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表一詞源自希臘文“typos”,這個字在新約中出現了十五次,翻譯為“樣式”、“鑒戒”、“榜樣”、“預像”、“痕”等。Typos 即“預表”,或可指印章﹔Antitypos 意
思為預表範型,或印章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不可否認的,印章與所印出來的圖紋字形,當然是絕對吻合。因此,在舊約中許多人、事、或風俗等皆可做為預表,而
這些預表則在新約中找到其預表範型。舊約中的人物或事件為印章﹔而新約中的人物或事件則為前者所印出來的範型,兩者互相吻合一致。換言之,舊約中的事物,
象徵性地代表了新約中的事物。這種在新約聖經中發掘預表及預表範型的做法,已經有很長久的歷史,而且非常發達先進。一個淺顯的例子:逾越節的羊羔和被放到
曠野去的代罪羔羊(利十六:6 - 10)都是耶穌的預表﹔大祭司代人獻贖罪祭的工作,是耶穌救贖工作的預表﹔在彼前三:18 - 22 ,彼得以挪亞一家藉著水而得安全,是洗禮的預表。
批評派的
學者指責說,這種預表解經乃是強加上去的經文釋義,不是由聖經自然發展出來的解釋方法。誠然,有些人對某些舊約經節的釋義,所用的預表解釋方法,確實是勉
強的。然而,不論是過去或現在,有人濫用了預表解釋法,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使用這種方法來解釋聖經,因為新約的作者如保羅,彼得,甚至耶穌自己,都有採用
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清楚教導,以前的會幕今天已經在天上的會幕應驗了,基督乃是這聖所的服事者(來九:9 - 11,23 - 24)。這就表示在會幕裡可以找到基督。而且,從保羅在林前十:4 所講的話,可以看出當他們在曠野漂流時,基督也在他們中間。所以,問題不是能不能用預表解經法,是怎樣才不會濫用這種解經法。
預表解經
法不是寓意解經法。寓意解經法是把外來的、奇特的、隱藏的意思引進到經文裡,以解明其較深,或真正的意義。換句話說,寓意法是以生存在全然不同經歷中的人
或物來取代聖經中的人或物。這種解經是非常自由任性,毫無節制的,俄利根的解釋撒瑪利亞人的比喻就是典型的寓意解經。預表解經法可不一樣了,這種解經法是
建立於舊約和新約在神學方面的統一性上,相信舊約中有些人、事影射、反映出某些新約中的人、事。所以,用這種方法從舊約中解明出來的意義不是外來的、奇特
的、或隱藏的意義,而是因為兩約之間的特別關係,而自然產生出來的解經法。譬如,在獻祭的體係中尋找基督或代贖,在會幕裡尋找基督徒的救恩或經驗,這乃是
遵循上帝啟示的方式。怎樣才算是濫用預表解經法呢?譬如,把每一次提到木頭都解成是指基督的十字架,每次提到水池,就是指重生的洗禮。一位學者 Dana 作了一個很好的比較:“預表法的根據是兩約之間神學上的聯繫,而寓意法則是把一種假定的、非經文字義的意思加在經文上。而這個假定的意義,乃是由某種抽象的、或哲學的觀念演繹出來的。他們把聖經的事件和觀念當作是一種記號,在這種記號之下,隱藏著更深奧的或更深一層的意義。”有的解經家引用保羅在加四:21 - 31 使用的“夏甲和撒拉”的比方來証明寓意解經法是合理的,其實,保羅在那裡根本就不是用寓意解經法,他講的只是“類似”的用法,連一步也沒有踏出聖經事實之外。
這裡列出幾個怎樣判斷和解釋預表的原則讓大家參考:
· 必
須是新舊兩約之間有關的經文,彼此在形式上或觀念上有真正類似之處。預表和本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偶然的、膚淺的,而是真正的、實質的。很多解經家認為約瑟是
耶穌的預表,我不以為然,雖然約瑟所經歷的和耶穌有類似之處,但他們的類似實在是太膚淺,沒有實質。聖經中有六種不同的預表:人、制度、職分、事件、行動
和物品。
· 這種類似關係必須是指定的(designated)。在隨意解釋預表的那些人中間,所謂“指定”預表和本體之間的相互關係,是由解釋者憑想像、武斷的、或是只根據皮毛的類似關係,就加以“指定”。學者腓爾本說,預表有兩種:天生的和推論的。只要新約聖經說,那是一個預表,則那個預表已經被“指定”了。或是新約聖經說,某一種事物整體是一個預表,例如:會幕和曠野的漂流,那麼在細節方面有多少具有預表的作用,那就得看解經者自己的釋經能力了。
· 不
類似是可預料的。預表和本體之間,不可能在每一個微小的細節上都一致。我們必須很小心,只使用舊約聖經中那些真正具有預表作用的經文,而其餘的就不管。無
論基督和亞倫的關係,或是基督和摩西的關係,兩者之間都有明顯的類似之處,但也有明顯的不類似之處。預表的真理只存在於類似之處。在以預表法解釋的時候,
最嚴重的錯誤是把預表和本體之間那些不類似的地方當作具有預表真理。譬如,在會幕中有許多根本沒有預表的意義,祭司的一舉一動和獻祭中的每一樣因素,並不
是在新約中都可以找到對稱的預表本體。
· 應用預表解經或講道,切記要避免受到新奇、聰明、原始、或震撼的試探。教導聖經的老師不可誇口,說自己比別人屬靈,可以從舊約找到更多的預表。屬靈並不可以成為違背解經學原則的藉口。學者威爾遜說,他在聖經中“發現”了一千一百六十三個預表。但是很多他所認為的預表,實際上不過是修辭手法,包括明喻和暗喻。
· 除非有新約權威的支持,不可引用預表以支持某種教義。很明顯的,希伯來書的作者使用預表來証明某些神學立場。但是,我們不可以效法他,因為我們沒有聖靈的默示。譬如,因為亞倫是大祭司,所以是預表教皇,這是天主教解經者所主張的,他們在舊約聖經中找到的天主教教義比耶穌基 督還多!
總之,解釋預表時一定要存謙卑的心。新約明確指明的預表,我們可以放手解釋。超越這一點,就應該自我約束。
在離開這個課程之前,我要問大家一句:“為什麼要學習那麼多釋經原則?”答案是:有原則的解經當然是有些拘束,但目的是不使自己的想像力像脫韁之馬,太過隨意奔馳,以致離題萬丈,所解釋的只是人的意見,而不是聖靈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願以此和大家共勉。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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