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什麼要比較「摩西律法」與「古代近東法典」?
理由:摩西律法並非在真空中寫作,而是與周邊文化分享相似的法律結構、語言、社會概念,但定義完全不同的神學目的。
ANE 相關著名法典包括:
- 烏爾南木法典(Ur-Nammu) – 最早的成文法
- 漢摩拉比法典(Hammurabi Code) – 巴比倫
- 赫人條約(Hittite Treaties)
- 亞述法典(Middle Assyrian Laws)
摩西律法與它們共享非常多的法律形式與案例結構(casuistic law),但動機、神學與倫理遠不相同。
📘 二、律法與古代近東法典的 10 大主要相同點
這些「相似之處」讓我們理解律法不是超然的產物,而是使用當時世界共通的法律文類:
1. 形式相同:案例律法(If… then…)
例如:
|
類型 |
古代近東 |
聖經 |
|
案例律法 |
「若有人打傷某人…」 |
出 21:18–19 |
|
奴僕條例 |
「若奴僕逃走…」 |
出 21:2–6 |
Walton 清楚指出:以色列律法採用相同類型,是文類的延續,而非抄襲。
2. 反映相似的農村社會結構
如:
- 牛傷人
- 農作物損害
- 人身傷害
- 婚姻與嫁妝制度
- 奴僕契約
3. 王權/神權的結合
古代近東法典認為法是「上帝給王 → 王給百姓」。
聖經也呈現法是上帝直接頒佈,但不是透過王,而是透過先知摩西。
4. 法律常以範例非完整法典呈現
漢摩拉比法典與摩西律法都不是「所有案件的完整清單」。
5. 強調社會秩序
法律目的包括:
- 確保社會運作
- 處理爭議
- 保護家庭與財產
6. 使用誇飾性法律語言
法典不總是實際案例,而是呈現理想或權威。
7. 有類似的懲罰摘要
如:
- 「以眼還眼」
- 倍償
- 離婚條例
- 人身傷害補償
8. 奴僕制度普遍存在
所有 ANE 社會皆有奴僕制度,因此摩西律法也反映該現實。
9. 種類分類類似
- 民事(Civil)
- 刑事(Criminal)
- 家庭與財產(Family/Property)
- 宗教(Cultic)
10. 法律透過「敘事框架」呈現
如:
- 漢摩拉比:王受上帝命定 → 公佈法典
- 出埃及記:上帝與百姓立約 → 頒佈律法
📘 三、摩西律法vs.古代近東法典的 10 大重大差異(神學中心)
這是關鍵!
這些差異顯明 摩西律法不是抄襲,而是刻意神學反轉(theological reversal):
1. 摩西律法的來源是上帝,而非王
|
古代近東法典 |
摩西律法 |
|
法由王公佈 → 展現王的公義 |
法由上帝直接頒佈 → 展現上帝的屬性 |
|
法=國家政治工具 |
法=立約與敬拜工具 |
結果:以色列是一個「上帝治國」而非君王中心國。
2. 摩西律法強調「上帝與百姓的關係」而非政府管控
ANE 法典重在:
- 保護國王利益
- 維持社會秩序
聖經律法重在:
- 建立聖約身份
- 形成「聖潔國度」
文類類似,但目的完全不同。
3. 摩西律法特別保護弱勢(這是古代近東法典少見的)
|
弱勢保護 |
古代近東法典 |
聖經 |
|
寡婦 |
少見 |
禁止欺壓(出 22:22) |
|
孤兒 |
幾乎未提 |
上帝為孤兒伸冤(申 10:18) |
|
外國人 |
通常被壓迫 |
「你們要愛寄居者」(利 19:34) |
|
奴僕 |
嚴苛對待合法 |
「6 年必得自由」(出 21:2) |
這是最驚人的反轉:
摩西律法有系統地關心弱勢,而古代近東法典是為強者寫的。
4. 懲罰原則不同:「眼還眼」在聖經是一種限制,而非復仇
古代近東法典:
- 復仇可無限擴大
聖經(出 21:24):
- 眼對眼是「限制復仇」,不是要求報復
- 是保護弱者不被過度懲罰
5. 摩西律法無「階級差別」;古代近東法典極度階級化
例如漢摩拉比法典:
- 若富人打傷富人 → 重罰
- 若富人打傷奴僕 → 罰金極低
但聖經:
- 每人均是上帝的形像
- 法律原則一樣適用於所有人
6. 摩西律法關注人的內心(動機)
如:
- 「不可貪戀」
- 「不可心中恨弟兄」
古代近東法典完全不涉及心的問題。
7. 摩西律法將「敬拜與道德」整合
例如利未記:
- 祭祀
- 潔淨
- 愛鄰舍
- 公義判斷
古代近東法典:
宗教與道德通常分開(神廟 vs. 法院)。
8. 摩西律法以「立約」為框架
申命記的形式像「赫人條約」,但目的不同:
- ANE:臣服、政治盟約
- 聖經:愛的盟約(covenant of love)
9. 聖經的上帝不受法律限制;上帝即是法的頒佈者
ANE:上帝常受命運(fate)限制
聖經:上帝不受其他力量制約
10. 摩西律法的目標是「聖潔」,不是社會統治
|
目的 |
古代近東法典 |
摩西律法 |
|
社會功能 |
主要目的 |
次要目的 |
|
神學功能 |
幾乎沒有 |
核心位置(聖潔、約、敬拜) |
這是最大的差異。
📘 四、具體對照:漢摩拉比法典 vs. 摩西律法(代表性 10 條)
|
類型 |
漢摩拉比法典 |
摩西律法 |
神學反轉 |
|
奴僕 |
奴僕是主人財產 |
奴僕六年得自由 |
上帝重視人的尊嚴 |
|
人身傷害 |
階級制(貴族 vs 平民) |
人人都是上帝形像 |
平等的價值觀 |
|
通姦 |
女方為主要責任 |
男方與女方均有責任 |
公平與公義 |
|
懲罰 |
死刑使用頻繁 |
多用補償原則 |
人命可貴 |
|
祭司 |
王控制祭司階級 |
上帝直接指揮祭司 |
上帝治而非王治 |
|
法院 |
強權者優勢 |
寡婦孤兒受保護 |
重弱勢 |
|
契約 |
奴僕可被處死 |
奴僕有權利被釋放 |
人的尊嚴提升 |
|
家庭 |
父權絕對 |
保護妻子與子女生命 |
家庭平衡 |
|
財產 |
保護富人的財物 |
保護貧乏人免被壓榨 |
公平 |
|
法律目的 |
維持帝國秩序 |
建立聖潔社群 |
聖潔是核心 |
📘 五、神學意義總結:
摩西律法:使用古代近東法典文類,但傳遞完全不同的神觀。
古代近東法典說:
- 法是王的武器
- 社會秩序比個人生命重要
- 階級制度不可動搖
- 神明任意、殘暴、不可理解
摩西律法說:
- 法是愛約的一部分
- 上帝垂聽弱者
- 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形像
- 聖潔與慈愛結合
這就是為什麼:
摩西律法看起來像古代近東法典,但其神學本質完全不同。
它不只是法律,而是「上帝的心意」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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