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 星期五

更正教釋經體系(四) - 文法解經(6)

 

至於分詞(participle),在希臘文中,就其文法構造言,既是形容詞,也是動詞。所以在分析一個希臘文分詞時,可以說它是:受格、單數、陽性、現在式、主動、分詞。前三著是屬於名詞和形容詞的格變化,後三者是屬於動詞的變化。

至於冠詞(article),它不像英文,是沒有不定冠詞。(indefinite article,就是英文的 a)用法也不是完全等同于英文冠詞的用法,我們要多靠上下文來判斷。一般上,有冠詞是(a)指明的,(b)一般性的;無冠詞是©不確定的(形容性質),(d)非一般性的(個別專案)。因此,我們不能完全按著英文的用法來解釋希臘文的冠詞。譬如,啓四:11 “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在“榮耀”、“尊貴”和“權柄”的前面都有定冠詞,以表明這些不是一般性的抽象名詞。在冠詞的文法裏,有兩個重要的定律大家一定要知道。

第一個定律是夏普定律(Sharp’s rule):假如兩個名詞(substantives)以希臘文的kai(英文的and)連接,並且二者皆帶有冠詞,則他們指不同的人或事物。假如前者有冠詞,而後者無,則兩者指向同一人或事。譬如,多二:13 “等候至大的上帝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上帝前面有冠詞,救主則沒有,所以這裏的上帝和救主是同一位。

第二個定律是柯域定律(Colwell’s rule):假如一個特定名詞,出現在連系動詞(copula verb)之前,通常不帶冠詞;假如出現在其後,則往往有冠詞。譬如,約一:1 “道就是上帝”(希臘文是kai theos en ho logos),這裏的上帝(theos)不帶冠詞,比較可能是特定的真神(God),而非不明確的任何一位神(a god)。不過,這條定律很容易被濫用。

至於希臘文的句子,有條件句子(The conditionals)和許多不同類型的子句(clauses)。解經時,最好把原文的句法結構分析清楚,就不會有太多的差錯。譬如:弗五:18 - 21 裏的“要被聖靈充滿”是主句,接下來是幾個子句解釋被聖靈充滿的意義,speaking(對說)、singing and psalming(口唱心和)、giving thanks(感謝)、being subject(順服)。這些子句是不容易從中文聖經看得出來,如果能多參考幾本英文翻譯版本,這會對分析句子的結構有很大的幫助。

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學習原文,但不要氣餒,有許多文法書和輔助材料可以協助我們解經之用,如:

· New Testament Greek For Beginners, J.Gresham Machen

· A Greek Grammar of the New Testament, Curtis Vaughan and Virtus E Gideon

· The Complete Word Study New Testament,Spiros Zodhiates

· The Analytical Greek Lexicon Revised, Harold K Mou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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