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談到重生,最重要的經文是《約翰福音》第3章1-21節。在這段經文中,重生這個字眼在第3、5和7節先後出現了三次。是主耶穌與尼哥德慕(和合本作尼哥底母)對話的主題。由於主耶穌一再重復,可見這主題非常重要。
什麼是“重生”?若是用現代的白話表達,主耶穌是要尼哥德慕“重新生一次”!這是一個雙關語。若以人間的現象理解,這話難懂。怪不得尼哥德慕會問:人老了,怎能再進母腹生一次(3:4)?因此,主耶穌在5-8節就進一步解釋祂所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不過,在我們責怪尼哥德慕之前,我們要注意尼哥德慕聽到主耶穌這句話時,他起碼搞懂了我們現今不少人忽略的一件事。那就是:當主耶穌要我們“重新生一次”的時候,祂不是要我們“自己生自己。”尼哥德慕起碼懂得一件事:他是他媽媽生的。
經文中希臘原文“生”這個動詞原就是被動式的動詞。當主耶穌說我們必需重新生一次的時候,祂真正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修身”,不是要我們努力做好人。尼哥德慕沒有搞懂的,是主耶穌所說的“重新生一次”不是指肉身的現象,而是指出我們需要靠上帝得到一個徹底的生命的轉變。
重新生一次其實是“從上頭而生”,是上帝生的。為什麼呢?在第六節主耶穌說了一句很高深的話:“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祂的意思是:人的本質決定了他的本性。憑著人的本質,生不出屬乎上帝的本性。我們俗語罵人時說:“狗嘴巴長不出象牙來”,多少表達出這句話一部分的意思。但是主耶穌這句話還有深一層的含意,那就是:重新生一次不是人間的現象,而是聖靈的工作。
事實上,在對話中,主耶穌一再講到重新生一次是上帝所做的事:首先,祂在第五節說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在第六節說是“從靈生的”。這一點,舊約聖經本 就一再強調。根據《創世記》第二章,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為上帝吹了一口氣(《創》2:7)。先知以西結更指出,以色列人靠著自己根本不能、也沒有遵行上 帝的旨意,只有上帝在祂恩典中,賜下聖靈做潔淨的工作和賜能力時,他們才能有新的生命(《結》36:25-27)。在《約翰福音》中,我們更可以看到世人 能接受福音,是因為聖靈將天上的事指教我們,並且使我們知罪(《約》14:26,16:8-11)。
其次,主耶穌在3章15和16兩節更 說新生命之所以有可能,是因為上帝在愛中採取行動,差遣主耶穌降世,將真理啟示世人,又讓祂為世人死並復活,使信祂的人得新生命。新生命是上帝的禮物,世 人在上帝使人得生命的過程所應負的責任只是“相信”,也就是“接受”上帝的禮物(參《約》1:12)。
從這個角度看,主耶穌談到重生的時候,最基本的意思是要指出新的生命是從上帝而來。祂說我們必須重生,是說我們要從上帝那裡,得到新的生命。若是用《約翰福音》1章12-13節的話,重生就 是“從上帝生的”,而從上帝生的人,當然就是上帝的兒子。以一個簡單的公程式表達,重生是:
重生 = 從上頭生的(3:3) = 從水和聖靈生的(3:5) = 從聖靈生的(3:6) = 做上帝的兒女(1:12-13)
談到這裡,要注意的是,在這段經文中,聖經不是說:重生的就會“得救”,而是說:重生的就得著生命。這兩者的差別非常重要。
在我們現今的詞彙中,“得救”的含意只是脫離困境而不死;但根據《約翰福音》,得生命的基本含意更積極,指的不僅是不死,而且是“活著!”也就是說,得生命比我們現今所理解的得救有更深的內涵;重生的人有了上帝的生命,必定有新的生活。也可以說,上帝生的兒子必定像上帝。“重新生一次”是新生命的起點,非常重要,但這不是新生命的全部內涵,所以並沒有排除生活的層面。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主耶穌會跟尼哥德慕談重生,是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3:3)上帝的國是上帝的旨意通行無阻的地方。人需要新生命,不是要繼續在原來死亡的困境中生活,而是要脫離苦境,活在上帝的國度中,讓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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