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 星期四

罪的定義和後果

一. 引言
 
罪的根源是因人的墮落,本章要從人墮落的前後,探討人與神的關係,尤其人在犯罪後,就在「人與神的交通」、「人與神的隔絕」、「神的保守和恢復」三個層次中循環,在舊約士師記中,更可以看出人在犯罪後的無奈,及在肉體中的嘆息勞苦。

二. 人與神交通的界限
 
人必須認識「神」,才能明白生命的源頭和意義;而且人必須順從「神的話」,才能使生命豐富。這認識和順從有以下特徵:
  1. 神創造天地給人類享受:在創世記2: 16明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這句話為聖經帶來一個重要的信息-神創造天地是要給人類享受,不是為受摧殘。
  2. 人知識界限與道德責任:在創世記2: 17也明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給人類一個界限,分明人類的責任範圍,當人類跨越這界限時,就要負起一切後果。在希伯來文化裡,「分別善惡」是指道德的智慧,例如當一個孩童開始曉得如何分辨善惡時,他在生活中便要履行道德的責任(參以賽亞7: 16)。若問這禁令的原因,是不會得到任何結果。然而,這禁令卻告訴我們:
    1. 造物主和受造物間存在必然的區別,如鴻溝隔開,不能混淆。
    2. 人與神的關係需要從「神」的角度來理解,而不是從「人」的角度。
  3. 人在死亡威脅下的重整:人未墮落前,並沒有表明人原本的受造是不杇的,乃是因著人與神的溝通關係,人才能夠擺脫死亡的威脅。聖經中「以諾」和「以利亞」的例子,讓我們看到神對人類起初的心意。今天凡願與神來往,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的人,死亡對他已經不是威脅了(參傳道書5: 19-20,約翰11: 25-26)。
  4. 人類自由的新義和秩序:神的禁令加諸在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的身上,不能看作是對他們「自由」的壓抑,相反的,是在他們外圍邪惡勢力威脅下,對他們「自由」的保障。因此,今天的世人必須按著神的定義來使用「自由」,否則當人跨越神所規劃的秩序之外,就不會找到真正的自由。
三. 人與神交通的隔絕
 
罪在成為主觀的意識前,已經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它是人神隔絕的主因:
  1. 「罪」的介入:罪隨著亞當和夏娃的自由決定而介入,而誘惑的來源是在「人以外」但仍屬於神創造秩序內的「蛇」,牠是「撒但」本身還是工具,聖經沒有明示。在舊約裡,沒有一處提到這誘惑的來源,以賽亞14: 12-16和詩篇82: 6-7曾暗示撒但的墮落,但也難以斷定。無論如何,人類應用自由,卻超越了神為保護人類所設定的極限,因此人要擔起後果。
  2. 「罪」的根源:是出於人類的「自我追求和驕傲」,是隨著懷疑神的話而來。其次,人的「感官」也產生影響,當人對神的話語發生懷疑時,感官的情慾就發揮效果;在人墮落後,感官上的「差恥感覺」也隨即發生,那是人擅用自由、懷疑、違背神的話產生的必然結果。
  3. 「罪」的定義:分三方面
    1. 偏差(Deviation):是指偏離正道或沒擊中目標,已偏離智慧的路,不再敬畏耶和華神。
    2. 罪咎(Guilt):指人處於罪的境況,既使無意的過犯,亦會招來罪咎,須被賠償與贖過。
    3. 悖逆(Rebellion):是不能信守「約」中的彼此承諾,離棄約定的生活規範,與神對立。
  4. 「罪」的特徵:分五方面
    1. 科學性(Theological Character):罪跟神的聖潔相聯,人與神的關係是宗教性非道德性。
    2. 客觀性(Objective Character):罪不只是心態,罪會污穢地(民數35: 33),須作出賠償。
    3. 個人自覺性(Personal And Conscious Character):人心常處背判神的狀態,證明罪存在。
    4. 普世性(Universal Character):世上沒有人不行惡(詩篇53: 1),因罪破壞人的本性。
    5. 頑強性(Fixed Character):罪深入人性如豹洗不掉班點,唯一盼望是信靠神的應許。
  5. 「罪」的後果:分兩方面
    1. 罪咎(Guilt):罪咎不同於內疚,是人面對神的懲罰的心理狀況,是承受神憤怒的心情。
    2. 懲罰(Punishment):懲罰最終是與神隔絕(以賽亞59: 2),呈現出孤單和痛苦,而且人被拒絕接近神(撒上14: 37-41),若不悔改,就在生命冊中被抹去(詩篇69: 28)。
四. 人墮落後神的保守
  1. 當神問亞當:「你在那裡?」「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你作的是甚麼事呢?」時,已暗示了神的寬容。神原是全知的,不需要詢問就知道他們發生了甚麼事,然而,神給人機會懊悔,以致能恢復和好。可惜,亞當沒有珍惜機會,把一切責任推卸給近因的女人和遠因的蛇,企圖置身度外,如該隱一般。蛇會受到致命的創傷:神在創世記3: 14-15的宣告,蛇會受到致命的創傷是福音的先聲,基督將會清除一切邪惡的作為(參馬太1: 23,歌羅西2: 15,提前2: 15,加拉太4: 14)。
  2. 夏娃的喜悅也成憂傷:夏娃將有痛楚,特別在生育上,她在生命上的喜悅,同時也成了她的憂傷。以後女人與丈夫的關係也在管轄和滿足(參路得1: 9)中,尋求相處之道,這是人墮落後所出現的敗壞現象,使以後的人類糾纏在惡果中。
  3. 亞當的生活受了咒詛:神沒有咒詛亞當個人,而是咒詛他的生活,他要在勞苦耕作和汗流浹背中生活;若與蛇欺哄夏娃說將變得與神一般的景況相比,是天壤之別。與人犯罪前亞當在被造界的主權相比,過去的管理萬物為各樣的活物命名,和為了生存亞當必須終日勞苦,從兩者看出:
    1. 人類出現了生活上的憂慮和競奪;
    2. 人在咒詛後更珍惜和渴望生命;
    3. 睏乏和空虛成為一切事物的必然現象(傳道書1: 8)。
五. 作業
從人類始祖的犯罪中,再思神的創造和慈愛,你承認神在創造時為我們設定的界限嗎?如果是,今天我們要如何按「約」生活在神約定的生活規範中?後果會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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