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 星期五

更正教會的釋經法

 

  我們略可把宗教改革時期的釋經學列下:

 

一.聖經的清晰性:乃是指聖靈會親自在信徒心裡工作,光照他的心智,引導他能明白聖經的真理。

 

二.啟示適應人:說明聖經是在人類的社會環境下寫成的,它是人可以明白的。不管是任何文化或語言背景的人都可以直接閱讀聖經而明白。

 

三.以經解經:指含義不明的經文可由含義清晰的經文來解釋。

 

四.經文意思統一性:說明神學可由不同的經文合起來而解釋。聖經的解釋不會互相矛盾,只會前後相符。

 

五.解釋和應用:解經的目的是應用,神的話語是可以在每一個時代應用在信徒的生活。應用可以是多方面的。

 

  這些“基本原則”相繼流傳在改革以後的教會中,一直到今天。

 

  改革時期的釋經學者也特別注重語言學在解經層面的重要因素。他們列下了一些語言學的原則:

 

一.字義:許多神學的字眼是含有特別意義的字眼,必須深入註解。

 

二.文法:各種聖經語言的文法,造句皆有其獨特之處。或有複合字、象徵文字、成語,還有許多特別名詞等等都必須按其文法來註解。

 

三.文體:這關到文字的類別,有

 

     (一)象徵性語法:包括暗喻、明喻、誇張法;

 

     (二)比喻、寓言、神話、謎語;

 

     (三)文體類:如歷史、智慧文學、傳奇故事、律法、詩歌等等。

 

四.文化:說明解經者必須研究每一個經文的文化歷史背景:

 

     (一)聖經地理(Biblical geography)

 

     (二)聖經歷史(Biblical history),

  

     (三)聖經文化(當時社會文明)(Biblical culture)。

 

    可見改革以後的基督教會更加的高舉了安提阿的字義解經法(這時加上了奧古斯丁的“語言學”(文法和修辭)),也繼續強調“歷史”(地理、歷史、文化)的元素。因為要面對天主教所高舉的“傳統權威”(教皇和信條),基督教堅持聖經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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