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文的動詞(verbs)是由三個字音(consonant)字母的字根形成的。再從這字根發展成不同的動詞形式,如加上母音,加上字首或字尾。這是西方文字所少見的。希伯來文重視動詞的形態(aspect)多於它的時態(tense)。所謂完整形態(perfect aspect)就是放眼於事情的整全面;而非完整形態(future aspect)卻著重於事件的內部結構。如果真的要以時態來區別的話,那就是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 和非完成時態(imperfect tense)兩種。非完成時態是有點模棱兩可,它既可以代表直說語氣(indicative mood)(現在、過去和未來),也可以代表命令語氣(imperative)、祈使語氣(optative)等。完成時態最特出用法就是先知式的完成時態(prophetic perfect),先知對未來要發生的事是如此的有把握,以致他用過去時態來表達。(如賽五:13)譬如:
詩六十七:6 “地已經出了土産;上帝 - 就是我們的上帝要賜福與你們。”
英文KJV 是“Then shall the earth yield her increase; and God, even our own God, shall bless us.”
英文NIV 是“Then the land will yield its harvest,and God, our God, will bless us.”
英文NASB 是“The earth has yield its produce; God, our God, blesses us.”
翻譯爲“已經出了”的原文 nathenah 是完成時態。中文聖經和NASB 都譯爲完成式,但KJV 和NIV 卻譯爲未來式。這裏的動詞正是希伯來文的完成形態,可以稱爲“朝最終目標式”的完成形態(past tense in telic perfection),換言之,在這裏記述了已經開始出土産,而現在卻是期待著出產的圓滿結束。
語言風格方面,上文已經說過,它的辭彙大都是指事物的本體,很少有抽象的東西。譬如,“to decide”(決定)的原意是"to cut"(切割),"to be right"(對的)是"to be straight"(直的),罪的觀念是“不中鵠的”,情感是跟心腸(bowel)相連。。力量是用角來代表。有的翻譯者嘗試用一個英文字來翻譯同一個希伯來字,但遇到很多困難,因爲一個希伯來字的意思常取決於它的上下文。譬如,number 可以是“數點”,也可以是“看顧”。(民一:3,創五十:24)
說到句法(syntax),希伯來文的句法是很簡單。句子很少用從屬連接詞(subordinating conjunctions like ‘if’, 'when’,'because’..),大都是用簡單的一個 wa- (英文的and)。英文譯者時常想盡辦法用不同的連接詞將希伯來文的句子接起來,這可能不是原作者的意思。譬如,創一:2 - 三:1,在五十六個句子裏,除了三個句子,其他都是用 wa- 連接的。但英文的RSV,卻用了“and”(創一:3),“so”(創一:27),“thus”(創二:1),“but”(創二:6), “now”(創三:1)等連接詞。
在許多文體當中,希伯來文的詩歌是最特出的。十八世紀以前,很少人知道希伯來詩是怎樣的。直到1753 年,羅斯(Bishop Lowth)發表了希伯來聖詩講義之後,大家才注意到,希伯來詩律中最主要的,就是平行體(parallelism)或駢體、對句。但這和中國詩中的對句並不相同。中國詩句是字字相對,如
1。正名對 - 天和地,日和月。
2。同類對 - 花和草,葉和芽
3。連珠對 - 蕭蕭對赫赫
4。雙聲對 - 黃槐對綠柳
5。雙擬對 - 春樹對秋池
希伯來對句法不是字和字對,是句和句對。對法有幾種:
1。正對(synonymous) - 第一、二句意義平行,既不加重,也不減輕。譬如:
日頭啊,你要停在基遍;
月亮啊,你要止在亞雅倫穀。(書十:12)
2。反對(antithetic) - 第二句反襯上句,成爲兩句相對的獨立句子。譬如: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
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十三:20)
3。合對(completive) - 第二句比較更精細地完結第一句,或用比較法,或用解釋法,兩句中有一句不能獨立。譬如:
比較法:聽智慧人的責備,
強如聽愚昧人的歌唱。
解釋法:愚昧人的笑聲,
好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
由這三種對句法,衍生出種種的變化,有時不止兩句平行,有三四句甚至七八句的,效果和我們用的對偶、腳韻、平仄等功用一樣。我們可稱之爲“思想的韻律”或“自然的韻律” - 氣運生動是希伯來詩的精神。我們要在第九章《文體解經》更詳細地講解怎樣用平行體來解經。
至於修辭(figures of speech)方面,希伯來人非常善於用修辭格來修飾、加工、潤色他們的文字,如比喻、比擬、借代、誇張、對偶等等。這些修詞格具體運用起來是千變萬化的,增添了不少色彩。譬如,英文的 apple of his eye (申三十二:10,詩十七:8,箴七:2),skin of my teeth (伯十九:20)等。
有許多文法書可以幫助我們解經時之用,如:
· An Introductory Grammar Biblical Hebrew, Page H Kelley
· The Analytical Hebrew and Chaldee Lexicon, Benjamin Davidson
· The Hebrew and Greek Key Study Bible, Spiros Zodhi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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