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耶和華我們的義

     以賽亞書四2所宣告之『公義的苗裔』,與耶利米書廿三5-7;卅三14-22所預言大衛的後裔是同一位。這個彌賽亞『苗裔』或『芽』的特殊名稱,乃『耶和華我們的義』,這名叫人想起以賽亞書上的『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

     此名與耶路撒冷同列,因為耶路撒冷是耶和華的寶座。因此,最末了也是最新的大衛後裔,將要為公義而治理和統治。他要明智地邁步前進,上帝子民的義要被建立,非因外在的體制、律法或行動,乃因雅威的特質。到那日,耶和華要建立並保護其子民的義。

     那利米書卅三14—22特別有意義的是提到此『苗裔』的工作,這是幾個古老應許的頂點︰


(1)挪亞之約中所提季節的永恆性;

(2)亞伯拉罕之約中所提無數的後裔;

(3)非尼哈之約中所提祭司的永恆性;

(4)大衛之約中所提其後裔要永遠作王。

    每一個約都宣告是『永恆的』或是『永遠的』,在那利米的陳述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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