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上帝的殿不能取代真正的悔改(七4);
(2)遵守宗教儀式不能取代對耶和華的順服(七21);
(3)擁有上帝的話不能取代對上帝話語的回應(八8)。百姓對於禮儀律法和上帝權政體的外在形式,產生了一種不聖潔的信心。他們對於上帝審判的威脅無動於衷,聚在一起喊著口號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七4)。上帝不可能、也不會搗毀他自己的聖所和居所——猶大如是認為!同時,猶大卻仍繼續偷竊、殺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隨從別上帝,然後來到上帝面前,厚著臉皮站著說︰『我們得釋放為的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七10)
耶利米大聲疾呼,猶大將會明白事實完全不是這樣。上帝並未看重獻祭過於順服;順服比獻祭更為重要。那利米並不是為燔祭的『緣故』說話,乃是為摩西在申命記所強調的︰『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耶七22-23)說話。
這話應使猶大汗顏,可是她卻把它轉換成一種對百姓傷痛僅作表面醫治的膏藥。事實上,他們徹底地抗拒上帝的話。但這一切猜謎游戲對猶大一無益處。這種有口無心、無委身之宗教的虛妄,只會直接把人引到上帝憤怒的日子,不僅是對猶大,最後也要對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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