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 星期四

研經講義:撒買學派在新約中的影響

 

 

一、背景介紹

在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有兩大法利賽人學派:

  • 希列學派(Hillel:寬容、注重律法精神,開放外邦人。
  • 撒買學派(Shammai:嚴格、注重律法細節,排斥外邦人。

新約中多次出現的法利賽人爭論,常與撒買嚴苛的立場有關。耶穌與保羅的回應,幫助我們理解天國的恩典如何超越律法主義。


二、經文對照表

主題

撒買學派立場

新約經文

耶穌/保羅的回應

離婚

僅允許因「淫亂」可離婚

19:3–9;可10:2–12

耶穌:只因淫亂可離;但回到創世秩序「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安息日

極嚴格,幾乎無例外

2:23–283:1–6;路13:10–17

耶穌:安息日為人設立;治病、餵飢餓門徒

外邦人/割禮

外邦人必須先受割禮、守律法

10–1115;加2:11–16

彼得:上帝不偏待人;保羅:人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

潔淨律

強調外在規條(洗手、飲食)

7:1–23;太15:1–20

耶穌:污穢人的是心裡的惡,不是入口之物

律法義

靠行律法成義

3:5–6

保羅:因基督棄掉律法之義,得著因信而來的義

逼迫異端

排斥挑戰律法的人

8:1–39:1–2

保羅:曾逼迫教會,後蒙恩傳福音


三、神學重點

  1. 律法 vs. 創造秩序:耶穌對離婚的教導,超越撒買的嚴苛,回到上帝起初的旨意。
  2. 律法 vs. 人的需要:安息日不是人為律法而活,而是律法為人而設。
  3. 內心 vs. 外表:真正污穢人的不是飲食,而是人心的惡。
  4. 排斥 vs. 恩典:撒買排斥外邦人;耶穌與保羅宣告外邦人因信同得應許。
  5. 律法義 vs. 信心義:保羅從撒買式律法主義轉向「因信稱義」。

四、小組討論問題

  1. 你認為為什麼撒買學派會如此嚴苛?這與當時的政治/宗教環境有什麼關係?
  2. 在「離婚」議題上,耶穌為何看似接近撒買,但又與撒買不同?
  3. 安息日的教導(可2:27)如何幫助我們理解「律法為人設立」?
  4. 彼得與保羅接納外邦人的做法,今天如何提醒教會面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
  5. 我們在教會中是否有時也陷入「撒買式」的律法主義?如何學習耶穌的憐憫與保羅的恩典神學?

五、應用

  • 個人:反思我是否在某些事上「撒買化」,更注重規條而忽略愛與恩典。
  • 群體:教會如何避免排斥外來者,成為真正「萬民禱告的殿」。
  • 宣教:保羅的轉變提醒我們,福音不是靠規條,而是靠信心與恩典臨到萬民。

新約經文對照圖表:撒買學派 vs. 耶穌/保羅

 

 

主題

撒買學派立場

新約經文

耶穌/保羅的回應

離婚

僅允許因「淫亂」可離婚(嚴格)

19:3–9;可10:2–12

耶穌:只因淫亂可離,但回到創世秩序:「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安息日

極嚴格,幾乎無例外(連救命也有爭議)

2:23–283:1–6;路13:10–17

耶穌:安息日為人設立,不是人為安息日;治病、餵飢餓門徒

外邦人/割禮

拒絕外邦人,除非先受割禮並守律法

10–1115;加2:11–16

彼得:上帝不偏待人(徒10:34);保羅:人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加2:16

潔淨律/飲食

外在嚴格規條,注重洗手、飲食規範

7:1–23;太15:1–20

耶穌:污穢人的是從心裡出來的惡,不是入口之物

律法義

律法上的義無可指摘,靠行為成義

3:5–6

保羅:先前以為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腓3:7–9

逼迫異端

凡挑戰律法或傳新教導者應排斥、逼迫

8:1–39:1–2

保羅(前期):逼迫教會;(後期)成為恩典福音的使徒


小結

  • 撒買學派 代表猶太教中最嚴格的律法主義、排他性最強的一支。
  • 耶穌有時在結論上接近撒買(如離婚),但其根基與動機不同(回到上帝創造的心意)。
保羅年少時可能深受撒買思想影響,但在基督裡徹底翻轉

新約中反映撒買思想的經文清單

  

1. 離婚爭論

  • 馬太福音 19:3–9;可 10:2–12
    • 法利賽人問耶穌:人可以隨意休妻嗎?
    • 撒買派:只准因「淫亂」可離婚(嚴格)。
    • 希列派:任何理由都行(寬鬆)。
    • 耶穌:立場更近撒買,但回到「創世秩序」作為更深根據。

2. 安息日爭議

  • 馬可福音 2:23–3:6;路加福音 13:10–1714:1–6
    • 法利賽人批評耶穌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耶穌在安息日治病。
    • 撒買派:極嚴格禁止,幾乎無例外。
    • 耶穌:強調「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可 2:27),挑戰撒買嚴苛的律法觀。

3. 外邦人與割禮

  • 使徒行傳 10–11(彼得接納哥尼流)
  • 使徒行傳 15(耶路撒冷會議)
  • 加拉太書 2:11–16(保羅責備彼得)
    • 撒買派:拒絕外邦人,不接受未受割禮者進入群體。
    • 初代教會割禮派:可能承襲撒買立場,堅持外邦人必須先受割禮、守律法。
    • 保羅:強烈反對,主張「因信稱義」。

4. 潔淨與飲食律

  • 馬可福音 7:1–23;馬太福音 15:1–20
    • 法利賽人批評耶穌門徒未洗手就吃飯。
    • 撒買派:強調外在潔淨、飲食規條。
    • 耶穌:指出「從心裡出來的才污穢人」,挑戰撒買式的外在律法主義。

5. 保羅的自述

  • 腓立比書 3:5–6:「我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是法利賽人,就熱心說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
    • 保羅可能受過撒買式嚴格法利賽訓練,後來轉變為「因信稱義」。

6. 逼迫基督徒

  • 使徒行傳 8:1–39:1–2
    • 保羅與其他猶太領袖逼迫基督徒。
    • 撒買派特色:激烈守律法,對任何挑戰者(特別是外邦人與基督徒)毫不妥協。

小結

  • 離婚(太19;可10撒買嚴格立場出現在背景問題裡。
  • 安息日(可2–3;路13–14撒買嚴苛立場與耶穌衝突。
  • 外邦人與割禮(徒10–15;加2撒買立場的延續。
  • 潔淨律(可7;太15撒買式律法主義 vs. 耶穌的內心觀。
  • 保羅的背景與逼迫(腓3;徒8–9彷彿是撒買學派思路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