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4日 星期一

聖靈

    約翰曾記載耶穌基督有無限量的聖靈(約三34),而且說聖靈降臨在他身上證明他的身份是那要來的一位(約一32)。在他的著作中,我們也可看到聖靈的工作與耶穌所要賜人的生命有密切的關係:「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要進上帝國得生命,必須從「水和聖靈」而生(約三56),而耶穌基督復活所賜的活水江河──豐盛的生命,也是指聖靈而言(約七3839,參約廿22)。

    最能代表約翰對聖靈的看法的,就是他所用的一個特別名詞:「另一位保惠師」(約十四16)。「保惠師」這個字在原文基本的意思是「被召來在旁邊的人」。這人的工作可以是輔導、支持或幫助;後來這字又有「辯護人」的意思,因此在約壹二1和合本譯為「中保」。將壹二1與約十四16兩節經文比較,我們便可發現聖靈為何稱為「另一位」保惠師了:因為耶穌基督是第一位保惠師。在約翰的著作中,聖靈可說是耶穌基督的替身。他的降臨是「要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他的降臨保證門徒在世不因耶穌基督的離開而成為孤兒(約十四17

    聖靈與耶穌基督的分別,主要是在工作上。子的責任是將父啟示出來(約一18),並榮耀父(約十七4),聖靈的工作則是為子作見證(約十五26  ,約壹四23),榮耀子(約十六14)。另一個不同點是:子的降臨是住在世上,而聖靈的降臨,則是住在信徒心裡(約十四17  ,約壹二17),因為世人已經棄絕了耶穌基督。聖靈的來臨,給信徒帶來了平安(約十四2728)、喜樂(約十六672022)。從這個角度說,聖靈是信徒的安慰者。

    聖靈在約翰福音中另一個名稱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約壹四6),因為他為子作見證的方法,是「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十四26)耶穌在世時所說的話,有時門徒不明白,聖靈降臨之後他們便明白了(約二22,十六1213  ;約壹二20)。而且,耶穌在世時所作的事,門徒也會因聖靈的同在,而「作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16)。

    聖靈的工作不僅是安慰和引導,更是門徒在受逼迫仇恨時所作見證生效的原因:「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審判。」(約十六810

    「自己責備自己」原文含意是「有權威的檢查」、「決定性的判斷,新譯本譯為指證世人的罪」。聖靈為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並沒有因他住在信徒心中而失效,反而使不信者更無可推諉。

見證

      除了神蹟可指示人歸向基督以外,約翰的著作也強調見證的重要。約翰福音中,我們可看到耶穌基督屢次向世人宣告,說他是生命的糧(約六4835),世界的光(約八12),羊的門(約十7),好牧人(約十11)等等,但是法利賽人的回答是:「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約八12

    針對著這種否定,耶穌基督的回答是:「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那裡來,往那裡去。」(約八14

    世人因為受了罪惡與死亡的轄制,言行不一致(約八2124),所以失去為自己做見證的可靠性,但耶穌基督是生命,是道路,而這生命的道路便是在「人子被高舉──死與復活──上彰顯出來(約八38)。換言之,耶穌給自己作見證的可靠性,是在乎他不但宣稱自己是生命,而且以行動顯示生命。「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約五36

    除了耶穌基督自己的見證,約翰也提到父的見證。這上帝的見證可包括:「聖靈、水與血。」(約壹五810

    在第六節,約翰說耶穌基督是藉水與血而來,而且說「不單是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根據這話,「血」所指的,顯然是他的死,而「水」要不是指他的降生,就是指他受洗的事,而最可能的應是指他的受洗。根據這節經文,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的死與受洗事實上也是父的見證。

    另一處提及父的見證的經文是約五3340,約翰記載耶穌基督的話)以施洗約翰(3335節)、神蹟(36節)和聖經(3740節)為父神見證的內容。在約翰福音中,作者多次提到施洗約翰見證的重要性(一68151951 22 30;五3335),同樣,他也強調舊約的聖經和先知都為耶穌基督作見證(約三1415,六4551,八56,十二41)。在耶穌基督以後,約翰強調使徒的見證。在十字架的記載之後,他特別加上了一句話:「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約十九35

    使徒的見證,是此後門徒相信的根據。這句話也解釋了約廿28的話:「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表面上看來,這句話好像是說信心不用眼見的事實作為支持,其實約翰是要我們瞭解:在耶穌基督離世之後,世人只能接受門徒的見證而相信,而他記載耶穌基督的事蹟,目的便是要做見證(約廿3031,廿一24  )。

    作見證的除了使徒之外,還有其他的人。約翰在他福音書的第四章,便說撒瑪利亞婦人遇見耶穌之後,便回去城裡作見證說:「他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約四39

    從這個例子推論,我們可說雖然「見證」這個名詞沒有出現在記載之中,安得烈與腓力遇見耶穌之後,事實上也是作了見證(約一4046)。

    在耶穌基督再來之前,啟示錄所描寫的教會,也是一個見證的教會。在他的異象中(啟十一114),約翰看見外邦人踐踏聖殿四十二個月的時候,有兩個見證人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的能力與舊約的先知以利亞和摩西一樣(參上下一10  ;王上十七1;出七1719)。在這段上帝所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人可以殺他們;他們只有在工作完畢後,才會被殺。

    在致七教會的書信中,我們也看到主耶穌為非拉鐵非的教會開了一個無人能關的門(啟二79),也看到他稱讚別迦摩教會與忠心的見證人一樣,持守主的名。我們可以套用他的一句名言,說:「弟兄勝過他(撒怛),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十二11

    羔羊以死見證上帝,同樣門徒也以死作見證,見證因而產生效力(啟十九13),也就是這些人與主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

絕對的對立

    約翰用以表達世界與上帝國對立的方法,是使用幾個相對的觀念:真理與謊言,生命與死亡,愛與恨。在他看來,這幾個對立是絕對的,正如黑暗與光明的對照一樣。人若不是在光明中走,便是在黑暗中(參約一 二9),因「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同樣,人若不屬真理,便是說謊的(約八4447)。沒有生命,便是在死亡之中(參約三36)。認識上帝就當有愛心,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參約一四78)。

    首先,讓我們看謊言與真理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基督在世時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敵基督的特徵,也就是說謊(約壹二22)。但是,說謊的現象不僅是非信徒的特點,也會是一些自稱為信徒的人的表現。世上有假先知(啟廿10),「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假使徒(啟二2),以及「那撒但一會的,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的說謊者(啟三9)。這些人的特徵是:

第一、自稱為門徒,卻不遵行真理(約八31);

第二、在黑暗中走,卻自稱無罪(約壹一610);

第三、恨弟兄(約壹四20);

第四、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壹二22)。

    換句話說,說謊者可以是信仰上犯了錯誤,也可以是言行不一致的人。

    在說謊之父的反面,耶穌基督自稱是「真理(約十四6),說自己傳講的是真理(約八40),而約翰也說真理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約一17),啟示錄中十四萬四千跟隨者共同的特徵便是「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啟十四15)。「真理」是約翰福音重要的課題,它不但是假的反面(參約四37,六55),也是與事實相符(參約四18,十41);但更重要的,真理是上帝應許的實現,它的反面是不完全與暫時(參約一9,四23);它具體的表現便是在耶穌基督身上(約十四6)。 在這背景下,約翰所說的真理,不僅是信仰 與理論,而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所表達出來的一切,包括信仰、言論與行為的結合體。有真信仰的,必應有行動,沒有行動的,顯出沒有真信仰;從行動中可行出 人 的信仰,所以約翰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人才是義人,……犯罪的是屬魔鬼的,……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 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約壹三710

    其次,約翰著作中最明顯的對照,便是死亡與生命的對照。在約翰著作中,世界的另一個特性,便是短暫與死亡。論及這世界,他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一二17)在啟示錄中,那從海中上來的獸雖擁有權柄,也不過是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巴比倫城「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啟十八19)死亡是現實的事,以色列人的祖宗吃了嗎哪還是死了(約六49),亞伯拉罕與眾先知也都死了(約八5253),耶穌所愛的拉撒路仍免不了一死(參約十一14  25),但更可悲的是世人事實上是「死人」──這是大臣之子和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所顯示的道理(約五25),耶穌也對猶太人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而「第二次的死」是最恐怖的結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  14)。
    在死亡的另一面,約翰指出死亡不是必然的結局,對一些人來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廿6)。當上帝的帳幕在人間時,「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在約翰的教訓中,上帝的國的內容便是生命。當耶穌與尼哥底母因談論上帝的國時,主題與重心都是永生,進入上帝的國便是進入永生(約三136)。啟示錄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是以西結預言的實現(結四十七112),更是「樂園的復得」──有生命樹可以醫治一切疾病(啟廿二14;創814)。要注意的是,這生命的特質並不在今世生命的復甦。在白色寶座審判之前,「死了的人」都要復活,「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廿1213),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在約翰的著作中,肉身的「復活」並不等於有生命。真正的復活與生命是在耶穌基督裡:「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因此,我們亦發現生命與踰越節的羔羊的主題同時出現(約六5358  ,啟七17,廿二1),因為耶穌的死亡引進了聖靈的工作,而聖靈是生命的源頭(約十六7,七3839,三56)。
    最後,愛與恨是另一個絕對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最後晚餐時對門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人;只因你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19)世界有愛,也有恨。這是「無故的恨」(約十五25)──不是因為耶穌的行為不好,而是因為不能接受耶穌自稱為上帝的兒子(約五18,七192430,八59,九22,十3133)。這種仇恨所產生的現象,就是殺人(約壹三1215)和逼迫(約十五20  ;啟十二13)。
    在恨的反面,就是約翰著名的話,說:「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16)對於愛的含意,他又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他談論愛心時與談論真理一樣,認為有愛心的,必有行動,無愛心的便是沒有真正的信仰,從愛心可看出信仰。

    「我們因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三14

    「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四20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約壹四78

    有愛心的,便是遵守上帝誠命的(約壹五23),愛心也使信徒在審判日子坦然無懼,得以過滿足喜樂的生活(約壹四1718,一4);而且信徒在愛中的合一也像上帝的愛一樣,成為世人知道真信仰的標誌(約十七23)。談到愛,最好的實例便是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約十三)。約翰說這件事表明「耶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節)

    他降卑為奴僕,甚至為他們死,而彼得與門徒卻只能在體會主的愛後,才配得為他捨命(3638節,參約廿一1517)。

上帝國與世界

    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耶穌基督在世時,會對彼拉多宣告說:「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在書信中,約翰也勸告信徒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一 二15)「世界」與上帝國是對立的。

    要注意的是:「世界」這名詞在約翰著作中亦不是專門名詞,沒有一個固定的意義。約翰對「世界」的看法,可以他在福音書序言中的一句話為代表:「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約一1011

    在這句話中,第一個「世界」是耶穌基督降臨和生活的地方,是他所創造的地球,是他「自己的地方」;因此,在約翰著作中,我們也看到門徒不可能「離開世界」(約十七15),而且這世界是耶穌基督與門徒的工場(約十七18)。但是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節中第二個「世界」,卻是一個不認識基督,而且不接待他,背叛和拒絕創造主的「世界」,是第十一節中那些不接待他的世人。

    論及這反抗上帝的「世界」,約翰說耶穌基督在世時,多次指出它有一位「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有時他稱這世界的王為「惡者」(約壹五1819,約十七15)。此外,約翰在他書信中又提及「敵基督者」:「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約壹二18

    原文第一個「敵基督的」是單數,但「好些敵基督的」則是複數,其原因可能是因為好些假先知有了那敵基督的靈,所以也被稱為敵基督的。

    這「世界」的國民,顯然是一切生活在世上的人。耶穌在世時,曾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約八23

    這些從下頭來的,便是一切為婦人所生的(參約三612),包括那些自稱有上帝為父,有亞伯拉罕為父的猶太人(約八3941)。在啟示錄,這些人包括「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啟六15,十三1617),是「地上四方列國的人」(啟廿一8),「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錄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啟十二 8)。

    至於這世界的形像,約翰在啟示錄以大巴比倫城加以描述,。這個世界的首都是一個富有、強盛而奢華的地方,也同樣是一個「邪淫」、反對上帝、殺害信徒的地方(啟十七16,十八124)。換句話說,它的特徵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6

    用約翰喜歡的另一個名詞形容,這世界的特徵是「黑暗,而黑暗的特點便是惡行為(約三19),是啟示錄所提到的「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啟廿二15)。這意思是說,與上帝為敵的「世界」之所以形成,主要不是由於一個「地方」,而是這地方上的一些人。

    「世界」的反面,是「上帝國」。「上帝國」這名詞在約翰福音中很少出現,其中原因之一是約翰的重點是在刻劃這上帝國的王;不過,他卻也相當清楚地表示耶穌教訓的中心是上帝的國,所以他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談論進上帝國的方法(約三15),而彼拉多盤問耶穌的問題也涉及上帝的國(約十八36)。當然,約翰著作中談論上帝國最多的便是啟示錄。

    要明白上帝國的特徵,最好的方法也是看約翰所描述的上帝的首都——新耶路撒冷。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是這是一個從天而降的新天新地(啟廿一1210)。雖然被上帝創造的世界因與上帝敵對而要成為過去,上帝國還是要降臨在地上,是新天新地。

    其次,上帝國的來臨,是「上帝的帳幕在人間」(啟廿一3),是道成肉身最完滿的表現。他描述的新聖城是一個立方體——長寬高都一樣(啟廿一16),是至聖所的象徵。

    第三,約翰所形容的新耶路撒冷的城門有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城牆的根基上有十二使徒的名字(啟廿一1214)。換句話說,約翰要我們注意的,是上帝國中的百姓,是新舊約中一切被救贖的人。

    第四,當約翰描述這城的建築及城內的情形時,新的耶路撒冷最大的特點便是它的光輝與榮耀。城「是精金的、明淨的、如同玻璃」(啟廿一18),城內的街道也是「精金,好像明透的玻璃」(啟廿一21),而且「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上帝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啟廿一2324)世界的象徵是黑暗、上帝國的象徵則是光明,因為上帝是光(約一一5),耶穌基督也是世界的光(約一5  l2,九5)。一方面,約翰以「光」表明上帝的榮耀(參約一14,十一40,十二41,十七24);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人在光明中行走便不至跌倒(約八12,九5,十一9,十二3536  ;約一二811)。上帝國的特徵不僅是它會從天降下地上,它也有濃厚的倫理含意。世界與上帝國的分別,主要不是地理上的分別,而是人行為的分別。

    在約翰的著作中,世界與上帝國的對立也不是一種絕對的二元論,因為最終得勝的是上帝國,世界的王終會被擊敗、囚禁與判刑(啟十九20,廿210)。在上帝國最終勝利之前,撒但也會有得勝之時(啟十一7,十三7),但這種勝利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它已經在天上戰敗,被摔到世上,作臨死的掙扎(啟十二717)。這個天上的爭戰所描述的,應是耶穌基督降世時所得的勝利(約十六33  ;參路十18)。

神蹟的榮耀


    記載迦拿婚筵上主以水變酒的事之後,約翰說:「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顯出他的榮耀來。」(約二11

    約 翰改採用的「神蹟」一詞,含有「標記、指標」的意思。這一指標最終的目的是要人看到「父獨生子的榮光(「榮耀」與「榮光」原文同字)。事實上,約翰福音只 記載了七個耶穌基督的神蹟,而在記敘神蹟之後,通常都照錄耶穌基督自己的解釋。最明顯的,是第六章的記載:在五餅二魚神蹟之後,猶太人到處找耶穌,最後在 迦百農遇見了,耶穌卻對他們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約六26

    猶太人見到的只是物質,卻看不到耶穌基督是生命之糧。但另一些人見了神蹟之後,卻作出了不同的反應。尼哥底母對耶穌基督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上帝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上帝同在,無人能行。」(約三2

    當眾人為耶穌議論紛紛時,有些人信了他,因為他們說:「基督來的時候,他所行的神蹟,豈能比這人所行的更多嗎?」(約七31

    法利賽人說耶穌是個罪人,被醫好的瞎子卻說:「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他旨意的,上帝才聽他。……這人若不是從上帝來的,甚麼也不能作。」(約九3133

    耶穌基督也認為他所行的神蹟,是對他身份最明顯的證據,因為他所行的是「善事」:「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們就不必信我。我若行了,你們縱然不信我,也當信這些事,叫你們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

    由於「父所行的事」(神蹟)實際上是給人生命(約五1721),耶穌基督的死與復活也就是神蹟;因此,當猶太人要求耶穌顯神蹟之時,耶穌以拆毀和重建他身體的殿為答覆(約二1821)。固然,拉撒路的復活顯出上帝的榮耀(約十一40),但耶穌基督更完全地彰顯出上帝的榮耀的時刻,卻是在他的死與復活之時(約十二2728,參七39,十一4,十二16,十31,十七15)。

    當他的門徒有主的生命而顯出愛中的合一(約十七10),結出果子(約十五18),從事宣教工作(約十四1213),像他捨棄生命(約十2326)的時候,也都是上帝得榮耀的時候。


   「道」字在希臘文的意思,可指思想,也可指言語。在希臘哲學斯多亞派思想中,它指的是宇宙的理性。使徒約翰時代的讀者們雖然不一定瞭解哲學家的思想,對「道」字這名詞卻一定相當熟識。在新約中,「道」字作為專門名詞,卻只在約翰的著作中出現,而且在約翰福音中,它只是在一118的序言中出現。由於這特別的現象,我們必須注意約翰使用這個字時所要表達的真理。

    從用詞的角度而言,約一118所說的話有好些是當代的人相當熟識的。早在公元前六世紀,希臘哲學家希拉克里達(Heraclitus)已說「道」是永存的,又說所有的事都藉著「道」而發生。斯多亞派形容「道」——理性——的話,也與約翰的話相似。對他們而言,道(理性)便等於上帝,而且這道也創造世界,滲透整個宇宙。在保羅的信息中,我們已看到他曾引用斯多亞派的話(徒十七2829)。另一方面,學者們也注意到約翰福音序言的猶太背景。在舊約中,智慧已經有人格化的趨勢,箴言論智慧說:「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他立高天,我在那裡;……我在他那裡為工師……。」(箴八2231

    此後,兩約之間的猶太文獻「便西拉的智訓」以及「所羅門智訓」更明顯地將智慧人格化,而且將這智慧與律法相等。巴勒斯坦猶太人的「他爾根」(Targum)——亞蘭文的舊約意譯聖經,也有類似的看法,而第一世紀亞力山大的猶太人腓羅更用「道」來表達上帝與物質世界的橋樑。但是,我們亦要注意到使徒保羅在書信中,也運用類似的話談論耶穌基督(林前八6;西一1518)。

    在約翰的著作中,我們可看到他談論這「道」時,主要有三個特點:

    第一、「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一1) 這道是在世界之前已存在,而他一方面與上帝有區別──因他與上帝同在,另一方面卻又是上帝。在這句話中,約翰所要表達的,是系統神學上所說聖父與聖子的分 別。其次,是他認為這道不是理性,也不是律法,而是耶穌自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 榮光。」(約一14

    在這句話中,他引用舊約裡上帝在會幕及聖殿與人同在的背景(出四十3435;王上八1011),來解釋耶穌生平的意義。這聖殿的主題,在約翰福音及啟示錄都一再出現: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耶穌的身體便是聖殿(約二21),他會流出以西結所應許的活水江河(約七38;結四十七112),最後還要真正的住在人間(啟廿一3)。

    另一方面,他更強調這「上帝與人同在」的耶穌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在約翰福音中,他特別強調耶穌基督的人性:他會疲乏(約四6),會哭(約十3335),甚至復活之後仍然有釘痕和剌傷的記號可以給人摸到(約廿27)。用他自己的話,這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的,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約壹一1

    在他身上,世人看見了上帝(約一18)。

    第三、約翰所說的道,最後會以得勝君王的姿態出現,征服世上列國(啟十九1121)。這段經文中,「誠信真實」(十一節)、「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十六節)都一齊出現,給我們看到道成肉身所要成就的終於全部實現。而這道本身,也就是以色列人盼望的彌賽亞,是在世自稱為「子」的那一位。

    總 言之,約翰知道也承認耶穌在世時,從未以「道」稱呼他自己,他只承認自己是王,是舊約應許的彌賽亞,而且他也是那從天上來的上帝的兒子,行父所行的一切。 但是,當約翰用「道」字來表達耶穌基督的身份時,他實際上是以一個當代讀者所熟識的名稱,來形容那位作「基督又是上帝的兒子」的耶穌。

上帝的兒子


    約翰書信認為:人若不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便不是基督徒,而約翰寫福音書的目的是要人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約廿31)。這種二個主題同時並列的現象,在約翰福音第一章也出現:拿但業認識耶穌以後,便對他說:「拉比,你是上帝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事實上,在約翰福音中,「我的父」是耶穌經常提及的對象,前後出現三十次之多。

    在約翰的著作中,我們可看到上帝的兒子這名詞包括了幾方面的意思:

    第一、他將上帝啟示出來:「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耶穌與尼哥底母談話時亦說:「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約三13

    因此他能將天上的事告訴人:「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約三3132

    其次,他作上帝所做的事:「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五17

    在文脈中,他指出他與上帝作一樣的工作,包括使人得生(五2126)和審判(五22),而這種工作的目的,是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五23

    在約翰福音的記載中,我們可明顯地看出耶穌被稱為上帝的兒子是有獨特的意思。作為上帝的兒子,耶穌顯然與世上一般人完全不一樣:「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約三31

    與猶太人談論真理時,耶穌又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約八2324

    同時,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也表示他與門徒以及舊約的先知和使徒不同。在約翰福音中,門徒顯然也可稱為上帝的兒子(參一12),但是門徒與上帝的關係,卻是建立在耶穌與上帝的關係之上;在復活後的清晨,他對馬利亞的話就表明了這個關係:「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廿17  ,十四1314

    至於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與先知及舊約信徒的差別,我們可從三個例證看出來。第一、他與施洗約翰不同,約翰的工作是指引人相信他(約一1927,三2230,十4142),而且「上帝差來的,就說上帝的話,因為上帝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三34

    而耶穌基督與先知和信徒們的分別,最好是以猶太人的問題表達:「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麼?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甚麼人呢?」(約八5253

    我們若看看耶穌的答覆(約八545658),可知他自認遠超過先知和猶太人的祖宗。第三段話,是耶穌在修殿節與猶太人的對話(約十3439),他引用舊約詩篇稱審判官為上帝的兒子為例(詩八十二6),推論他自己稱為上帝的兒子並不是僭妄,因為他與父行同樣的事。

    從以上的證據,我們要面臨的問題是:作為上帝的兒子,他與上帝的關係是甚麼?在約翰著作中,一方面我們可看到一些經文似乎教導說他是在上帝的權下,另一方面我們又 看到另一些經文指出他與上帝同等。

    第一類的經文可歸納為兩分類:

(一)上帝的兒子是被父差遣的。差遣是約翰福音中一個重要的用詞。由於耶穌被差,所以他有父 的權柄(參約十36),而作為被差者,他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父的意思(約五30)。

(二)他的一切都是父所賜的,無論是審判的權柄(約五30)、榮耀(約十七22)或是「門徒(約十七24,十29)。

    第 二類的話,卻又緊緊地與第一類的話聯合在一起,指出子雖是被父所差,也從父領受一切,卻藉著他所行的,表現出他與上帝同等。首先,當約翰記載耶穌醫好病了 三十八年的病人,宣告他像父一樣作事之後,說猶大人「越發想要殺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上帝為他的父,將自己和上帝當作平等。」(約五18

    而且約翰又記載耶穌宣告說要「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五23

    在第七章,這件事又在對話中出現,而耶穌又說出他的權柄實際上是超越了摩西的權柄(約七2123)。其次,在福音書第十章的記載中,耶穌對猶太人說門徒是他的父所賜之後,又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

    猶太人對這話的反應又是要殺他,因為他「是個人,反將自己當作上帝。」

     跟著,耶穌又指出他行事與父完全一樣,證明了「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十38

    這種父與子的合一,是在行動、意志、能力上完全一樣,而且也是本質上完全一樣。到了十七章分離的禱告,這種父子關係的性質更加明顯:子與父在未有世界以先,已同享榮耀(十七5),而且父在創造世界以前已經愛子(十七24)。

    這 種教訓的意義,若與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所說的一齊參照,便更容易明白。當猶太人瞭解耶穌所說的話是表示自己比先知和亞伯拉罕更大之後,約翰繼續記錄他們 的對話:「(耶穌對他們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耶穌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約八5658

    耶穌的神性,在這段對話中清楚地表達了出來,而且,我們又看到這是猶太人要殺他的基本原因。

應許的王基督

    約翰記載門徒第一次向人介紹耶穌的身份時是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約一41

同樣,在雅各井旁,當撒瑪利亞婦人提及彌賽亞的盼望時,耶穌對他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約四26

同樣,猶太人為他的身份而發生的爭論,便是:「難道官長真知道這是基督嗎?」(約七26273141,十24

甚至在耶穌被審判的整個過程中,約翰的記載集中在彼拉多的審判,而整個審判的焦點便是:「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猶太人棄絕耶穌時說的是「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約十八28至十九22

    同樣,在啟示錄,約翰給亞西亞七個教會的信,便稱耶穌基督為「世上君王元首」(啟一5),並提及他的「國度」(啟一9)。他所見天上的異象中的耶穌基督,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啟五5)。在第七號未吹響以前,天使宣告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他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十一15

而在歷史的末頁,他更以得勝的王出現(啟十九16)。「耶穌基督為王」,是約翰要當代面臨患難危機的信徒掌握的信息。

    當然,在記載中,他也相當小心地指出基督的王權不是世上的上權。討論耶穌基督的教訓時,我們已指出約翰記錄了耶穌對彼拉多的回答:「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十八36)事

實上,他也在五餅二魚的神蹟以後,特別提到猶太人要立耶穌為王,而他卻暗中離開了他們(約六15)。但是,在這同時,約翰也明顯地指出耶穌基督的王權超越了世上任何的權柄。啟示錄的王不僅是大衛之根,也是萬王之王。在約翰福音,我們也可看到他不僅是猶太人的彌賽亞,也是撒瑪利亞人的彌賽亞,而撒瑪利亞人甚至說他是「救世主」(約四2641);當彼拉多自認操有人生死的權柄時,耶穌的回答是:「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九1011),地上的權柄只是暫准的。

    約翰描述耶穌王權的另一個特點,是以「上帝的羔羊」形容他。他在福音書中,同樣說施洗約翰是耶穌基督的先鋒,不過,他也特別指出這先鋒所帶來的特別問題,是他與基督的關係(約一1928);但當這先鋒向人介紹那要來的基督時,兩次都說:「看哪,上帝的羔羊。」(約一2935

在全本約翰福音中,踰越節(宰殺羔羊的日子)這主題,成為一個重要的背景,而且每一次的出現,都與耶穌死亡的主題有關:在第二章,耶穌在踰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提及聖殿(象徵他身體)的「拆毀」(二1322);根據約翰的記載,五餅二魚的神蹟也是發生在踰越節前後,而耶穌談論的是「吃我的肉,喝我的血」(約六456);同樣,踰越節的背景在十三至十九章的記載也一再出現(約十三1,十八28),而他的死亦正與踰越節的羔羊一樣,「他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約十九36,出十二46

   「羔羊」也是啟示錄用以形容耶穌基督的名稱。在天庭的異象中,長老要約翰看的是「猶大支派中的獅子,大衛的根」,約翰則看見「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他掌握了整個人類命運的記錄,而且是長老們與千萬天使歌頌的對象(啟五56912;參啟十九10,廿二89)。那些從大災難中出來的人,是「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寶座中的羔羊必牧養他們」(啟七1317)——也即是說,做他們的王。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啟十七14)。事實上,我們可說在啟示錄中耶穌基督是以羔羊的身份出現(參啟六16,十二11,十四4,十九7,廿一9,廿二3)。耶穌基督的王權,是建立在他的死亡之上。 

    在約翰福音第十章羊圈的比喻中,耶穌基督也表達了啟七1317的真理。作為一個牧者——羊群的領袖,他與雇工不一樣,而是真正能與羊群認同,以他們的好處為前提。他的權柄在兩方面表現了出來:自願為羊群捨命(十18),以及保護他們(十2829)。而且,他的羊群不僅是限於以色列人,因為「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十16)。這一段的比喻,清楚地說明了耶穌基督權柄的範圍及性質。

從《約翰福音》看成聖


   
有了新生命,新的生活又是怎樣的呢?在《約翰福音》17章,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自己用一種詞彙表達,就是與聖潔有關的字。這用詞若是以形容詞出現,我們中文譯為,或聖潔;若是以動詞出現,我們則譯為成聖,或分別為 。而與這用詞有關的字彙,則是潔淨

   
在舊約,我們看到,當上帝在矌野向摩西顯現的時候,祂顯現的地方便是聖地,像摩西那種世 上的凡夫俗子不可前往(《出》35)。同樣,上帝要祭司在聖殿中事奉祂,就要先把祭司們分別為聖。(《出》2841)先知以賽亞看到異象,天使以聖哉歌頌上帝,也就是說,上帝是的。相對之下,先知發現自己和周圍的人都是不潔的人,必需得到上帝的潔淨才能敬拜事奉祂(《賽》 61-5)。同樣,當上帝要使用先知耶利米的時候,祂也將耶利米分別為聖(《耶》15)。事實上,上帝在舊約啟示的一個重要原則是: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192,另參1144)。

   
在《約翰福音》17章,我們看到主耶穌使用這種語言為祂的門徒代禱,表達出祂對門徒的心願。祂對天父的稱呼是聖父11節下),也求天父使他們成聖。17節)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 為門徒的這個代禱,有幾點值得我們注意。第一,主耶穌不是要求或命令門徒們成為聖潔,或將自己分別為聖,祂是求祂的天父使他們成聖。就是說,假如重生是上 帝的作為,成聖也同樣是天父的作為。第二,主耶穌為他們禱告的時候,基本上是說:我在世的時候,遵照你的旨意這樣做了,所以求你在我離 開世間以後也做這件事(特別是12節,19節)。成聖是主耶穌在世時為祂門徒做的事,也是祂求天父做的事。成聖不是主耶穌離世以後才需要的。做主耶穌的門 徒,本來就是這樣的,是天父旨意中的事。

   
怎樣才能成聖呢?主耶穌的禱告是: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17 節)。在這裡,我們又可以再次看到重生與成聖的方法是一樣的。在178節,主耶穌曾說: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並且信你差了我來。就是說,門徒接受了主耶穌所傳的真理,重生了,有了上帝的生命。所以主耶穌在153節對祂的門徒說: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己經乾淨了。

   
這裡乾淨一詞,其實是與聖潔有關的字眼,因此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我對你們所講的信息,已經使你們潔淨了。可是,現在主耶穌就要離開世界,而門徒卻要繼續在世界上,而且要面對那惡者(15節),而對抗惡者最重要的武器,就是主耶穌所啟示的真理。當真理的光照在黑暗中的時候,世人就可以在光中得自由,不再 作罪的奴僕(參《約》831-38)。因此,耶穌的門徒固然是潔淨的,還是需要繼續保持潔淨。

   
也許我們可以這樣說:成聖是一種狀態,正 如一個穿白色衣服的人,必須保持衣服不染污穢一樣,不過,在《約翰福音》中,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生活之所以能實現,並非靠信徒個人的努力,而是與聖靈有 關,因為聖靈就是真理的靈(《約》1613)。門徒的責任又是什麼呢?與重生一樣,他們需要信靠主耶穌,藉著禱告向天父祈求(《約》 14115716)。

   
成聖的生活又是怎樣的呢?在《約翰福音》17章,主耶穌門徒的特點就是在世界而不屬乎世界。(參 14-15)這是因為他們有了上帝的生命,就不屬世界。在《約翰福音》中,世界的特點是仇恨,上帝的特點是愛。因此,不屬世界就是不被世界沾染,愛天父,遵從天父的旨意。成聖,就是持守這個基本特點。

   
更特別的,是主耶穌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成聖,也涵蓋著門徒在世上的福音使命。祂自己在世時, 是天父所分別為聖而差到世上的(《約》1036),而且將自己分別為聖(1719)。同樣,祂也向天父禱告,求天父將門徒分別為聖,被天父所用,完成 天父救世的使命。怪不得主耶穌為門徒禱告以後,緊跟著就為那些因門徒傳福音而相信的人代禱!成聖不是離開人群修道,而是不屬乎世界、卻進入世界。

從《約翰福音》看重生


   
聖經中談到重生,最重要的經文是《約翰福音》第31-21節。在這段經文中,重生這個字眼在第357節先後出現了三次。是主耶穌與尼哥德慕(和合本作尼哥底母)對話的主題。由於主耶穌一再重復,可見這主題非常重要。

   
什麼是重生?若是用現代的白話表達,主耶穌是要尼哥德慕重新生一次!這是一個雙關語。若以人間的現象理解,這話難懂。怪不得尼哥德慕會問:人老了,怎能再進母腹生一次(34)?因此,主耶穌在5-8節就進一步解釋祂所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不過,在我們責怪尼哥德慕之前,我們要注意尼哥德慕聽到主耶穌這句話時,他起碼搞懂了我們現今不少人忽略的一件事。那就是:當主耶穌要我們重新生一次的時候,祂不是要我們自己生自己。尼哥德慕起碼懂得一件事:他是他媽媽生的。

   
經文中希臘原文這個動詞原就是被動式的動詞。當主耶穌說我們必需重新生一次的時候,祂真正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修身,不是要我們努力做好人。尼哥德慕沒有搞懂的,是主耶穌所說的重新生一次不是指肉身的現象,而是指出我們需要靠上帝得到一個徹底的生命的轉變。

   
重新生一次其實是從上頭而生,是上帝生的。為什麼呢?在第六節主耶穌說了一句很高深的話: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祂的意思是:人的本質決定了他的本性。憑著人的本質,生不出屬乎上帝的本性。我們俗語罵人時說:狗嘴巴長不出象牙來,多少表達出這句話一部分的意思。但是主耶穌這句話還有深一層的含意,那就是:重新生一次不是人間的現象,而是聖靈的工作。

   
事實上,在對話中,主耶穌一再講到重新生一次是上帝所做的事:首先,祂在第五節說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在第六節說是從靈生的。這一點,舊約聖經本 就一再強調。根據《創世記》第二章,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上帝吹了一口氣(《創》27)。先知以西結更指出,以色列人靠著自己根本不能、也沒有遵行上 帝的旨意,只有上帝在祂恩典中,賜下聖靈做潔淨的工作和賜能力時,他們才能有新的生命(《結》3625-27)。在《約翰福音》中,我們更可以看到世人 能接受福音,是因為聖靈將天上的事指教我們,並且使我們知罪(《約》1426168-11)。

   
其次,主耶穌在31516兩節更 說新生命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上帝在愛中採取行動,差遣主耶穌降世,將真理啟示世人,又讓祂為世人死並復活,使信祂的人得新生命。新生命是上帝的禮物,世 人在上帝使人得生命的過程所應負的責任只是相信,也就是接受上帝的禮物(參《約》112)。

   
從這個角度看,主耶穌談到重生的時候,最基本的意思是要指出新的生命是從上帝而來。祂說我們必須重生,是說我們要從上帝那裡,得到新的生命。若是用《約翰福音》112-13節的話,重生就 從上帝生的,而從上帝生的人,當然就是上帝的兒子。以一個簡單的公程式表達,重生是:

  重生 = 從上頭生的(33 = 從水和聖靈生的(35 = 從聖靈生的(36 = 做上帝的兒女(112-13

   
談到這裡,要注意的是,在這段經文中,聖經不是說:重生的就會得救,而是說:重生的就得著生命。這兩者的差別非常重要。

   
在我們現今的詞彙中,得救的含意只是脫離困境而不死;但根據《約翰福音》,得生命的基本含意更積極,指的不僅是不死,而且是活著!也就是說,得生命比我們現今所理解的得救有更深的內涵;重生的人有了上帝的生命,必定有新的生活。也可以說,上帝生的兒子必定像上帝。重新生一次是新生命的起點,非常重要,但這不是新生命的全部內涵,所以並沒有排除生活的層面。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主耶穌會跟尼哥德慕談重生,是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33)上帝的國是上帝的旨意通行無阻的地方。人需要新生命,不是要繼續在原來死亡的困境中生活,而是要脫離苦境,活在上帝的國度中,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

以「永生」探討約翰福音的拯救觀

作者: 黃春生牧師

約翰在20:31明白表示其寫作的目的是:「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在17:3更說到:「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且耶穌來的目的是要使人得『生命』,且得的更豐盛(10:10)。所以,按照約翰福音的記載,「永生」是耶穌宣講的主題。也因此,在此要透過約翰福音中「永生」的意義,來探討其拯救觀。

一、關於幾種「永生」的意義

(一)從語言學上了解約翰福音中的「永生」

  約翰福音作者用zwhV aijwvnio(永生)十七次,zwh(生命)三十六次,共五十三次;二者的意義在性質上並無差別。因為,形容詞aijwvnioeternal,永遠的)本身不具zwh在性質上的意義;它只是用以指稱時間上的意義。

(二)從Gnosticism(諾斯底主義,靈智派)的了解

  諾斯底主義認為上帝是純粹的靈(pure spirit),不是物質(或肉體);即靈是善的,肉體是惡的。對於永生的觀念上,靈才有可能趨向善而得永生;而肉體根本不可能在永生中存在。諾斯底的拯救觀中,認為要得到不毀的生命,就是要脫離肉體的禁錮,才能使靈能恢復到更高的世界(靈的世界)。所以在此,人的得救乃是要獲得gnw'si",並節制慾望,靈魂則可脫離肉體。

  他們又認為並非所有的靈都可以得救,如果人擁有「動物魂」就將消滅;也唯有透過「知識」,人才可除去人裡面無知的動物魂,藉著知識,人將可以回到天裡的永生或光明的世界。
  
學者C. H. Dodd根據Hermetic Writings(荷美文集,屬Gnosticism的思想文集),來論述約翰的二元論是受到希臘哲學思想影響;但是,約翰沒有使用Hermetic Writings中的gnw'si",而是用動詞ginw'skw。所以,沒有直接影響到約翰福音。

(三)從猶太背景的了解

  在舊約中,但以理書12:2提到「死人甦醒,且有得永生的」,這也是唯一在七十士譯本出現l*ou yY}j^(永生)一詞的地方;但在Onkelos的譯本是採用am*l+u* yY}j^單單指「生命」而言。而在Talmud中,l*ou yY}j^是用來與hu*v* yY}j^對照的,意思是「永恆的生命」(everlasting life)對照「暫時的生命,或世間的生命」(temporary life)。

  l*ou yY}j^在使用上與hu*v* yY}j^不同,可由ym!l*ou 來加以區分成「這世代,This Age」與「將來的世代,The Age to Come」。甚至在約主後100年的以斯拉肆書(7:12~138:52~4),也出現兩個世代的用語;同樣地,以諾書用「不義的世界」與「將來的世界」表示出兩個世代。

  此外,在舊約中,也常強調只有活人能敬拜上帝(Pss. 88:11~12; 115:17; cf. Pss. 6:5; 30:9; Isa. 38:10~11, 18; Ecclus. 17:27)。所以,「生命」一詞,在舊約中不是指不朽的意義,也不是指死後的生命,乃是指在地面上存活的狀態;而l*ou yY}j^在猶太的背景下,應是指「將來世代的生命」,甚至可當成「復活的生命」來了解。

(四)從共觀福音的了解

  共觀福音也提到「永生」,且其對永生的了解與猶太教相似,也是指「將來世代的生命」。對永生的獲得卻是需要靠上帝的恩典,接受耶穌所傳上帝國的價值觀(如:太25:46;可10:1710:30的平行經文;太7:13~14;路10:28...)。

  至於,永生則是在最後審判時才顯明的,人在將來的世代中不是「永生」就是「永刑」(太25:44~46)。所以,永生是指「將來世代的生命」。

二、約翰的永生觀

  根據約翰福音17:3,我們可知到約翰認為永生的本質是認識上帝;也有學者引用此經文,來說明永生的本質就是認識上帝。


(一)永生與知識的關係

  永生是根據知識,是指質的活命(質的改變),而不是指時間的長短。

  Gnosticism(諾斯底主義,靈智派)認為從心智(mind)得到的知識才是可靠的。在Hermetic writings中,認為對上帝的直接領悟(直覺)是心智內在的亮光。Bultmann強調此種直覺的知識,不是理智思考得到的,而是來自上帝的光照,乃上帝的賞賜。二者觀點相同。

  約翰認為永生是實存、經驗上的關係(experiential relationship)。從永生的定義中,我們知道這是個人體驗上的確認,與Gnosticism的知識不同(參17:3)。約翰的永生觀是建立在父與子密切的認識的關係上(10:14~15)。所以,耶穌的學生認識耶穌,但其他不屬於耶穌的人就不認識耶穌(14:7)。

  耶穌的宣教工作,就是要使人認識他就是上帝所差來的人(1:1017:25)。認識耶穌不僅對耶穌本身的認識,也要認識耶穌與父的關係,在8:28裡「..必知道我是...」中的「我是」為“ ejgwv eijmi ”,即「自有永有的Being、創始承終的Becoming」(出3:14Being是希臘本體論的譯法;Becoming是希伯來本體論的譯法),表示出耶穌與上帝的合一性。除認識「耶穌與父原是合一的」(10:38)之外,也需認識「子是順服父的」(17:4)。

  約翰以父與子認識的關係為模式,好讓人得以效倣。同時,也是意指將永生帶入世界之中,即永生已經由耶穌帶給世人。所以,約翰的拯救觀不同於共觀福音與猶太的「將來世代的生命」,而是現今就可體驗到的。

(二)認識是重生的開始

  3:5,耶穌說:「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人要進入上帝國,需要重生,就是從聖靈而生,通過信心接受聖靈。若沒有重生,人就拒絕信,就不認識耶穌;但人若重生,就認識耶穌,就有決定性的轉變,3:16

  認識是親密的關係,是由重生到永生的關係。聖經記載亞當認識夏娃之後,生了該隱與亞伯,此認識代表進入一種親密的關係。認識同時代表著「高品質的活命」,即與上帝連結的人生,也是拯救之道。

(三)認識的另一層意義-曉得真理

  如果永生是認識上帝,那麼,認識真理也是永生。因為在約翰福音中,生命與真理的關係顯然是非常密切。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8:32)。此外,顯然地,約翰福音中的ajlhvqeia(真理)就是舊約裡的tm\a\(真理)。而tm\a\常用來指上帝的屬性與作為,在約翰福音中也用ajlhvqeia此字來說明上帝的話就是真理,就是耶穌本身(17:17~19)。所以,認識的另一層意義也就是認識上帝是lovgo"(道),lovgo"就是ajlhvqeia(真理),而ajlhvqeia就是耶穌。

 (四)聖靈使認識成為可能

  當耶穌離開門徒以後,上帝就另外賜一位保惠師(paravklhto")永遠與門徒同在,也就是稱為「真理的聖靈」(14:1715:2616:13),且他要引導門徒明白一切真理,也就是見證基督就是真理,幫助門徒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因為耶穌說:「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不能領會」(16:12),但透過聖靈的啟示,而使得門徒的認識成為可能。

(五)永生的現在與未來

  永生是終末的福份,4:14。耶穌宣教的目的,是將永生的活命即時的賜給人,6:33;也就是通過耶穌的宣教,人今日可經歷此活命。活命是什麼?活命就是耶穌本身與他的話(6:35),且是從父那邊來的。父是活命的源頭,5:26;耶穌是活命的餅(6:51),是活命的水(4:1014)。且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也就是說,人現在起可以藉著耶穌基督通往真理與生命的上帝面前。

  所以,約翰強調永生的現在面多於未來面,因為人的現況會決定人的未來(5:24)。且永生現在已經開始了,將在未來更趨完全(5:25)。

  總之,在約翰的永生觀中,永生就是認識獨一上帝,與祂差來的耶穌基督(17:3),而認識耶穌基督就是認識真理本身。但是,人在這世間(this world,kovsmo")是失落的狀態,無法明白認識真理,所以需要重生,也就是從聖靈而生,通過信心接受聖靈。透過聖靈的幫助,人方可擺脫「失落」而認識真理的耶穌基督。而認識的拯救方法現在已經透過耶穌的宣教與聖靈的同在開始,且在將未來更趨完全(5:2516:14)。

三、「永生」在約翰拯救觀的地位

  約翰用「這世間」(this world,kovsmo")來描述人失落的狀態,即是人屬這世間就是失落,就是臣服在魔鬼的統治下(9:3912:3116:11)。且這世間最後的終極就是滅亡(12:257:7)。

  約翰採用「永生」來說明他的拯救觀,是要以積極的態度面對「這世間」。以善的介入惡的裡面,以永生替代將滅亡的世界,且永生現在已經開始了,將在未來更趨完全(5:25)。

  所以「永生」所代表的意義,是人與上帝之間有新的生活關係,也就是使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得到復和(6:3310:1020:31)。從此之後,人就有份於上帝的救贖中。

四、結論

  約翰是透過認識、曉得真理、聖靈的重生與引導,建構他的拯救觀,此拯救是建立在對上帝、基督耶穌與聖靈的認識,也就是人與三一上帝間的實存、經驗的關係(experiential relationship)。同時,約翰透過對父與子合一的認識上,教導人效倣此種實存的關係。

  所以,在約翰看來人的一生就是要認識上帝,如此人才能得到拯救,且進入永生的裡面。這也是對基督徒時刻的提醒,務要終生追求認識上帝。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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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永生”不是一種心靈的領悟就夠了,而是與三位一體的上帝建立關係。這份關係是父在創世以先預備;子在日期滿足順服父的旨意,道成肉身與人同住,並在十字架上捨命,以死敗壞掌死權的,第三日復活,再40天後升天,回到上帝右邊為屬祂的人代求,並要再來;聖靈在五旬節以候降臨並內住於聖徒心中,藉由福音之傳揚,將屬於主耶穌的人呼召出來,並且繼續內住與更新。

    所以“永生”本身就是一種被拯救的生命,是與上帝有相交,不光是知識或理論,而是“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