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用以表達世界與上帝國對立的方法,是使用幾個相對的觀念:真理與謊言,生命與死亡,愛與恨。在他看來,這幾個對立是絕對的,正如黑暗與光明的對照一樣。人若不是在光明中走,便是在黑暗中(參約一 二9),因「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同樣,人若不屬真理,便是說謊的(約八44、47)。沒有生命,便是在死亡之中(參約三36)。認識上帝就當有愛心,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參約一四7至8)。
首先,讓我們看謊言與真理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基督在世時對猶太人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敵基督的特徵,也就是說謊(約壹二22)。但是,說謊的現象不僅是非信徒的特點,也會是一些自稱為信徒的人的表現。世上有假先知(啟廿10),「自稱為使徒卻不是使徒的」假使徒(啟二2),以及「那撒但一會的,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的說謊者(啟三9)。這些人的特徵是:
第一、自稱為門徒,卻不遵行真理(約八31);
第二、在黑暗中走,卻自稱無罪(約壹一6、10);
第三、恨弟兄(約壹四20);
第四、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壹二22)。
換句話說,說謊者可以是信仰上犯了錯誤,也可以是言行不一致的人。
在說謊之父的反面,耶穌基督自稱是「真理(約十四6),說自己傳講的是真理(約八40),而約翰也說真理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約一17),啟示錄中十四萬四千跟隨者共同的特徵便是「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啟十四1至5)。「真理」是約翰福音重要的課題,它不但是假的反面(參約四37,六55),也是與事實相符(參約四18,十41);但更重要的,真理是上帝應許的實現,它的反面是不完全與暫時(參約一9,四23);它具體的表現便是在耶穌基督身上(約十四6)。
在這背景下,約翰所說的真理,不僅是信仰
與理論,而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所表達出來的一切,包括信仰、言論與行為的結合體。有真信仰的,必應有行動,沒有行動的,顯出沒有真信仰;從行動中可行出
人
的信仰,所以約翰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人才是義人,……犯罪的是屬魔鬼的,……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
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約壹三7至10)
其次,約翰著作中最明顯的對照,便是死亡與生命的對照。在約翰著作中,世界的另一個特性,便是短暫與死亡。論及這世界,他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一二17)在啟示錄中,那從海中上來的獸雖擁有權柄,也不過是可以任意而行四十二個月(啟十三5),巴比倫城「在一時之間,就成了荒場。」(啟十八19)死亡是現實的事,以色列人的祖宗吃了嗎哪還是死了(約六49),亞伯拉罕與眾先知也都死了(約八52至53),耶穌所愛的拉撒路仍免不了一死(參約十一14、 25),但更可悲的是世人事實上是「死人」──這是大臣之子和病了三十八年的人所顯示的道理(約五25),耶穌也對猶太人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八24)而「第二次的死」是最恐怖的結局,「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啟廿10、 14)。
在死亡的另一面,約翰指出死亡不是必然的結局,對一些人來說,「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啟廿6)。當上帝的帳幕在人間時,「上帝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啟廿一4)事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在約翰的教訓中,上帝的國的內容便是生命。當耶穌與尼哥底母因談論上帝的國時,主題與重心都是永生,進入上帝的國便是進入永生(約三1至36)。啟示錄所描述的新耶路撒冷,是以西結預言的實現(結四十七1至12),更是「樂園的復得」──有生命樹可以醫治一切疾病(啟廿二1至4;創8至14)。要注意的是,這生命的特質並不在今世生命的復甦。在白色寶座審判之前,「死了的人」都要復活,「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廿12至13),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五29)。在約翰的著作中,肉身的「復活」並不等於有生命。真正的復活與生命是在耶穌基督裡:「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至26)因此,我們亦發現生命與踰越節的羔羊的主題同時出現(約六53至58 ,啟七17,廿二1),因為耶穌的死亡引進了聖靈的工作,而聖靈是生命的源頭(約十六7,七38至39,三5至6)。
最後,愛與恨是另一個絕對的對立。約翰記載耶穌最後晚餐時對門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人;只因你們不屬世界,……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十五18至19)世界有愛,也有恨。這是「無故的恨」(約十五25)──不是因為耶穌的行為不好,而是因為不能接受耶穌自稱為上帝的兒子(約五18,七19至24、30,八59,九22,十31至33)。這種仇恨所產生的現象,就是殺人(約壹三12、15)和逼迫(約十五20 ;啟十二13)。
在恨的反面,就是約翰著名的話,說:「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16)對於愛的含意,他又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他談論愛心時與談論真理一樣,認為有愛心的,必有行動,無愛心的便是沒有真正的信仰,從愛心可看出信仰。
「我們因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約壹三14)
「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約壹四20)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約壹四7至8)
有愛心的,便是遵守上帝誠命的(約壹五2至3),愛心也使信徒在審判日子坦然無懼,得以過滿足喜樂的生活(約壹四17至18,一4);而且信徒在愛中的合一也像上帝的愛一樣,成為世人知道真信仰的標誌(約十七23)。談到愛,最好的實例便是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約十三)。約翰說這件事表明「耶穌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1節)
他降卑為奴僕,甚至為他們死,而彼得與門徒卻只能在體會主的愛後,才配得為他捨命(36至38節,參約廿一15至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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