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阿摩司的生平

先知[阿摩司]的意思是[負擔]。他抱著一個負擔,就是向那正是在全盛時期的,又是奢華、放肆的以色列傳一個厲害的信息—-上帝的審判。

  阿摩司不像以賽亞,進出宮庭,是一代朝臣,也不像耶利米在母腹裡,就被上帝分別為聖,派他作列國的先知。他只是提哥亞一個小城,修理桑樹,採摘桑果的人,又是剪羊毛的牧人。他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或兒子,因此他未曾受過神學的教育或訓練,但他被上帝所特選為先知,藉著他豐富的曰常生活知識與所見的民間情形,和社會上罪惡為上帝發言,因此他的言論爽直而有力,所講所論均與人們的實際生活有密切關係,所以感人至深。


他是南國猶太人,不向本國人說預言,卻被召往北國以色列各支派去傳說預言,因此他的信息不容易受接納(七10-12),但他那充滿熱情的心靈,並不因環境的困雖受影響。他注重讀經禱告,是一個追求長進的人,且有美好的靈性。他所傳的信息,其價值並未隨時代而消逝,相反地其中的信息能適合每一時代之需要,今時代人們崇尚物質,窮侈極惡,自私狂妄,欺壓狡詐,以及政治的黑暗,屬靈生活的失敗,一如阿摩司書所描述所指責的。先知獨具慧眼,將社會罪惡揭露與抨擊,針對現實,大聲疾呼,實為今日人類所需要的救贖的福音。
 

連續性


     對耶利米書卅一31-34的結構作了分析。『耶和華說』這片語出現4次。

     這段經文把新約中仍然持續的項目作了一覽表,它們是︰

(1)同一位立約的上帝——『我的約』;

(2)同樣的律法,我的律法(請注意,與西乃山的並無不同);

(3)同樣是上帝在古老三重用語中所應許的團契關係,『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4)同樣的『後裔』和子民,『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5)同樣的赦免,『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

     內在性、團契關係、個人性,以及寬恕赦免等特性,在列祖之約中早已隱含或已充分的了解了。申命記六6-7;十12和卅6勉勵以色列,要把西乃律法上的話語放在她口中。事實上,詩篇卅七31和四十8確實宣告,對某些人而言,情況正是如此︰『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耶和華的寬大,也常在重復出現的詞句中加以頌揚︰『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卅四6-7;民十四18;申五9-10;詩八六15;珥二13;拿四2;以及後來的尼九17,31)。事實上,他把過犯遷移到『如東離西之遠』(詩一○三8-12)。

    因此,在這段經文中,『新』字的意思是『更新』或『復原』的約。我們的結論是,此約乃亞伯拉罕︰大衛之古老應許的更新與擴大。


對比

     耶利米書卅一32把這個新約與以色列人出埃及期間所立的舊約,作了清楚的對比。耶利米在他的信息中,一再強調這個反論的類型︰他們必不再說……卻要……,不再像這樣……乃是這樣』(耶三16;廿三7-8;卅一29;參十六14-15)。

    耶利米嘗試以此更正被以色列扭曲的價值,並以宗教為拐杖的錯誤思想。以西結後來也用了同樣的公式——『他們必不再說』(十八2)——介紹當時百姓用來當作起誓的格式,或宗教修飾語的格言,這樣的格式因為只強調整體教訓的一部份,所以需要平衡與更正。

     事實上,耶利米並沒有發現西乃之約有什麼錯謬。耶利米以及後來希伯來書的作者都強調,摩西時代所立之約產生的麻煩,其問題在於百姓,而不在於立約的上帝,更不在於道德律法,或是重新肯定曾給予族長且包括在此舊約中的應許。耶利米書卅一32的經文很清楚的指明其要點︰『他們卻背了我的約』。希伯來書八8-9也一樣︰『他指責他們……因為他們不恆心守(他的)約』

     『他們違背』在西乃之約或責任式盟約中並非絕無僅有。責任式的盟約與亞伯拉罕——大衛的應許式之約是相對的,因為同樣的動詞在亞伯拉罕之約中也出現過(創十七14,『不受割禮的男子……必要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縱然具備永恆又不能偏廢之特性如大衛之約者,還是包括了一些條件,使得個別性的違約、挫折或破壞該約之利益成為可能(代上廿二13;廿八7;詩一三二12)。

    事實上,耶利米書卅一35-37極力表明,除非星辰從空中墜落,行星從軌道轉離,否則上帝絕不會放棄他給以色列民的一切誓言。

名稱

     這是舊約中唯一出現『新約』(卅一31)一辭的所在,但類似的概念倒是相當普遍。在類似的內容和上下文中,可與新約相等的辭句如下︰出現在7處經文的『永約』(賽廿四5;五五3;六一8;耶卅二40;五十5;及後來的結十六60;卅七26);在34處經文中的『新心』和『新靈』(耶卅二39﹝七十士譯本﹞;以及後來的結十一19;十八31;卅六26);在3處經文中的『平安之約』(賽五四10;以及後來的結卅四25;卅七26);以及與『在那日』有關的3處經文中的『約』或『我的約』(賽四二6;四九8;五九21;何二18-20)。以上總共形成16或17處論及『新約』的經文。

     然而,耶利米書卅一31-34依然是談論這個主題的標準句,這可在以下數行的證據中看得出來。這段經文促使俄利根把聖經的後27卷書命名為『新約』。它也是新約聖經詳盡引述最長的一段經文,即希伯來書八8-12,以及數章後在來十16-17又部份重述。再者,它更是新約其他9處經文的主題︰4處談到主餐(太廿六28;可十四24;路廿二20;林前十一25);兩處為保羅所引用,提及『新約的執事』;以及以色列人的罪將蒙赦免(林後三6;羅十一27);在希伯來書中另有3處額外的引用(九15;十16;十二24;參上述兩處最重要的教導性經文)。

新約

     舊約神學與耶利米信息的核心,在於耶利米書卅一31-34中的教訓。此信息置身於『安慰之書』(卅—卅三章)中,且躍身於以賽亞信息(四十—六六章)的巍峨頂峰。特別有意義的是卅—卅一章的六個段落︰

(1)卅1-11,在耶和華的日子雅各要大受挫折;

(2)卅12-卅一6,以色列無法醫治的傷痕要得痊愈;

(3)卅一7-44,上帝的長子要在地上復興;

(4)卅一15-22,拉結在被擄之地為兒女哀哭;

(5)卅一23-34,新約;

(6)卅一35-40,賜給以色列不能違背的約。注意整個上下文,卅—卅三章,把新約這個段落和猶大民族的復興作了極嚴密的連接。

     新舊約間持續與間斷之間題的重要教訓,是由六個段落中的第五段所組成的。然而,這一點正是聖經神學最混淆不清的地方︰為什麼要稱此約為『新約』,特別在『新』的內容中,大多數所引用的不過是復述既存的亞伯拉罕一大衛之約中熟知的應許而已。那些才是『不像』(耶卅一32)和『不再』類似舊約(34節,兩次)的全新項目。


耶和華我們的義

     以賽亞書四2所宣告之『公義的苗裔』,與耶利米書廿三5-7;卅三14-22所預言大衛的後裔是同一位。這個彌賽亞『苗裔』或『芽』的特殊名稱,乃『耶和華我們的義』,這名叫人想起以賽亞書上的『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

     此名與耶路撒冷同列,因為耶路撒冷是耶和華的寶座。因此,最末了也是最新的大衛後裔,將要為公義而治理和統治。他要明智地邁步前進,上帝子民的義要被建立,非因外在的體制、律法或行動,乃因雅威的特質。到那日,耶和華要建立並保護其子民的義。

     那利米書卅三14—22特別有意義的是提到此『苗裔』的工作,這是幾個古老應許的頂點︰


(1)挪亞之約中所提季節的永恆性;

(2)亞伯拉罕之約中所提無數的後裔;

(3)非尼哈之約中所提祭司的永恆性;

(4)大衛之約中所提其後裔要永遠作王。

    每一個約都宣告是『永恆的』或是『永遠的』,在那利米的陳述中也是如此。

耶和華的寶座耶路撒冷

     耶利米在三16.17最驚人的預言中,作了如下的宣告︰耶和華說,你們在國中生養眾多,當那些日子,人必不再題說,耶和華的約櫃。不追想、不記念、不覺缺少,也不再制造。那時,人必稱耶路撒冷為雅威的寶座,萬國必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立名的地方聚集;他們必不再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行事。

     當上帝在末日為他的應許作總結時,仍然沒有忘記創世記一28的古老祝福。令人驚訝的是,以色列人敬拜中最重要的物件,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人會想起它,因為當上帝自己很容易被人辨認時,就不再需要一個物品來象徵祂的同在了。

     當耶利米這樣說的時候,他顯然是向摩西律法中的禮儀規範作了宣判,這些規範在頒布時就已註定是要逐漸廢棄的。它們不過是按著真體來塑造的,而真體卻有別於這臨時的摹本而存在。摩西一再被提醒,會幕一定要按著山上的『樣式』(出廿五9,40;廿六30;廿七引或『計劃』來建造)。耶利米在原來的概念中增添了一點,即有一天,這一切都不再需要了。上帝不再象徵性地在二基路伯間設立寶座,他要在耶路撒冷設立寶座。在宣告人能直接、即刻的親近上帝,以及上帝的自我啟示上,此話之重要性無出其右者,

     萬民要被上帝的榮耀所吸引(三17;參賽二2-3;彌四1-2),猶大和以色列的頑梗已被對付,因上帝所動的工而有所改變,這在耶利米書中一直都有描述。

形式化宗教的虛妄

     在著名的『殿門信息』中(耶七一十;參廿六章),耶利米把他蒙召在猶大說預言的模式和本質作了說明。當百姓進入上帝的殿,耶利米作了三個重要的宣告︰
(1)到上帝的殿不能取代真正的悔改(七4);
(2)遵守宗教儀式不能取代對耶和華的順服(七21);
(3)擁有上帝的話不能取代對上帝話語的回應(八8)。

     百姓對於禮儀律法和上帝權政體的外在形式,產生了一種不聖潔的信心。他們對於上帝審判的威脅無動於衷,聚在一起喊著口號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七4)。上帝不可能、也不會搗毀他自己的聖所和居所——猶大如是認為!同時,猶大卻仍繼續偷竊、殺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隨從別上帝,然後來到上帝面前,厚著臉皮站著說︰『我們得釋放為的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七10)

     耶利米大聲疾呼,猶大將會明白事實完全不是這樣。上帝並未看重獻祭過於順服;順服比獻祭更為重要。那利米並不是為燔祭的『緣故』說話,乃是為摩西在申命記所強調的︰『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耶七22-23)說話。

     這話應使猶大汗顏,可是她卻把它轉換成一種對百姓傷痛僅作表面醫治的膏藥。事實上,他們徹底地抗拒上帝的話。但這一切猜謎游戲對猶大一無益處。這種有口無心、無委身之宗教的虛妄,只會直接把人引到上帝憤怒的日子,不僅是對猶大,最後也要對列邦。

耶和華的話語


     耶利米是『耶和華話語』的先知(一2)。耶利米用『耶和華如此說』或類似的句子有157次之多,而全部舊約用這樣的句子一共是349次。

     『看哪,我將我的話放在你口中』(耶一9;五14),耶利米以此作為他為耶和華說話之權威的根基。但若進一步問到,他是怎樣領受上帝啟示的,他會描述到他不僅說出,而且還寫下上帝的命令(卅六12)。耶利米的秘書巴錄自願效勞,當先知按例口述(卅六18,希伯來文未完成式)時,巴錄就將之筆錄下來。這事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巴錄所寫乃『從(耶利米的)口』而出,而耶利米所說的是從耶和華而來。

     那些話不僅僅是為了造就別人而說的客觀啟示,更是先知自己靈魂的糧食(十五16;參一4ff),這是『他心中的歡喜快樂』。但另一面,耶和華的話成了他的凌辱(廿8),因為上帝話語的事奉經常顯得沒有果效(7),且沒有好下場。因此,縱然耶利米決定不再奉耶和華的名說話,卻有內在的驅力促使他要堅持下去。上帝把他的話放在那利米心中,那話在他骨中像火一般燃燒,直到傳講出去為止。在那利米所謂的告白中(十一18-23;十二1-16;十五10-20;十七14-18;十八18-23;廿7-11),絕大多數是這一類的衝突。在他個人與上帝靈交時喊著說︰『有強暴和毀滅』(廿8)把他內心深處的痛苦表露無遺,而百姓卻報之以嘲弄。耶利米將他的案件稟明在他的主面前,尋求上帝的辯護。

     耶利米的預言可以分成三大部份,不包括引言中的『呼召篇』,以及結語中的『歷史篇』︰(1)他早期對猶大發出的信息(二—廿四);(2)審判和安慰的預言(廿五一四五);(3)對列國的信息(四六—五一)。對舊約神學而言,每一部份都有它獨特的貢獻。

應許的僕人

主前第八世紀,疾風般的先知運動如火如茶地展開,主要是針對北國發出警告︰如果再不悔改回轉它的的道路,毀滅就將臨到。不幸的,這些警告只帶來少許的反應。正如耶利米書廿六18-19所說的,在希西家統治年間,彌迦的傳講對猶大只產生瞬間的影響,而北國卻一勁兒地衝向毀滅。主前732年,敘利亞首城大馬色陷落後不久,主前722年,毀滅終於臨到,首都撒瑪利亞也隨之陷落。

     在大禍臨頭之前,上帝曾恩遣先知傳講四十年之久,然而一切終歸徒勞。這群先知團包括阿摩司、何西阿、約拿,及最偉大的先知以賽亞。其實,正當耶羅波安二世統治的繁榮盛世,以色列版圖擴展,全國正展現一片富裕奢華的升平景象,這些先知就開始警戒與應許的言責。
 
富人在窮人面前闊步昂首,在法庭包庇他們同階級的罪惡,當他們想腳踏兩條船,結合巴力和耶和華的信仰時,卻發覺一切都顯得不可靠,宗教行為已經成為藏圬納垢的虛飾。其中所充滿的是不道德、不公平與淫蕩各類的罪。
 
面對這種情況,要不就是悔改,要不就是審判,否則,上帝就不再是可信的上帝。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垂聽應允禱告

一.    耶和華應允祂百姓的禱告(19節)。
 
這句話特別引在這裏,表示上帝回應了約珥教導祭司在全國大會中的禱告(17節)。但是注意到禱告蒙應允之前所發生的變化過程,是十分重要的。最有意義的改變,是在上帝方面,正如十七節所描述的那樣;同是這位上帝,是祂藉著先知警告百姓迫在眉睫的惡運,現在憐憫了他們。十八節描寫上帝的『嫉妒』的愛和深切的憐憫。上帝在態度上的轉變,反過來又促進了百姓的轉變,具體表現在全國大會上的悔改行動中。
 
以色列人的信仰本質上是建立在他們與上帝的立約關係上;禱告是表示這種關係的一種方式。當關係破壞了,信仰也就在崩潰的危險中;好像約珥清楚說過的那樣,以色列人的罪惡,招致上帝的審判。他們的悔改行動是一種自覺棄邪惡歸向真神的行動。只有再次尋求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禱告才能再次進行;因為禱告是向上帝說話,只有關係重新建立起來,禱告才能蒙重聽。
 
二. 上帝回應的內容
 
上帝應允祂的百姓的禱告,祂回應的內容列在十九至二十節,以及二十四至二十七節中。在讀這些經文時,留意上帝應允的樣式,和人民所遭遇的危機,把它們平行起來看,是有益的。五穀、新酒和油在蝗災中已經被毀壞了(一10),因此,這裏的五穀、新酒和油必定是重新賜給的(二19)
 
他們禱告祈求不要使他們在列邦中受羞辱(二17),同樣,這裏應許不再使他們受列國的羞辱(二19下半)。二十節所提到的「北方」可能有兩種含意,一是指從前經歷過的蝗災,另一是預言外國軍隊的入侵這座城市。
 
在約珥那個時代,蝗災可能來自北方,從北方,先知肯定有一支神秘的軍隊必將來臨,就像其他在他以前的先知所預言的那樣(參耶四6)。這種來自北方的威脅,無論它是蝗蟲或者軍隊,將要被移去和毀滅(20節)。在蝗災期間損失的收成(一10-17),將來要用豐收補還,就是獲得更豐富的五穀、新酒和油(24-25節)。那些從前缺乏糧食的人(一26),將要「多喫而得飽足」(26節)。
 
因此,作為上帝應允禱告的結果,從前被蝗蟲所吃的將得到補還,而更重要的是審判的陰影也將得以避免。
 
三. 對禱告的回應(21-23節)。
 
在上帝應允百姓的禱告中,加進這樣一段短詩,記述百姓對上帝寬容的回應。這幾節經文一方面進一步詳述上帝的祝福,但主要的是邀請三方面對上帝聽禱告作出回應。
 
從字面下看,是對「地土」(21節),對「田野的走獸」(22節),和對「錫安的民」(23節)講的。
 
(甲)地土,它從前曾被蝗蟲蹂躪(一10),現在被邀請來轉變懼怕為歡喜快樂,因為上帝已經採取行動,使得它恢復原來的豐富。
 
(乙)田野的走獸,牠們曾經驚慌和混亂(一18),現在也被呼喚不要懼怕,因為牧場將要再繁茂起來。
 
(丙)錫安的民(用以表示實際參加全國的悔改大會的百姓)也要歡喜快樂,因為生命的雨水已經降下,依靠它使得糧食能成長的及時雨,已經賜下正如從前一樣。藉著詩歌的語言,先知向整個國家,無論動物或者非動物界宣佈;因為所有這一切都受過苦,故都要再次蒙福,並特別回應以感恩和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