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 星期四

施洗約翰和耶穌的降生

施洗約翰的降生(1:5-80)
    四卷福音書的開頭皆記載施洗約翰的事蹟,但是只有路加福音記載他的降生,而這記載是那麼詳細冗長。學者相信這傳統資料是由馬利亞而來。整個記述是排列在耶穌降生記述之前,或者說它是為這目的而這樣排列︰施洗約翰是耶穌的先鋒。馬素爾(I. H. Marshall)甚至說約翰是耶穌的預表。整個記錄是“神蹟性”的。當中又有多首的“頌詩”組成;相信這些記錄早已在初早期教會傳統中流傳。“頌詩”的每一個部份都深受舊約經文的影響。

第五至第十二節︰
    約翰的降生是由預言而來。這樣的記述可直接比較撒母耳或參孫的降生。因此有學者說約翰象徵撒母耳和參孫。但是從註釋中我們將真正了解到約翰相比的是以利亞。
「撒迦利亞」是一個普通的名字。意思是“上帝記念”。猶太人的祭司制度分成二十四組。每組由四至九個家庭組成(歷上24:1-19;歷下8:14)。每年每組有兩個星期在聖殿裡輪值。另外,猶太人盼望祭司娶祭司的女兒。這裡似乎要強調約翰出自“純潔”祭司家庭。也強調這祭司家庭的純潔︰聖潔/義人之意。
「香壇」就在聖殿中間。早晚要上香。上香後就禱告。天使的顯現常在福音書裡有記錄(2:9;1:20,24;2:13,19;4:10;22:43;24:23)。猶太人認為天使是上帝與人之間的媒介物。也認為上帝的啟示也是由天使來傳遞(2:1-3)

第十三至第十七節︰
天使的信息如一首詩歌。
「約翰」是一個普通的猶太人名字。意思是「耶和華施恩」。他的出世將使許多人快樂是因為「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
「回轉」原意“悔改”。是從罪惡(拜偶像)中回歸上帝。這字眼被教會用來形容一個人回轉歸主基督。
「酒不喝」是祭司要守的規律(10:9),也是拿細耳人的規矩(13:4)。「聖靈充滿」在這裏是指說預言,或預言一個新紀元的開始(2:28)。在新約,被「聖靈充滿」一般指那些被賦於能力、能解決各種問題、能了解上帝的旨意和作為的人。這裡主要是要說明上帝揀選約翰來工作,並且與他同在。他將會好像以利亞一樣,滿有心志和能力事奉上帝。
約翰並不是以利亞(11:14;9:13),只是說他有像以利亞的「心志能力」。對以利亞回來是猶太人的盼望,也記錄在舊約(4:5)
在約翰福音1:21施洗約翰曾否認自己是那以利亞或是那先知。這是因為瑪4:5-6曾預言有位像以利亞的先知要來復興以色列人,而申18:15-18也曾預言有一位像摩西一樣的先知要受差遣來教導百姓。這些預言都是指著彌賽亞而說的。約翰清楚自己的身份因此而否認。可是耶穌曾直接指出施洗約是那要回來的以利亞(11:14;17:12;),相信耶穌這樣講是從另一個角度指約翰有以利亞的心志(1:17),而不是指擁有彌賽亞的身份。可見當時福音書作者了解到這“以利亞”的雙重身份意義。
約翰的工作也用了兩個句子來表明︰「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4:5)及「叫悖逆的人回轉」(4:5)。很難遵照字義來解釋。「父親」可能是代表猶太人的祖先,他們是壞的象徵(6:26),「兒子」是好的象徵(18:15-17)。所以作父親的心要轉向兒女的心。大意是「回轉」的行為。「預備合用」如瑪4:5說明與上帝和平共處。總括來說,合用的百姓,就是回轉歸向的百姓,即是與上帝和好的百姓,都是上帝合用的百姓。

第十八至二十五節︰
撒迦利亞的回答如同亞伯拉罕一樣(15:8)。一方面可能是他缺乏信心(如撒萊一般,創18:12-13),也可能說成為啞吧是上帝的懲罰,另一方面「啞吧」可能指這特別的事情的真相將被保存直等到上帝在適合時候才解開這秘密(撒迦利亞的確在約翰出生後得復原)。加百列(意思︰屬上帝的)是在上帝面一位天使(8:16;9:12)。他的工作是「對人傳信息」-報好信息(evangelizomai)-“傳福音”就是使用同一個字。
百姓在殿外等候是要領取“亞倫式”的祝福(6:24-26)。撒迦利亞的家鄉是在耶路撒冷外的山區(見路1:39)。猶太婦人不育是被視為一種羞恥(16:4;30:1;撒上1:6;撒下6:23)。相信「隱藏」起來要保守這神蹟和等候上帝的時間。

第二十六至第三十八節︰ (// 1:18-25 馬利亞受聖靈感動懷孕)
    唯有此處可以見到耶穌的誕生和約翰的誕生之間的關係。相信這事的記述是來自馬利亞。馬太的記錄是天使向約瑟顯示,而路加卻是天使向馬利亞顯示。兩個記述的重點不相同。相信馬太要強調約瑟是一個義人,也是大衛的後裔而如此記述。這可從 1:1-17對大衛後裔這家譜的注重看出來。也看見同一位天使,加百列,報懷孕的消息給馬利亞。
童女(parthenos)是指年少的童貞女。按當時猶太人的文化,許配的事可始於女孩的十二歲。相當肯定的,這童女,加上第三十一節,是回應以賽亞7:14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馬太(1:22-23)卻說明這是應驗了先知的話,然後引用賽7:14。這是馬太福音十一個“應驗式引用”中的第一個。馬太也解釋了「以馬內利」這希伯來文名字的意義:就是上帝與人同在。路加,如馬太一樣,特別指約瑟是「大衛家的一個人」。
加百列的回答(1:31-33)1:13-17的文句排法一樣。耶穌,這希臘文名字,是直接翻譯希伯來文名字“約書亞”(耶和華是拯救),是當時一個普通名字。馬太注重和講解這名字的含義(1:21)

1:323335節顯明了耶穌的身份。衪是至高者(至高的上帝,創14:18)的兒子,比較約翰至高者的先知”(1:76)。因此衪是「上帝的兒子」。上帝為父,彌賽亞為兒子的關係在撒下7:14可找到這預言。耶穌為王,是繼承大衛的位,而且是「直到遠」的。彌賽亞為永遠的王是舊約的觀念(撒下7:13,16;9:7;89:3,28;132:11)。猶太人期望大衛的王朝臨到他們當中,而基督徒卻認為耶穌所帶來的王國是一個屬靈的國度。這與猶太人所期望的政治國度有極大的差別。初早期教會的基督徒以基督的復活和升天說明大衛的王國已降臨(2:30-36)

    天使指明年老不可能生育的以利沙伯都可以懷孕,因此童女馬利亞也可以因著神蹟而生育。這裡清楚指明馬利亞是由聖靈(1:20)或是至高者的能力所致使她懷孕。這也說明耶穌是沒有肉身的父親。神學認為這一點証明耶穌是沒有“原罪”。
在路加福音,這段經文是以馬利亞謙卑接納神的旨意作結束。而在馬太福音,卻是以約瑟謙卑接納上帝的旨意作結束。可見路加與馬太的解釋或對耶穌的看法不一樣。

第三十九至五十六節︰
這一段記述只出現在路加福音中。
馬利亞聽到天使的消息後,就「急忙」下猶大山地去找以利沙伯。
以利沙伯是「被聖靈充滿」而歌頌上帝。她稱馬利亞為「有福的」是因為懷了「主」的胎。
馬利亞以「尊主頌」/「聖母頌」(Magnificant)回答。第4647節可見詩35:9。因此這「我」可算是一個代表;代表上帝的子民。
48 節可參考 30:13 利亞的稱頌。
49 節可參考 24:8
50 節可參考 103:17
51 節可參考 89:13
52 節可參考 12:19
54 節可參考 41:9
55 節可參考 7:20
這些引用一起証明上帝怎樣施行衪在舊約的應許和救恩。

第五十七至第八十節︰
只有路加福音記載約翰的誕生。
如牧羊人歡樂耶穌的誕生(2:20),「鄰里親族」也為約翰的誕生歡樂。同樣地,約翰也在第八日行割禮(2:21)(耶穌也一樣)。當然,猶太人的男孩子是在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

路加沒有告訴我們以利沙伯如何知道「約翰」這名字。
撒迦利亞開聲後就立刻「稱頌上帝」。這神蹟使到鄰居懼怕。事情也傳遍了猶太的山地。聽見的人都把「這事放在心裡」。 也問「這孩子將來怎麼樣呢?」「因為有主與他同在」,相信這兩句話是路加自己的註解。
整個約翰誕生的記述是以《撒迦利亞頌》作結束。
68 前半節可見詩41:13;106:48。後半節可能來自耶和華對在埃及的以色列人的拯救。這裡既然是“預言”,因此是末實現的。
「拯救的角」 (意思是大有能力的救主)。角代表能力(132:17)
相信第70 節是路加自己加上去的解釋。(1:55)
71 節可參考 106:10
72 節可參考 106:45。「約」可稱為「聖約」(11:2830)
73 節可參考 26:3
「事奉」通常用於祭司們在聖殿裡的事奉。後來也指一般基督徒的事奉(2:37;7:7;24:14;26:7;27:23;1:9;12:28)。這事奉以「聖潔和公義」來事奉。
「至高者的先知」見1:32
「在主的面前預備道路」是引用自賽40:3(3:4-6;1:2;3:3)
「知道救恩」,如舊約的觀念是要求人相信依靠。
最後兩節︰第七八至七九節的觀念不知是從哪裡來。是屬於頌讚的一部份,是以詩體寫出來。
路加結束記述約翰的誕生才開始講述耶穌的誕生(2:52)。約翰「漸漸長大」可見撒上2:21。撒母耳也有同樣的評語。耶穌的長大也有同樣的評語(2:40)。「直到顯明」是指約翰出來在以色列人面前傳道的日子。

耶穌的誕生(2:1-52;2:1-23)
    耶穌的誕生和約翰的誕生有兩個明顯的分別︰耶穌的誕生牽引了整個歷史或世界性的局面,以及耶穌的誕生是謙卑的。

到伯利恆報名上冊(2:1-7)
「該撒」(Caesar)是羅馬王的稱號。亞古士督又名奧大威(Octavian31BC-AD14)
「報名上冊」是一種戶籍登記,通常是為了方便註冊收稅。敘利亞是羅馬帝國的省分,位於加利利北部。當時猶大地也屬於敘利亞巡撫管理。
在這裡,路加的目的是要指明耶穌是大衛的後裔,因此他出生於大衛的城。伯利恆是大衛長大的地方。彌5:2也曾預言彌賽亞將在這城裡誕生。它離開耶路撒冷 四英哩 半,離開拿撒勒 九十英哩 。
馬利亞是由約瑟陪伴。說明約瑟已將她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1:25)。有記錄說耶穌是誕生在一山洞里(JustinTrypho 78:4;OrigenContra Celsum 1:15)。通常山洞是給畜養的動物居住,而客棧也建在附近。

耶穌為「頭胎」(原文:長子)說明耶穌還有弟妺們(見太13:55)

報喜信(2:8-21)
我們不能肯定牧羊人是否是敬虔的人,肯定的是他們在當時社會中是低微的人。也不能肯定這時是否是冬天,如一般人在冬天慶祝聖誕節一樣。
天使報的是「大喜的信息」。詞句結構如詩歌。是關乎「萬民」的。原文是「所有的人民」;聖經學者相信是指當時的猶太人。耶穌誕生的普世意義到2:32才出現。
「救主」是舊約的觀念;上帝是救主。但是彌賽亞為拯救而來的觀念早在舊約裡出現。提起大衛的城有意指明這是彌賽亞(5:2)
「基督」原意是受膏者。大衛為受膏者可見詩89:20,38,51
「受膏者」可泛指先知(105:15)、祭司(4:16)及君王(18:50),但主要用來形容上帝要差來拯救世人的彌賽亞,最終實現在耶穌身上。
天軍天使的讚美,正確的意思是藉著彌賽亞的誕生,上帝的國度真正得到實現和擴展,遍及那些原本不配的子民,並且衪是恩慈地,賜他們平安。
上帝本身是榮耀的,人的讚美更加增了衪的榮耀。而地上衪所喜悅的人說明衪的揀選。
有兩個記號在這裡印證:馬槽裡的嬰孩,天軍天使同讚美。

有三種不同的反應:
一.牧羊人見到印證後,就把好消息傳報給人,也讚美上帝。
二.各人卻是「驚異」; 這是見了神蹟的反應(4:36;5:26;1:27;2:12)
三.馬利亞卻把這事「放在心裡」(1:66),說明她有更深的看見。或者是因她知道耶穌的事比牧羊人多,並且,作為一個母親,有更多的事使她考慮和沉思。

滿了八天,耶穌照猶太人的規矩行割禮和起名。如同約翰一樣(1:59)

博士來訪(2:1-12)
    路加是以天使報喜信給牧羊人放在耶穌的誕生前,而馬太是以外邦人博士來訪引述耶穌誕生前的奇事。由此可見路加和馬太的記述各有目的。
希律王在公元前47年成為猶太地的藩王,死於公元前4年或1年。耶穌卻是「猶太人的王」; 這名字再出現於太27:11,29,37。伯利恆是大衛出生的地方,說明耶穌的王位是由大衛王那裡沿續下來。
像在家譜中四位外邦女士的出現,外邦博士也說明外邦人有份於這上帝所安排的救恩。外邦人也來朝見和崇拜耶穌。
博士是星象學家;當時最有學問的人(2:2)。相信這些人是由東方而來,聖經無意指明是那些國家,今日我們也不必猜測。不過,古代的人認為如果有特別的明星出現,表示有重大的事件發生或有偉人出生。
這裡有多種人物一起出現。希律王的不安引起全耶路撒冷的人民、祭司和文士們的出現。這些人都是後來拒絕耶穌的人。
文士們以彌5:1-2 來回答,再次的說明耶穌就是那位所預言的彌賽亞。
希律的作法說明了他是一位陰險的王(2:16-18)
此時(2:11)距離耶穌的誕生可能還有一段日子,他的父母已遷到「房子」內。
博士們所獻的禮物說明了耶穌是一位特別的王(72:10)。黃金(給王?),乳香(給上帝?),沒藥(給死人?)都是當時貴重物品。依古代的習俗,獻上禮物表示屬服效忠之意。
藉著夢(1:20;2:13)博士們只好逃避希律王的逼迫。

嬰孩耶穌得保守(2:13-23)
    馬太記述耶穌逃離耶路撒冷的事,而路加卻是記錄耶穌上耶路撒冷。
主的使者(天使)多次(2:12,13,19,22)在夢中向約瑟顯現(1:20)。說明這一切都有神的保守。 馬撒彌 教授(I. H. Marshall)有此解釋;認為這裡馬太似乎是要以舊約的約瑟帶著家人逃往埃及來預表新約的約瑟帶著家人逃往埃及。法老王要殺害摩西(2:15)也似乎是預表希律王要殺害嬰孩耶穌。
這裡有三個“應驗式的引用”舊約經文;何11:1=2:15;耶31:15=2:18?=2:23,一起說明馬太強調這耶穌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是神真正的兒子。馬太福音書中一共出現了十一次這樣的引用法。
從這些引用中看出馬太是要以舊約的摩西來比較新約的耶穌。當中我們發現有許多事件是相似的:逃往埃及、王殺嬰孩、兩歲以下的嬰孩、逼害的王死了就回去等等。                      
2:23「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不知是從何處引用來?這裡「先知」是眾數,表明不是從一處而來。但是拿撒勒這名字在舊約裡從來沒有出現過。學者們有幾個建議:
1.賽11:1所說「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希伯來文是NeZeR)」。亞3:8「大衛的苗裔」(N Z R)的希伯來文與拿撒勒同一字根。彌賽亞為大衛的後裔提供我們這線索。
2.曾有人提議說參孫為拿細耳(NAZIR)(13:5,7;16:17)是基督的一個預表。
3.賽49:6「僕人保全(NeZeRee)」也可能是一個線索。
  我們不能証實它的來源,但是後來的人也借用這觀念來稱呼耶穌和基督徒(26:71;24:5)

孩童耶穌於耶路撒泠(2:22 - 52)
    只有路加記載耶穌小時在耶路撒冷的事蹟。初早期某些偽經書卷也有記錄耶穌小時的事蹟,但是教會一直以來皆不接納這些報導的正確性。

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這裡有三件事情必須留意:
1.馬利亞滿了潔淨的日子。這是按猶太人的規矩須要留在家七天。第八天為孩子行割禮。過後還要在家三十三天,並在第四十天時按摩西的律法獻祭(12:1-8)。路加也談到獻祭(24)。相信這獻祭是為馬利亞的潔淨而作。
2.在聖殿裡為嬰孩行奉獻禮;這因為是頭胎的孩子。路加引用出13:2,12,15來說明這一點。
3.似乎耶穌的奉獻還包括了奉獻給上帝使用的意義,就如撒母耳的奉獻(撒上1:11,22,28)。可見當時馬利亞和約瑟的心志。
這裡多次提到「照主/摩西的律法」(2:23,24,27,29,43)。說明他們兩位是虔誠和順服上帝的人。
第二十五至第三十五節︰形容西緬是一個「又公義又虔誠」的人。他的虔誠表達於「素常盼望」彌賽亞的到來。也得了聖靈的時時幫助。
彌賽亞是“安慰者”(40:1)。有聖靈在身上說明他會說預言。
西面的頌歌如同聖母頌和撒迦利亞頌一樣;都是反映了他們一早明白上帝的救贖旨意。眼看見救恩(52:10)。上帝所預備的救恩(23:20)。外邦人的光(49:6)
以色列的榮耀(46:13;45:25)
西面頌說明了上帝所應許的救恩已經實現了,就是基督的救恩。這救恩是普世性的。西面的回答也充滿了意義:使許多人跌倒(8:14;28:16)。這觀念後來成為了新約神學的重要觀念(9:33;彼前2:6-8;20:17)(耶穌是房角石,使信的人得福(28:16),但另一方面是絆腳石,使許多不信的人絆倒(8:14-15;9:33)
使許多人興起(28:16)。被刀刺(37:15;14:17)。這些預言也是耶穌後來所行的。
第三十六至四十節︰這是在聖殿裡的第二個見證。亞拿是一位虔誠的人。也有這樣的洞察力。她的事奉可能說明她是聖殿中一位全職的工人。相信專管寡婦的事情。盼望耶路撒冷得救贖的人是舊約的觀念(52:9)。路加沒有提起耶穌逃到埃及去的事(2:13)。而是直接的回到拿撒勒居住。

40節是與1:80平行。也與2:52同樣。相信這是路加自己的註解。耶穌的長大比約翰多出兩樣:智慧和恩典。

第四十一至五十二節︰
整個耶穌誕生的記述是以耶穌十二歲在聖殿作為結束。十二歲是猶太男子行成年禮並預備加入猶太教的年齡。十三歲便正式成為會員。這件事說明耶穌的智慧。也有意說明他是上帝的兒子。約瑟和馬利亞是虔誠的人。遇有猶太人的大節期均盡可能到聖殿去敬拜。逾越節是其中三個上聖殿去守的節日; 其他兩個是五旬節和守殿節。無酵節加上逾越節長達七天。城中和上城朝聖的人群極多。通常是一大群的親人朋友一起上殿朝聖。猶太教師是以問答法來作教導。因此耶穌也一面聽一面問。相信是耶穌對律法的熟悉而引起別人的驚奇。猶太小孩在家多是由父母來教導認識律法。耶穌對父母親的回答說明衪當時多少已顯出和明白自己那彌賽亞的身份。

聖殿為耶穌的家。見約2:16
耶穌的父母親把耶穌這奇異的行為收放在心裡。這是一般人難以了解的事,連耶穌在地上的父母親也是如此。耶穌的順服也是新約神學的重要觀念(10:20;西3:20;12:2-13)

結論︰從整個「誕生的敘述」(Infancy narrative)中,讓我們看到幾個重點︰
1.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是所應許的彌賽亞。因此,馬太與路加中所記述的是一個特別的事蹟,是一個神蹟。更加指明這事是關乎萬民及影響整個世界的。
2.對初期教會來講,這事蹟應許了舊約的預言,或舊約中許多預表找到了其實體。
3.整個「誕生的敘述」是“神學驅使”(Theological Motivated)的,這是馬太和路加或當時的教會對整個耶穌的歷史事蹟的了解。當然,它也是“護教”(Apologetics)的,為了向當時的人証明耶穌就是那應許的彌賽亞。

各福音書的序言

1:1-4;1:1;1:1-14;1:1-20

  藉著各福音書的序言,足夠看見各作者如何表達耶穌的生平與言訓。

1:1-4:路加是以當時一般書信形式的序言來開始這福音書。這序言是以一句工整美麗的希臘文一氣呵成寫出。

一.受書人「提阿非羅」(Theophilos意思是“愛上帝”)是一位希臘人名字。今日無從考正這人物;「大人」可能是羅馬一省之官員或只是一個客氣的尊稱。也不知道他是否已信主,但是肯定他曾聽過福音;至少明確肯定路加寫信給他是要進一步証實他「所學之道」。也可見福音在當時的外邦人及知識份子之間廣傳。
二.路加的記述是第二手的資料。我們不能肯定「好些人」是誰?馬可或Q資料或者是一些初早期教會中的傳統資料?但是路加很肯定的說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這些人多數是使徒或初早期教會之間的傳道人。
三.「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相信是指路加所處的教會或是他所接觸的教會。從整卷書的記述中,我們不難發現路加真正熟悉這些事,至少收集了不少這方面的資料。在使徒行傳的記述中,路加也曾經與使徒們有接觸,而且也跟隨使徒保羅到各地教會去。「詳細考察」說明他的記述的正確性。
    「按著次序」不一定是指程序,可能只是排列整齊之意。不過路加福音是最有次序的一本福音書。
四.「使知道」(katecheo)通常是初早期教會用來形容初信者領受初信班的教導。

1:1︰馬可福音書的序言可算是最簡短的一個。只有一句。按照文法,這一句卻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因為它沒有動詞。一般上,都把這一句當著是此卷書的標題。
一.「福音」在舊約的意思是“好消息”或“報告好消息”。報告戰勝的消息(撒上31:9),更重要的是報告禧年的好消息(25:8-11)。猶太人相信「彌賽亞」會來報告真正的禧年。馬可有意在此說明福音的「起頭」不只是由耶穌基督來報告,也由他來開始。說明福音的內容就是耶穌基督。
二.馬可一開頭就形容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這與書中的形容剛好相反,因為在書中耶穌的身份是比較秘密的。

約翰福音書的序言(11-18)
    約翰的序言最獨特,以創造開始。這神學性的序言足夠說明約翰福音是一卷欲作神學性討論的福音書。當中的字眼,如「道」、「生命」、「光」、「黑暗」、「見證」、「信」、「世界」、「真理」等等在書中其他部份常常出現。我們大約可以把這段序言資料分為四小段來註釋:

11-5
    這幾節是關於宇宙性的談論。那永恆具神性的道,是照亮人生命的光與生命的源頭。上帝藉著這「道」創造世界。這光被黑暗包圍著,但是黑暗永遠不能勝過光。

「太初」(希臘文arche)意思是指一個開始,形容超越時間的源頭。創世記用起初(希伯來文bereshith)這個字。在箴言8:22七十士譯本用太初(arche)來翻譯希伯來文瑪所拉版本的起初(bereshith)。指那人身化的「智慧」是創造的源頭。猶太文件Gen R. 12 把律法(Torah)與「智慧」比較起來說律法是在創世之前已存在。約翰在此似乎有意回應創世記的序言。
[]道」(希臘文LogosThe Word)(19:13;約一1:1)特別是指基督。也只有在此特別指基督。其他地方使用Logos是指上帝的話。約翰直接使用這個字而沒有附上詳細的解釋,這說明他的讀者必然是熟悉它的意思。

「道」在第一世紀時有多種用法,以下是它的背景︰
. 「道」在七十士譯本含意極深。含意分兩個層面。第一,「上帝的話」是具有創造性質(1:3,6,9;33:6)。第二,含有啟示性(1:3;3:1),比如先知領受上帝的話(1:4)
. 猶太觀念的「智慧」(希伯來文hokhmah)(8:22)與「道」的關係極深。在太初這「智慧」與上帝同在。上帝也藉著這「智慧」來創造世界。
.「道」在希臘哲學中代表許多意思:它可以是指「內在思想/精神」或是「表達(有能力)的話語」。斯多亞派中所說道是上帝,或是上帝話語的啟示。「道」也常被用來形容是上帝藉著它來創造這世界。它是上帝與人之間的媒介物,往來人與上帝之間。它也擁有理性。
. 樂斯底主義的「道」是指上帝派下人間的一個“媒介物體”(稱為neon),這物體把上帝的啟示帶給人,也使人得到救贖。
. 基督徒的「道」。新約中常把上帝的話/道當著是上帝的救贖信息,或是福音(8:11;提後2:9;4:3;1:9;約一1:1)

   比較以上的思想,約翰所說的「道」與以上的觀念並不相同。約翰所形容的「道」是有位挌的,是太初的,具有創造性,而且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他可以說把希臘、猶太、基督徒的觀念變通及轉化了。成為了約翰獨特的解釋。
「道就是上帝」。「上帝」(希臘文theos)沒有定冠詞(article),一般上是指“神性”或“神”。「與同在」表示道是上帝本體裡的另一位。也說明在太初時這「道」已經與上帝同在,它不是被造的。基督升天後,道就歸回榮耀裡(17:5)。「被造」(希臘文egeneto)應譯為「開始存在」。

「生命人的光」生命與光都是舊約創造世界的基本元素。上帝賜生命(37:1-14;12:2)。上帝也是光及智慧的源頭(119:130)。相信約翰在此是受了詩36:9「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的影響。猶太文件中多次提到智慧或是律法(Torah)是生命是人的光(智慧書7:26;傳道經17:11)。生命和光也常與黑暗和死亡對比(1:5)。耶穌也說他是生命與光(3:15;4:14;5:24-30;6:35;11:25;8:12;12:35)
「光黑暗黑暗光」這是一個對比的神學觀念。約翰在此已直接指明光是基督,黑暗(代表罪?/非基督的?/無生命的?/逼迫教會的?)(3:19;;8:12;12:35,46;約一1:5,6;2:8,9卻不接受光。「不接受」這字是指不能勝過。含有救贖的意義。

    學者相信不能接受/勝過就如創世時上帝說要有光,那光就勝過了那充滿地面的黑暗而成了白天(1:2-3),因此,約翰所說的光是含有創造及救贖意義(註四)

16-8
    這裡特別加入施洗約翰的事蹟說明他的見証是獨特的。他的見証是上帝的計劃,也是福音的“開始”。但卻不是這「道」。當然,施洗約翰的工作清楚說明是「見証」︰見証那光,以致使人「可以信」。約翰的工作常出現在各福音書序言(1;3;1)。約翰的工作在這序言後才開始詳細描述(1:19-34)

「上帝哪裡差來」像摩西(3:10-15)、先知(6:8)、耶穌(3:17)。說明他們所作所為的權威性。
「見証」是約翰福音一個重要字眼。約翰的工作(1:7,15,32,34;3:26;5:33),撒瑪利亞婦人的見証(4:39),耶穌的工作(5:36;10:25),舊約(5:39),眾人(12:17),聖靈或是使徒的工作(15:26)都被指是見証。約翰作見証目的是「因他可以信」耶穌。

19-13
    這段提出真光來到世界。可見約翰對道成肉身觀念的討論已在此開始。「真光」意思是“真正的”(與“假冒的”相對)。「真」(希臘文alethinos)是約翰福音一個鑰字。應用於「崇拜的人」(4:23),「天上的糧食」(6:32),「葡萄樹」(15:1),「上帝」(17:1)。施洗約翰或者可以當著是一個光(5:35),但約翰(福音書作者)這裡特別說明耶穌是「真光」。
「照亮」當然是指照明,但是希臘文常用來說明「光照」內心,以致明白。相信這裡含有審判的意思。雖然之前(1:5)說黑暗不接受(不能勝過)這光。
「世界」(kosmos)是指人居住和活動的世界。但是約翰常應用來指混亂,墮落的世界。

「不認識不接待」似乎是要說明這墮落的世界沒有能力認識衪。「認識」在約翰福音裡是指對上帝的認識,尤其是對上帝差派耶穌來這世界的工作的認識。但舊約裡特別指以色列人對上帝的揀選和眷顧的認識(3:2),包括順服和信靠(31:34)。耶穌認識天父,他的認識也配合著順服與互相住在裡面的意思(10:15;17:25;7:29;8:25)。因此人也可以藉著耶穌認識天父並且同樣享有親密的關係(8:32;17:8,25;10:4;13:17;15:15)。另外,認識上帝也可得永生(17:3)
「自己的地方」意思是耶穌來到猶太人當中,可是他的同胞並不歡迎他。
「上帝的兒女」(Tekna,不是uios)。兒子(uios)在新約中專用在耶穌身上,而兒女(Tekna)卻是用在基督徒身上。
「血氣」是指從父母血統而生。「情慾」並不含有「罪惡」意思,只是表明這「人性」是與上帝相對。「人意」是重複以上兩個字的意思。

114-18
    這是序言最後一個段落,關連於救贖工作。清楚指明耶穌的救贖工作是藉著道成肉身的方式。施洗約翰的工作也被提起。

「成了肉身」是說在歷史某一時刻進入人類世界裡,也帶著人性(脆弱的)。「成了」(egeneto)的意思極難決定。它應是指“生成了”(was born)。「道」(Logos)生成了肉身,成了人。這對當時的人,尤其是猶太及希臘思想,是一個難以瞭解的奧秘或“矛盾”(paradox)。不過這個奧秘卻是整卷書的主題。
「住在」與舊約「住在帳棚裡」使用同一個字。這裡可能要強調道成肉身的生命是短暫的寄居。
「我們」可能指約翰代表了使徒或是教會。
「恩典和真理」是舊約常用字眼(34:6)
「榮光」是約翰福音書主要用字。約翰在這裡就是欲說明上帝的榮光可在耶穌身上找到。在第十八節,特別指明不可見的上帝(4:12;97:2;猶太人認為見到上帝便不能存活(33:22;提前6:16),現在卻可在耶穌的身上見到。其他經文說,在耶穌所行的神蹟中看見上帝的榮耀(2:11;11:4,40),另外,在耶穌道成肉身或是升天時(17:5,24)都可以見到上帝的榮耀。約6:46;14:9 說誰人見到耶穌就如見到父。保羅也曾說明耶穌是看不見的上帝的形像(西1:15)
耶穌所做的一切不為了自己的榮光/榮耀,只是為了天父的榮耀(5:41;7:18;8:50)。而人卻為了自己的榮耀(5:44;12:43)
「父」、「獨生子」、「恩典」、「真理」都是約翰福音中常用的神學字眼。「獨生子」指明只有這一個兒子。

相信接下來的幾節(1:15-18)是要補充約1:7的談話。說明舊約如何論及耶穌的到來。

「律法摩西恩典基督」目的是要把約翰(代表舊約/摩西的律法)與耶穌(代表恩典)來作比較。

結論:這序言目的就是要說明這道是神最後的啟示。在這序言中,幾乎約翰福音中重要的神學字詞都出現了。可見約翰的思想與寫作手法是多麼突出。也因此才可以寫出這獨特的序言。成為聖經眾書卷中一個美好的序言。                         

1:1-17(3:23-38):耶穌的家譜
    馬太寫序不似馬可或路加,他是按照當時猶太人的傳統來開始寫書。目的是要說明耶穌承續舊約並實現了舊約的歷史。同時也承續了上帝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向萬國的祝福(12:1-3;18:18;22:15-18),並向大衛所應許的彌賽亞國度(上帝的統治)的實現(撒下7;9:5-6)。當時猶太人家庭各自有兩本家譜︰一本是連繫自己家庭和祖宗,另一本是記錄家庭與祭司的譜系。
    每本家譜可能各有差別(參看代上3)。路加和馬太所記述的家譜最明顯的分別是它們是以相反的方向來記述。路加的由後面算起,算到亞當,因此比較長(78個名字)。馬太只有四十一個名字。記錄至亞伯拉罕,猶太人的始祖。就此可見路加和馬太的分別:路加是注重耶穌與世人的關係,馬太是注重耶穌與猶太人的關係。
    從大衛至耶穌的排列中,有許多名字與路加不相符。相信馬太注重記錄大衛王以及後來的王。目的說明耶穌也是王︰猶太人的王。無論如何,這個家譜目的乃是要說明耶穌是大衛的後裔,且是上帝的兒子。

3:23,耶穌開始傳道時是三十歲。這記述可能是一個整數的講法。也是猶太社會中具備公開宣講與教導資格的成熟年齡(4:3;8:23;8:57)
希里相信是馬利亞的父親,約瑟的岳父。不知為什麼這樣記錄?除非是馬利亞沒有兄弟或是希里沒有兒子而需要約瑟來承續馬利亞家族的譜系。如果是這樣,那麼巧,馬利亞和約瑟的家譜在大衛的兩個兒子所羅門和拿單那一代匯合;耶穌雙重的應驗了上帝的應許。

所羅巴伯(3:27;1:12)是帶領回歸之民的領袖(2:2;3:2,8)
從大衛至亞伯拉罕,路加和馬太所記錄的名字比較一致。馬太取用代上2:1-15。從耶穌至大衛名字都不相同,可能路加記錄的名字是馬利亞的家譜。
3:34-48,從亞伯拉罕至亞當的名字與創11:10-26;5:1-32的一致。

從馬太福音的家譜中,可發現幾個獨特之處︰
1. 強調耶穌是大衛的子孫,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2. 當中有四個外邦人女士:他瑪(38)、喇合(2:1;6:17,23,25;11:31;2:25)、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下11:26;12:10)、路得(4:9-22),似乎要指出外邦人也早在這“救恩”的系統裡。
3. 特別強調大衛王這稱號。為要說明耶穌也是王。
4. 為要相就三個十四導致當中一些名字被忽略。為了配合大衛(希伯來文D(4) + V(6) + D(4)=14這數目)。最後一個十四要把馬利亞也算在內,不然只有十三個名字。這裡再次強調耶穌和大衛的關係。

結論︰從以上「各福音書的序言」的討論中,可看見一些的意義︰
1.各福音書作者在序言時就已表明了他們觀看耶穌的事蹟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這也導致教會把多卷的福音書編入新約裡。不同的角度使我們對“耶穌這畫像”看得更清楚。
2.對今天的信徒來說,福音書並不是草率寫成。都是經過各作者對耶穌(或福音的)接觸與了解,也抱著一個整全的目的而寫一個“應許 - 實現”(promise - fulfillment)式的書寫形式。
3.耶穌的福音並不是突然出現。是上帝整個旨意(救恩歷史)的延續及實行,也在耶穌的身上找到完全的實現  耶穌就是那“彌賽亞”。


耶穌的歷史性與意義

    論及研究耶穌基督的生平,最引人爭議的課題就是耶穌的歷史性(Historicity of Jesus)問題。西方神學界和傳播媒介曾多次為這課題議論,引起社會人士熱烈反應。問題中心在於問今天的人如何能真正地得到耶穌這位歷史人物的資料,或是所得到的資料是否已是初早期教會“包裝”了的耶穌。德國著名聖經學者伯恩坎(Gunther Bornkamm)在其書《歷史的耶穌》的序言中說:「再也沒有任何人能夠寫出耶穌的生平了。」他認為福音書並沒有提供給我們寫耶穌傳記的史料。

[耶穌為歷史人物的考証]

. 羅馬帝國歷史著作的記載:耶穌不是羅馬人,所以要從羅馬官方的記錄裡看耶穌的生平和他傳道的事工是極不可能的事。雖然這樣,我們仍可在羅馬國家歷史著作中找到一些關於基督教的記錄。相信羅馬帝國史記載耶穌的記錄是因為基督教在當時已一個普遍被人知道的宗教。

1. 羅馬的《塔西達年鑑》(Annal of Tacitus)中,當塔西達在記述尼祿王(Nero,AD58-64)史蹟時提到耶穌在提庇留王(Tiberius,AD 14-37)執政時被巴勒斯坦地的總督彼拉多處死並且把耶穌的跟隨者視為是一班迷信者。
  
2. 羅馬歷史學家陸西安(Lucian)曾諷刺基督教說耶穌被釘死是因為他創立異端邪教。

3. 《羅馬王克勞底(Claudius,AD 54-57)的生平》和《羅馬諸王生平》中,邵東尼奧斯(Seutonius,AD 90-160)提及說猶太人為基督徒的事情引起騷亂,因此把他們驅出羅馬城。

4. 《羅馬衰亡史》中有記述耶穌的受死和基督徒不肯否認他們的信仰而甘願受苦受逼迫。

以上歷史事件是正確的,但是評語卻不正確,相信是羅馬政府不能正確地瞭解基督教。

. 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Josephus,AD 37-100)所著《猶太人古事記》(Antiquities of the Jews)提及耶穌的家庭和他行神蹟的事,並且說有不少猶太人和希臘人跟從他。而耶穌後來卻被彼拉多判死刑釘在十字架,第三天後死裡復活並向跟從者顯現。約瑟夫也記述說耶穌自稱是彌賽亞,他的門徒因為傳揚他的信息以致受了不少的逼害。

. 考古學資料卻有許多。其中有一封是公元70年有一位名叫Marabar-Serapion的人寫給他兒子的信中提及說猶太人殺死他們的王。這「王」是指耶穌。

    雖然早期非基督徒對耶穌的見証不多,但是以上料足以證明耶穌是一位歷史人物。他生長於第一世紀早期的巴勒斯坦,同時他召集過一群人,並且在彼拉多任內被判死罪。基督生平與言訓的詳細資料卻無法從外來資料得到。唯有靠聖經的記錄。

[耶穌的歷史性資料]

  以上所提出的資料也只不過是一些客觀歷史片段記述。新約聖經,尤其是福音書才是歷史的耶穌的真正資料來源。在新約聖經,耶穌的言行記載是各作者身歷其境、親聞目睹的見証和記述。

  研究耶穌最可靠的根據乃是福音書。福音書作者如當時猶太教師的學生清楚仔細的把耶穌生平、教導和事蹟一一記錄在書裡。四福音的作者也按不同的角度去描述耶穌。雖然有許多記述重複,但也互相輔助把耶穌完整的“肖像”刻畫出來。路加醫生在路加福音序言中一再註明他是「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出來」關於耶穌的事蹟。如果詳細閱讀福音書,我們必然會承認各作者本人曾親身經歷過這些事,而把所見所聞記錄下來。在使徒行傳一書中,我們看見路加醫生把使徒的事蹟的發生過程詳細的記錄下來。記述一班門徒怎樣經歷了耶穌的復活,而大膽的把這復活的福音傳給別人;即使是遭受許多的逼迫和苦難也在所不惜。在保羅的書信中,我們見到保羅寫信給各地被建立起來的教會教導信徒們對歷史的耶穌之信仰有所認識。

    我們可下此定論,如果沒有歷史的耶穌,新約各作者是無法自編自導的把這樣複雜的歷史事實有系統性地記錄下來。

[歷史的耶穌的神學問題]

    耶穌的歷史性在神學討論上產生了極大的爭論。論點乃是注重於到底基督教信仰的對象是誰?是真正歷史上的耶穌或是教會所宣揚的基督?以下將要從有關學者的言論上觀看這兩者的分別。其實這爭論是因為學者對歷史觀念上產生了各自的言說與看法。“歷史”這字眼可分為客觀或外在的歷史”和”註釋了或內在的歷史”。兩者的分別是前者指外在普遍過程和它的記述,而後者是指較特殊性且注重事情意義的襌釋。以下是四位近代學者代表四種不同的意見:


. 凱勒(Martin Kahler)
    他認為歷史上的耶穌(historische)是歷史學家所想像及所重建的耶穌,而聖經中的耶穌(geschichtliche)才是真正為人的耶穌和教會所宣揚的基督(kerygma)。他以因果律來描述基督教信仰的產生和教會的興起是基於耶穌的歷史給予人的影響。他完全否認歷史上耶穌的存在而認為聖經的耶穌才能改變和影響人的生命。

.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
    他認為有歷史的耶穌存在,但是他只是一個平凡的人,沒有任何超自然的本性和作為。教會所宣揚的基督是初期教會將其神化了。這“神化”的解釋只含有少許的歷史內容,主要是強調耶穌的死帶有特殊的意義,並且能將這意義給予相信的人。他認為基督教會信仰是信上帝在耶穌身上的作為而不是歷史事實的發生。

. 凱士曼(Ernst Kasemann)與羅賓遜(James M. Robinson)
    他們在「歷史的耶穌之新探討」運動中以存在主義的歷史觀認為歷史的耶穌和宣揚的基督有密切關係。因為福音書所宣揚的耶穌就是歷史的耶穌。人們必須接受這歷史的耶穌,並讓這歷史的耶穌成為他們信心的對象。

. 艾伯林(Gerhard Ebeling)
    他堅持歷史的耶穌之重要性。他認為基督教的信仰是以歷史的耶穌為基礎。兩者是分不開的。耶穌的復活成為信仰的福音內容。他反對布特曼所提倡的kerygma(教會所宣揚的基督)只含有耶穌的工作和十字架的內在意義。他認為kerygma的基礎和源頭是歷史的耶穌,所以耶穌的生平和言訓就成了基督教信仰的來源和根基。

    以上各學者的討論將為我們帶來以下的結論:

  教會所宣揚的基督與歷史上的耶穌是密切關連的。這耶穌,不管是教會所宣揚的或者是歷史所記載的,就是福音書的資料。福音書就是研讀耶穌生平和言訓的最好資料。教會所宣揚的基督是以歷史的耶穌為基礎,兩者的內容是一致的。我們大可這樣說基督教信仰的對象是歷史的耶穌也是教會所宣揚的基督。

福音書的來源

  福音書是研讀耶穌生平與言訓的最好資料。可是我們有四卷福音書,哪一本才是最好的資料?初早期教會時間,前三本福音書的現象曾引起議論。通常馬太被視為是第一本福音書,而其他兩本相信在某些方面或某種程度上是由馬太那裏獲取編寫資料的。因為他們有許多相似之處,所以用「符類福音書」(Synoptic Gospels)來形容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但是在十八世紀時,學者對符類福音的研究產生了許多的改變。因為藉著文學資料的比較,他們發現了以下現象:

. 相同的排序。這三本福音書的談論資料都是以施洗約翰的傳道、耶穌的受洗、受試探來作開始。它們先對耶穌在加利利的傳道有詳細的記載。大家也以彼得認信耶穌為基督作關鍵點,並且都記錄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路程,和耶穌在耶路撒冷受難、被釘,及復活的事等等。

. 形式和用字上相同。內容形式和字彙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例如耶穌潔淨長大痲瘋的人(8:1;1:40;5:12),約瑟向官員求安葬耶穌的屍體(27:58;15:43;23:52),耶穌為小孩祝福(19:13-15;10:13-16;18:15-17),耶穌與撒都該人辯駁復活之事(22:23-33;12:18-27;20:27-40)等等。

. 有時只是其中兩本福音書有相同之處。有時馬太與路加有相同之處而馬可卻沒有記載。比如馬太和馬可同樣的記載了耶穌的談話(24:15;13:14),而路加卻沒如此記載。

. 許多不相同之處。有時候卻有許多不相同的記載。不只在用字上有分別,而且在時間的程序上也不相符。比如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5-7)是那麼長篇大論,而路加只有簡短的「平原寶訓」(6:17-49;12:22-34)

  以上的現象,引起了聖經學者對符類福音書的資料來源有許多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 口頭傳說的建議。學者們認為初早期教會在還沒有把福音資料真正寫下來之前曾流傳著許多口頭傳統。一些教會只收到某些或是部份的資料,而另一些地區的教會卻收到了一些資料。福音書的作者也常按著他們所處環境的需要來編寫耶穌的生平和言訓。因此有許多相同流傳的資料。

. 互相依賴的建議。認為福音書作者互相依賴來編寫福音書資料,讓當時各自的讀者及教會來認識主耶穌基督。

  藉著以上的提議,學者提出以下兩個理論:
A.「兩源」及「四源」說(都是馬可居先理論)。學者們認為馬太和路加以馬可為根據,因為在661節的馬可福音中,有500(75%)在馬太中出現,而350(53 %)在路加中出現。而馬太和路加相同,但馬可所沒有的資料,就建議說是從Q(“來源”)而來。而馬太獨有的資料卻叫M。路加獨有的資料卻叫 L。這理論建基於:a. 馬可是最短的福音書,馬太和路加多擁有馬可的資料,b. 馬可用詞比較粗糙,顯出馬可最原始,而馬太和路加參考馬可的資料然後才修飾詞句來編寫,c. 馬可對耶穌生平的記述簡短,神學思想也不深入。   

B.馬太居先說。這理論目的指明馬太是最早的福音書。而路加參考馬太,然後馬可參考馬太和路加。這理論也被稱為“基里斯巴特假設”(Griesbach Hypothesis,1783)。這假設最大的根據是說馬太和路加有許多相似的資料是馬可所沒的。

結論:以上全部的建議,都是根據文學的現象而出的理論,今天都無法以科學方式來證明。然而,按福音書內相似的記錄一起來研讀耶穌的生平和言訓是最好的方法。

耶穌在迦百農

(4:31-44;可1:21-39;太4:12-17)

    這裡記述耶穌的傳道。指明他是上帝的聖者、上帝的兒子、彌賽亞。馬太(4:13-16)說明這是應驗了先知的預言;因為以賽亞先知(賽9:1-2)預言的「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就是當時加利利海的北面和西面。

    耶穌所講的是「教訓」。「希奇」是因為衪的話帶有權柄,不像文士們。文士們通常在教訓前會說某某拉比這麼說"。耶穌的教訓是直接說出上帝的意念。

    耶穌「教訓」,同時也有趕鬼和醫治的權柄,表明耶穌獨特的身份。「污鬼」認出「聖者」:這兩個觀念成為強烈的對比。

「我們與你有什麼相干」是一句猶太通俗語句 (書22:24;士11:12;撒下16:10;19:22;王上17:18;王下3:13;路8:28;可5:7;太27:19;約2:4); 意思是"不要來管我們的事"。污鬼出來時是在人面前「抽了一陣瘋」或「摔倒」。眾人的反應是「驚訝」; 這是福音書作者對神蹟奇事後人們反應的一般描述。

    路加把耶穌醫治西門岳母的事排在耶穌呼召彼得之前,說明彼得已認識耶穌。馬可和馬太(8:14-15)卻把他的呼召排在之前。耶穌的醫治是立刻痊癒的。

耶穌趕鬼和醫治的事很快就傳開去,許多人也因此而來。「日落」以後是過了安息日。工作也可以進行,也可見當時人們的迫切性。馬太說這是應驗了以賽亞先知的話(賽53:4),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耶穌到曠野去(路加),馬可說是去禱告(另見路5:16)。上帝的差傳性質是把衪的國度擴展至世界各地。耶穌的差遣也是因「這事出來」。

耶穌受試探

(4:1-13;太4:1-11;可1:12-12)

  耶穌受洗和受試探是符類福音書雙雙出現的記述:那降臨於耶穌身上的聖靈,也引導衪面對試探並和衪同在。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成為上帝的兒子,衪必須順服於上帝的旨意。記述中的另一位主角,魔鬼,企圖引誘耶穌的順服為要使衪不能完成彌賽亞的使命。

「試探」一方面是上帝試煉人要知道他們的信心和順服(創22:1-19;出16:4;20:20;申8:2;13:2),另一方面是魔鬼試探要人離開上帝。上帝不試探人(雅1:13)。人可以因懷疑上帝而試探上帝(出17:2),人也因犯罪而試探上帝(民14:22;詩95:8;106:14)。

魔鬼(可1:13,撒旦),兩個名字的意思都是“毀謗者”。受魔鬼試探的觀念源自舊約(撒下24:1;伯1:6-12)。可見試探有其積極的一面及消極的一面;積極的是上帝試煉人,使人的信心更加堅強,消極的一面是撒旦試探人,使人背離上帝的旨意。

「四十天」可與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受試探作數目上的比較(申8:2;詩95:10)。學者認為這數目有意以耶穌來比較在曠野的以色列人:耶穌不像曠野的以色列民,衪勝過試探,因此可以背負上帝的救贖使命;也可以比較摩西四十晝夜的禁食(申9:9),目的要說明耶穌是新約那位帶人脫離綑綁的拯救者。(馬太也以耶穌的三天三夜(太12:40)來比較約拿在魚腹的三天三夜(拿2:1))。

馬太和路加記錄魔鬼試探耶穌是在四十天禁食後,馬可是在四十天當中。

魔鬼的試探有三部份。路加的第二,三部份和馬太的倒轉:

1.如果你是上帝的兒子(魔鬼沒有否認耶穌的上帝兒子身份),可以把石頭變成食物來充飢。耶穌引用申8:3回答,說不願意實行神蹟為要順服上帝的旨意:上帝口裡所出的話。禁食是猶太人認為與上帝特別親近的行為。

2.站在殿頂上(馬太:一座高山上;比較摩西,申34:1-2;3:29),指給耶穌看,「天下萬國…一切權柄榮華都要給你」。耶穌引用申6:13/10:20回答說只有順服上帝和事奉衪,衪所給的獎賞才是真實的。這裡指出魔鬼擁有這世界的一切似乎和耶穌所擁有天上地下的權柄不符合(太9:6;28:28),但是魔鬼只是暫時擁有這一切(弗6:12)。

3.如果你是上帝的兒子這時魔鬼反而引用聖經(詩91:11)來試探耶穌,說明上帝應許天使會保護耶穌。耶穌引用申6:16說衪不會像曠野的以色列背叛之民一樣來試探上帝。

    受試探後,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傳道(路4:14-15)。

耶穌受洗

(3:21-22;太3:13-17;可1:9-11;約1:32-34)

  耶穌受洗的特徵是聖靈降臨在衪身上並有聲音宣佈衪是上帝的兒子。

  路加注重耶穌的洗禮是在施洗約翰事奉停止以後。約翰福音對此的記述卻是相互進行,有一段時間重疊著(約3:22)。

「盡諸般的義」馬太如此說明耶穌受洗的原因。聖經學者各持不同的解釋:

1.這是回應太5: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說明耶穌的謙卑,順服當時的傳統(律法和文化要求)。

3.為門徒(或基督徒)作為一個榜樣。「我們」因此是一個代表:代表當時教會中的洗禮。

  第一加上第二個意見為最好的解釋。

「天開了」是一個形容詞,說明上帝的啟示從天上降下。關於天開了,聖靈從天降下可參考賽64:1。天開了是因為聖靈要降臨,天開了也發出聲音。猶太人的神學就含有這「從天發出聲音」的觀念。

聖靈的形狀彷彿如鴿子是福音書一致的記述。(見徒2:3聖靈如舌頭般的火焰般降臨)。但是聖靈降臨在上帝的「僕人」身上(賽42:1),在那「耶西的支條」(賽11:2)是彌賽亞的印證。

天上的宣告是引用詩2:7(見徒13:33;來1:5;5:5)。這宣告不是說上帝生了耶穌,也不是說從宣告耶穌才得兒子的名份,而是耶穌本來的身份就是上帝的兒子,那所應許的兒子(約1:34)。這宣告是要告訴世人耶穌的身份。

「所喜悅的」引用自賽42:1

42:1(聖靈降臨於身上,是上帝心裡所喜悅的人)和詩2:7(你是我的兒子)這兩處彌賽亞經文在此一起出現。

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

(3:1-20;3:1-12;1:2-8;1:19-28;3:22-30)

    四卷福音書皆一致認為福音的“前奏”(prelude)是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初早期教會也肯定這看見(10:37)。約翰的工作有二大特色︰他應驗了舊約先知的預言;他以先知身份預言彌賽亞的來臨。

3:1-6

    該撒提庇留(Tiberius, AD14-37)在位十五年應該是公元29年。該撒亞古士督(2:1)死於公元14819日。後來提庇留續位。如果耶穌是出生於公元前4年,這時他應該是33歲。如果是出生在公元前1年,那耶穌應該是31歲。這裡所提起的希律就是希律安提帕(23:12)。他是殺人王大希律(2:16)的兒子。這段經文中出現那麼多的名字目的要說明路加是以當時歷史學家的手法詳細正確(1:1-4)記述所發生的事。

「撒迦利亞的兒子話臨到他」就如其他舊約先知開始事奉時的記述一樣(1:1;1:1;1:1),指明有上帝的印証,也是猶太人接納先知身份的印証。

亞那是在公元615年作大祭司。該亞法才是當時在位的大祭司,該亞法也是亞那的女婿。在這裡,以及在徒4:6,提起這位退休許久的大祭司的名字有意說明他才是當時有影響力的大祭司,在幕後控制大權。

各福音書都有記錄約翰所傳的道理:路加和馬可記錄一致。說:「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馬太卻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明顯地,各福音書作者都確實知道約翰是傳「悔改」的道。悔改(repentance)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指“心意的回轉”,也就是把遠離上帝的心意,或是對俗世的追求或是拜偶像的心意,回轉專心事奉上帝。並不含有基督教“向罪悔改”的意思。

「傳講」(kerusso)也就是“講道”。 耶穌和門徒的宣講也用同一個字眼來形容(4:18,44;8:1,39;9:2;12:3;24:47)。約翰福音使用「見證」來形容施洗約翰的傳道。傳道的地方是在「猶太的曠野」(馬太),約旦河旁(馬可,路加),伯大尼的地方(約翰),相信都是同一個地點,只不過使用不同的字眼。約翰傳「道」的內容是悔改,形式是洗禮。對猶太人來說,洗禮是潔淨(污穢,罪)的外表形式。悔改說明洗禮的功效在於內心。相信約翰所說的「赦罪」是這意思。洗禮,或是猶太人所說的潔淨禮,是猶太人的宗教習慣,凡是犯了律法,或是接觸了污穢的事情,皆可以要求祭司去執行。約翰所施的洗禮雖然含有以上的意思,也是一個特別記號,目的是比較耶穌將要帶來的聖靈與火的洗(3:11;1:8;3:16)

約翰的工作被視為是應驗了以賽亞先知書40:3-5的預言。路加把整句經文直接引用出來。其他的福音書只是簡略的引用(3:3;1:3;1:23)。馬可的引用稍為奇異:前半節是從瑪3:1或出23:20而來,卻說是從以賽亞書而來。相信馬可把關於彌賽亞的預言都歸給以賽亞書,因這卷書是預言彌賽亞最多的先知書。後半節是引用自賽40:3

「修直主的路」是一種詩歌式的表達。說明約翰為彌賽亞做舖路的工作,先準備了許多悔改的人,致使他們更容易歸向主基督。

1:6;3:4指施洗約翰的裝份如同以利亞(王下1:8)。蝗蟲和野蜜不只是曠野的食物,也說明他是一位不吃肉類的虔誠人。當時的曠野住了一些以聖潔自居的猶太人,例如在死海邊的昆蘭人,在曠野的愛色尼人等。一般聖經學者認為約翰喜歡住在曠野,並不是表示說他就是一位喜歡住在曠野的愛色尼人(Essenees)

3:7-9 (3:7-10)

以上兩段經文的資料是一樣的。聖經學者相信是來自同一個源頭,或是互相依賴資料。這段談話似乎是針對著一班想受洗卻沒有悔改心的猶太人。

路加用「眾人」,馬太特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是當時解釋律法的人物。撒都該人多數是貴族,在當時多任職祭司或政府官員。他們皆自認為是得了亞伯拉罕的祝福必然得救(8:39;4:12;13:16;16:22;4:22-31;2:16)。他們代表當時的猶太人。馬太常描述這兩類人是反對耶穌的人物(16:1,6,11)

「毒蛇的種類」代表撒旦的子孫(8:44);是犯罪的子民,和亞伯拉罕的子孫相對。

3:10-14

這裡記錄施洗約翰教導的倫理內容。內容乃是強調愛和公義。這記述只有在路加福音出現。

「結果子」指好/壞行為(1:3;17:8;使26:20)。「好果子」的意思是好行為或有愛心的行為。不結果子的樹就自然會被砍掉。也說明了受審判的迫切性。耶穌也使用同一個比方(7:19)指明信徒必須結好果子。石頭(原文:磐石)中出亞伯拉罕的子孫,可參考賽51:1。「好果子」在這裡是指「愛你的憐舍」;如同舊約教導(19:18)一樣。

當時的猶太人稅吏只是羅馬官長的代理人。常以長官的命令來向農民和小商人收過多的稅,以圖中飽私囊。軍士們也常用暴力協助稅吏收稅。

3:15-17 (3:11-12;1:7-8;1:19-22,25-28)

約翰的行為引起許多人懷疑百姓(路加)、從耶路撒冷來的祭司和利末人(1:19)–他可能是基督。各人用「基督」(翻譯舊約的彌賽亞(受膏者)),可見當時的人是等待彌賽亞的出現。約翰福音清楚記述施洗約翰的回答(1:17-22):「我不是基督」,「我不是[以利亞]」,「我不是[那先知](18:15)」。猶太人相信以利亞會回來(3:1)

猶太傳統裡也相信有一位先知會回來幫助他們(馬加比一書4:46;14:41;以斯拉四書2:18)

聖靈與火的洗(馬可、約翰沒有記錄「用火」)也是舊約所預言的洗禮(2:28)。「火」在猶太人的觀念裡常含有審判的意思(2:28;4:4;29:6;31:9;38:22),我們相信「火」在這裏也含有這個意思,因此馬太和路加有意說明耶穌的到來不只是以水施洗,也將會帶來審判的工作。耶穌的審判就如糠梢被不滅的火燒了,或是不結好果子的樹被砍下來丟在火裡。

3:18-20 (6:14-29)

路加和馬可似乎要說明約翰(代表舊約時代)的事奉工作須要停止以後(約翰下監)耶穌(代表新約的開始)才出來工作。

施洗約翰,按當時猶太人的律法,指責當時巴勒斯坦地(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3:1)。希律是娶了(公元26)他的兄弟腓力(6:17)的妻子希羅底,是不合理的行為(6:18),因此約翰被收在監裡。約翰也因為這事而使希羅底懷恨在心,後來借機會斬了約翰的人頭(6:14-29)

「另添了一件」惡事,約翰指出安提帕把施洗約翰收監也是一件惡事。

約翰福音另外記錄了一些關於施洗約翰的事蹟:

「解鞋帶也不配」這是當時奴僕必須為主人做的工作。施洗約翰是表明他的謙卑態度。

「看哪!上帝的羔羊」不知這觀念從何而來,相信是從賽53:6-7歸納得來。

這羔羊的意義可指耶穌把自己當著是逾越節的羔羊(12:3),為世人的罪代死。

「因他本來在我以前」施洗約翰承認基督的先存性(1:15)

3:22-30(施洗約翰最後的見証)

「耶穌施洗」只有第四福音書記錄耶穌“施洗”。當然,耶穌並沒有親自施洗,約4:2指明是他的門徒施洗。

「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施洗約翰以此比喻來表達他與耶穌不同的身份和角色。施洗約翰作為新郎的朋友應該為他所服侍的新郎耶穌而高興。這比喻多次被舊約(62:4-5;2:2;2:16-20)及新約(2:19;林後11:2;5:25-27;21:2,9;22:17)取來應用。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施洗約翰願意謙卑地接受這事實。

結論:施洗約翰,作為舊約傳統裡最後和最大的一位先知(7:28),清楚他的身份和應該扮演的角色,在耶穌出現後,願意謙卑接受自己的角色,並退下這歷史的演台。

新約的抄本

原典當然已經失傳,抄本流傳下來的卻成千上萬。抄本(Codex)又稱翻頁書,是把一張或幾張蒲草紙對折,中間用針縫起來。這種形式比卷軸好多了,因為

(1)    四福音書或所有保羅的書信都可以訂為一冊﹔
(2)    校勘方便﹔
(3)    便於兩面書寫,成本降低。

皮紙比蒲草紙宜於製書,因為它堅韌,比脆弱的蒲草紙耐用,而且兩面書寫毫無困難。在第二世紀初,教會中廣泛地使用抄本,開始時都是基督徒個人自製的,為了讓自己或是教會有幾卷新約書卷可用。到了第四世紀,政府正式寬容基督徒,商業製書廠,或稱抄經所,也開始作新約抄本。一群訓練有素的文士,包括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坐在抄經所﹔一位朗誦者,手持範本,高聲慢讀,文士們拿皮紙、筆、墨水聽寫。這樣子,可以同時抄好些抄本,但不難想像,依此復製,一定會產生錯誤。

    在早期,手寫的希臘字體是大楷體(uncials),到第九世紀初,開始有書法改革,用的是小草體(minuscules)來書寫。小草體的優點很明顯,正如其名,它占的空間比大楷體少,所以寫時用的皮紙較少,書價因之降低。新約抄本中,小草體的數量比大楷體多十倍以上,大楷體的歷史雖長(在動亂中損失也多),但因小草體的書,抄寫方便,所以兩者存留懸殊。

    現在我們是怎樣把抄本分類的呢?按著瑞士衛斯坦(J.J Wettstein, 1751)的系統,歷史最久的大楷體抄本都用拉丁、希臘的大寫字母及一個希伯來字母(aleph)為分類的代號。不過以知的大楷體抄本數量比拉丁、希臘、希伯來字母的總和還多,所以就把每本大楷體編上一個以零為首的阿拉伯數字。目前有二百五十本大楷體抄本已分類編好。至於小草體抄本則純用阿拉伯數字編,目前有二千六百四十六本。蒲草紙抄本(Papyri)的斷簡殘片是在數字前加上一個 p 來編號。(如p46)

    在我們手上最早的新約蒲草紙抄本是代號P46(又名Chester Beatty Papyrus II),共為86頁,長11寸,寬6 1/2寸,本來有104頁,是保羅的十封書信。有的新約專家把它的年代定為第一世紀的後期,也就是保羅完成書信後的二、三十年。另一代號P52的蒲草紙抄本的殘簡,長2寸半,寬三寸半,只含約翰福音小部分(約十八:31 - 33, 37 - 38)。根據字體的形狀,年代是主後110 - 125。

    在大楷體抄本中,著名的有

(1)西乃抄本(aleph,希伯來文的第一字母)(Codex Sinaiticus)(成書於AD350):是替申多夫(Tischendorf)在十九世紀中葉於西乃山的聖卡瑟琳修道院發現的。它包括了全部聖經,是用大楷體書寫,每頁四列,長15寸,寬十三 1/2寸。現在舊約已經毀損了部分,幸好新約完整無缺,事實上,西乃抄本是已知希臘文新約大楷體抄本中,惟一完整的。

(2)亞歷山太抄本(A)(Codex Alexandrinus)(成書於第五世紀):除了幾處地方受損外,舊約都完全,新約馬太福音一直到二十五章6節都遺失了。

(3)梵諦崗抄本(B)(Codex Vaticanus)(成書於第四世紀中葉):這是新約學者認為最可靠准確的抄本。

(4)以法蓮抄本©(Codex Ephraemi)(成書於第五世紀):一般學者認為它的經文不是很可靠。除了帖撒羅尼迦後書及約翰貳書外,新約每卷書都全。

(5)伯撒抄本(D)(Codex Bezae)(成書於第五或第六世紀):這抄本跟別的抄本出入最大。它包含了大部分四福音及使徒行傳。

    根據抄本源自何處,抄寫者的背景,新約抄本被分為三大經文類別:

(1) 西方式(Western text,又稱Popular text):盛行於第二、三世紀,是不大可靠的抄本。經文的特色是抄寫者喜好改寫:字、字句,甚至整個句子都任意改變、增刪,只要修改者認為那樣作,可以使經文更有力而肯定些。為了使經文丰富,它不惜犧牲純粹的原文,而根據傳統,甚至次經或外典更改或增加一些資料。伯撒抄本是屬於這種經文類別。

(2) 亞歷山太式(Alexandria text)或中性經文(Neutral text):這是從第二世紀開始,在亞歷山太富有抄寫古籍訓練的文士所抄寫的。這類經文最少受到後來脫漏及混雜的影響,而最接近原典。最好的代表是梵諦崗抄本(B),其次是西乃抄本(aleph)。

(3) 敘利亞式或拜占庭式(Byzantine text):這是最晚的混合式的經文,四世紀有一位或多位編輯,為寫一種通順、簡單、完整的經文,便修正以往抄本而得的。這種融合經文抄本與原典相距最大,傳到君士坦丁堡,自被廣佈於拜占庭帝國。最佳的代表是亞歷山太抄本(A)(福音書部分,而非使徒行傳和書信),後期的大楷體抄本及許多小草體抄本。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是敘利亞經文最後的代表。

   印刷術發明後,在1488年,全部希伯來文舊約,由倫巴地(Lombardy)的宋西諾出版社(Soncino press)印行。新約希臘文聖經直到1514年才問世,那是由西班牙紅衣主教西曼乃斯(Ximenes)策劃的康普路屯聖經(Complutensian Polyglot)。但在市場上賣的第一本希臘文聖經卻是荷蘭的伊拉斯姆(Erasmus)整編的。他找不到完整的希臘文新約,就東拼西揍一番。多數的經文是根據欠佳的晚期小草體抄本,大概是十二世紀。這本聖經在1516年完工,出版後反應是毀譽參半,但銷路很好。這版本被後人修訂過,但拙劣的經文卻大體未變。在1633年出版的一本聖經所用的一個廣告詞“公認經文”,就被套用在這伊拉斯姆的希臘文聖經上。公認經文抗拒學朮界四百年,不讓更好更早的經文來取代。1611年出版的欽定本聖經(KJV)也是以此為藍本。

    1881年印刷界有驚人的事件發生,原來英國學者出版了有始以來最出色的鑒別版希臘文新約。經過二十八年的工作,學者魏斯科(Westcott)和霍爾特(Hott)根據中性經文的梵諦崗抄本修訂了新約希臘文聖經。現在通用的希臘文聖經是Nestle - Aland 編的,其經文是比較替申多夫、魏斯科及霍爾特以及魏伯納的經文而來的。這是最接近原典的經文。

    順便一提,希臘文聖經的分章是十三世紀的朗登(Stephen Langton)所作的。至於分節,則是十六世紀,由一個巴黎的印工司提法納(Stephanus)所作的。

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

趕鬼的神蹟

   馬可福音是記錄趕鬼神蹟最多的福音書。Q文件只提供一個趕鬼神蹟(太12:22-24;路11:14–啞吧鬼)。馬可記錄四個趕鬼的神蹟:1:21-28–在迦百農會堂被鬼附的人;5:1-20–格拉森的鬼;7:24-30—敘利亞被鬼附的女兒;9:14-29—患聾啞病的孩子。馬可還另外記述了其他九個耶穌醫治病人的神蹟。

一.背景

  每一個趕鬼神蹟都有一個“相遇”的開始。當被鬼附的人遇見耶穌時,他們有些叫喊出來,有俯伏在耶穌面前的,有在他面前重重抽瘋的。

二.污鬼的說話

  馬可在第七章記述說作母親的為她被鬼附的女兒說話,第九章是作父親的為被鬼附的兒子說話。在另外兩個趕鬼的記述中(第一和第五章)是鬼直接與耶穌說話:「至高上帝的兒子/上帝的聖者,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可見鬼有這種自然的認識,知道耶穌是誰。

三.驅趕鬼時的說話

  明顯的,耶穌沒有像當時的法術師一樣耍弄許多的法術來驅趕污鬼。這一點顯出耶穌與其他的趕鬼法的分別。

    觀察耶穌的說話,有四點是值得我們留意的:a. 不要出聲,b. 出來,c. 你叫什麼名字,d. 再不要進去。

四.污鬼的請求

    污鬼請求耶穌不要趕他們離開那人或那地方。相信污鬼還想繼續留在人多的地方活動。當時的人相信被趕去曠野的污鬼不會出來危害人們。

五.污鬼被趕走時的激烈

    一陣的抽瘋後就離開那人身上。

六.耶穌獨特的趕鬼法

  耶穌沒有用任何的工具或法術,也沒有用什麼方法來証明他所趕的鬼已離開了那人身上,也沒有用什麼禱告或禁食來趕鬼,更沒有借用任何勢力。最顯明的是耶穌確定的用“我”來趕鬼。

耶穌對趕鬼的解釋:

一.耶穌向施洗約翰的回答中,他說明趕鬼是彌賽亞來世上的工作之一(路7:18-23;太11:2-6)。

二.回答文士們懷疑耶穌是靠鬼王趕鬼時,他回答說他不是靠鬼王來趕鬼,而是有比鬼王更強大的力量才會捆綁撒旦(可3:22-27)。

死人復活的神蹟

    福音書三次記述耶穌使死人復活。使徒在傳福音時,耶穌的復活及死人復活是必然傳講的信息,甚至說如果信徒死了沒有復活的話,那他們所信的就是枉然。希臘文化中不相信死了的人會復活。猶太人卻相信死人會復活。死人復活的神蹟顯明了上帝國的權能和耶穌的大能,戰勝最後和最大的仇敵死亡。

拿因城寡婦之子的復活(路7:11-17)

    6:12-7:50算是一個非馬可部份(意思說資料不是參考馬可而來)。這部份注重描述彌賽亞的工作。在第七章,路加說明疾病(7:1-10)及死亡(7:11-17)與彌賽亞的關係,指明彌賽亞勝過疾病與死亡。以賽亞書曾預言在彌賽亞時代「死人要復活」(賽26:19),就如耶穌所行的神蹟說:「死人復活」(路7:22)。

一.行神蹟的情況(7:11-13)

  當耶穌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之後,就到拿因城去(離開拿撒勒約 六英里)。當時門徒及許多人也跟隨耶穌。將近城門口時,剛好有一個喪禮把死人抬到城外的墓場去。

    當耶穌知道這葬禮的情況以後,就安慰那寡婦,吩咐她不要哭。耶穌就走到棺木面前,然後吩咐那死了的孩子復活。路加的描述有五點必須留意:

a. 路加形容有兩組人相合在拿因城的城門口。

b. 兩組人的數目也不少,他們都成了這神蹟的見證人。

c. 在第十二及十三節中,四次使用“他”;為要指明是那寡婦。

d. 耶穌行神蹟沒有其他的原因;不是婦人的信心,不是人的要求,完全是耶穌憐憫的心。較前醫治百夫長的僕人是因為信心的緣故。

e. 路加指明是死人被抬出來,也是死人坐了起來。

二.所行的神蹟(7:14)

    百夫長的醫治是隔開了一段距離,這死人復活是耶穌親自走上前去行神蹟。耶穌的作法只是“吩咐”說:「少年人,我吩咐你起來」。相信這事有意與以利亞使婦人的獨子的神蹟相比。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並且大聲求告耶和華(王上17:21),耶穌卻不費絲毫之力。耶穌是向那死了的人直接說話,不是向上帝祈求禱告。

三.神蹟的結果。

    神蹟是立刻生效的:孩子是立刻坐起來並且說話,耶穌也把那孩子交給他母親。

「交給他母親」這句話與以利亞的一樣。第十六節記述見証人的三個反應:「眾人都驚奇」,另外,眾人歸榮耀給上帝說「大先知在我們中間興起來了」及「上帝眷顧了他的百姓」,第三個結果是這事情傳遍了猶太及周圍地方。這引起遠在監獄裡的施洗約翰要差人來問清楚。耶穌是先知是路加要表明的意義(路4:24;24:19)。

神蹟的真確性:

a. 整個神蹟過程是那麼栩栩如生。細節也符合當時的處境。

b. 不可能是想像的虛構的故事。路加不可能因為以利亞的神蹟而虛構這個神蹟故事。把兩個神蹟的記述詳細分析時,當中的異別之處至少說明路加並不是受以利亞的影響。

睚魯女兒復活的神蹟

(可5:21-24,35-43;太9:18-19,,23-26;路8:40-42,49-56)

    這是唯一復活的神蹟出現在三卷福音書。馬可的記述比較詳細,路加的比較短,馬太的只有馬可一半的經文。三個記述都被醫治患血漏的女人的神蹟相隔著。整個背景沒有清楚交待。馬可與路加記述是耶穌在格拉森醫治了被鬼附的人,然後“回來”(迦百農)。馬太記述這神蹟發生是耶穌在馬太家吃完飯以後。相信沒有互相衝突,格拉森的事可能是在耶穌呼召馬太以後及在馬太家吃飯之前。

相同之處:三卷福音書統一的資料

    一位管會堂的人走向耶穌並請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耶穌跟隨他出去,但是在半途卻因醫治患血漏的婦人而停下。後來有人報告說那女兒已死了。當耶穌進去屋子時,見到許多的人在哀哭並說那女孩只是睡了而不是死了。眾人就嗤笑他。耶穌拉著女兒的手呼叫她起來。

以下是值得我們留意的事:

一.管會堂的。馬太只是用領袖(原文),馬可及路加說明是管會堂的。管會堂的是一個地方猶太會堂七位委員會的主席。相信這人已認識耶穌,那時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聚會時(可1:21-22,39)。

二.那女兒。三卷福音書皆用「年幼的女孩子」來形容這女孩。路加指明她是獨生女,只有十二歲。

三.哀哭的情況。眾人為這件事哀哭。可見那女孩子已真正的死了。馬可指明這哀哭聲好大。

四.死了與睡了。三位作者同樣的記錄說「不是死了而是睡了」。

五.嗤笑。那班哀哭的人聽到耶穌的回答而嗤笑他。相信這班是被請來增添悲哀氣氛的人,所以在這樣的場面可以笑起來。耶穌不得不把這些人趕出去。

六.復活。耶穌先是拉著女孩的手,並且用亞蘭文叫那女孩子起來。馬可特別把這句亞蘭文記錄下來並翻譯出來。那女兒是自己坐起來。

如果比較這三段經文,不難發現馬太及路加可能是依據馬可的資料。

這神蹟所有四個重要意義:

一.那管會堂的信心。耶穌甚至向他的信心挑戰。相信他曾見過患血漏婦人的信心。

二.也只有約翰、彼得、雅各及那管會堂的可以親見耶穌所行的神蹟。

三.記錄說那女兒立刻復活,並且可以吃東西。

四.耶穌吩咐他們不可叫人知道這事。當然,這是無可能的事,風聲還是傳遍了那地方。

神蹟的真實性

    一般上,反對的人會說那女孩子只是在昏迷當中,而不是完全死去。按管會堂僕人的報告,及請來許多哀哭的人的出現,可肯定的說那女孩子已死去。三卷福音書皆同時記述這神蹟,可見這神蹟的真實性。

使拉撒路復活的神蹟(約11:1-44)

    一般上聖經學者把約翰福音的第一至第十二章稱為是「神蹟(記號)的部份」。因為這部份經文中記錄七個神蹟,而拉撒路的復活是最後的一個神蹟。

這神蹟的記述有三部份:

. 佈景(11:1-6):有人把消息傳到在約旦河外伯大尼的耶穌那裏告訴他說他的朋友說拉撒路病了。拉撒路是馬大與馬利亞的弟弟。

. 事件過程(11:7-37):等時候到了,耶穌就向門徒建議說到猶太的伯大尼去探望拉撒路。拉撒路死後的第四天,耶穌就到了伯大尼,馬大,後來馬利亞,出來迎接他。兩人與耶穌對談了一些話。耶穌要求去看拉撒路的墳墓。

. 解決的方法(11:38-44):耶穌吩咐人把墳墓前的石頭挪開,向天祈求,然後大聲喊叫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出來,還裹著布,耶穌叫他起來行走。拉撒路真的復活了,後來還與耶穌一起吃飯呢(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