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 星期四

聖靈在解經中的地位

聖靈的啟示

如果一個不信主的人,以研究聖經的態度,運用各種解經原則來查考聖經,和一個敬虔愛主的人,運用同樣的原則來查考聖經,結果會不會有差別呢?如果沒有分別的話,解經便只是知識的問題。事實上我們都知道不只是有差別,甚至於會產生極大不同的結果,因為解經除了需運用知識、理性外,最重要的是藉著個人屬靈的經歷與禱告,並且還需要聖靈的啟示。

關於聖靈在解經中的地位,主要有四點︰

一、屬靈的洞察力。

    研究釋經學的目的,就是要了解聖經作者的原意,而當我們討論默示的性質時,也談到聖經是上帝和人合作的傑作。聖經一方面流露出作者的歷史背景與性格,另一方面由於這些作者都受到聖靈的感動與管理,他們的思想與感情都受到聖靈的充滿與啟發,所以他們才能夠寫出毫無錯誤的聖經來。因此聖經最終的作者還是上帝自己,是上帝藉著聖靈感動人而寫成的。

    既然如此,我們一方面要藉著歷史、文化、文法等的幫助來了解作者的原意,另一方面我們也需要依靠聖靈去理解這位真正的作者、上帝的原意,否則我們很容易把聖經看為一本普通的書籍,就不能夠了解其中屬靈的意義了。

二、屬靈的智慧。

    使徒保羅在林前一18~21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


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這世上的辯士在那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然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做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由此可見,一個在世界上有名譽、有地位、人看為聰明的人,在上帝的眼中不一定就是他所喜悅的人,因為這些在世界上受人尊敬,自以為聰明的人,很容易變得驕傲,輕看十字架的救恩,反倒以為愚拙,結果他們在屬靈的事情上因為貧乏,得不著真正的智慧。主耶穌也曾說過,上帝的事向聰明通達的人就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露出來,那些自以為聰明和驕傲的人往往不能明白上帝的智慧,為什麼呢?原來在人犯罪墮落以後,人的靈受到罪的腐蝕,無法認識上帝,凡事以自我為中心,只有屬世的智慧,而沒有屬靈的智慧。

    因此,當一個不信者看聖經的時候,很容易產生抗拒的心態,覺得它索然無味,那麼怎麼樣才可得著屬靈的智慧了解上帝的事呢?林前二10~11說︰「只有上帝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上帝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

所以,要了解上帝的事,我們便不可以單靠人的智慧而是要靠聖靈的啟示。但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思想,當聖靈默示聖經作者編寫聖經的時候,他並沒有廢掉作者的思想或是感情,同樣,今天聖靈賜亮光給我們、幫助我們去明白聖經,也沒有要求我們完全拋棄我們的思想。我們應有的態度是求聖靈幫助我們,運用我們的智慧與理解力,卻不可以本末倒置。

三、聖靈的光照。

    約十六13~14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听見的都說出來,並且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

這裡提到一項聖靈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有關耶穌基督的真理告訴門徒,並且引導他們明白這些真理。此外聖靈工作的目的,就是要榮耀耶穌基督,因此我們越明白真理,就越叫耶穌基督得榮耀,因為真理都是為耶穌做見證的,我們要明白聖經、要認識耶穌基督,就需要有聖靈的 工作,但我們應該怎樣才可以經歷聖靈的工作呢?

詩一一九18記載著詩人懇切的禱告︰「求你開我的眼楮,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

禱告就是經歷聖靈工作的第一步。也許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本來我們對一段經文茫然無知,或者是索然無味,經過在上帝面前謙卑禱告後,突然間充滿亮光,發現經文豐富的含義,並與我們生命的關係,這就是詩人所說的,上帝開了我們的眼楮,使我們發現他話語的奇妙和寶貴。當然,如果我們要更深入的體會聖經的真實和豐富,我們便要在日常生活中順服聖經的教導,經歷上帝應許的實在。

四、理解與實踐並重。

     應提防偏向兩個極端,一方面要避免變成純理性、枯燥的查經,同時也要避免把聖經變成一本充滿神秘色彩的著作,這話怎麼說呢?如果我們把聖經受成純學問,信徒或是非信徒在查經中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結論,那麼聖靈在解經中的地位就被掩蓋了,單單頭腦的知識並不能使我們的生命豐盛。不少信徒就是犯了單有頭腦或知識的毛病,缺乏生命的體驗和實踐,信仰生活變得越來越虛偽,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唯有依靠聖靈去明白聖經,又順服聖靈去實踐聖經的道理,聖經對我們便不再是死的教條,而是上帝話潑的道。

依靠聖靈與研經方法間的平衡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以依靠聖靈為藉口,而棄絕以歷史文化的方法查考聖經,按正意去分解真理,因為單說依靠聖靈不肯在上帝的話語上下功夫,這是在逃避責任,藉口偷懶,是上帝所不喜悅的。而且單說依靠聖靈,而沒有客觀的原則,容易使查經流於主觀而趨向上帝秘主義。例如約八1~11記載著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淫婦到耶穌那裡要打死她,起初耶穌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卻沒有回答他們,究竟耶穌在地上畫什麼字,沒有人知道,因為聖經沒有記載。但是有些人聲稱;在聖靈的光 照下知道耶穌畫了什麼,不過誰能肯定他說的是對的還是錯的呢?是出於聖靈還是出於人的意思呢?一個別有用心的人,可以硬說他接受了聖靈的光照而蒙騙別人。

    因此在閱讀聖經以前,我們應當有謙虛敬虔的禱告,依靠以聖靈的光照,然後按照合適的解經原則分析經文,當我們得著一些新的亮光、或者是新的領受時,應當省察自己,看看這所謂的亮光,是不是經得起聖經原則的考驗,如果經不起就要放下來,如果經得起就當為新的發現和領受感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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