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

 

      派帕(O.Piper)提到聖經神學的四個限制:聖經內對拯救事件的各種說法;聖經福音核心之間,在形式與功能上的差異;聖經語言的歷史特性,造成聖經神學與現代人之間的障礙;解經者的主觀,會將經文原意的方向作微妙的變動。

     我將說明這個難題可以解決,辦法是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的整合,使得上帝的啟示與人的瞭解之間的鴻溝有橋可跨。這兩個學科可以相輔相成。

    問題的核心在於:聖經的差異是否使人無法找出聖經神學或系統神學?以下的討論是想說明,聖經傳統或書卷內雖有差異,背後仍有一致性。事實上,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乃是解決現代釋經困境的要素。過分強調差異性,造成自由派懷疑聖經話語是否包含標準性的真理。合一性的恢復,讓我們重新肯定聖經真理聲明的絕對性,也重新願意去探討聖經的原意。

     可是,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的關係究竟如何?實際上它們是不可分開與互相倚賴的。前面已經提到,神學式釋經範疇中的五大部門(解經學、聖經神學、歷史神學、系統神學和實踐神學),都在整體概念中同時存在。從某方面而言,它們是按照這個順序直線排列,每一個都是下一個的基礎與延展。從另一方面而言,後三者 提供瞭解經學與神學研究的思想架構。來自信仰傳統、先入為主的神學概念,是解經判斷的必要成分。

     不過,在方法方面,每個學科都有自主的功能。這就是我用不同的各章來探討的原因。聖經神學研究各書卷背後的主題,以及聖經中的傳統,尋找能將它們組成整體模式的規律。尼寇爾(Nicole)說:「聖經神學是系統神學的基礎,它提供瞭解經研究的碩果,是對原來的上下文和神啟示的進展所作的充分研究。」

      可是許多人不同意這點。有些人[如古特立所寫的《新約神學》(New Testament Theology)]認為,組織的原則最後乃是由教義學而定。另有人〔如賴德所寫的《新約神學》(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則用描述法,讓組織原則來自經文本身,而不出於如系統神學等外在的來源。

      華德(W.E.Ward)說:「聖經神學的結構,或組織的原則,應當由舊約與新約中的文學單位來定。」

     讓我們以賴德和古特立為例。賴德的基本問題之一,是缺乏綜合性(他未去探索將新約傳統結合起來的主題),而古特立的缺失,是未讓聖經文件本身決定他神學的架構。可是從聖經神學的角度來看,古特立的錯誤更嚴重,因為他的神學更像系統神學,只是套用聖經神學之名。古特立必須讓聖經作者本身來決定神學的分類,讓他們自己來定奪更廣的合一為何。最好的辦法,是將賴德和古特立的方法合併使用,亦即:注意新約各個線索在表達上與主題上的差異,然後加以整理,以結合成第一世紀教會的合一神學核心。賴德的分析法與古特立的綜合法,可以相互補充並修正。

     總而言之,聖經神學是描述性的,追溯聖經作者所強調的各個層面,加以整理,找出涵蓋全面、連結兩約的主題;教義神學則收集聖經神學所作出的材料,以現 代邏輯的模式加以重述或重塑,把這些層面整合起來,為今日教會制定信條式聲明。例如,聖經神學講到約翰的「實現的末世論」(救恩/永生是信徒現在就擁有的),以及希伯來書或彼得前書的「最終的末世論」(救恩是未來才得著的)。聖經神學家注意到,這兩方面乃是互補的,各自是更大真理(「已揭幕的末世論」,即承認救恩是從現在就已開始,而在將來才會完成)的一部分,因此他們發現,基督徒生活既是穩妥的,又是有責任的。系統神學得到這個結果之後,就將它放在更複雜的教義中,將救恩論與末世論加以整合。

     最後,在「過去的意義」(解經學與聖經神學的任務)、「現在的意義」(系統神學的任務),和「如何應用」(講道神學的任務)之間,系統神學是最後一個橋樑。當然,這個安排還不算盡善盡美:聖經神學家反對將它「丟在新約經文與現代重塑的新約資訊中間」,系統神學家反對將這門學科貶抑為處境式與哲理式的研究。事實上,想將這些任務清楚劃分的嘗試,都太人工化,因為它們是相賴相依,缺一不成 的。聖經神學必須小心,以防某些神學家「熱心過頭」。同樣,聖經神學家對教義的先入為主觀,會以「釋經迴圈」方式交相影響,因為學科之間會互相提供資料,又會彼此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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