。
關於《申命記》及其教導,讀者需要瞭解三件比較特別的事。
1.《申命記》是一份盟約性文件。
作為一份盟約性文件,《申命記》關注的是上帝與祂子民之間的連結。上帝仁慈屈尊地與祂的子民建立了一種特別的關係。上帝愛祂的子民,伸出大能的手救贖他們(可以特別參考申七7-9;九5-6;十四2)。上帝在西奈山下與他們建立了這種正式的關係。上帝就近他們,並向他們應許說:「我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作我的子民。」因此,盟約是上帝與人之間的紐帶,是上帝在恩典中以主權強加給人的,據此,上帝向祂的子民正式表達了他們之間的關係。與上帝立約的子民必須以順服回應這位救贖主上帝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他們生活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被排除在上帝對人的道德要求之外。《申命記》的結構和內容與公元前兩千年的條約非常相似。
2. 《申命記》是對「十誡」的闡述。
在《聖經》的所有書卷中,沒有哪一卷書比《申命記》更全面地闡述十誡的內容。第五章中的「十誡」與第六至二十六章中的闡述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種對比不是上帝的律和人的律之間的對比,而是關於約的基本的核心內容之間的對比,是關於十誡的內容、其闡釋及其發展出來的各種應用之間的對比,其主旨包括對聽眾的良知進行教導。摩西將生與死、祝福與咒詛擺在以色列人面前,並向他們提出挑戰:「所以你們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們的後裔得以存活,且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聽從祂的話,專靠祂…」(申三十19-20)
但是,關於對「十誡」的論述,還有更多可說的。《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三章的約書涉及了幾條誡命,但這些內容的編排沒有按照《出埃及記》二十章的內容的順序。然而,在《申命記》中,誡命的順序與《申命記》五章的內容相同,規定性的誡命在第五章,而描述性的誡命在第六至二十六章。這些論述闡述了誡命的基本要點,也表明了每條誡命的發展軌跡。這意味著許多誡命的含義比當初設立時更為廣泛,例如第五條誡命不僅涉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而與以色列人所有的權力結構有關。
3. 《申命記》非常強調土地的概念。
在摩西五經中,前三卷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和《利未記》)更多關注的是上帝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而《民數記》和《申命記》則集中強調對對土地方面的內容。《申命記》中也有許多對族長的應許的回應,如上帝對人數眾多的大家庭的應許(申一10;十22;二十八62),但是,上帝對「土地」的應許居於《申命記》內容的主導地位。這是上帝的恩賜,早在他們實際佔有土地之前,上帝就起誓要將土地賜給他們,而且祂的子民要在這片土地上「安息」(申三20;十二9-10;二十五19),享受祂所賜的福。詩篇九十五篇就提到了安息的概念,希伯來書三章7節至四章13節則進一步發展了這一概念。正如以色列人在迦南會有安息一樣,基督徒也會有安息,這與他們所追求的「天上的家鄉」,也就是那將來的長存之城(來十一16;十三14)是相同的。因此,讚美詩以越過約旦河進入應許之地的主題象徵著死亡和進入上帝國的安息,就不足為奇了。
《申命記》是摩西五經的結尾,至此,上帝對以色列先祖的應許已部分實現。隨著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以土地為主題的應許得以實現,而上帝其他的應許,如有關王權和預言的應許,則在他們佔領了流奶與蜜的迦南美地之後實現(申三十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