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 星期五

摩西五經的複雜性

    如 果我們小心研究五經,便會發覺五經除了有一致的目標、計劃和排列之外,還有顯而易見的分歧和複雜性。因為這個緣故,對於五經的來源,便產生了很多不同的理 論。這些理論嘗試提供來源、日期及作者等資料,並從而評估五經的歷史及神學價值;但很不幸地,大多數的評價都是反面的。通常學者會認為五經在摩西以後多個 世紀才編撰成書,所以保存了很少真確的歷史資料;而經內表達的宗教及神學觀念以至禮儀,都只是後期加上去的。舉個例說,威爾浩生這位最動人的五經學者,認 為五經是被擄期及被擄後期的產物,所以只是猶太教的歷史起點,而不是古以色列的歷史。

   
縱然威爾浩生的理論,已被修正得幾乎被放棄了,但是,對五經的評價,普遍仍然是不「友善」的,事實上,一個近代最重要的舊約學派(代表學者包括著名的諾馬丁〔MNoth), 認為我們不能以五經傳統作為基礎,去肯定任何歷史事實。諾馬丁堅稱如果說摩西是一個宗教的創始人,那是不大正確的,甚至談及一個摩西的宗教也不妥當。然 而,以上已經提到,族長及摩西的故事,肯定了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並肯定了上帝為人類安排救贖,令五經構成一致的整體。如果這是對的話,那到諾馬丁這一點 的看法,便取消了聖經所宣講的核心內容,令五經變成不相干——甚至成為錯漏百出的經卷。

   
委 身於聖經真理的人,必須對這些極端和誇大的批評作出回應。錯誤必須矯正。然而,一些保守的學者卻時常矯枉過正地走到另一個極端,完全不寫全面的五經導論。 反面的理論,卻非常重視各方面的論據,包括律法書基本的統一性及分歧性。所以,我們必須討論五經的複雜文理,進而提出一些關於五經來源、發展及文體性質的 結論。

   
每當一個人開始探討五經文體的時候,他會立刻提出一個明顯的問題︰五經是律法抑或是歷史書呢?沒有一本現代或古代律法書籍與它相似——律 法部份,常加插了一些歷史敘述,另一方面,古遠的歷史序幕、族長和摩西的故事,竟成為摩西律法的導言!如果要追查五經的來源,必須先了解五經這種雙重的文 體。上帝並沒有單單列出律法,也沒有單單用一連串的拯救行動來救贖他的子民︰然而,他兩種方法都采用了︰他揀選了一個民族,又以律法與人立約。因此五經包 含兩方面一一敘事部份配置在律法條文之內。
當我們小心分析經文,還可以發現其他特點
(1) 敘事部份與律法部份的交接地方,無論在論題、次序方面,都沒有連貫性。例如創四26與五1︰事實上,創一1至二4上與五1及下文,被創二4下至四26截斷了。同樣地,創十九 38與二十1有明顯的分段。還有出十九25與二十1,十九1—25及二十1821,本來是一段歷史敘述,卻加插了一段十誡在中間(二十1—17)。而且,那些律法規條,也不是邏輯性地連在一起的。
(2) 各個不同部份,在用字、句子結構、風格,及文章的一般結構上,都有重大分歧。不過,了解到上述情況後,這些分歧也不會使人太驚奇罷。比較利未記及申命記的條文時,分歧實在是清楚不過的了。
(3) 另一個顯示五經複雜性的指標,是上帝的兩個名字︰耶和華(Yahweh,上主之意)及以羅興(Elohim,上帝)。這兩個名字在運用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用意,但是某一個章,或某幾章的經文,只會用(或絕大部份選用)其中一個名字(這情況在創世記出現最多),於是便產生了兩組經文,一組只用耶和華,一組只用以羅興,而且兩組都各有一類別的名稱、神學觀念,和文學特色。
(4) 五 經內有些部份重複兩次甚至三次之多。如果只是完全相同的重複就不足為怪,但許多時候它們竟然主題相同,材料相同,而出現明顯的分歧!這現象曾被許多學者詳 細辯論、肯定和否定。「底本說」的熱烈支持者把它們當作是不同底本的對等段落。但其實我們可以有其他更好的解釋。不過無論如何,有好些重複的地方是難以解 釋的。例如︰

    
亞伯拉罕在兩處經文中,不顧撒拉有毀譽之險而把她當作是妹妹(創十二,二十)︰而以撒的事跡亦有相似之處(三十六611)。別是巴這個名稱(盟誓之井)有兩個出處︰紀念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的盟約(創二十一2231),紀念以撒與亞比米勒的聯盟(創二十六 26—33)。在創二十八19,三十五 7,雅各把路斯改為伯特利;但在二十八10—19,他在「往」巴旦亞蘭途中,耶和華向他顯現,他才把路斯改為伯特利︰另一處經文(二十五9—115),他從巴旦亞蘭「出來」,耶和華向他說話,他又起了伯特利這個名字。利十一147及申十321,重複地提及有關潔淨的規條。至於奴隸的經文也出現了三次(出二十一1—11;利二十五39——55︰申十五1218)

   
加上另外一些證據,我們知道五經有一段很長的傳遞及發展過程︰其中一些經文很清楚是摩西死後才寫成。以下是一些有代表性的經文︰如「在迦南人仍在應許之地的那個時代」創十二6,十三7),「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有人居住之地,就是迦南的境界」(創十六35);這些經文暗示以色列人已經佔領迦南。創十四14記載亞伯拉罕聽見佷兒被擄,便追趕羅得直到但,然而此地要到征服迦南後,「但人」移入時才被稱為但(書十九47︰士十八29)。創三十六 31列出以 東 君王的名稱,起頭有一句「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作者明顯是生活在掃羅以後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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