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作者:保羅和提摩太,林後一:1。
b.受書人:哥林多和亞該亞遍處的眾聖徒,林後一:1。
c.著書原因:
(1) 解釋為何未到哥林多教會,是為他們的好處,辯明一部份人的議論。
(2) 為哥林多教會有一定性接受前書而喜樂,因當中大半信徒已取銷黨派及混亂之事, 保羅又為這些接受勸導而悔改的人作出安慰勸勉。
(3) 可惜當中有小部份信徒接受了猶太派的教訓,對保羅的容忍未加理會,保羅再著書 証實自己為使徒的位份,並警告未悔改的人,又囑咐信徒要慎防假師傅。
(4) 勉勵信徒樂意辦理捐獻幫助耶路撒冷的信徒。
d.特色:
(1) 書中自傳性很強,充滿表現保羅的感情。
(2) 保羅最沒次序及系統的一卷書,因在激動中寫成。
(3) 書中用的字眼如有職份、執事、患難、憂愁、安慰等為最多。
e.主題:傳道的職任
f.鑰節:
林後四: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
林後四:7—『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
g.分段:
(1) 引言 林後一:1﹣11
(2) 申辯 林後一:12至七:16
(a) 向教會表白 林後一:12至六:11
(i) 為動機表白 林後一:12﹣14
(ii) 為行動表白 林後一:15至二:17
(iii) 為職份表白 林後三至六:10
(b) 對教會的期望 林後六:11至七:16
(i) 分別為聖 林後六:11至七:1
(ii) 為他們歡欣放心 林後七:2﹣16
(3) 捐錢 林後八至九章
(a) 用榜樣來激發 林後八:1﹣15
(b) 派代表勸勉 林後八:16至九:5
(c) 論捐獻原則 林後九:6﹣15
(4) 使徒身份的申明 林後十至十二:13
(a) 使徒的權柄 林後十章
(b) 保羅的自誇 林後十一至十二:13
(5) 結束的話語 林後十二:14至十三章
(a) 個人計劃 林後十二:14至十三:4
(b) 勸勉及祝禱 林後十三:5﹣14
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基督教釋經學之神學觀點
1.聖經的清晰性:
(1)外在清晰性:解釋聖經的人如果適當的遵循所謂的「語言學法則」,他就可
以知道聖經在這段經文中說了些什麼。
(2)內在清晰性:聖靈在信徒心裡的工作,光照他的心智,使他能看見聖經的真
理乃是神的真理。藉著應用科學的語言學和聖靈的光照,我們就可以清晰的瞭解
聖經,不需倚靠其他東西。
2.啟示適應人:
聖經乃是適應人心智能力而寫成的神的真理,所以我們人類的心智能瞭解並吸
收。
3.啟示是漸進的:
聖經讓我們看到神活動的過程,看到神把人從舊約神學的幼稚期帶到新約神學
的成熟期。這是啟示的一般模式,不是絕對的通則,更不是聖經進化論;是說
明上帝啟示是越來越完整的。因此神完整的啟示是在新約之中,我們不應把新
約的意義強加入舊約之中。同時因為有了新約的知識,在解釋舊約相對的經文
時,可以解釋的更透徹。我們可以按照啟示的不同時期,調整自己對上帝兒女
的風俗、習慣和道德水平的看法。
4.以經解經:
用含意清晰的經文來解釋含意不明的經文。第一個「經」是整本聖經的意思,
第二個「經」是片段的聖經的意思。「以經解經」的意思就是以整本聖經作為
背景和指引,來瞭解部份的經節。
5.信仰的類比:
從神所默示的作者所寫的,那些直接、清楚、可以瞭解的話語中,所演繹出來
的信仰和行為,其基要的重點,在整本聖經裡面,經常是、永遠是和諧一致
的。
6.經文意思的統一性:
強調這一點不是要將經文意思侷限於狹窄的字義,而是反對一些人把經文解釋
的太偏離本意了(根本就是解出自己的私意)。
7.解釋和應用:解釋的目的是為了要應用。
格言:「解釋只有一個,應用卻有許多」
切記:不要把自己靈修時的想法(亮光、光照)當成解釋經文的原始含意。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歷史的主
耶和華的計劃和旨意包含全地,關乎列國。列國的興衰都根據這項計劃(賽十四24-27)。
然
而,當這國驕傲自高,產生某某主義侵略的動機,他們就會很快受到提醒,不可再如此殘暴不仁,即使上帝用他們作為審判以色列的工具,他們也不能為所欲為地燒
殺擄掠。如果他們這麼做,上帝會再度提醒他們,他們不過是上帝手中的斧頭,斧頭不能向用斧砍木的自誇,正如鋸子不能向用鋸的自大(賽十15)。因此,亞述也必須學習,她的效勞是為了永生上帝的喜悅,而非自娛。
賽十三—廿三章是有關十國的預言,其中最令人訝異的是十九章。這個沉重的信息是針對埃及的,主自己要審判埃及的政權(2-4)、經濟(5-10)和智慧(11-13)。在14節強調,這些審判的來源是,耶和華使乖謬的靈攙入埃及中間,使他們差錯混亂。
然而,將會另有一日,是屬於未來大日的一部份。『當那日』,猶太將按照萬軍之耶和華的計劃,驚嚇埃及(十九16-17)。將會有一位嚴酷的統治者,壓迫本國的臣民(20節),但耶和華將奇蹟般地拯救埃及,以致埃及、以色列和亞述,都將一起來敬拜上帝,承受上帝的產業(24-25節)。因此,主雖然擊打埃及,他還是會醫治她,差遣一位護衛者或『救主』,正如他在以色列士師時期所作的。然後,埃及將與以色列一道來敬拜上帝(18-19,21-22節)。
就像亞以之戰,耶和華對撒瑪利亞和大馬色的處置,他也照樣如此對待列國。唯有他是大有權能,超過這一切的權勢,至終他將征服列國。這個搖撼列國的戲劇化過程,記載在賽廿四至廿七章的『小啟示書』。
賽十三—廿三章是有關十國的預言,其中最令人訝異的是十九章。這個沉重的信息是針對埃及的,主自己要審判埃及的政權(2-4)、經濟(5-10)和智慧(11-13)。在14節強調,這些審判的來源是,耶和華使乖謬的靈攙入埃及中間,使他們差錯混亂。
然而,將會另有一日,是屬於未來大日的一部份。『當那日』,猶太將按照萬軍之耶和華的計劃,驚嚇埃及(十九16-17)。將會有一位嚴酷的統治者,壓迫本國的臣民(20節),但耶和華將奇蹟般地拯救埃及,以致埃及、以色列和亞述,都將一起來敬拜上帝,承受上帝的產業(24-25節)。因此,主雖然擊打埃及,他還是會醫治她,差遣一位護衛者或『救主』,正如他在以色列士師時期所作的。然後,埃及將與以色列一道來敬拜上帝(18-19,21-22節)。
就像亞以之戰,耶和華對撒瑪利亞和大馬色的處置,他也照樣如此對待列國。唯有他是大有權能,超過這一切的權勢,至終他將征服列國。這個搖撼列國的戲劇化過程,記載在賽廿四至廿七章的『小啟示書』。
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不同的千禧年觀
提到預言的解釋,我們無可避免地要討論千禧年的問題。很多時候,我們看到解經家先有
了一個千禧年觀念,然後才按著那個觀念解釋預言。這種先入為主的解經法是很危險,但很多時候我們明明知道是不對的,卻也落入同一個圈套而不自知。唯一能夠
說的是:大家要小心,盡量避免這種先入為主的解經法。
我們要回到上文談到預言應該不應該按著字面意義來解釋。一般上,我們說應以預言經文 的字面意義為解釋的限制或指引。這是解釋任何經文的基礎。在猶太人看來,錫安就是錫安,迦南就是迦南。如把錫安或耶路撒冷解釋成教會,把迦南解釋為教會的 敵人,這等於視先知行走於抽象、記號世界中的人。但是,我們也知道過分的字義解釋也是不對,如說在千禧年中舊約崇拜的制度要再恢復,堅持以色列古代的敵人 也要復國等。
解釋預言要保持適當的均衡是不容易的。嚴格的字義主義者責問“屬靈解釋者”, 他一旦開始靈意解釋何時才能停止呢?同樣的,字義主義者一旦開始用字義解釋經文,要到何時才能終止?因為堅持嚴格的字義主義,就必須說,坐於千禧年寶座上 的,是大衛而不是基督。然而大部分字義主義者都認為在此大衛預表基督。這樣字義主義就已經表現出其伸縮性了。解釋舊約時,按照字義解釋到什麼程度,和以色 列復國的問題有直接的關系。解經家對此問題有四個看法:
· 認為在基督教時代上帝是針對個人的,所以以色列的復國是不可想像的。
· 相信以色列人會悔改歸正,而不是復國。
· 相信悔改歸正和復國,但並非對以色列之特別應許。
· 相信以色列悔改歸正,以色列的復國以及在千禧年中的特殊地位。
前千禧年派者(pre-millennialism)認為,從聖經整體來看,以色列有一個偉大的未來,這是顯然的。舊約聖經中有關以色列的應許,還有一大部分未應驗。按照字義解釋舊約,許多經文都必須在未來的千禧年中應驗。
前千禧年派者看法並不完全一致,又可分為時期論前千禧年派和非時期論前千禧年派。前 者堅持給以色列的應許必須在以色列身上應驗。後者把他們千禧年的教理,建立在上帝的國度是通過幾個不同階段進展的基礎上。這幾個階段包括永恆之前奏—屬地 而榮耀的顯現。所以從釋經學上看,前千禧年派又可分為嚴格的字義主義派和溫和的字義主義派。
後千禧年派(pro-millennialism)相 信,借著聖靈的能力,基督的教會不斷擴張,直到千禧年的各種條件出現在地上。有些後千禧年派者相信以色列的悔改歸正,但是有些卻不。在那些相信以色列悔改 歸正者中,有些人相信以色列的復國,有些則不。然而後千禧年派的釋經學受到字義主義相當程度的滲透。當然賜給以色列的應許有一些轉移給教會。因此後千禧年 派在這方面與時期論者看法相同。不過他們認為那些應許是要在地上應驗的。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相信,對以色列的預言要在教會中應驗。既然這些預言如此應驗,就不須有地上的千禧年。無千禧年派的解經方法有不同的稱呼,例如寓意法、神秘法、或屬靈法。在此必須重申,無千禧年派和嚴格的字義主義派一樣,強烈反對沒有根據的寓意解經法,稱之為人為的工作。可接受的“靈意化”解釋聖經,乃是解經者從這段經文中發現聖靈所賜的更廣泛,或象徵性或預表性的意義。指責無千禧年派為寓意解經者,認為他們和斐羅與俄利根同屬一類,那是錯誤的。
學者哥多斯頓(Girdletone)說:“沒有任何皇家大道可以直達對預言的科學研究。”許多人提出他們的皇家大道,但都不能解決釋經的難題,反而導致福音派基督徒在對預言和末世諸事的看法上更大的分歧。我們惟有謙卑在主腳前不斷地學習。
我們要回到上文談到預言應該不應該按著字面意義來解釋。一般上,我們說應以預言經文 的字面意義為解釋的限制或指引。這是解釋任何經文的基礎。在猶太人看來,錫安就是錫安,迦南就是迦南。如把錫安或耶路撒冷解釋成教會,把迦南解釋為教會的 敵人,這等於視先知行走於抽象、記號世界中的人。但是,我們也知道過分的字義解釋也是不對,如說在千禧年中舊約崇拜的制度要再恢復,堅持以色列古代的敵人 也要復國等。
解釋預言要保持適當的均衡是不容易的。嚴格的字義主義者責問“屬靈解釋者”, 他一旦開始靈意解釋何時才能停止呢?同樣的,字義主義者一旦開始用字義解釋經文,要到何時才能終止?因為堅持嚴格的字義主義,就必須說,坐於千禧年寶座上 的,是大衛而不是基督。然而大部分字義主義者都認為在此大衛預表基督。這樣字義主義就已經表現出其伸縮性了。解釋舊約時,按照字義解釋到什麼程度,和以色 列復國的問題有直接的關系。解經家對此問題有四個看法:
· 認為在基督教時代上帝是針對個人的,所以以色列的復國是不可想像的。
· 相信以色列人會悔改歸正,而不是復國。
· 相信悔改歸正和復國,但並非對以色列之特別應許。
· 相信以色列悔改歸正,以色列的復國以及在千禧年中的特殊地位。
前千禧年派者(pre-millennialism)認為,從聖經整體來看,以色列有一個偉大的未來,這是顯然的。舊約聖經中有關以色列的應許,還有一大部分未應驗。按照字義解釋舊約,許多經文都必須在未來的千禧年中應驗。
前千禧年派者看法並不完全一致,又可分為時期論前千禧年派和非時期論前千禧年派。前 者堅持給以色列的應許必須在以色列身上應驗。後者把他們千禧年的教理,建立在上帝的國度是通過幾個不同階段進展的基礎上。這幾個階段包括永恆之前奏—屬地 而榮耀的顯現。所以從釋經學上看,前千禧年派又可分為嚴格的字義主義派和溫和的字義主義派。
後千禧年派(pro-millennialism)相 信,借著聖靈的能力,基督的教會不斷擴張,直到千禧年的各種條件出現在地上。有些後千禧年派者相信以色列的悔改歸正,但是有些卻不。在那些相信以色列悔改 歸正者中,有些人相信以色列的復國,有些則不。然而後千禧年派的釋經學受到字義主義相當程度的滲透。當然賜給以色列的應許有一些轉移給教會。因此後千禧年 派在這方面與時期論者看法相同。不過他們認為那些應許是要在地上應驗的。
無千禧年派(amillennialism)相信,對以色列的預言要在教會中應驗。既然這些預言如此應驗,就不須有地上的千禧年。無千禧年派的解經方法有不同的稱呼,例如寓意法、神秘法、或屬靈法。在此必須重申,無千禧年派和嚴格的字義主義派一樣,強烈反對沒有根據的寓意解經法,稱之為人為的工作。可接受的“靈意化”解釋聖經,乃是解經者從這段經文中發現聖靈所賜的更廣泛,或象徵性或預表性的意義。指責無千禧年派為寓意解經者,認為他們和斐羅與俄利根同屬一類,那是錯誤的。
學者哥多斯頓(Girdletone)說:“沒有任何皇家大道可以直達對預言的科學研究。”許多人提出他們的皇家大道,但都不能解決釋經的難題,反而導致福音派基督徒在對預言和末世諸事的看法上更大的分歧。我們惟有謙卑在主腳前不斷地學習。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彼得前書概述
<作者和日期>
作者自己表明為使徒彼得(1:1),信件的內容和用辭符合他的著作之方式(參見1:12; 4:13; 5:1.2,5,13) 。而且,信件反應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之史實與用語(特別是彼得之講道)。它的題材和概念反應彼得的經驗和主在世上之早期和傳道生活,所以確認作者為彼得。本書寫作日期約在主後60年代之前期。
<寫作地方>
在5:13 彼得表明,他是在巴比倫寫了彼得前書。
<題材>
雖然彼得前書是一封簡短的信件,它論及不同的教義和多處基督徒生活和責任。不用驚奇, 不同的讀者會發現不同的題材。例如,它被定義為分離、為迫害受難、為榮耀受難、希望、成聖、勇氣和處理上帝恩惠之書信。
彼得藉由此信件激勵信徒和見證上帝之恩典是真實的。(5:12) 。信件包括一系列的告誡(命令)從1:13 到5:11 。
<概述>
I. 問候(1:1-2)
II. 對上帝之恩典和拯救來讚美上帝(1:3-12)
III. 聖潔生活之告誡(1:13-5:11)
A. 聖潔之要求(1:13-2:3 )
B. 信徒之建立(2:4-12)
1. 靈宮(2:4-8)
2. 被揀選的人(2:9-10)
3. 客旅和寄居者(2:11-12)
C. 順服執政者(2:13-3:7)
1. 順服統治者(2:13-17)
2. 順服主人(2:18-20)
3. 基督順服之榜樣(2:21-25)
4. 妻子順服丈夫(3:1-6)
5. 丈夫之職責(3:7)
D. 所有職責(3:8-17)
E. 基督之榜樣(3:18.4:6)
F. 萬物結局近了之指導(4:7-11)
G. 教導為基督受苦的人(4:12-19)
H. 教導長老(5:1-4)
I. 教導年輕人(5:5-11)
IV. 寫信之目的地(5:12)
V. 結尾的問候和祝福(5:13.14)
作者自己表明為使徒彼得(1:1),信件的內容和用辭符合他的著作之方式(參見1:12; 4:13; 5:1.2,5,13) 。而且,信件反應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之史實與用語(特別是彼得之講道)。它的題材和概念反應彼得的經驗和主在世上之早期和傳道生活,所以確認作者為彼得。本書寫作日期約在主後60年代之前期。
<寫作地方>
在5:13 彼得表明,他是在巴比倫寫了彼得前書。
<題材>
雖然彼得前書是一封簡短的信件,它論及不同的教義和多處基督徒生活和責任。不用驚奇, 不同的讀者會發現不同的題材。例如,它被定義為分離、為迫害受難、為榮耀受難、希望、成聖、勇氣和處理上帝恩惠之書信。
彼得藉由此信件激勵信徒和見證上帝之恩典是真實的。(5:12) 。信件包括一系列的告誡(命令)從1:13 到5:11 。
<概述>
I. 問候(1:1-2)
II. 對上帝之恩典和拯救來讚美上帝(1:3-12)
III. 聖潔生活之告誡(1:13-5:11)
A. 聖潔之要求(1:13-2:3 )
B. 信徒之建立(2:4-12)
1. 靈宮(2:4-8)
2. 被揀選的人(2:9-10)
3. 客旅和寄居者(2:11-12)
C. 順服執政者(2:13-3:7)
1. 順服統治者(2:13-17)
2. 順服主人(2:18-20)
3. 基督順服之榜樣(2:21-25)
4. 妻子順服丈夫(3:1-6)
5. 丈夫之職責(3:7)
D. 所有職責(3:8-17)
E. 基督之榜樣(3:18.4:6)
F. 萬物結局近了之指導(4:7-11)
G. 教導為基督受苦的人(4:12-19)
H. 教導長老(5:1-4)
I. 教導年輕人(5:5-11)
IV. 寫信之目的地(5:12)
V. 結尾的問候和祝福(5:13.14)
什麼是聖經啟示文體?(Acocalypse)
公元2000)三月,非洲烏干達西南部一座教堂焚燒,至少235名教徒葬身火海。原來他們是屬於一個邪教組織“恢復上帝十誡運動”的追隨者。他們的教主是基布韋特雷,在1994年
就開始傳教,是羅馬天主教的叛教者。據報道,教主認為世界末日來臨,於是在早餐時刻,集合教徒把他們鎖在教堂裡,他們高歌朗誦了幾個小時後,放火焚燒教
堂,引火自焚。警方過後在四、五個邪教組織活動場地挖掘,發現更多的集體墳墓,死亡人數超過一千。像這類事件已經發生了好多宗,現代史上最大的集體殉教慘
禍發生在1978年,當時,美國教士瓊斯在圭亞納的瓊斯敦把914名教徒帶上不歸路,他們是服了摻了氰化物的果汁斃命。過去幾年,歐洲和北美也爆發多起人數比較少的自殺悲劇,其中三起涉及太陽神殿教—他們相信儀式式自殺會導致重生的一個國際邪教。我們也許會問:為什麼現代人對這些邪教教主所說的“世界末日就要在某某日來臨”的荒誕的教導深信不疑,讓教主隨意擺布?其實,我們基督徒何嘗不是讓一些人在解釋先知預言和啟示經文的時候牽著鼻子走?這是為什麼我在這個課程裡一直強調,每個基督徒都應該學習釋經學,這樣就不會人云亦云,隨意讓人擺布了。
啟示文體在公元前二世紀到公元二世紀之間流行於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群體。作者以論述“主的日子”、“最後的審判”、“世界末日”、“彌賽亞的拯救”等 神學命題的形式,用異像、比喻、啟示、隱喻等創作手法,來影射當時的社會現實,抒發民族感情和宗教信仰,鼓舞同胞為反對民族壓迫與宗教壓迫而鬥爭…為了提 高作品的權威性,作者假托古代先知先賢的名義宣布上帝的啟示,故稱啟示文學或文體。這種文體之所以出現在公元前二世紀,是因為當時的敘利亞西流古王朝安提 阿哥四世統治巴勒斯坦,推行希臘化,試圖消滅猶太人的宗教及其文化傳統。在這段時間,猶太人心裡極度盼望彌賽亞的出現,很多啟示文體的作品就在這時涌現, 如《以諾書》、《以賽亞升天記》、《摩西升天記》等。這些書沒有被納入正典,有的後來被稱為次經,有的被稱為偽經。但用這種啟示文體寫作的不是這些作者的 專利,上帝也用他的僕人用這種文體來表達其信息,如但以理書、啟示錄等。宗教自由主義和極端批評派,對於這些經文有很嚴格的批判。由於啟示文體所用的語言 是預言的、歷史的和象徵性的,在解釋起來真是困難重重。
啟示文體在公元前二世紀到公元二世紀之間流行於巴勒斯坦的猶太人群體。作者以論述“主的日子”、“最後的審判”、“世界末日”、“彌賽亞的拯救”等 神學命題的形式,用異像、比喻、啟示、隱喻等創作手法,來影射當時的社會現實,抒發民族感情和宗教信仰,鼓舞同胞為反對民族壓迫與宗教壓迫而鬥爭…為了提 高作品的權威性,作者假托古代先知先賢的名義宣布上帝的啟示,故稱啟示文學或文體。這種文體之所以出現在公元前二世紀,是因為當時的敘利亞西流古王朝安提 阿哥四世統治巴勒斯坦,推行希臘化,試圖消滅猶太人的宗教及其文化傳統。在這段時間,猶太人心裡極度盼望彌賽亞的出現,很多啟示文體的作品就在這時涌現, 如《以諾書》、《以賽亞升天記》、《摩西升天記》等。這些書沒有被納入正典,有的後來被稱為次經,有的被稱為偽經。但用這種啟示文體寫作的不是這些作者的 專利,上帝也用他的僕人用這種文體來表達其信息,如但以理書、啟示錄等。宗教自由主義和極端批評派,對於這些經文有很嚴格的批判。由於啟示文體所用的語言 是預言的、歷史的和象徵性的,在解釋起來真是困難重重。
聖經啟示文體的特徵
以這種文體記載的大部分是先知在異像中所看到的東西,他們當時是在以色列本土以外的地方:以西結及但以理在巴比倫﹔使徒約翰在拔摩島﹔撒迦利亞雖已由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但他寫作的時候以色列仍然受外邦人的統治(大利烏王執政的時候)。這些啟示作品都是用來激勵、鼓舞正在受壓迫的上帝的子民。
用象徵語 言書寫,使解釋分外困難。究竟要把全部內容都視為象徵語言來解釋,還是先依循正常文法的基本釋經原則,照字面意義來解釋,除非有足夠的理由去支持,才按象 徵來解釋,大家各持己見,以致造成不同派別。我個人認為,既然作者用啟示文體來寫作,我們應該視大部分的內容為象徵性,用靈意化解釋象徵記號,除非有特殊 理由,才應該造字面的意義來解釋。在下來的段落,我們要特別針對啟示經文里的表記或象徵,如數目字加以分析。
用這種文 體描述的未來信息和普通的先知預言一樣,不是憑想像創造出來,而是要按作者當時的文化、地理、歷史的背景去了解。有的已經在歷史上應驗,如但以理書和撒迦 利亞書的啟示,我們可以從研究其應驗的歷史,學習怎樣解釋其他的啟示經文。不要把啟示經文當作是水晶球,透過它讓我們可以看到未來的每個細節,這不是啟示 經文的功用。啟示經文也不是一本封閉的書,只有那些奇人異士才有開啟的鑰匙。上帝既然給我們留下這些書卷,是給每一個基督徒來閱讀和理解的,以明白天國的 奧秘。
用象徵語 言書寫,使解釋分外困難。究竟要把全部內容都視為象徵語言來解釋,還是先依循正常文法的基本釋經原則,照字面意義來解釋,除非有足夠的理由去支持,才按象 徵來解釋,大家各持己見,以致造成不同派別。我個人認為,既然作者用啟示文體來寫作,我們應該視大部分的內容為象徵性,用靈意化解釋象徵記號,除非有特殊 理由,才應該造字面的意義來解釋。在下來的段落,我們要特別針對啟示經文里的表記或象徵,如數目字加以分析。
用這種文 體描述的未來信息和普通的先知預言一樣,不是憑想像創造出來,而是要按作者當時的文化、地理、歷史的背景去了解。有的已經在歷史上應驗,如但以理書和撒迦 利亞書的啟示,我們可以從研究其應驗的歷史,學習怎樣解釋其他的啟示經文。不要把啟示經文當作是水晶球,透過它讓我們可以看到未來的每個細節,這不是啟示 經文的功用。啟示經文也不是一本封閉的書,只有那些奇人異士才有開啟的鑰匙。上帝既然給我們留下這些書卷,是給每一個基督徒來閱讀和理解的,以明白天國的 奧秘。
聖經中的表記或象徵
什麼是表
記?人的本性總是喜歡用具體的實物來代表抽象的東西,因為借著可見的圖片或形象表達一種觀念,比單靠口說明更加有力。希伯來文聖經充滿了各種表記,如羔
羊、獅子、鴿子等。這些表記在不同的文化底下,代表不同的觀念和形象。要解釋聖經裡的表記,實在不容易,因為我們沒有一本希伯來人的“觀念和形象手冊”。我們只能遵循一些原則:
· 聖經已經解釋的那些表記乃是進一步研究其他表記的基礎。從但以理書中的巨獸代表邪惡的政治領袖或列國,我們可以推斷啟示錄裡的巨獸也應該有類似的含義。
· 聖經沒有解釋的表記,我們要:
a. 澈底的研究上下文。按照整段經文上下文的道理,常常就可以看出它的含義。
b. 使用經文匯編,看看同一個詞在其他地方出現時的用法含義,這樣通常可以給我們一些線索,以了解這一個詞的用法和含義。
c. 有時表記本身的性質就是了解其含義的一種線索。(不過,有時我們會按照我們的文化背景來了解它,這是我們所須避免的。)獅子是凶暴,羔羊是馴良,鴿子是和平,這些都是普通知識,在不同文化都是一樣的。
d. 有時從閃族文化所作的比較研究,也可以顯明表記的意義。從考古學所發現的資料,可以發現它的意義。
· 要小心表記中的雙重意義。聖經裡的表記不是只有一個固定的含義,譬如,獅子同時是基督的表記(猶大支派的獅子),又是撒但的表記(彼前五:8)。水在弗五:26 節的意思是“道”﹔在林前十二:13 節卻是聖靈﹔在多三:5 是重生。再說,同一個人也可以用許多不同的表記來表明,如:基督用羔羊、獅子、和枝子作表記﹔聖靈用風、水、油、和鴿子作表記。
· 聖經中的數目字有其基本的象徵意義。譬如,七是最常用的數字,例証之多,簡直是不勝枚舉。聖殿的設備(王上七:17)、禮拜的條例(出二十九:35 - 37)、節期(利二十三)、獻祭(利四:6,十六:14)、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啟示錄裡的七靈、七號、七碗等等。七是一個完整的數字。在聖經裡,數目字時常有“質”的涵義,但我們也不可只照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如三為屬天的數字、四為屬地的數字等,要看上下文,才可覺察其涵義。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過份濫用聖經中數目字的涵義,這是因為猶太人的拉比解經家R.Eliezer b.R.Yose 首倡的以字母代表數字。這種方法稱為Gematria。譬如,創四十九:10 節的“細羅來臨”的數值是358,這個數字相當於彌賽亞,所以細羅就是彌賽亞。創十一:1 節說,地上所有的人都說一樣的言語,“一樣”和“聖潔”的數值同為409,所以,太古時期人類所使用的語言是希伯來文。不少解經家也是這樣的解釋約二十一:11 節的一百五十三條魚和啟十三:18 節的獸的數目六百六十六。
· 金屬的象徵意義曾引起相當的辯論。金是貴重的金屬,所以我們應該用這最好的來敬拜上帝,它代表最高級、最聖潔﹔銀子是舊約時代普遍用來作交易的媒介,所以用來作贖罪的錢,也是銀子,銀子就代表救贖﹔又因為銅用來作銅祭壇,基督的腳像精煉的銅(啟一:15),在曠野中舉起銅蛇,都是指向審判,所以銅所象徵的意義是審判。
· 顏色的象徵意義更難判斷。藍色是天空的顏色,自然的,它是代表屬天的、神聖的﹔紫色通常被稱為王室的顏色,是國王、高級官員、和大祭司所常穿用的﹔朱紅色代表獻祭﹔白色代表純潔等。
在啟示文體裡,象徵性的語言更是俯拾皆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的夢,金的頭象徵巴比倫帝國,銀的胸膛和膀臂象徵瑪代,銅的肚腹和腰象徵波斯,鐵的腿和半鐵半泥的腳象徵希臘(但二:31 - 45)。在但以理書第七章的四巨獸,象徵世上要興起的四個王。但以理書第八章的公綿羊象徵瑪代波斯王,公山羊象徵希臘王。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用了更多的象徵,特別是數目字。“一”是象徵源頭,基本的單位﹔“二”是象徵同伴,見証人﹔“三”是象徵神聖的,屬神的﹔“四”是象徵肉眼看得見的受造物,地的四個方向,或屬地的﹔“五”是象徵人的五官,人的數目﹔“六”與“三又一半”是象徵不完全,不能達到目的﹔“七”是象徵完全,屬靈的整數(啟示錄用了54次‘七’)﹔“ 十” 是象徵完整,統一﹔“十二”是象徵宗教的數目,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教會的十二使徒﹔“二十四”是象徵舊約十二支派的信徒加上新約萬國的信徒﹔“一千”是象徵無限量的數目﹔“三分之一”是象徵少數﹔“三分之二”是象徵多數﹔“十四萬四千”是 象徵圓滿的圓滿,因為十二乘十二再乘一千,象徵猶太信徒和萬族信徒所組成的教會,是屬靈的、宇宙的教會。約翰還用了動物、顏色、典故等象徵,這與舊約的啟 示經文所用的象徵是有關係的。這些象徵是以猶太教、希臘文化、和當代羅馬帝國逼迫教會,殺害信徒,強迫信徒拜偶像,以羅馬皇帝取代真神地位作背景的。因 此,一切的象徵都是有當代的含義與共識的符號,不能隨便按照我們的文化背景去解釋。
在福音派中,有些人因為相信聖經的經文是上帝所默示的,就拘謹字義、文法的解釋,按字面意義來解釋預言、啟示文體、和末世論,而忽略甚至拒絕文體的類別與詞的性質對解經的重要性,這是很可悲的一回事。
· 聖經已經解釋的那些表記乃是進一步研究其他表記的基礎。從但以理書中的巨獸代表邪惡的政治領袖或列國,我們可以推斷啟示錄裡的巨獸也應該有類似的含義。
· 聖經沒有解釋的表記,我們要:
a. 澈底的研究上下文。按照整段經文上下文的道理,常常就可以看出它的含義。
b. 使用經文匯編,看看同一個詞在其他地方出現時的用法含義,這樣通常可以給我們一些線索,以了解這一個詞的用法和含義。
c. 有時表記本身的性質就是了解其含義的一種線索。(不過,有時我們會按照我們的文化背景來了解它,這是我們所須避免的。)獅子是凶暴,羔羊是馴良,鴿子是和平,這些都是普通知識,在不同文化都是一樣的。
d. 有時從閃族文化所作的比較研究,也可以顯明表記的意義。從考古學所發現的資料,可以發現它的意義。
· 要小心表記中的雙重意義。聖經裡的表記不是只有一個固定的含義,譬如,獅子同時是基督的表記(猶大支派的獅子),又是撒但的表記(彼前五:8)。水在弗五:26 節的意思是“道”﹔在林前十二:13 節卻是聖靈﹔在多三:5 是重生。再說,同一個人也可以用許多不同的表記來表明,如:基督用羔羊、獅子、和枝子作表記﹔聖靈用風、水、油、和鴿子作表記。
· 聖經中的數目字有其基本的象徵意義。譬如,七是最常用的數字,例証之多,簡直是不勝枚舉。聖殿的設備(王上七:17)、禮拜的條例(出二十九:35 - 37)、節期(利二十三)、獻祭(利四:6,十六:14)、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啟示錄裡的七靈、七號、七碗等等。七是一個完整的數字。在聖經裡,數目字時常有“質”的涵義,但我們也不可只照一種先入為主的觀念,如三為屬天的數字、四為屬地的數字等,要看上下文,才可覺察其涵義。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過份濫用聖經中數目字的涵義,這是因為猶太人的拉比解經家R.Eliezer b.R.Yose 首倡的以字母代表數字。這種方法稱為Gematria。譬如,創四十九:10 節的“細羅來臨”的數值是358,這個數字相當於彌賽亞,所以細羅就是彌賽亞。創十一:1 節說,地上所有的人都說一樣的言語,“一樣”和“聖潔”的數值同為409,所以,太古時期人類所使用的語言是希伯來文。不少解經家也是這樣的解釋約二十一:11 節的一百五十三條魚和啟十三:18 節的獸的數目六百六十六。
· 金屬的象徵意義曾引起相當的辯論。金是貴重的金屬,所以我們應該用這最好的來敬拜上帝,它代表最高級、最聖潔﹔銀子是舊約時代普遍用來作交易的媒介,所以用來作贖罪的錢,也是銀子,銀子就代表救贖﹔又因為銅用來作銅祭壇,基督的腳像精煉的銅(啟一:15),在曠野中舉起銅蛇,都是指向審判,所以銅所象徵的意義是審判。
· 顏色的象徵意義更難判斷。藍色是天空的顏色,自然的,它是代表屬天的、神聖的﹔紫色通常被稱為王室的顏色,是國王、高級官員、和大祭司所常穿用的﹔朱紅色代表獻祭﹔白色代表純潔等。
在啟示文體裡,象徵性的語言更是俯拾皆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的夢,金的頭象徵巴比倫帝國,銀的胸膛和膀臂象徵瑪代,銅的肚腹和腰象徵波斯,鐵的腿和半鐵半泥的腳象徵希臘(但二:31 - 45)。在但以理書第七章的四巨獸,象徵世上要興起的四個王。但以理書第八章的公綿羊象徵瑪代波斯王,公山羊象徵希臘王。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用了更多的象徵,特別是數目字。“一”是象徵源頭,基本的單位﹔“二”是象徵同伴,見証人﹔“三”是象徵神聖的,屬神的﹔“四”是象徵肉眼看得見的受造物,地的四個方向,或屬地的﹔“五”是象徵人的五官,人的數目﹔“六”與“三又一半”是象徵不完全,不能達到目的﹔“七”是象徵完全,屬靈的整數(啟示錄用了54次‘七’)﹔“ 十” 是象徵完整,統一﹔“十二”是象徵宗教的數目,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教會的十二使徒﹔“二十四”是象徵舊約十二支派的信徒加上新約萬國的信徒﹔“一千”是象徵無限量的數目﹔“三分之一”是象徵少數﹔“三分之二”是象徵多數﹔“十四萬四千”是 象徵圓滿的圓滿,因為十二乘十二再乘一千,象徵猶太信徒和萬族信徒所組成的教會,是屬靈的、宇宙的教會。約翰還用了動物、顏色、典故等象徵,這與舊約的啟 示經文所用的象徵是有關係的。這些象徵是以猶太教、希臘文化、和當代羅馬帝國逼迫教會,殺害信徒,強迫信徒拜偶像,以羅馬皇帝取代真神地位作背景的。因 此,一切的象徵都是有當代的含義與共識的符號,不能隨便按照我們的文化背景去解釋。
在福音派中,有些人因為相信聖經的經文是上帝所默示的,就拘謹字義、文法的解釋,按字面意義來解釋預言、啟示文體、和末世論,而忽略甚至拒絕文體的類別與詞的性質對解經的重要性,這是很可悲的一回事。
聖經預表和預表範型
預表一詞源自希臘文“typos”,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了十五次,翻譯為“樣式”、“鑒戒”、“榜樣”、“預像”、“痕”等。Typos 即“預表”,或可指印章﹔Antitypos 意
思為預表範型,或印章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不可否認的,印章與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當然是絕對吻合。因此,在舊約中許多人、事、或風俗等皆可做為預表,而
這些預表則在新約中找到其預表範型。舊約中的人物或事件為印章﹔而新約中的人物或事件則為前者所印出來的範型,兩者互相吻合一致。換言之,舊約中的事物,
象徵性地代表了新約中的事物。這種在新約聖經中發掘預表及預表範型的做法,已經有很長久的歷史,而且非常發達先進。一個淺顯的例子:逾越節的羊羔和被放到
曠野去的代罪羔羊(利十六:6 - 10)都是耶穌的預表﹔大祭司代人獻贖罪祭的工作,是耶穌救贖工作的預表﹔在彼前三:18 - 22 ,彼得以挪亞一家藉著水而得安全,是洗禮的預表。
批評派的 學者指責說,這種預表解經乃是強加上去的經文釋義,不是由聖經自然發展出來的解釋方法。誠然,有些人對某些舊約經節的釋義,所用的預表解釋方法,確實是勉 強的。然而,不論是過去或現在,有人濫用了預表解釋法,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使用這種方法來解釋聖經,因為新約的作者如保羅,彼得,甚至耶穌自己,都有採用 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清楚教導,以前的會幕今天已經在天上的會幕應驗了,基督乃是這聖所的服事者(來九:9 - 11,23 - 24)。這就表示在會幕裡可以找到基督。而且,從保羅在林前十:4 所講的話,可以看出當他們在曠野漂流時,基督也在他們中間。所以,問題不是能不能用預表解經法,是怎樣才不會濫用這種解經法。
預表解經 法不是寓意解經法。寓意解經法是把外來的、奇特的、隱藏的意思引進到經文裡,以解明其較深,或真正的意義。換句話說,寓意法是以生存在全然不同經歷中的人 或物來取代聖經中的人或物。這種解經是非常自由任性,毫無節制的,俄利根的解釋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是典型的寓意解經。預表解經法可不一樣了,這種解經法是 建立於舊約和新約在神學方面的統一性上,相信舊約中有些人、事影射、反映出某些新約中的人、事。所以,用這種方法從舊約中解明出來的意義不是外來的、奇特 的、或隱藏的意義,而是因為兩約之間的特別關係,而自然產生出來的解經法。譬如,在獻祭的體係中尋找基督或代贖,在會幕裡尋找基督徒的救恩或經驗,這乃是 遵循上帝啟示的方式。怎樣才算是濫用預表解經法呢?譬如,把每一次提到木頭都解成是指基督的十字架,每次提到水池,就是指重生的洗禮。一位學者 Dana 作了一個很好的比較:“預表法的根據是兩約之間神學上的聯繫,而寓意法則是把一種假定的、非經文字義的意思加在經文上。而這個假定的意義,乃是由某種抽象的、或哲學的觀念演繹出來的。他們把聖經的事件和觀念當作是一種記號,在這種記號之下,隱藏著更深奧的或更深一層的意義。”有的解經家引用保羅在加四:21 - 31 使用的“夏甲和撒拉”的比方來証明寓意解經法是合理的,其實,保羅在那裡根本就不是用寓意解經法,他講的只是“類似”的用法,連一步也沒有踏出聖經事實之外。
這裡列出幾個怎樣判斷和解釋預表的原則讓大家參考:
· 必 須是新舊兩約之間有關的經文,彼此在形式上或觀念上有真正類似之處。預表和本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偶然的、膚淺的,而是真正的、實質的。很多解經家認為約瑟是 耶穌的預表,我不以為然,雖然約瑟所經歷的和耶穌有類似之處,但他們的類似實在是太膚淺,沒有實質。聖經中有六種不同的預表:人、制度、職分、事件、行動 和物品。
· 這種類似關係必須是指定的(designated)。在隨意解釋預表的那些人中間,所謂“指定”預表和本體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由解釋者憑想像、武斷的、或是只根據皮毛的類似關係,就加以“指定”。學者腓爾本說,預表有兩種:天生的和推論的。只要新約聖經說,那是一個預表,則那個預表已經被“指定”了。或是新約聖經說,某一種事物整體是一個預表,例如:會幕和曠野的漂流,那麼在細節方面有多少具有預表的作用,那就得看解經者自己的釋經能力了。
· 不 類似是可預料的。預表和本體之間,不可能在每一個微小的細節上都一致。我們必須很小心,只使用舊約聖經中那些真正具有預表作用的經文,而其餘的就不管。無 論基督和亞倫的關係,或是基督和摩西的關係,兩者之間都有明顯的類似之處,但也有明顯的不類似之處。預表的真理只存在於類似之處。在以預表法解釋的時候, 最嚴重的錯誤是把預表和本體之間那些不類似的地方當作具有預表真理。譬如,在會幕中有許多根本沒有預表的意義,祭司的一舉一動和獻祭中的每一樣因素,並不 是在新約中都可以找到對稱的預表本體。
· 應用預表解經或講道,切記要避免受到新奇、聰明、原始、或震撼的試探。教導聖經的老師不可誇口,說自己比別人屬靈,可以從舊約找到更多的預表。屬靈並不可以成為違背解經學原則的藉口。學者威爾遜說,他在聖經中“發現”了一千一百六十三個預表。但是很多他所認為的預表,實際上不過是修辭手法,包括明喻和暗喻。
· 除非有新約權威的支持,不可引用預表以支持某種教義。很明顯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使用預表來証明某些神學立場。但是,我們不可以效法他,因為我們沒有聖靈的默示。譬如,因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是預表教皇,這是天主教解經者所主張的,他們在舊約聖經中找到的天主教教義比耶穌基 督還多!
總之,解釋預表時一定要存謙卑的心。新約明確指明的預表,我們可以放手解釋。超越這一點,就應該自我約束。
在離開這個課程之前,我要問大家一句:“為什麼要學習那麼多釋經原則?”答案是:有原則的解經當然是有些拘束,但目的是不使自己的想像力像脫韁之馬,太過隨意奔馳,以致離題萬丈,所解釋的只是人的意見,而不是聖靈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願以此和大家共勉。
批評派的 學者指責說,這種預表解經乃是強加上去的經文釋義,不是由聖經自然發展出來的解釋方法。誠然,有些人對某些舊約經節的釋義,所用的預表解釋方法,確實是勉 強的。然而,不論是過去或現在,有人濫用了預表解釋法,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使用這種方法來解釋聖經,因為新約的作者如保羅,彼得,甚至耶穌自己,都有採用 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清楚教導,以前的會幕今天已經在天上的會幕應驗了,基督乃是這聖所的服事者(來九:9 - 11,23 - 24)。這就表示在會幕裡可以找到基督。而且,從保羅在林前十:4 所講的話,可以看出當他們在曠野漂流時,基督也在他們中間。所以,問題不是能不能用預表解經法,是怎樣才不會濫用這種解經法。
預表解經 法不是寓意解經法。寓意解經法是把外來的、奇特的、隱藏的意思引進到經文裡,以解明其較深,或真正的意義。換句話說,寓意法是以生存在全然不同經歷中的人 或物來取代聖經中的人或物。這種解經是非常自由任性,毫無節制的,俄利根的解釋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是典型的寓意解經。預表解經法可不一樣了,這種解經法是 建立於舊約和新約在神學方面的統一性上,相信舊約中有些人、事影射、反映出某些新約中的人、事。所以,用這種方法從舊約中解明出來的意義不是外來的、奇特 的、或隱藏的意義,而是因為兩約之間的特別關係,而自然產生出來的解經法。譬如,在獻祭的體係中尋找基督或代贖,在會幕裡尋找基督徒的救恩或經驗,這乃是 遵循上帝啟示的方式。怎樣才算是濫用預表解經法呢?譬如,把每一次提到木頭都解成是指基督的十字架,每次提到水池,就是指重生的洗禮。一位學者 Dana 作了一個很好的比較:“預表法的根據是兩約之間神學上的聯繫,而寓意法則是把一種假定的、非經文字義的意思加在經文上。而這個假定的意義,乃是由某種抽象的、或哲學的觀念演繹出來的。他們把聖經的事件和觀念當作是一種記號,在這種記號之下,隱藏著更深奧的或更深一層的意義。”有的解經家引用保羅在加四:21 - 31 使用的“夏甲和撒拉”的比方來証明寓意解經法是合理的,其實,保羅在那裡根本就不是用寓意解經法,他講的只是“類似”的用法,連一步也沒有踏出聖經事實之外。
這裡列出幾個怎樣判斷和解釋預表的原則讓大家參考:
· 必 須是新舊兩約之間有關的經文,彼此在形式上或觀念上有真正類似之處。預表和本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偶然的、膚淺的,而是真正的、實質的。很多解經家認為約瑟是 耶穌的預表,我不以為然,雖然約瑟所經歷的和耶穌有類似之處,但他們的類似實在是太膚淺,沒有實質。聖經中有六種不同的預表:人、制度、職分、事件、行動 和物品。
· 這種類似關係必須是指定的(designated)。在隨意解釋預表的那些人中間,所謂“指定”預表和本體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由解釋者憑想像、武斷的、或是只根據皮毛的類似關係,就加以“指定”。學者腓爾本說,預表有兩種:天生的和推論的。只要新約聖經說,那是一個預表,則那個預表已經被“指定”了。或是新約聖經說,某一種事物整體是一個預表,例如:會幕和曠野的漂流,那麼在細節方面有多少具有預表的作用,那就得看解經者自己的釋經能力了。
· 不 類似是可預料的。預表和本體之間,不可能在每一個微小的細節上都一致。我們必須很小心,只使用舊約聖經中那些真正具有預表作用的經文,而其餘的就不管。無 論基督和亞倫的關係,或是基督和摩西的關係,兩者之間都有明顯的類似之處,但也有明顯的不類似之處。預表的真理只存在於類似之處。在以預表法解釋的時候, 最嚴重的錯誤是把預表和本體之間那些不類似的地方當作具有預表真理。譬如,在會幕中有許多根本沒有預表的意義,祭司的一舉一動和獻祭中的每一樣因素,並不 是在新約中都可以找到對稱的預表本體。
· 應用預表解經或講道,切記要避免受到新奇、聰明、原始、或震撼的試探。教導聖經的老師不可誇口,說自己比別人屬靈,可以從舊約找到更多的預表。屬靈並不可以成為違背解經學原則的藉口。學者威爾遜說,他在聖經中“發現”了一千一百六十三個預表。但是很多他所認為的預表,實際上不過是修辭手法,包括明喻和暗喻。
· 除非有新約權威的支持,不可引用預表以支持某種教義。很明顯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使用預表來証明某些神學立場。但是,我們不可以效法他,因為我們沒有聖靈的默示。譬如,因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是預表教皇,這是天主教解經者所主張的,他們在舊約聖經中找到的天主教教義比耶穌基 督還多!
總之,解釋預表時一定要存謙卑的心。新約明確指明的預表,我們可以放手解釋。超越這一點,就應該自我約束。
在離開這個課程之前,我要問大家一句:“為什麼要學習那麼多釋經原則?”答案是:有原則的解經當然是有些拘束,但目的是不使自己的想像力像脫韁之馬,太過隨意奔馳,以致離題萬丈,所解釋的只是人的意見,而不是聖靈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願以此和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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