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釋學是處理解釋原則的學科。
有人稱之為 解釋科學;其他人更喜歡將其稱為解釋的藝術。伯納德·拉姆 他說:“它是一門科學,因為它受系統內的規則指導;這是一門藝術,詮釋學是處理解釋原則的學科。
有人稱之為解釋科學;其他人更喜歡將其稱為解釋的藝術。伯納德·拉姆他說:“它是一門科學,因為它受系統內的規則指導;這是一門藝術,因為規則的應用是靠技巧,而不是靠機械模仿。”
詮釋學這個詞是源自“赫爾墨斯”,希臘神將眾神的信息帶給凡人,是科學、發明、口才、演講、寫作和藝術之神。詮釋學包括確定對聖經的正確解釋。
• Milton S. Terry 指出:
這個詞通常用於對書面文件的解釋,因此可以更具體地定義為解釋作者觀點的科學語。這門科學假設存在多種思維模式和歧異之間的表達。因此,它旨在消除可能的差異一個作家和他的讀者之間,這樣一個人的意思才能真實準確被其他人了解。”
• Henry A. Virkler 說:
“它[詮釋學] 被認為是一門藝術,因為交流是靈活的,因此機械的和僵化的規則應用有時會扭曲溝通的真正含義。要成為一名優秀的解經者,必須學習以下規則解釋學以及應用這些規則的藝術。”
• D. R. Dungan 說:
“神聖詮釋學是解釋聖經的科學。釋經……是引出的意思。它是解釋學原理在將可能難以理解的任何文字的含義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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