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蘭生於迦勒底的吾珥──一個富庶的文化之都。烏利曾率領工作人員於吾珥一地作大型發掘,發現城中有一壯麗的塔廟,另有許多廟宇、儲物房屋和住舍。
亞伯蘭及其妻子撒萊跟隨父親到敘利亞的哈蘭。像吾珥一樣,哈蘭是一個拜祭月神辛(或安拿)的中心。
亞伯蘭蒙召
神呼召亞伯蘭,囑咐他離開親人,遷移到祂指示的地方(十二1;參七23)。亞伯蘭聽從命令,雖已年屆75歲,仍帶同撒萊和姪兒羅得離開哈蘭,前往示劍。耶和華在該地向他顯現,應許把地賜給他的子嗣。
為了逃避饑荒,亞伯蘭南下往埃及(十二10-20)。因撒萊貌美,他害怕有人會殺夫以搶妻,便假稱撒萊是妹妹,這位「妹妹」即被納入法老的後宮。直到神因此向法老降災時,才揭發亞伯蘭的謊話,撒萊方重歸夫郎。
聖經評鑑者曾指十二章16節不實,因為經文記載亞伯蘭的隊伍中有駱駝,但古埃及文字並無「駱駝」一詞,而埃及考古資料中,亦鮮有這種動物。雖然如此,要證明他確擁有駱駝,證據是足夠的;正因為此動物罕有,更顯見牠們的珍貴。
亞伯蘭和羅得
亞伯蘭和羅得回到迦南時,雙方的牧人起了爭執。亞伯蘭建議兩組人分道揚鑣,且讓羅得率先擇地。羅得遂揀選水源充足的約但河谷,並住近平原上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第十三章)。
東方四王入侵
沿約但河外王道進侵的四王身份很難確定。他們攻克平原5城,再向前推進,大肆搜掠,捉拿俘虜,羅得亦成為階下囚。亞伯蘭帶領318個在家生養的壯丁跟隨敵兵,出其不意突襲而剿敵,奪回羅得及失物。回程時亞伯蘭遇見耶路撒冷王麥基洗德,亞伯蘭要向他奉獻得物的十分之一(第十四章)。
立約
耶和華應許給亞伯蘭一個兒子做承繼人。一天晚上,神以獨特方式與亞伯蘭立約,答允把從埃及河至伯拉河之地賜予他(十五章)。撒萊長久不育,遂讓埃及使女夏甲與亞伯蘭同房。夏甲生以實瑪利,他是亞拉伯人的祖先。其後兩婦不和,撒萊迫走夏甲,按努斯坭版所載的近東習俗,撒萊的確有權這樣做。然而神憐憫夏甲,應允使她子嗣眾多(第十六章)。
神向亞伯蘭重申應許,讓他後代繁盛,並替他夫婦易名,由亞伯蘭(「受舉頌之父」)和撒萊改為亞伯拉罕(「多國之父」)和撒拉(「公主」)。與亞伯拉罕以割禮為立約的記號(第十七章),這習尚已在埃及人中實行了多個世紀。
毀滅平原之城
耶和華和兩個天使向亞伯拉罕顯現,宣佈承繼其應許的人會於年內誕生,並表明神將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城,亞伯拉罕卻為這兩城與神討價爭辯(十八22-23)。羅得及其家屬獲救,得以從所多瑪城逃出來;神終於以硫磺與火毀滅兩城(十九24-25)。後羅得兩女兒為保家族存留後裔,遂灌醉父親,和他同寢。結果,摩押和亞捫兩族由此而出,後期成了以色列的仇敵。
創世記二十章1至18節中,亞伯拉罕再次因假稱撒拉為妹而得罪基拉耳王亞比米勒。
以撒 以撒出世時(二十一1-3),撒拉和夏甲又生齟齬,夏甲再次被逐,卻又得到神的看顧憐憫。
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為了一口井不和,終在別是巴立約,平息了這次糾紛(二十一25-34)。
神要求亞伯拉罕在摩利亞山把以撒獻為燔祭,用以試驗其信心。該處可能就是後來大衛從耶布斯人亞勞拿購得的地(撒下二十四16-25),此地也是聖殿之所在。亞伯拉罕正要下手殺他的兒子,神喝止他,使他看到有一隻公羊扣在小樹中。以撒因此得釋放,公羊取代他成為燔祭。
撒拉在希伯崙逝世,亞伯拉罕為她向赫人以弗崙買來麥比拉洞置墓(第二十三章),他們採用的買賣辦法是近東典型的交易方式。亞伯拉罕欲替以撒覓妻,便差派僕人以利以謝到哈蘭一地,神引導以利以謝找著利百加(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記敘亞伯拉罕迎娶基土拉;其後,基土拉替他生了多個孩子。亞伯拉罕終年175歲,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7-10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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