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聖經啟示文體的特徵

以這種文體記載的大部分是先知在異像中所看到的東西,他們當時是在以色列本土以外的地方:以西結及但以理在巴比倫﹔使徒約翰在拔摩島﹔撒迦利亞雖已由巴比倫返回耶路撒冷,但他寫作的時候以色列仍然受外邦人的統治(大利烏王執政的時候)。這些啟示作品都是用來激勵、鼓舞正在受壓迫的上帝的子民。
用象徵語 言書寫,使解釋分外困難。究竟要把全部內容都視為象徵語言來解釋,還是先依循正常文法的基本釋經原則,照字面意義來解釋,除非有足夠的理由去支持,才按象 徵來解釋,大家各持己見,以致造成不同派別。我個人認為,既然作者用啟示文體來寫作,我們應該視大部分的內容為象徵性,用靈意化解釋象徵記號,除非有特殊 理由,才應該造字面的意義來解釋。在下來的段落,我們要特別針對啟示經文里的表記或象徵,如數目字加以分析。
用這種文 體描述的未來信息和普通的先知預言一樣,不是憑想像創造出來,而是要按作者當時的文化、地理、歷史的背景去了解。有的已經在歷史上應驗,如但以理書和撒迦 利亞書的啟示,我們可以從研究其應驗的歷史,學習怎樣解釋其他的啟示經文。不要把啟示經文當作是水晶球,透過它讓我們可以看到未來的每個細節,這不是啟示 經文的功用。啟示經文也不是一本封閉的書,只有那些奇人異士才有開啟的鑰匙。上帝既然給我們留下這些書卷,是給每一個基督徒來閱讀和理解的,以明白天國的 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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