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連續性


     對耶利米書卅一31-34的結構作了分析。『耶和華說』這片語出現4次。

     這段經文把新約中仍然持續的項目作了一覽表,它們是︰

(1)同一位立約的上帝——『我的約』;

(2)同樣的律法,我的律法(請注意,與西乃山的並無不同);

(3)同樣是上帝在古老三重用語中所應許的團契關係,『我要作你們的上帝』;

(4)同樣的『後裔』和子民,『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5)同樣的赦免,『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

     內在性、團契關係、個人性,以及寬恕赦免等特性,在列祖之約中早已隱含或已充分的了解了。申命記六6-7;十12和卅6勉勵以色列,要把西乃律法上的話語放在她口中。事實上,詩篇卅七31和四十8確實宣告,對某些人而言,情況正是如此︰『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耶和華的寬大,也常在重復出現的詞句中加以頌揚︰『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出卅四6-7;民十四18;申五9-10;詩八六15;珥二13;拿四2;以及後來的尼九17,31)。事實上,他把過犯遷移到『如東離西之遠』(詩一○三8-12)。

    因此,在這段經文中,『新』字的意思是『更新』或『復原』的約。我們的結論是,此約乃亞伯拉罕︰大衛之古老應許的更新與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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