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舊約是一本歷史書

    舊約是一本歷史書。它所包括的歷史,由人類的開始,直到425BC左右。除了開首的十二章聖經外,其餘都是環繞著以色列人的歷史。可以說,舊約是以色列人的歷史書。

    舊約有清楚簡潔的家譜,使閱讀的人,可以從主耶穌上數至人類的始祖亞當。按聖經字面而言,人類歷史從4174BC開始,共有6,200年左右。聖經家譜並不將每一代都列出,例如在馬太福音的家譜中(1:1-17),有數位猶太國的王被除名。由此可以推算,由亞當到挪亞的家譜,另外再由挪亞到亞伯拉罕的家譜,可能也有一些世代不被記錄。有人推測,人類的年數,可能因此加長至10,000BC左右。因為缺乏確實的根據,仍以4174BC為準。

    若果將人類在舊約到主耶穌出生這4,174年的歷史分段,可以分作下列數個時期:

            第一:       從亞當到挪亞                       創世時期      4174BC

            第二:       從挪亞到亞伯拉罕               洪水時期      2518BC

            第三:       從亞伯拉罕到出埃及           族長時期      2166BC

            第四:       從出埃及到掃羅為王           士師時期      1446BC

            第五:       從掃羅為王到被擄               王國時期      1050BC

            第六:       從被擄到最後一卷舊約        被擄時期      586BC

            第七:       從最後一卷舊約到主耶穌    兩約之間      425BC

    不同學者和不同的書籍,都有不同的歷史分段。至於在神學止的分段,現今較多採用的,為時代論(Dispensationalism)2,的分段方法。此分段方法大約如下:

            第一:       從亞當到人類墮落無罪時代      (Innocence)

            第二:       從人類墮落到洪水良心時代      (Conscience)

            第三:       從洪水到亞伯拉罕人治時代      (Government)

            第四:       從亞伯拉罕到摩西              應許時代      (Promise)

            第五:       從摩西到十字架律法時代      (Law)

            第六:       從十字架到主再來恩典時代      (Grace)

            第七:       從主再來到白色大寶座       千禧年時代  (Milleniaum)

    時代論是神學思想中的一門學說。此學說自AD1,800開始,出自弟兄會的達J. N. Darby),為大部份教會所採納,特別在北美被廣泛接受。時代論的特別地方是接受聖經字面對一千年的解釋,是為千禧年國度。

    舊約歷史的開始,由上帝創造世界開首。在開首的整個二千年歷史中,都是關乎全世界人類歷史。這一段歷史,記載在創世記1:1-11:32。自創世記第十二章開始,人類的歷史收窄在亞伯拉罕的身上。事實上,從巴別塔事件開始(11:1-92,417BC左右,上帝已經放棄對全人類的盼望。巴別塔事件就是一明顯證據。在實現上帝與人同住的心意,衪將救贖的工作實現在預備主耶穌降世的事上。為此上帝在米所不大米的平原上揀選了亞伯蘭,即後來的亞伯拉罕。有人說上帝揀選的原因,或許與下列經文有關:

「你是耶和華上帝,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罕。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裏誠實,就與他立約,應許把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革迦撒人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9:7-8)          

上帝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9:11)
                       
    但尼9:7-8節的經文與羅9:11節有明顯的衝突。按羅9:11節,上帝的揀選應與他「心裏誠實」無關。「心裏誠實」,原是上帝在他通過試驗後,上帝給他的評語,並不是最初揀選的原因。若果亞伯蘭不回應上帝的呼召,不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他就不能通過試驗。上帝立約的恩和計劃也不能在他身上展開。正如王國隨國王而失陷(the kingdom falls with the king),人類也因亞當而墮落,所以色列人也因亞伯蘭的緣故而進入舊約歷史的舞臺,蒙上帝眷顧,蒙上帝應許。相反,若果亞伯蘭不能通過試驗,亞伯蘭必被別人取代,那從亞伯蘭而出的的以色列人,也必被別人和從他而出的後裔所取代。舊約就不再是以色列人的歷史了。

舊約是一本超越的書

    舊約的寶貝,不在於它是一本包括了人類最初歷史的歷史書,也不是在於它是社會學,或是人類學和宗教學的典範和鉅著。它的寶貴,就因為它裡面有上帝的啟示,有真理,透露了和預言上帝的救贖計劃。衪是上帝所默示的。連同新約,世上那有另一本書可以與它並列?

    上帝在舊約的啟示,有兩大特性:

第一,衪透過以色列人的歷史來啟示真理(Revelation embedded in history)

第二,所啟示的真理是以漸進形式來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

        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衪。」(17:27-28)

    上 帝透過歷史來啟示,顯明上帝「離我們各人不遠」。衪渴望與人相交,所以祂積極參予並介入人的歷史中。自巴別塔之後,上帝的介入,雖然限於在以色列人當中, 但衪所啟示的真理,卻仍與世人息息相關。祂的介入,為人預備救恩,也為著人永恆的福址而作。在舊約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在亞伯拉罕身上所啟示的「因信稱義」(4:3)的真理,和透過利百加懷孕所啟示「揀選」的原則(9:11)。這兩個真理,在救贖中何等重要的位置。

    上帝從來沒有離開人,或是將人忘記。衪情願限制自已在以色列人中工作,就是為了救贖我們。祂對自己限制,也是為了成就將來廣大而深入的工作根基。

    舊約中除了開首十一章外,全本舊約都是環繞著以色列人這民族的歷史。它將上帝啟示的真理漸進地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出 來。以色列人的歷史記載,與世人的歷史記載不同。在這民族的歷史中,上帝全然主動地介入,要將祂表明出來。以色列人的歷史,可以說是上帝的工具,為主耶穌 預備,使救贖得以完成。也藉著他們的歷史,將有關上帝和救贖的真理,一步步用漸進啟示的方式,按次序一點點地顯露出來。舊約中所啟示的,正是新約中所說明 的。 新約隱藏在舊約裡面,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這載具(vehicle or medium),當舊約的真理完全顯明的時候,它就成了新約。

    漸進的啟示(Progressive Revelation),顯明上帝在舊約中並不一次過地將真理完全啟示。明顯的例子在「三位一體」(Trinity)的真理上。請參閱下面的經文:

「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1:26) 

「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45:6)

「論到子卻說:上帝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1:8)   

    1:26節透露上帝是單數也是眾數,但這啟示卻沒有在創世記中加以解釋。到詩45:6節,這啟示又再次出現,但仍是隱藏的。惟有藉著新約來1:8節,我們才明白詩篇在談論主耶穌。主耶穌不單在詩篇中,衪還在創世記中,因為新約歌羅西書1:16節說:「萬有都是靠衪造的」。「三位一體」(Trinity)的真理就是這樣漸進地啟示出來。

    在 這漸進的啟示中,上帝將真理的啟示埋藏在色列人的歷史裡。祂也藉歷史中以色列人的經歷,透過先知將上帝更多的真理和預言寫下。上帝樂意將祂啟示給人,但因 著人的罪和隨之而來的阻隔,上帝完全的啟示,只能等待上帝的救贖完成後,上帝的靈又能住在重生的人心裡,能作出光照和引導。

舊約正典之默示與保存

    正典(Canon),希伯來文是蘆葦,生長放水邊,枝竿正直,常用來作量度長短和曲直。聖經的作用,就在這字意中顯明。現今舊約正典,就是舊約中的三十九卷書卷。

    遠在主耶穌之前,猶太人已經收集了他們認為是聖經的經卷。他們認為,舊約正典,一定成書於400BC之前。一定出於先知或是有先知恩賜的人。摩西是第一位先知,最後的一位先知是瑪拉基,他在400BC之前己經離世。所以正典在400BC之前己經完成。

    因為正典是上帝的話語,上帝既然給人話語,祂必然保守(Perservation),叫在不同世代上帝的子民都可以閱讀。所以一卷出於先知手的書卷,若果是上帝所立的正典,寫成後必一直存於世上,給人閱讀。曾經散佚的書卷,雖然它可能被重新發現,也不能列於聖經正典中。

    書卷成為正典,最重要的條件,還是它必須出於上帝的默示(inspiration), 是上帝靈感的作品。雖然猶太學者已經在默示和靈感上有一致的確認,但他們如何決定書卷中有上帝的默示和靈感,在今日仍是一個謎。雖然如此,有一點卻可以肯 定,這些被猶太人看為有上帝的默示和靈感的經卷,全都在它們寫成後就被收錄起來。例如在摩西死後不久,他所寫的五經,已被約書亞看為上帝的話語(1:7-822:5,9)。約書亞和當日的以色列人,已立時將摩西五經接受為正典。

    另外的例子,就是先知耶利米。當上帝的話臨到他,上帝就吩咐將衪的話語寫下來。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你取一書卷,將我對你說攻擊以色列和猶大,並各國的一切話,從我對你說話的那日,就是從約西亞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寫在其上。」(36: 1- 2)

    上帝如何感動祂的僕人寫下衪自己的話語呢?新約給默示和靈感有下面的定義: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0 - 21)

    在保羅和彼得的時代,聖經還只包括舊約。所以這兩段經文,都是論及舊約出於上帝的靈感和默示。提後3:16節說明舊約完全源於上帝,不經任向人手。上帝是舊約的作者。至於彼後1:20 - 21節,則說出舊約聖經(即經文中的「預言」)並不是人的產物。這正與保羅的書信(提後3:16)相同。但彼後1:20 - 21節卻加上詳細解釋上帝如何作出默示。原來這默示是出於聖靈,聖靈在人心中施行感動,將信息放下。被感動的人可以自由用自已的言語,在上帝的默默看顧和引導底下,將祂的信息,一字無誤地寫下。

    猶太人面對這些上帝的默示和靈感的經卷,帶有全然嚴謹的心態來看待和保存它。猶太人中有一批文士,專責杪寫聖經。耶利米的巴錄就是一個例子:

「所以,耶利米召了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來;巴錄就從耶利米口中,將耶和華對耶利米所說的一切話寫在書卷上。」(36:4)

於是,耶利米又取一書卷交給尼利亞的兒子文士巴錄,他就從耶利米的口中寫了猶大王約雅敬所燒前卷上的一切話,另外又添了許多相彷的話。」(36:32)

    巴 錄從耶利米口中抄寫聖經,別的文士從已存的抄本中抄寫新的一卷。為了確保無誤,他們甚至記下每一卷書的字數,互相對比。凡有不同字數的,他們必定找出錯誤 的地方,將它改正。文士們又將每一行的字數規律化,使任何錯誤都無所循形。有時候,他們又找出整卷的中間字,來作一個找出錯誤的機制。因著猶太人的嚴謹, 今天的舊約聖經,與主耶穌時代的舊約聖經,只有一些差微,大部還是在數目字上的歧異,在真理和教義上,並沒有任何的錯誤和不同。死海古卷就是的舊約聖經準 確的証明。

2014年6月22日 星期日

尼希米記鳥瞰

一、概要
作者尼希米,是波斯王亞達薛西的酒政(即親信、顧問);本書也可能是他和以斯拉合著的。寫作時間是在主前450年;時間包括四十年;鑰節是二章5節;鑰義是耶路撒冷的恢復防守與人民的改革。
二、題旨
由一位敬虔、常常禱告、大有信心與勇氣的人,敘述耶路撒冷城繼被擄之後而完成內外防禦工作的部分歷史,。尼希米因與祭司以斯拉共同組織一個靈團。他為上帝秉公行義治理多年。
三、大綱
禱告(一章);建築城垣(二至六章)
內部整修問題(七至十三章)
四、特
尼希米第三次在波斯政府的經濟支援和軍隊護送下,迅速展開行動(約主前444)
舊約的一部分是用第一人稱,可能是身兼宰相之職的尼希米向國王提出的公務報告。
尼希米是一位凡事都禱告的人(4;二4;四49;六914)。注意,他每向國王請求什麼以前,他都要禱告四個月。
五、顯著的教訓
上帝達到了他的目的,藉著異邦國王的公佈以及人民信心與勇氣的標榜,以色列國得以重建。
事情總是如此,當真的工作真正要進行時,就阻礙重重,有些來勢洶洶,有些則來得像狐狸一樣狡猾。尼希米就受到妥協、譏笑、與被人恐嚇暗殺的考驗。
第三章是在評論人的本性,修築城牆的人當中,有的人「竭力修造」(20);有的人作些特別的工作(421);有的人不幫什麼忙(5);少數人則是做顯著的工作(13)。反正大家將來總有一天會達到目標的。
修造並不是唯一的難題,內部作怪的情形真是嚴重得很。尼希米卻能由於清正廉明、公正不阿而撥亂反正(第五章)
當城垣修造完成,接下來的當務之急就是靈命的加深了。上帝的律法被在集會中公開朗誦;接著,大家又承認信靠上帝並且讚美上帝。尼希米又以堅決的手腕糾正了不潔婚姻與干犯安息日的惡弊(第十三章)
六、特色
第八章8節清楚說明了真正的傳道應該如何。
一些健壯的女孩子也幫忙修築城牆(12),甚至大祭司不怕泥土玷污了他的雙手也來插一手(1)
在本書中,「所以」和「我們」這兩詞是很重要的。
七、瞭解的關鍵
當你站在尼希米的立場來讀本書時,你就會瞭解並且愛上本書。由於尼氏能對抗時艱,他才能首先證實自己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然後再證明他乃屬上帝之人。

歌羅西書鳥瞰

一、背景
著者︰使徒保羅。於主後62年書自羅馬。歌羅西書是「監獄書信」之一。
教會位於歌羅西城,離小亞細亞的以弗所不遠。明顯可見,歌羅西教會並非保羅所立(1),但無疑是從他傳道所結的果子(徒十九10)。可能是以巴弗(7)或亞基布(17)所創始的。
寫信緣由︰據說以巴弗來到羅馬,把歌羅西教會中的有危險異端發生的消息傳給保羅。後來以巴弗也坐了監(23)。因此保羅寫了這封信託推基古和阿尼西母帶去(79)
二、題旨
本書的大題旨就是基督乃是教會的元首,教會乃基督的身體。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有密切關係。書中的著重點乃在於上帝的愛子乃是一切。其中也載有信仰上的更正。異教的禁慾主義混進了教會,勸人在基督已完成之工外必須加上刻苦己身的行為。又有些人建議神秘主義,天使崇拜,並重視秘密的事。保羅特別著重基督的位格來回答他們的一切問題。
三、主要分段
引言︰使徒的祈禱;基督為創造者、救贖者,他住在信徒裡面,信徒在基督裡得以成全;在他複活的生命與榮耀中與基督聯合;基督徒的合而為一,乃與基督聯合的果實;基督徒的團契。
四、本書特徵
回答教會中的錯誤異端,乃是傳達絕對需要的特別信息。保羅教導歌羅西的信徒,要在他所作的一切事上以主耶穌基督為中心。
在教會中有些屬世的東西往往佔有高尚的地位,享受較大的尊榮……例如哲學上的推測,神秘主義禁慾主義,法理主義,天使崇拜等等。但這些東西都在聖經光亮中露出真面目,不是上帝的兒女們所需要的。在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上,我們已經得到我們所需要的一切。

在歌羅西書中我們看到基督位格的最大尊榮,為其他新約各卷所不及。在此顯示基督的創造 與救贖之工的全部榮耀,具有神性的一切豐滿。

 
五、大綱
引言(18)
祈禱(912)
解釋基督(1329)
救贖者
和好者
完全者
訓戒()
虛偽教義
天使崇拜
勸勉(1─四6)
聖潔
恩慈
順服
誠實
祈禱
實踐
結束(718)
六、特殊教訓
此處的難題似乎是成聖的追求。保羅清楚說明成聖在地位上講是已經得到了(10),但在經歷上仍需與基督有密切的同行(6)
在二8保羅指出離棄基督的哲學教育的危險乃是人的遺傳,因此是毫無價值。一1519的一段經文乃是本書中最為重要的一段,特別強調基督為創造主。此段更顯出基督創造的原由。「一切都是為他造的」,「叫他在凡事上居首位」。
在此特別提及基督徒應當棄絕的事(89),以及應當存記在心的事(1214)
在三17提到一項有關基督行為的重要原則,這個原則包括許多特殊的與個人生活的難題。與此節有聯關的就是林前十31
教義與實踐互相交織在本書中。先要明白本書的教訓,然後不知不覺地就影響你基督徒的行為。
七、鑰訣
在歌羅西書的每一節都寫上「在基督裡成全」,就能知道你是一無所缺。在你日常生活上,要靠著基督的話(16)表現出此項真理來。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先知角色的性質

    在我們解釋先知經文之前,必須瞭解先知為什麼會擔任這職分,以及他如何發揮功能。每一段先知的資訊,都出自當日先知所得的呼召,和他在社會中的角色。今天所有人都承認,先知的首要身分是「傳講者」(forthteller),然後才是「預言者」(foreteller)而後者的真正目的,乃是支援並加強前者。

1
.先知的呼召


先知的呼召或許是透過超自然的啟示,如以賽亞(賽六1-13)或耶利米(耶一2-10);也可能是透過自然的方式,如以利亞將他的外衣披在以利沙身上(王上十九19-21),代表將權柄和能力傳給他,或許也包括膏抹(王上十九16)。先知不像祭司或君王一樣,他的職分不是出於遺傳,乃是上帝直接的旨意。呼召的意義全都相同:此後先知不再自定前程,而完全屬於耶和華。他不是為自己說話,甚至有時他不想傳資訊(參耶二十 7-18),但他乃是受耶和華催迫,蒙召要向百姓傳上帝的信息。

   
上帝常用一個象徵性的動作,讓先知深刻體會這個真理。以賽亞有炭火放在嘴上,表示潔淨他的資訊(賽六7);以西結奉命吃下一卷書,嘗起來「像蜜一樣甜」(結三3), 代表傳講上帝話語的喜樂。然而,最重要的是上帝直接的參與,以及先知資訊的啟示性質。舊約有兩種文體,都與上帝直接的啟示有關:妥拉(律法或五 經的法律部分)以及先知書。這是舊約文體中惟一具直接權威的。權威的問題在釋經學中很重要,在這類討論中,先知書能提供很重要的解釋。先知「被上帝的靈充 滿」(珥二28;賽六十一1;代下十五1,二十14,二十四20;結二2)。這種上帝默示的感動,是先知權威的基礎。

2
.先知複雜的角色

先知的角色多重而複雜。他主要是上帝的使者,受差遣去呼籲百姓回頭,順從他們與雅巍立約的關係。彼得森 (DLPetersen) 對用「職分」和「靈恩」來描述先知的角色有意見。常有人將這兩個概念對立,似乎職分是機構式的,而靈恩是反機構的。彼得森主張,先知是扮演一個角色,而不 是填上一個職分。他的看法基本上是正確的,因為我們並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以色列的先知有正式的機構(不像她的鄰國,如非利士人)。猶太人的先知都是 獨來獨往的,如以利亞或耶利米;他們直接蒙上帝呼召,並不屬於某個「機構」。從某個角度而言,他們可以算是「靈恩式」的,因為他們被上帝的靈充滿--原動 力來自上帝,而非先知本身。

    有些學者提議有先知協會之類的組織,他們的根據是列王記下四章38-41節先知在一起吃飯,以及提到先知團體的經文(王上二十和王下九,好幾次提到「先知之子」)。另有人的理論是有先知「學校」,其理由有一部分是根據英皇欽定本中一個錯誤的翻譯--將耶路撒冷「第二區」譯為「學院」(王下二十二 14;代下三十四22)。不過,這類協會或學校的證據太少。當然,偶而先知可能會與同類團體聚在一起(如撒母耳在撒上十和十九章,或以利沙在王下四-六章),但是這種聚集是短暫的,而非永久性的。在聖經的經文中,先知團體並沒有扮演主要的角色;他們可能只是一群敬虔人,想要事奉耶和華,並幫助先知。他們是 助手,並不是協會的平輩成員。我們沒有證據可說,先知實際上屬於這類團體,或出於其中。
    先知的稱謂有好幾種,從「先見」(roeh)到「先知」(nabi’hozeh),或「神人」(’is’lohim)。這些名稱不是要區分先知角色 的幾方面,而是各個不同時期或不同地方的說法。它們都是講到先知主要的功能作 上帝的出口。彼得森區分出幾類角色,以兩方面為中心:「週邊先知」是指遊行的聖人,他們站在社會結構之外,宣講雅巍的資訊(如以利亞、以利沙);「道德中 央先知」,他們呼籲百姓歸向上帝,要使耶和華的社會在法治與風俗上步上正軌(以賽亞、阿摩司)。不過,這種分法太簡化,舉例來說,我個人懷疑是否能將以利 亞和阿摩司的事奉作這樣的區分。還有人分口傳與寫作的先知,可是後者也必然有傳講的事奉,而阿摩司對以色列全國不公義的斥責,本質上與以利亞對亞哈王朝的 責備並沒有太大差別。

   
克理門茲(REClemenrs)說:「我們可以看出,舊約最早提到的先知,如巴蘭,和與掃羅及大衛相關的先知,與後期正典中的先知有類似之處;他們的作為和傳道的特色均相似。」

    先知在事奉或資訊上的差異,不在乎他們的類別,而是在乎當時的需要,就是那時社會中宗教與社會 性的罪是什麼。所以,我們討論先知時,將視他們為單一的一類人,而不刻意將他們分成幾類。
a.接受並傳達從上帝來的啟示,是他們主要的目標。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區分口傳的先知與寫作的先知。

    顧韋恩(WAGrudem 19829-10)認為,先知資訊有兩種權威:實際話語的權威(先知宣稱是在講明上帝所要說的話),以及一般內容的權威(先知聲明,這些想法來自於上帝,但實際的話語不直接出於上帝)。這兩種事奉都具啟示性,耶和華都在其中。同時,寫作的先知又具有正典功能,而口傳的先知則無。

    我 們必須記住,上帝揀選了許多先知,但只有十六位受到帶領,將他們宣講的事記下,並發表出來。口傳先知的行為較為人知,過於他們講的資訊。當然,有些寫作先 知(如但以理、約拿)不僅所講的話廣為人知,所作的事亦然。不過,大部分寫作先知(如俄巴底亞)只是把講道按時間記下來,並沒有把他們的資訊放入歷史背景 中。因此,現代的 讀者若不明白這些書卷的歷史情況,就很難明白其資訊。

   
今 天許多人視先知為革命人士,至少也是社會改革者。但其實不然。雖然他們斥責當日社會中的罪,卻不以此為終極目標,只是用它們作真正資訊的例子;他們的真正 資訊為:全國的背道。他們並不是社會工作者,而是傳道人,是上帝的使者,在這個悖逆上帝法則的國家中,代表他說話。他們所傳講的,不是自己的資訊,而是耶 和華的;他們發言的公式(「耶和華如此說」、「耶和華對我說」)顯示出他們明白,自己不過是傳達上帝資訊的器皿。

b
.改革而非創新,是先知的基本要旨。

    過 去有段時間的看法為:在以色列宗教的進化中,先知扮演塑造性的角色,甚至是造成注重倫理之一神論的人。可是現代學者多半承認,這個看法證據奇缺。先知並沒 有發展出新的資訊,只是將過去的真理應用在國家當前的情況中。他們的工作是對質,而不是創新。他們不是新神學的發明家,而是帶領復興的人,要將百姓帶回雅 巍面前,回到猶太信仰的傳統真理中。例如,先知並沒有塑造出彌賽亞盼望的教義:那原是始於摩西時代的盼望(申十八18)。他們乃是闡釋它、加上細節,但卻非從無造出彌賽亞觀。

c
.保守傳統成為先知事工的重要附件。

先知不單呼籲以色列回到祖先的信仰,敬拜耶和華,並且後期的先知也常倚重一般人所接受的妥拉,以及早期先知的話,如,以西結使用耶利米的,耶利米使用以賽亞的,何西阿或以賽亞使用阿摩司的。他們的任務之一,是「傳遞」那「所領受」的傳統(參林前十五3;提後二2)。

   
以 西結要以色列人重新重視聖殿和其禮儀,這並不是新的資訊,而是向被擄的以色列人介紹一個新的時期。克理門茲說明,在先知個人的蒙召經歷中,傳統或宗教禮儀 的因素,與個人或動力的層面之間有互動關係。研究以賽亞(第六章)和耶利米(第一章)的蒙召,可以看出這兩幕景象都有宗教禮儀的痕跡在。換言之,這些獨特 的呼召,都是以傳統為背景,使先知的角色不單與現在和未來相連,也與過去相連。

   
先知和以色列「禮儀宗教」的關係,辯論甚多。過去,批判學者(如Wellhausen)將先知與祭司截然對立,理由為以賽亞書一章10-15節;耶利米書六章20節,七章22-23節;阿摩司書五章21-25節;何西阿書六章6節;彌迦書六章 6-8節等經文。可是這便忽略了其他顯示先知和聖殿有關的經文(如撒上三 l-21,九 6-24;撒下七 4-17;摩七 10-17;耶二 26,五31,八 l0),而有些人則走到另一個極端(如Mowinckel),認為先知為聖殿的官員。今天許多人的立場在這兩者之間,承認先知注重聖殿與禮儀的中心地位,但呼籲要改革。先知是在現有的宗教內發揮功能,他們要除去比比皆是之不合信仰、不合倫理的作法,呼籲百姓和祭司都回到古代的真理中。

   
列王記下十七章13-14節闡明了先知的基本資訊;那裏是說明北國為何會被擄:
耶和華藉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誠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藉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上帝。」

   
這裏強調古代的宗教,並稱摩西和過去的領袖為「先知」,這種筆法說明了傳統在先知資訊中的地位。

d
.我們也必須注意聖約和妥拉的中心性。

費依和司陶特稱先知為「加強聖經的媒介」,意思是指先知書中,祝福(積極的加強; 參利二十六l-13;申四32-4O,二十八l-14)、咒詛或審判(消極的加強;參利二十六14-39;申四15-28,二十八15-三十二42),都與聖約和妥拉相關,源於亞伯拉罕和摩西的時期。先知追隨西乃的模式,警告百姓忽略誡命的危險。

   
費依和司陶特將這些聖經的內容總結為六類祝福(生命、健康、興盛、豐收、尊榮、安全)、十類刑罰(死亡、疾病、旱災、饑荒、危險、毀滅、失敗、被擄、 荒涼、羞辱)。先知的宣講乃以這幾類為中心,而按情況強調其中的某幾項。有些「彌賽亞性」的應許,如阿摩司書九章11-15節,以興盛(11-12節)、 豐收(14節)和安全(15節)為重;那鴻書三章1-7節的咒詛,提及危險(2節)、毀滅與死亡(3節)、羞辱和荒涼(5-7節)。

對聖約的強調,最初出現在何西阿書六章7節,八章1節,那裏斥責以色列「背約」的罪。耶利米書再加以闡述,成為羽翼已豐的聖約神學,一開始講到上帝嚴厲的要求(耶十一6-7), 而猶大已經觸犯了(耶十一8-10)。既然約是耶和華施憐憫的保障(耶十四21),而舊的約亦顯然不足(耶三十一32),因此,耶和華將要立定一個更好的新約 (耶三十一31-34)。

   
妥 拉和宗教禮儀的地位較難確定。似乎偶爾出現相反的重點:有些經文以禮儀的敬拜為先知宗教的必要成分(撒上十,先知在山上;王上十八,以利亞和巴力祭司在迦 密山的爭戰中,祭壇的中心地位)。先知撒母耳是在細羅成長並蒙召(撒上三),大衛想建聖殿的時候,請教拿單的意見(撒下七)。可是,同時有些經文卻取笑獻 祭的敬拜,說耶和華一點都不悅納(如何六6;摩五21-23;彌六6-8;耶六20,七21-23)。例如,阿摩司與當時宗教中的祭司完全劃清界線 (參七14)。

   
問題的兩端都有學者支持;有些人主張,先知不過是祭司制的延伸(MowinckelEissfeldt), 另有些人則認為,他們是反聖殿、反禮儀的人(大部分相信這看法的人,認為先知運動的初期採用了迦南人的作法)。可是,這兩種立場都不正確,而大部分學者今 天都在尋找更平衡的觀點。先知不是反對猶太教的制度,而是斥責以色列和猶大的背道,以及虛假的宗教表現。先知乃是妥拉與禮儀的捍衛者,他們責備以色列人的 敬拜,乃是因為其中有雜質。

3
.假先知的特色

若能明白假先知的特色,對先知「職分」真正的目的就會有另一番認識。不僅如此,這些特色與釋經學也相關,因為從中可知真先知會拒絕哪些事。先知團體之間的衝突,無人有異議。在最早的階段,米該雅就痛斥那四百位預言會打勝仗的先知(王上二十二19-23);而何西阿嘲諷假先知,說他們讓人「跌倒」(何四5)。可想而知,分裂的王國愈靠近被擄時期,其中的假先知愈多。耶利米發出一連串最嚴厲的斥責(耶六13-14,八 10-11,十四14,二十三10—22),以西結也不落後(結二14,四13,十三l-23)。

   許多人提到辨別假先知的「標準」,可是克蘭紹對此提出挑戰,指出沒有答案的問題很多(197113-14)。 是否單憑預言未應驗就可辨明假先知?若一位真先知對局勢的判斷錯誤,是否就成了假先知?一位先知有沒有可能時而真、時而假(參王上十三)?真假先知的分 辨,似乎沒有一成不變的實際標準。然而,有 些「記號」或「現象」可以指向先知的真假,在不同的情況之下,這些現象可以幫助百姓來作分辨。

a
.占卜通常是假先知用的方法(耶十四 14;彌三 7;結十二24)。

申命記十八章 9-14節明文規定不可行這類事,其中列舉的項目十分可觀(經火、觀兆、交鬼、招魂)。異教的先知至今仍不斷使用這些。

b
.申命記十八章22節提到預言的應驗,米該雅用這一點來證明他是對的,反對者是錯的(王上二十二28)。

以賽亞(賽三十8)、耶利米(耶二十八9) 和以西結(結三十三33) 都強調這一點,我們不能否認預言應驗在聖經時期中的重要性。當然,要用上這點並不容易,而彌賽亞預言和長期性的預言都不適用,許多帶條件的預言也不能用。 然而,若就此批判這個測試法無效,也說不通,因為在先知書中,這是指具體或短期的預言。這種測試法固然有限制,在某些事件中仍然有效。

 c
.假先知顯然有討好人的傾向。

這些人告訴百姓他們想要聽的事,並不傳耶和華的話。真先知卻按上帝所定的時間和地點傳講他的話,不計後果如何。當年的問 題為:究竟要受人歡迎,還是要事奉上帝;今天仍然如此。真先知完全以上帝為中心,毫不動搖,即使犧牲生命亦在所不惜!

假先知乃是傳講對自己最有利的話。林肯在蓋特茲堡(Gettysburg)演說中,引用耶利米的話非常貼切(耶八1l:「說『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參耶十四13,二十三17;結十 三10)。彌迦指責與他唱反調的先知,說,向付錢的人,他們就說:「平安了」,而不拿錢來的,他們就預言「有戰禍」。假先知的工作通常只是為了自己,並沒有事奉的概念(彌三11)。這些人不願意為資訊中的真理受苦,與耶利米(耶三十八l-23)或米該雅(王上二十二27-28)不同。他們渴望出名,過好日子,說預言的目的在此。

d
.預言的啟示性是真實性的最重要記號。

資訊的形式(恍惚狀態、異象、異夢)不如資訊的本質來得重要。倘若先知讓人偏離上帝,去事奉其他神祗 (申十三l-3),或未能讓百姓感到需要悔改,這資訊就顯然不是出於上帝。蒙召的感受很重要(參摩七14-15;彌三8);耶利米向哈拿尼雅挑戰,認為他沒有受到上帝的差遣,所以定他的罪(耶二十八l5)。

 e
.資訊與妥拉或其他真預言是否有連續性,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如果預言和傳統相違,就不可接受;若與這類已為人接受的真理相符,便是有效的。當時的長老接受耶利米所說耶路撒冷將陷落的預言,理由為這與彌迦所言一致,而希西家王乃是因此而悔改的(耶二十六17-19)。

f.
由神蹟來的權威不算真標準,因為假先知也可以模仿這類能力(出七11-1222;參可十三22;帖後二9)。

不過,先知有時會以此為記號。以利亞和以利沙是最明顯的例子(如,王上十八,以利亞和巴力的先知在迦密山上較力的事)。

g
.先知的品格亦是他的資訊是否有效之證據。

對假先知的控訴包括:說謊(耶八10,十四14)、醉酒(賽二十八7)、不道德(耶二十三14)、隨心所欲地說預言(耶二十三16)、欺騙(番三4),甚至逼迫其他的先知(王上二十二24;耶二十六7-9)。當然,這並不是完滿的測驗。施密特指出,何西阿娶淫婦的事很有問題,而耶利米(耶三十八14-28)和以利沙(王下八7-15)都不完全誠實。不過,這個測驗通常都是有效的;甚至耶穌也承認它的基本效力(太七 17-20)。

h
.聖靈充滿之人具分辨力,舉個例子,在所有假先知都發言之後,約沙法要求找一位「上主的先知」來(王上二十二7);新約則特別強調這一點(參約十 4-5;林前二14)。

在哥林多前書十四章2932節,先知要受到其他先知的衡量,因為「先知的靈是順服先知的」;約翰壹書四章1節要信徒「試驗那些靈 是出於上帝的不是」。分析到最後,所有人都同意,惟有被聖靈引導的人,才可以分辨得出某位先知或傳道人是否真正從上帝而來。

先知資訊的本質

  對舊約先知文學最大的誤會,就是以 為它主要在講未來的事。一般都以為,預言的定義幾乎等於「預測」。其實完全不是這一回事。派斯克(CHPeisker)注意到,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這個字,都毫無以未來為中心的意思。Nabi’有主動的一面,也有被動的一面:在被動方面,先知被上帝的靈充滿,領受上帝的資訊;在主 動方面,他傳揚或解釋上帝的資訊。被動方面或許居多,但是這兩方面都存在:先知就是得到耶和華的默示,將它的資訊傳給百姓的人。

1
.現今與未來的互動

  雖 然資訊並不是以未來為中心,但是對未來事件的「預言」經常出現。費依和司陶特主張,舊約預言中,有關彌賽亞的 部分所占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二,有關新約的比例不到百分之五,到目前尚未實現的部分,則不到百分之一。當然,這些數目要看如何解經而定,所謂彌賽亞式的預言 是否原初就有彌賽亞性的意思。許多有關未來的預言,是講到以色列、猶大,和列國眼前的遭遇。此外,未來的預言乃是屬於宣揚的一部分,其主要的目的是呼籲全 國歸向上帝,提醒他們:是上帝在掌管未來。

   
總而言之,先知主要是「傳令人」,向當日的局勢和百姓傳達資訊,而「預告未來」的部分,實際上乃是這個大目標的一部分。這方面有幾個問題需要討論。

a
.歷史距離帶來解釋上的困難,因為先知書所用的類比和辭彙是出自當時的情況。

  我們必須重塑每一則預言的歷史背景;如果沒有作這一步,常會完全不能明白。俄巴底亞、約珥或約拿,都沒有提示歷史時段,在探索背景資料時,可能會摻入主觀的成分(不過,參王下十四 25,那裏將約拿放在耶羅波安二世作王的時期,即第八世紀初)。俄巴底亞短短的篇幅,是講到耶路撒冷遭擄掠,以東人也插了一腳;而我們要知道,這件事可能發生於約蘭作王時(西元前853-841年),就是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來將王的眾子和部分軍隊擄走的事件(代下二十一16-17);也可能是亞哈斯作王時 (西元前743-715年),當時以東參與了非利士人的入侵(代下二十八16-18);還有可能是西元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尼布甲尼撒王攻陷時(王下二十 五1-21)。以上第一種可能性是惟一將耶路撒冷的入侵與以東的參與相連的,所以是最可能的背景。如果沒有這類資料,我們仍然可以揣摩經文的基本含義,但若謹慎去收集這類歷史資料,卻能大大增進我們的瞭解,避免不準確的說法。

   
費依和司陶特舉出三種理由,說明為何這段時期中會有先知的出現(1981157):

1)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的動盪,帶來很大的危機;

2)宗教上的劇變,因為分裂的王國使愈來愈多人離開雅巍和他的約,去敬拜外邦神祗;

3)人口和國界的變動,令人不斷感到不安定。

    所 以,需要有從上帝而來的資訊, 而上帝揀選了先知為媒介,讓以色列人明白它有話要說。現代讀者在讀這些經文時,若先瞭解這些背景,會有很大的幫助。在個別的段落中,某一時期的歷史背景可 能 特別重要,讀者必須仔細研讀經文,來判斷最主要的狀況為何。先知針對這些問題講論,他們的資訊是以當時的歷史困境為背景。

b
.應驗的問題也相當難。

    在此我們要注意有關「雙重應驗」或「多重應驗」的辯論,所牽涉的經文包括但以理書九章27節,十 一章31節和十二章11節(「那行毀壞可憎的」)。當伊庇凡尼斯(AEpiphanes)於西元前一六七年強迫猶太人在祭壇上獻豬,並闖入至聖所時,這則預言已經應驗。可是,在耶路撒冷被毀時,它又再度應驗;到末時,它還有最後一次的應驗(可十三14和平行經文;參啟十三14)。約珥的預言(珥二 28-32)也是如此,五旬節的講道中曾經提到其應驗(徒二 7-21);但它也超越五旬節,還有末世的應驗。

   
答案有兩方面。

    第一,我喜歡用「類比式(或預表式)應驗」,來描述應許和應驗。「雙重」或「多重」的說法是不必要的,因為新約作者會在救恩歷史 中找到類似的情形,而以預言的方式與當時的狀況相連。

    第二,要訣是猶太人疊進式的時間觀。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有一種概念式的銜接,將類似的狀況都連在一起 (彼後三8:「千年如一日」,將過去、現在、未來都混合在一起)。所以,新約會將伊庇凡尼斯(過去)、耶路撒冷的毀滅(現在),和末世(未來),都放在一起。

   
米 寇森論到兩件相關的事。第一,預言並不只是歷史記載,寫在事件發生之後(自由派)或之前(福音派)。前者是反起自然主義的觀點,後者則有誇大之嫌。兩方都 是因預言的謎樣特性而亂了腳步;其實預言乃是啟示出未來事件的某些細節,可是大半卻仍不為人知。舊約和新約的預言都是難 以明解的,一方面指向實際的歷史事件,一方面卻並不完全將它啟示出來。在應驗的問題上,詮釋者要很小心,讓經文來決定如何解釋,不要被現今的事件牽著走。

   
預 言的漸進性。後面的預言通常會再添加一些細節到前面的預言中,而其應驗也比前面所有的應許更大。彌賽亞式預言最能顯明這一點。雖然歷代以來 的先知講到了許多細節,但猶太人仍未能視耶穌為彌賽亞(請注意門徒不斷的誤會),而實際的情形遠超過人的期待。事實上,上帝賜給先知的亮光相當有限,從來 不 是完整的畫面。彼得曾說:「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是指著什麼人,並怎樣的時候。」(彼前一10-12

    同樣,現代的詮釋者在明瞭未世事件的應驗時,也需要用謙卑的態度,不存武斷的心。借一句保羅的話(不考慮上下文),我們在應用預言時,也是「彷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
 
c.常有預言帶條件,有時候應驗與否,要看條件是否相合。

    尼尼微的毀滅顯然沒有實現,因為其中的君王和百姓都悔改,預言便取消了(拿三4-10)。然而, 這項預言並非沒有應驗,因為一開始,它就帶有條件。這原則在耶利米書十八章7-10節呈現得很清楚,那裏說,如果百姓悔改,上帝就不會落實毀滅的宣告,但如果他們偏離他的道,他就會刪除他的應許。許多所謂未應驗的預言(如賽十七1,大馬色的毀滅;或王下二十二 18-20,戶勒大的預言,說約西亞王會平安過世),無疑可以從這個角度來解釋。


2
.不同的啟示狀況

    上帝將資訊傳給先知的方式常不相同,視情況而定。
   
a.異象和異夢常是傳達資訊的媒介。

    批判學者一向認為,以色列的先知從迦南人學到「恍惚的入神」狀態與幻聽幻覺。不過,這種說法實無必要。胡德(LWood)查考了主要的相關經文(民十一25-29;撒上十l-13,十八 10,十九18-24;王上十八29,二十二10-12;王下九l-16;耶二十九26;何九7),認為這類結論毫無根據(197939-59)。譬 如,掃羅在撒母耳記上第十九章的露體躺臥,並不能證實這個理論;掃羅並不是先知,而別人都沒有這樣作。這類「入神」的經驗,並沒有狂亂相伴。異教先知有這 種狂亂現象(參王上十八29),以色列的先知卻沒有。林伯隆(JLindblom)認為,早期口傳的先知有入神的經歷,但是後期的先知卻沒有(以西結則可能是例外)。後期先知有異象,但卻沒有入神式的幻覺。事實上,彼得森的結論為,以色列先知傳統內完全沒有這類舉止。

   
差別在於:異像是超自然的彰顯,與外在的實情對應;而幻覺,或「恍惚狀態」則是主觀的、非理性的。民數記十二章6節記載,上帝會透過「異象」和「異 夢」,向他的先知「說話」。有時,這些異像是「夜間」的異象(如伯四 13,二十8;賽二十九7;但七2),不過更常是在白天出現。這類異象常包含神秘的意象,具啟示作用,需要解釋,如以西結書第三十七章的枯骨,或但以理書 第八章的小角。最重要的是,先知的意識是清醒的,而異象則是直接由上帝而來(結三十七甚至沒有提到異象的媒介;參結一1,八3)。

   
異夢和異象的不同,在於先知並不清醒。相同的是,這兩者都來自於上帝。拿單得到異夢,論及大衛的國(撒下七4-17);但以理得到異夢,看見四獸(但七l-14),不過後者又被稱作是異象(215節)。

b
.直接的啟示是先知最常有的經驗。

    耶和華再三以可聽見的聲音向他的先知說話。「耶和華的話臨到」(王下二十4;耶一2,二1)是個公 式,它導出「要聽耶和華的話」(王下二十16;耶二4)或「耶和華如此說」(王下二十5)等公式。在瞭解先知的靈感與權威上,這自然是個關鍵。啟示常與特殊 的歷史事件相關,如拿單面對大衛向拔示巴和烏利亞所犯的罪(撒下十二7-12),又如在尼布甲尼撒逼近的時候,耶利米預言西底家悲慘的遭遇(耶二十一 3-14)。

3
.各樣的宣講形式

    在釋經學的研究上,這一點很重要,就像智慧文學的形式一樣,每一種類型都要按不同的原則來解釋。
  a.審判講論是預言資訊的基本形式。

    魏斯特曼(CWestertmann1967129-63)已經證明,毀滅的預言常有一段前言,講到先知的授權 (摩七15:「去說預言」),接下來的一段,則詳述控告,或描述導至審判的狀況(七16:「你說:『不要向以色列說預言……』」)。再下來是使者公式(七 17上:「所以雅巍如此說」),以及毀滅的預告(七17下: 「你的妻子必在城中作妓女,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你自己必死在污 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當然,這只是基本公式。海斯說,完全遵照這模式的經文,「是例外而非常規」。不過,好些經 文都包含這些方面,在瞭解上十分重要。

  b.祝福或拯救的預言(賽四十一8-20;耶三十三 l-9),在形式上與第一種類似,先詳述狀況,接下來講祝福本身。

    拯救神諭的重點,是上帝的憐憫。先知清楚說明,拯救完全是出於上帝親自的干預。有些人(March 1974163)將「拯救的神諭」(現今的拯救)和「拯救的宣講」(未來的拯救)分開,但是這種分法不明確,而且其差異(如神諭中有「不要懼怕」之類的話,而宣講則具哀歌的形式)主要是因狀況不同而來,並不是基於形式的差別。

c
.禍哉神諭(摩五18-20;賽五8-24;彌二1-4;哈二6-8)是一種特殊的審判預言,其中有hoy一字,後面跟著一連串分詞,細述主體、過 犯和審判的內容。

    以色列人認為「禍哉」(Woe)代表悲劇和即將臨到的憂傷。在宣講毀滅時,這種文學筆法格外有效,重點為即將臨到的審判,而不是它會帶來 的憂傷(不過,路六24-26的「禍哉」卻是如此)。至於「禍哉」的起源為何,不少人作了研究,有些人視「禍哉」為「福哉」段落的負面;有些人則認為,禍哉是大眾教導中,一種教學的作法。今天的趨勢是以葬禮的哀歌作為其背景,是先知對審判不可避免的反應。

d
.象徵性的舉止在先知時期經常出現。

    這可以稱為「動作比喻」,作觀眾的實物教材。耶利米和以西結特別常用這個方式。耶利米用窯匠作的器來說明上帝的主 權(耶十八1-10;參羅九2O-23),以西結(結五l-4)割下自己的頭髮,三分之一燒掉,三分之一用刀砍碎,三分之一吹散,表示上帝將降給以色列人的 三類刑罰。這種舉止能強烈表達出上帝對它執拗不馴之子民的怒氣。

e
.法律或審判式神諭(賽三 13-26;何三1-12,四 l-19)呼召人來到上帝的法庭中觀看審判,證人被傳出庭,強調以色列或列邦的罪,然後便是定罪。

    至於這種形式是源於赫特人宗主條約、聖約或天上「訴訟」(rib)、當時的法律習俗、還是以色列更新聖約的典禮,學者辯論甚多。很可能我們無法斷定這類細節,而這種先知模式或許與以上各點大部分相關,甚至 全部相關。馬吉注意到(W EMarch1974165-66),這種形式是用來表達雅巍對列邦神祗的審判(賽四十一l-521-29,四十三8-15,四十四6-8),或對 以色列本身的審判(賽四十二 18-25,四十三22-28,五十 l-3)。同樣,並非每一處的形式都完整,常有一、兩項因素遭省略。

   
例如,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1-29節一開始,是呼召外邦神祗來受審,向他們發出挑戰,叫他們收齊證據(21-23節),接下來指控他們「虛無」(24節),而證人也證明他們有罪(25-28節)。最後,宣判揭曉:他們是「虛假……無用……是風,是虛的」(29節)。

f
.葛拉費(AGraffy)對爭論式講論(賽二十八14-19;耶三十三23-26;結十八1-20)作過深入的研究。

    主要的作法是 引用百姓自己的話來反對他們,用他們自己的聲明來顯示他們的錯誤。其中包括三部分:前言公式(「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引用對手的話,為要顯明他們的 錯誤(常用交錯法),指出他們推理的錯謬,予以駁斥,並詳述上帝將如何插手干預。耶利米書三十一章29-30節用爭論形式來引介第31-34節 新約的預言。 背景是未來(「當那些日子」),引用的是一句地方格言,講到全國一起受罰(「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駁斥的話是以新的時代為中心,那時刑罰 將因人而定,兒子將因自己的罪受罰(「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這就為第34節新約時代的個人主義開了路。

g
.詩體在先知文學中十分普遍。

    古代近東籠罩在詩歌中。詩歌總是比較有力,因為很容易記住,對事情的講論顯得更流暢。第七章對舊約詩體的討論,都對此有幫助。在先知書當中有哀歌(耶十五5-21,二十7-18)、感恩詩歌(耶三十三11)、敬拜的讚美詩(賽三十三 l-24),和悔改詩(彌七 l-12)。只要流覽現代譯本,就可以發現他們運用詩體的廣泛程度。

h
.智慧式思想也與先知運動結盟。

    格言常出現,例如: 「掃羅也列在先知中嗎?」(撒上十11-12;亦參耶三十一29-30〔結十八l-2〕,如以上f.的討論)通俗的智慧諺語(耶二十三28),甚至寓言 (尤其是以西結書十六,二十,二十三),也都用到。

i
.啟示性話語出現在後期的先知作品中,如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撒迦利亞書。

先知書之釋經原則

    我們解釋先知文學的時候,怎樣才能在正確的螺旋軌道上運行,從經文轉到現今的處境?凱瑟提供了很有意思的見解,他談到四種預言講道的不當途徑:
   

  1)將預言類型化,即用現今的情況來掌控經文,而非用經文掌控。解放神學最容易看出這種狀況,斥責社會不公的經文,被拿來支持現代革命運動。

   
2)將預言動作化的講道,把一個故事中的個人與片斷取出來,作為向現代事件說話的象徵。這樣作同樣忽略了經文實際的意義,把現代的框架套在經文的表面文字上。例如,列王記上第二十一章,亞哈和拿伯之葡萄園的故事,成為「小人物」和大機構或國家對立的例子。

   
3)將預言格言化的講道,是從一整段中(如王上二十一)取出一兩句,當作格言來用,架構一篇信息。例如,第7節(「我〔耶洗別〕必將葡萄園給你」)成為婦女解放講章的跳板,至於她在故事中乃是惡人,不是英雌,則全然不顧。

   
4)將預言當作比喻來講,即仿效預言的故事,有深入的瞭解。當然,隨手拈來的類比很多,如大公司強迫百姓遷居的情形等等,可是這又忽略了預言的成分,並且沒有真正解析經文。

   
5) 預言傳道人「新聞式」的作法。這一派人假定預言不是針對古代的狀況,而是對現代人說的。希奇的是,這個「現代」常是一九四八年之後(以色列立國之後)的美 國。這些傳道人忽略了一項事實:上帝所用的象徵和經文,都是對以色列而說;現代人必須先按古代處境來瞭解,然後才能將它們應用到今日。我們下面將看到,現 代詮釋者必須將彌賽亞預言和暫時性預言(針對古代以色列當時的歷史情境)區分出來。「新聞式」的傳道人卻將預言從上下文中取出來,扭轉一下,配合現代的情 況。這樣作很危險,因為極容易成為主觀的「曲解」(將意義讀入經文),在經文中為所欲為。我們必須採用良好的解經原則,來解開經文,讓現代基督徒重新聽見 上帝話語中的預言。

以下七個步驟很有幫助:

1
.定出每一則預言

    費 依和司陶特指出,我們必須學會「思想神諭」,因為先知書中許多部分都是預言的收集,每一則所講論的狀況都不同,可是其中並沒有分段來顯明這一點。讀者不容 易確定每一則預言的起始與終結,一連串的預言是否都是向同一群人、同一種狀況說的,無人有把握。所以,學生一定需要幫助,而良好的注釋書會是最有用的輔 佐。我們不希望把一連串的神諭都放在一起,而誤用其中某個預言的情境來解釋另一則預言。如果書中說明了當時的背景,如耶利米書或以賽亞書,就會得到很大的 幫助。但若書中沒有說明,預言又都堆在一起,這項任務就難得多了。以賽亞書第四 十二至五十三章的僕人之歌,位於一系列詩歌(賽四十-六十六)的大背景中,但卻沒有歷史情況可供參照。詮釋者必須注意到,每首詩都是一個單位,不可倉促將 他們都放在一大段中(如,四十-五十五,五十六-六十六)。

2
.判斷神的類別

    如 前面所言,每一種次文體都有自己的語言規則,所以每一則神諭的文學類別都要先區分出來,才能加以解釋。注意到一則神諭是「訴訟」或「智慧文學」,不單讓人 感到有興趣,更使讀者能按照所用的類別,找出其中特殊的模式,或某個重點。這對講章也很有價值。如果傳道人注意到「訴訟」神諭或「爭論式」講論,就可以找 既能凸顯經文之重點,又能使它更有力,對會眾更有意義的例子,  來作說明。

3
.研究歷史性和預言性的平衡

    蘭姆(BRamm)注意到有關經文本質的三個問題:它是預言還是教導?(例如, 亞一l-6是教導,而7-21是 預言);它是有條件的或無條件的?它已經應驗,還是尚未應驗?最後一個問題,我們要十分謹慎,因為預言的性質令人費解。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以為,以賽亞書第 五十三章已經應驗在全國的受苦上,不明白它具彌賽亞性。今天我們也是從有限的角度來看預言,很容易會誤解應許的重點。這需要對經文作細節的文法-歷史分 析。我們必須仔細探索其背景,不單從字的表面看,也要從更大的事件狀況來看,然後才能作決定。今天許多人太快跳進未來式的解釋,其實有些經文更多是在向作 者當日的時代說話。

4
.判斷當按字面解釋或視為象徵

    有些人主張應當按「字面」解釋預言,另有些人則採取「象徵」立場,要看他們是屬於時代派還是無千禧年派;這兩派爭辯不休。

    對這個問題有三種可能的處理辦法。完全字面法認為,每一個象徵都是指特 定的個人及特定的時間。然而,沒有一個人是採用絕對字面法,相信會有恐怖的怪馬,帶著各色的胸甲,頭像獅子,胸前像龍火(啟九17)。許多人挑某些地方作字面的解釋,但卻常缺乏依據。例如,最近「遙遠的雷聲」系列影片,描述大災難時期,那「獸」(啟十三)是一位英俊瀟灑的男士,穿著三件式西裝,而蝗蟲(啟九)則是真蝗蟲,只不過像飛機那樣大!

   
第二,象徵式的解法,是要發掘象徵背後的概念,那是永恆的真理,不受時間或個人因素的影響。很少人完全採用靈意的解法,就是將所有預言經文內所指示的 事物全然挪去,認為它們只講到屬靈的真理,而不是講事件。例如,甚至那些將馬可福音十三章24節(人子要來)解釋為耶路撒冷被毀[如法蘭士(RTFrance),而不是主再來的人,也認為這個預言背後是指一件事。惟有委身於存在思想的人,才在這類經文背後只看到屬靈的意思。

   
第 三種方式是尋找「同等的用語」,就是注意到類似的狀況,但是拒絕將字面或象徵的意思過多地放入經文中。例如,在研讀舊約彌賽亞經文時,這是最好的辦法。這 些經文並非純粹是象徵,因為他們的確指向要來的事件。它們也不能完全按字面看,因為其中不單有直接的彌賽亞預言,也包含歷史的相應成分。例如三十塊銀錢的 預言(如太二十七9-10中的耶三十二6-9〔亞十一12-13〕),是類比而非字面的預言。這種方法注意到所預測的未來事件,例如,在啟示錄九章的蝗蟲之災,不過卻不嘗試將過多細節讀入經文中(如:胸甲=坦克車)。

5
.仔細分析有關基督的重點

    許多人認為舊約主要是以基督為中心。當然,從某個角度而言,所有的正典都是指向基督(加三19); 不過它們也向當時的人說話;而過度熱心的基督徒傳道人常否定了預言(以及其他舊約文學)真正的正典意義,單單從基督的觀點來解讀,不去看其歷史的一面。因 此「作者的原意」才是中心,就是上帝感動作者要陳明的重點。如果將這一點應用在預言上,就是意味詮釋者必須探索經文原來的重點為何。

   
有些經文直接講到彌賽亞(彌五2說他生在伯利恒;瑪四5說以利亞是先鋒),但有些是類比(太二15引用何十一11,講到呼召耶穌「離開埃及」;太二 17-18引用耶三十一15,講到無辜之人被殺)。另外有些預言不具彌賽亞性,而是在當時就應驗。費依和司陶特提到以賽亞書四十九章23節(列王將「臉伏地,向你下拜」),有些人解釋為這是預言,論到馬太福音第二章的博士。但是,按上下文來看,這裏乃是指以色列從巴比倫被擄之後的回歸,這段話的用意和類型,都要求將它解釋為:列國要向耶和華和他的百姓致敬。

   
雖然我們必須承認,聖經整體是以基督為重點,但是在解釋個別經文時,我們只能按經文所允許的範圍,來這樣解釋。我們不應當將經文範圍之外的事讀進它裏面。非基督論的經文,也屬於經文更寬的重點,它們本身雖不是以基督為中心,卻也預備了基督的來臨。

6
.不要將你的神學系統強加在經文之上

    我 們的神學體系很重要,也是釋經工具箱中的重要成員。若沒有基本的思想體系,讀者便不能明白任何一段經文,更何況是費解的預言資訊。但是同時,一個系統會變 得僵化,使詮釋者將經文推到一個方向,是經文本身不想去的;結果會嚴重攔阻真理的追尋。在預言和啟示文學上,時代主義傾向於字面解釋,而非時代主義則多強 調象徵式解法。對一段經文的解釋,可能很主觀,而沒有立在解經的基礎上。這時對話很重要。在研究經文的背景和意義時,這兩種學派的作品都應當拿來看。這會 勉強我們採取更平衡的方法,讓經文本身提出優先順序,引導我們對它有正確的瞭解。

7
.在現代教會中尋找類似的狀況

    舊約預言是向一個早已消逝的文化說話,因此不少人假定,今天它不再向我們說話。實情卻大大相反。凱瑟 提出歷代志下七章14節,那裏說:「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這地。」

    「稱 為我名下的」一語,應當包括了信主的外邦人,因此這則應許適用於今日的教會中。事實上,若仔細閱讀這則預言的特色,會發現其中的題目都與我們的時代相關。 住在上帝新約中的必要性、審判的警告,和拯救的應許,都向現代的基督徒說話,正像當年這些話向以色列人發出的號音一樣。對社會不公義、不道德的譴責,今天 的需要也像當日一樣。

2014年6月15日 星期日

智慧文學的特色

    學者不斷辯論,究竟智慧主要是對人生的看法(因此是神學思維),還是一種文學(請注意,啟示文學也有類似的辯論)。首先當視智慧為一種生活方式,其次才視它為一種文體。根本來說,智慧文學是一種神學的思想模式,將上帝的「智慧」應用到實際生活事務中。

    這種態度產生了智慧格言,後來這些格 言又被收集成冊(如箴言或便西拉智訓),還有一些則是探討智慧這題目的書(約伯記、傳道書)。「對實際生活智慧的看法」究竟如何定義,有何特色,是本段將 討論的主題。在能夠恰當解析智慧格言之前,我們必須先瞭解它們在以色列的生活 與思想中有何功能。

1
.實用的取向

    智慧思想的基本特色,就是實用的取向。箴言和格言幫助年青人起步,能夠立足於社會。前人的「智慧」在此傳交給年輕人, 使社會秩序等重大的事,可以承繼不衰。所以,格言的收集以:合宜的禮儀和言語(箴二十九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節制(二十 五28:「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家庭關係(十1「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物質財富(十一4:「發怒的 日子,貲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但參照十22:「上主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以及其他主題,如,為何義人受苦(約伯記)、惡人昌盛(詩四十九,七十三)等。

    柯德納(Kidner)列出箴言所討論的題目如下:上帝和人、智慧、愚味人、懶惰人、朋友、言語、家庭、生與死。這些題目是最佳的證據,顯出智慧文學的實用性。這些對今天基督徒生活的價值非常明顯;聖經中很少有像這樣可以直接應用於現代的題材。

   
不過這方面,費依和司陶特的強烈警告也值得聆聽。他們注意到,智慧書卷有三種誤用。

    第一,人們常會將格言斷章取義,按字面作不當 的應用。例如,箴言十章22節(上帝以財富來祝福人)被講成,上帝要所有信徒都在物質上昌盛,但實際上,這句話是第十章中義人與惡人對比的一部分,必須要用其 他經文來調和,就是貧窮在上帝的計畫中有其地位(參十七5,十八23)。

    第二,許多基督徒沒有將智慧文學中的名詞賦予恰當的定義,如箴言十四章7節的愚昧人 (「要遠離愚昧人,因為你從他嘴裏得不著知識)。愚昧人是指不信上帝的異教徒,他們藐視上帝,只注重自己;這時並不是指沒有受教育的人;我們也不能將神學立場不同的信徒當作「愚昧人」。

   第三,有人沒有注意上下文,或經文的論點,而將聖經指認為錯的事拿來應用。例如,約伯記十五章20-22節(「惡人一生之 日……對脫離黑暗感到絕望」),常有人講成是指不信者實際上很不快樂。但是,約伯否定了以利法的這段話(十七1-16),而日常的經驗(以及加爾文的一般恩典教義)也證明,這句話並不正確。

   
在 應用智慧的實際教導時,必須先用手邊的解經工作,來確定經文原來的意思究竟為何,然後才能應用到現代的情境中。應用智慧之言不可漫不經心,不單要注意它們 在講什麼,也要注意它們沒有講什麼,否則便很危險。而若作者的原意正好可以直接用於今日的基督徒,就會產生非常寶貴的效益。這一部分聖經不單應當更多宣 講,而且在傳講其他經文時,也應當更常用智慧格言作為輔助經文,來支援其應用。

2
.對上帝的倚靠

    對上帝的倚靠是智慧文學的另一個重點。過去學者常說,這個文體原來是俗世的,等到晚期才具宗教色彩。但是,今天很少有人對美索不達米亞人或埃及人持這種觀點,更遑論對希伯來人了。

    摩根(DFMorgan)說:「有人主張,以色列的智慧無論是以智慧文學或非智慧文學流傳給我們都以雅巍為中心;現有的證據完全支持這觀點。」

    人生的各種變化與奧秘,使得智慧人承認自己的有限,並倚靠上帝,因為他是真智慧的源頭。箴言九章10節(比較二5)證實了這點:「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上帝掌管一切(箴十六49,十九 21;伯三十八-四十二),是全能(伯三十八31-33;所羅門智訓六7,八3)、全知(箴十五3,二十一2),是造物主(箴十四31;伯二十八 23-27,三十八4-14)和審判者(箴十五11,十六2)。

   
克蘭紹(JLCrenshaw)注意到宗教層面的三方面(197624-25)。雖然他相信這些是「神學化」的幾個階段,我卻喜歡視它們為智慧思想的平行成分。

    第一,智慧將日常經驗與聖約的中心性相連。既然獨有耶和華能賞善罰惡,忠心的人必須將人生的各方面,無論是家庭、社會,還是宗教,都放在祂的眷顧之下。

    第二,上帝的同在超越先知、獻祭,或祭司的範疇。上帝的同在也可在上帝子民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上帝的智慧住在他們當中。

    第三,智慧特別與妥拉認同。克蘭紹認為,這是晚期的發展,主要出現於西拉子耶穌(次經傳道經的作者)的作品中,不過與妥拉的關係可以從好幾處看出來,如箴言三章l-12節和四章4-5節,「誡命」和智慧的關聯。簡言之,妥拉和智慧的關聯很早就有基礎,不過後來才有明確的表達。

   
第四,就是將智慧擬人化,視為上帝本身的延伸,一方面有如「匠人」,站在上帝身邊,幫上帝造萬物(箴八29-30),另一方面又像一位女教師,在城門口邀請學生來向她學習(箴一20-21,八1-36),並像一位女主人,邀請人來赴她的宴席(九l-12)。智慧與淫蕩的婦人(二 16-19,七6-27)和愚昧(九13-18)的女主人成對比。

   
智慧的核心是一個高高在上的觀念:「敬畏耶和華」,在約伯記一章1節,二十八章28節,和箴言三章7節,八章13節,十六章6節,都與倫理教導「遠離惡事」相連。這是一個銅板的兩面。

    倪爾(PSNel)曾探討以色列和其智慧文學中,倫理(「敬畏」指與上帝的關係當視為優先)和宗教禮儀(「敬畏」指順服妥拉和宗教儀式)的結合。「敬畏耶和華」是能得到真智慧的範疇或環境。所以,智慧並不是指得著頭腦的知識,而是活出倫理的觀念。它來自「聽」從上帝,並順服他的教訓(箴一58,二2)。另一方面,它也積極反對邪惡。「惡人」與智慧人相反(伯二十七  13-23;詩一l-6;箴一20-33),最後必然自取滅亡(箴五23,十21)。邪惡好似蕩婦,引誘愚昧人走向死亡(箴二16,五1-14,九 13-18)。智慧人既避免行惡,也反對邪惡(箴十四16,十六6)。我們又可看到。在談論宗教取向時,一定會談及實際的道德表現。這兩者就像手和手套一樣。

3
.間接的權威

    過去許多人認為,智慧文學缺乏權威, 而其中的說法或是來自傳統,或是因具實用價值而被納入。這個觀點如今已經大為修正,主要是由於發現,智慧思想大半出於敬拜耶和華之人的看法。不過,耶和華 之名從來不是智慧傳統的來源(與預言不同),我們也找不到先知所用的鮮明公式如: 「上主如此說」。

    所以,在智慧文學中,只是假定有上帝的權威在,卻沒有明文說出。有人主張,權威是透過家庭或教育系統表明。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智慧發展 的過程中,家庭和學校雖然可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從來沒有一處提及它們是這運動背後的力量。

    倪爾注意到,每一則智慧教誨的權威, 都來自其內部,尤其是來自其中的動機子句,這個看法更接近事實。這些 格言之內「自顯的真理」要求人順服。所以可以說,以上所提到的三方面(上帝、傳統、經驗),在智慧格言的宣揚中,所扮演的角色為非直接的權威。例如,箴言 第二章要求讀者聽從智慧,而主要的動機為:上帝是智慧的源頭(6-8節)、智慧能使心靈愉悅(10-11節)、惡人(「淫婦」;參12-17節)會滅亡(18-19節),而義人會承受地土(21-22節)。在一切的背後是上帝,但文中以實用的利益來強調,並期待讀者隨時都聽從這些訓誨。

4.創造的神學

    舊 約智慧思想的基本要素,是強調創造。這與埃及的智慧文學相當類似,都注重生活的「規律」。當然,這是約伯記中神義論的核心。其中的論點為:上帝造世界是以 他看為好的 方式造的,人類不能質疑上帝所安排的規律。不僅約伯記如此,所有智慧文學都在這題目上發揮。人類必須在宇宙中站在合宜的地位上,找到為他們所定的生活方 式,作最佳的運用。既然上帝造了「能看的眼、能聽的耳」(箴二十12),人就要用這些感官,來活在上帝安排的規律中。

   
我們要注意這個神學的兩方面。

    第一,報應的原則掌控全地。創造宇宙的上帝依然在掌權;義人和惡人所行的一切,最後都要向他負責。既然上帝是世界的掌管者,又是審判者,他就會賞善罰惡,如箴言十一章21節所說:「你要明白:惡人必不會不受刑罰,而義人必能得自由」(亦參箴十27,十二21,十三25)。當然,一般人的經驗常會向這一點發出挑戰,而作者必須處理惡人發達的問題。他們的辦法是宣稱,這種現象只是幻象,上帝的審判必然臨到,屆時就會顯出惡人的愚昧來(詩七十三 8-20  27)。死亡--就是人人均會遭遇的--會顯明他們所謂的榮華迅速消逝的本質(詩四十九14-20)。所以,智慧人必定要尋找上帝的旨意,且要順服(箴十六 1-3)。

   
第 二,為上帝的公義辯護。克蘭紹注意到約伯記和傳道書中,創造神學和神義論結合在一起。這兩卷書都在處理智慧神學中的難題,就是罪惡和無辜之人受苦的問題。 這兩卷書都提供了相同的答案:我們無法參透上帝的規律。上帝的公義超越人軟弱的智慧,我們 的責任是等候他的回答。我們不應當自認有權判斷上帝創造規律的好壞,而應當謙卑來順服上帝偉大的智慧。

智慧文學的形式

    這類文學之內,又可細分出幾種次文體,各有其特徵和辨識的準則。我們要清楚瞭解這些特色,才能對智慧之言作出正確的解釋。

1
.格言


    智慧文學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是格言(希伯來文mashal),可以定義為:一則簡短的普世性真理,以便於記憶的方式寫 成。前面曾提到,聖經中的格言不止在箴言中(如創十9;撒上二十四14)。

    格言的說法有很多種,以下所提的幾種文體在舊約中被稱為mesahallim, 如:寓言(結十七1-10)、警語(傳九17-20)、俗語(耶二十三28)、講論(民二十三718)或比擬(撒下十11)。

    所謂格言又可分幾種,例 如:教導(箴二十二17-二十四22)、智慧短語或言論(九l-6)、訓誨或禁令(八24-3133)、勸勉或資詢(二十二28)、數目字格言(六 16-19)、同義(二十二22-27)或反義(十一l-31)格言,以及事實或經驗之談(十七27)。

   
最重要的是,我們不應將過多的內容讀進格言中。它們的本質便是一般性的說法,用意為給予建議,而非設定上帝工作的呆板法則。赫伯特說,古代的智慧文字 「是要強調個人的成功與幸福」,而「先知則是要強調全國和全民的宗教生活」。

    箴言十六章3節說:「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華,你所謀的就必成立。」

    這句話似乎應許我們可以得到無限的豐富,但是費依和司陶特指出,這不可能包括所有獻給上帝、卻粗製濫造的計畫:「匆促的婚姻、草率的業務決定、欠妥的職業抉擇--這些都獻給上帝,但是結果卻會一團糟。」

    正如約書亞記一章8節或詩篇一篇3節,「成功」或「發達」的意義,必須首先從上帝的旨意來瞭解,其次才從物質方面來看。在上帝眼中的成功,或許和世界的標準完全相反。詮釋者必須認出這些話語所屬文體的本質,再透過聖經中類似的推理來作應用,也就是:要配合聖經其他能補充這段真理的教訓,一起來看。

\2
.諺語

    雖然諺語包括格言,我卻將格言分開討論,因為它們是智慧文學中最基本的一環。諺語在形式上還沒有發展到固定的地步,也不像格言一樣,具放諸普世皆準的 「地位」。諺語常在地方上流傳,與當地人生活的某種方式有關(如創三十五17;撒上四20),且具教導的目的。

    墨菲(Murphy)注意到兩種類型:

    第一,經驗的諺語,描述實際的情況,但是有待澄清;是觀察,而非固定的規則。例如,箴言十一章24節(「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 這並不是勸勉,只是說出事實。箴言十七章28節所講的(「愚昧人若閉口不言,也可算為智慧,閉口不說,也可算為聰明」),有時成立,但不能算是一般性的原則。

    第二,教導性的諺語,這並非一般性,而是要開導人建立某種價值觀,例如箴言十四章31節:「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憐憫窮乏的,乃是尊敬上帝。」

    這句話明顯期待某種行為;這類諺語接近格言,因為在文字上比較精煉。

   
這些諺語常收錄在一般性的講論或對某件事的教導之中。箴言第一至九章尤其如此,其中廣泛講論智慧人和愚昧人以及義與惡的對比。智慧詩篇和傳道書也屬於 這一類。這些教導常以一段有力的話作結語,蔡爾茲稱之為「評估式總結」。他特別舉出以賽亞書十四章26-27節,十七章14節 下和二十八章29節,又認為詩篇四十九篇 13節;約伯記五章27節,八章13節,十八章21節,二十章29節,二十七章13;傳道書四章8節;箴言一章19節和六章29節是類似的智慧之言。箴言一章19節是講論惡人之路(10-18節)的總結:「凡貪戀不義之財的,結局都是如此;凡得著它的,它就奪去他們的性命。」

3
.謎語

    純粹的謎語只出現在士師記十四章10-18節(參孫給非利士人的謎語,論蜜和獅子)。這當然本身不是智慧文學,但是古代近東常用謎語,以致許多學者提議,數目字格言的背後為謎語的形式,如箴言六章16-19節(上主所恨惡的六樣東西),三十章15-31節(15-17節,四樣 不知足的東西;18-20節,四樣不能明白的事;21-23節,四樣使地震動的事;24-28節,四樣有智慧的小物;29-31節,四樣步行威武的動物)。

4
.勸勉

    倪爾指出,勸勉是另一種基本的智慧文字。在一般的模式中,勸勉的句子之後為一動機子句,告訴聽眾,他們為何需要聽從命令,正如箴言九章9節的平行話語:
  
勸勉   
動機
教導智慧人
他就越發有智慧
指示義人
他就增長學問
   
    勸勉可能是正面的(命令),也可能是負面的(禁令,如箴二十二24-25),而兩處的動機子句都說明了這些動作會產生的實際後果。整段話的目的,顯然是要說服聽者,聽從這教訓的人便有智慧。有時,動機子句或許沒有說出(箴二十18),或許只是暗示(箴二十四 17-18,二十五21-22),但無論如何,命令的意思總是要聽者回應和順服。

5
.寓言

    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的智慧文字中有很多寓言,但舊約裏面較明確的只有兩處:箴言五章15-23節一連串有關淫亂的邪惡與婚姻 之祝福的象徵說法,以及傳道書十二章l-7節論老年與死亡的長篇隱喻。在高度象徵性用語的經文中(參本書第七章),確定意象的意思、判斷背後的實體,是很 重要的。傳道書十二章l-7節很難瞭解;例如,第5節,是否「杏樹」指白髮、「蚱蜢」指老年人脆弱的四肢,還是它們為相當字面化的意象,描寫生命的冗長?無論如何,第5-6節總是一幅年長者要過世的圖畫。

6
.讚美詩與禱詞

    讚美詩和禱詞在古代智慧文學中隨處可見。這不僅指智慧詩篇,在許多智慧書中的詩歌部分也常出現(伯五9-16,九5-12,十二13-25,二十六5-14,二十八;箴 八;便西拉智訓二十四 l-22;所羅門智訓六12-20,七22-21,十一21-十二22)。智慧讚美詩的兩個主題為:智慧的榮耀,及感謝上帝為造物主與救贖主。智慧讓我們 能參與上帝的創造能力,經歷他的拯救。智慧的禱詞是依據所羅門(在獻殿時,王上八23-53)、以斯拉(拉九6-15)和但以理(但九4-19)的散文式禱 詞而來。它發展成熟的形式,只出現在非正典的文學中(如便西拉智訓二十二 27-二十三 6,三十六 l-17,五十一 l-12;所羅門智訓九l-18)。

7
.對話

    約伯記中雖有幾種形式(如哀歌、法庭戲劇、認罪),但主要的次文體乃是對話。本書的架構為約伯、他的朋友,和上帝之間一連串的對話。克蘭紹將這種形式和「假想言論」相連,即將反對者的思想以修辭方式列出,並加以駁斥。這方法亦用於箴言一章 11-1422-23節,五章12-14節,七章14-20節,八章4-36節和所羅門智訓二章l-20節,五章3-13節。

8
.自剖

    自剖是自傳式的文字,用聖徒所經歷到的困難作別人的榜樣。傳道書便是明顯的例子;其中講述所羅門坦白承認,在面對上帝的同在, 和俗世虛空世界的意義時,他經歷的掙扎。第一章12節至二章26節是最清楚的例子,按埃及類似的文字看來,這可以稱為「王的自剖」,因為它說到作王之人常 過著何等虛空的日子。有時約伯將他的心傾倒在他的朋友和上帝面前(二十九-三十一,四十4-5,四十二l-6)。最後,箴言四章3-9節(從幼年起,所羅門就受到教導,要尋求智慧)和二十四章30-34節(對懶惰之危險的心得)也可列為自剖。每一個例子都是用聖徒個人的經驗,來強化整個論證的真實。

9
.智慧目錄

    智慧目錄是由馮拉德的書開始倡議的。他顯示,約伯記第三十八章中,上帝所提一連串的問題,與埃及的智慧文字--阿門尼莫普的歐挪馬斯提肯 (Onomasticon of Amenemope)--類似。這兩者都列舉諸上帝在宇宙中的創造之工。馮拉德否認這兩者之間有直接的關係,這是正確的;他主張,這種文體在兩種文化中都很普遍。他發現詩篇第一四八篇與便西拉智訓第四十三章也類似。克蘭紹又加上約伯記第二十八章,三十六章27-3740-41節;詩篇第一O四篇,以及其他次經的類似之處(1974258-29)。這些都從創造延伸到其他方面,如心理,甚至商場(便西拉智訓二十八 24-二十九 11),或智慧人的標準課程(所羅門智訓七 17-20)。

1O
.福頌

    福頌經常出現,帶有獨特的神學語氣。最出名的是詩篇一篇1節:「有福之人,就是不從惡人的計謀」,最具宗教意味的是詩篇一一二篇1節:「有福之人是敬畏耶和華的人」,以及箴言二十八章14節:「有福之人是常存敬畏的人」(亦參傳十17;箴三 13,八32-34,十四21,十六20,二十7,二十八14,十九18)。這些都比較一般性,帶有動機聲明的意味,應許人會有幸福、順利的日子,並有上帝的賜福。

新約中的智慧文學

    現在有一種潮流,將新約的許多內容都視為「智慧文字」,以耶穌為「智慧教師」,並將整卷書(如希伯來書或雅各書)都歸為智慧文學。

    當然,若說耶穌主要是教導智慧性傳統,就未免太過分,但是其中亦有一部分真理。智慧文字的定義為 倫理教導或金科玉律,彰顯上帝應當是日常生活的中心。那麼,新約的許多教導都符合這一點。登山寶訓的好些方面(如對比的講論,太五21-48),以及對聖潔行為的強調,與猶太人的智慧相仿。

    羅馬書第十二章,雅各書第一至三章的實際生活勸勉,希伯來書的警誡部分(三12-19,四11-13,六l-12)、社會規範(弗五22-9;彼前二11-7)、惡事與善事的清單(加五 19-23;西三5-17),都帶有智慧文字的色彩。

    此外,哥林多前書第一至三章講論世上的智慧和上帝的智慧成對比的問題(十字架是上帝智慧的傑作),哥林多 前書第十三章是類似智慧文字的真愛之頌。新約智慧文學也像詩歌一樣,與舊約的智慧文學相仿,釋經的原則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