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 星期四

神為何要造男造女

一. 引言
 
當我們參觀畫展時,要真正明白畫中的意義,最好的方法是由畫的人自己解說;同樣地,人類要尋找存在的意義,無法在自己裡面尋找,只能由創造人類的神那裡尋得意義。人可以從三層的關係來尋得存在的意義,即人與神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人與創造界的關係。

二. 人與創造界的關係
 
神創造的層序是由無到有,由無生命到有生命。人與創造界有以下特殊的關係:
  1. 「塵土」:暗示神藉著無生命氣息的東西(創2: 7)來創造第一個人,因此也把人與動物世界分開,各從其類(創1: 11-25,出現10次),人絕不是從動物進化而來。
  2. 「肉體」:人類肉體生命的存在說明人與自然界的密切關係,而且神與人立約的應許總離不開對土地的擁有,神的子民必須在屬地的生活中來敬拜神。
  3. 「命名」:顯示亞當在創造界中的超越地位,藉著為神所造各樣的活物命名,亞當就從世界中超脫出來,凌駕其上,並以獨特的被造者身份,反映出神的超越。
  4. 結論:人類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與動物界不同類,且藉著命名,超越創造界的被造物,這是人類與創造界的特殊關係。
三. 人與人的關係
 
可從人類始祖亞當和夏娃身上看出,即彼此若缺少對方,生命就不夠完整。
  1. 「兩性關係」:創世記把生養眾多形容為「額外的祝福」(創1: 28),因為神造男女兩性,並沒有暗示生育的必然性,因此兩性間的基本關係並不是以「性」為基礎。
  2. 「夫妻制度」:由創世記2: 22-25指示,「婚姻」是人類最基本的秩序,而且一夫一妻「二人成為一體」是神所設定的關係,此關係也用來表達神與祂子民的關係(參何西阿書)。若要表達「忠貞不二的愛」,一夫一妻也是最理想的制度。
四. 人與神的關係
  1. 「人讚美神」:從讚美中,讓人類可以發現他們生命中的終極意義,這也是神按著祂的形像造人的至高意義。人類生命是神獨特的恩賜,其目的是要反映出神的性格。
  2. 「神的形像和樣式」:在意義上,形像偏於塑像或模型上的相似,意味著人的外表反映出神的形像。而樣式是類同的意思,不是原版的複印。這形像和樣式的觀念,有人認為是沿自替皇帝立像的習俗,以象徵皇帝在該地的統治權。
  3. 「人的治理」:嚴格來說,聖經並沒有啟示我們,神形像的內涵是甚麼;我們唯一能確定的,是這形像與治理有必然的關係。因為在神按祂的形像造人之後,就把治理權交託祂所造的人(創1: 26)。
  4. 結論:人是按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這暗示了男和女在神面前,要活出一個具體而負責任的人生,藉著「工作」反映出他們的創造性,藉著「生活」來認識並親近神。
五. 人類的本貿
 
在聖經中,可以用不同的角度來描述一個人,如詩篇84: 2;也可以身體的某部份來代表整體,如以賽亞52: 7。因此,以下按「魂」、「靈」、「肉」、「心」、「血」等來表達人的本質:
  1. 「魂」:在聖經出現755次,這詞的基本意義是指人為受造之物,,直接指「魂」只有數處。魂的本意是指一個具有生命的個體,人活著就是魂,但人不「擁有」(possess)魂。這詞常用來表達一個人在物質方面的需要。以此類推,這字可解釋為「渴求」,指關乎生命的渴望與掙扎,如「我們的心願」(詩篇35: 25)。魂是從神而來,因此它需要神不停地補給和更新,因為魂本身不能逃避受造物應有的限制。
  2. 「靈」:在聖經出現389次,當中指神的有136次,比指人或動物的129次還多。用在人身上時,靈可解釋為生命力,當神收回靈的時候,人便歸回塵土(約伯34:14-15,詩篇104:29-30)。事實上,有些經文說明,神的靈與人的靈是不可劃分的。靈可專指人「心靈生命的器官」,可解釋作「心」(mind)(結11: 5),或「定意」(耶51: 11),或「心神」(賽19: 3)。
  3. 「肉」:在聖經出現273次,其中三分之一是用動物身上,其餘指人,從不用來指神。在希伯來語中沒有「身體」一詞,「肉體」則代表這個意思。肉體被看為人具體存在的表徵(約伯10: 11,詩篇78: 39),是個人和屬靈生命的正常媒介。肉體並不被認為是邪惡或其根源,與魂和靈一樣,肉體也要倚靠神而活(約伯34: 14-15),以致以賽亞喊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草必枯乾…惟有我們神的話必永遠立定。」(賽40: 6、8)因此軟弱的肉體也成為試探的對象。
  4. 「心」:這是在舊約裡關於人和生命最常用的詞,以各種形式出現850多次,其中絕大部份是指人(只有5次是就動物而言)。對希伯來人而言,心關係著人生存的狀態,心存於感情的至深處,引發出人對生命最大的回應(耶4: 19)。人是人性的歸宿,在那裡一切都要降服於神,正如先知耶利米(耶4: 4)所說,要行割禮的是我們的心,不是我的肉身。現代人常把「心」和「頭腦」分開,但這在聖經中未發現,因心所想和決定,造成了一個人的為人,所以神給人最大的恩賜是一顆「明白的心」(王上3: 9、12)。人必須依賴神,才能瞭解神的心意(箴21: 2)。
  5. 「血」:在聖經出現360次,是生命重要的象徵,亦是生命救贖的途徑(利4、16、17章)。血是獻給神的禮物,正當地處理血,可以使人與神(生命的源頭)建立一個密切的關係。血所象徵的生命是從神而來的恩典,這恩典該用在神的敬奉上,因此任何人若枉用了生命,都必須向神交待。
六. 思考問題
人要如何真正認識自己?除了從造人的源頭神那裡,無人能找到生命的意義。若依上面的解釋,人可否清楚地把人的「靈、魂、體」劃分開來?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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