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新約

     舊約神學與耶利米信息的核心,在於耶利米書卅一31-34中的教訓。此信息置身於『安慰之書』(卅—卅三章)中,且躍身於以賽亞信息(四十—六六章)的巍峨頂峰。特別有意義的是卅—卅一章的六個段落︰

(1)卅1-11,在耶和華的日子雅各要大受挫折;

(2)卅12-卅一6,以色列無法醫治的傷痕要得痊愈;

(3)卅一7-44,上帝的長子要在地上復興;

(4)卅一15-22,拉結在被擄之地為兒女哀哭;

(5)卅一23-34,新約;

(6)卅一35-40,賜給以色列不能違背的約。注意整個上下文,卅—卅三章,把新約這個段落和猶大民族的復興作了極嚴密的連接。

     新舊約間持續與間斷之間題的重要教訓,是由六個段落中的第五段所組成的。然而,這一點正是聖經神學最混淆不清的地方︰為什麼要稱此約為『新約』,特別在『新』的內容中,大多數所引用的不過是復述既存的亞伯拉罕一大衛之約中熟知的應許而已。那些才是『不像』(耶卅一32)和『不再』類似舊約(34節,兩次)的全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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