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希伯來書大要(1)


壹、作者

    本書作者是誰,因全書始終並未題及其名字,此為千年仍未解之謎,古今解經家意見紛紜。歸納各派主要論據,正反(肯定與否定)兩面併列如下:
   
()保羅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源自亞力山大教父革利勉的寫作,東方教會一直毫無疑問的接受本書為保羅所寫,至於西方教會則是到第四紀才因耶柔米、奧古斯丁的認定而接受。近代對此說最著名的支持者包括司可福、達秘等人。
        
(2)書內確有一些保羅的詞彙和語氣,例如『義人必因信得生』(38)是保羅喜歡引用的話(羅一17;加三11);又如本書所論的列祖、應許、律法、諸約等,正合乎保羅在羅九4~5所提的。
        
(3)本書的內容與《加拉太書》極其相似,教義與保羅其他書信也完全吻合,並且也很符合保羅對猶太人極重的負擔。
        
(4)『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十三23),表明作者乃是親近提摩太的長輩同工(參提前一2;提後一2)
        
(5)本書作者請求信徒為他代禱(十三18~19),而在新約書信的作者中,保羅是惟一請信徒為他禱告的使徒(羅十五30~32;弗六19~20;西四3;帖前五25;門22)
        
(6)書末的問安和祝福(十三24~25)與其他保羅書信的結尾相似(羅十五33~十六24;林前十六19~24;林後十三13~14;加六18;弗六23~24;腓四21~23;西四10~18;帖前五26~28;帖後三16~18)
        
(7)本書中所用『我們所說』(5)、『我們所講』(1)表明作者是代表一個同工團說話,這種情形惟獨在保羅書信中出現。
        
(8)外證包括初期教父、希臘正典名單、拉丁正典名單、一些古抄本、英王欽定本等,標明『使徒保羅達希伯來人書』達一千二百年之久(主後4001600)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本書作者從始至終沒有表明或運用使徒的權柄,而內中『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3)一句,表示作者未曾親自從主領受啟示,可見本書非保羅所寫(參加一12)
        
(2)書內有很多舊約經文出自七十士譯本,非保羅慣用的瑣拉本。
        
(3)本書的文字體裁,與保羅慣常的風格不同。
        
(4)本書沒有具名,這與保羅其他書信慣常的作法不同。
        
(5)保羅是外邦使徒,極力提倡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同歸於一;但本書專提猶太人的救恩,完全不提外邦教會,似乎和保羅的宗旨不符。
   
()巴拿巴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最早為教父特土良所提倡。
        
(2)巴拿巴為利未人(徒四36)他對舊約的利未體系必然相當清楚;他又曾為保羅的同工,對保羅的神學教義耳熟能詳,所以能寫出本書。
        
(3)『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十三22),語氣符合巴拿巴的恩賜──『勸慰子』(參徒四36)
        
(4)外證為《巴拿巴書信》(古抄本Codex Claremontanus)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作為外證的《巴拿巴書信》,有些地方與本書論證不符。
        
(2)巴拿巴不像是與提摩太有親密同工關係的一位。
   
()亞波羅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最鼎力支持者為馬丁路德,近代有名的支持者為亨利阿爾福德。
        
(2)路加在《使徒行傳》稱他(亞波羅)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舊約)聖經』(徒十八24),因此他有資格寫本書。
        
(3)本書內含有一些『亞力山大哲學思想』,而亞波羅正是出身於亞力山大的聖經學者(徒十八24)
        
(4)亞波羅在事奉主初期,曾經受過保羅同工百基拉、亞居拉的成全,後來更被保羅自己認定是他的同工(林前一12;三4~622;十六12;多三13),因此他有資格寫這本與保羅神學思想相近的書信。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在教會歷史上,從來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有關亞波羅的傳聞,直到第十六世紀才被馬丁路德提出來。
        
(2)亞波羅和提摩太似乎從未有過同工關係。
   
()路加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最著名的支持者為加爾文。
        
(2)本書內精湛優美的希臘文體裁,與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在文法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3)『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3),表示作者正像路加這樣非直接跟從主的人,卻從使徒學習了基督救恩的道理。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路加是外邦人,不太可能以猶太人為專門寫信的對象。
        
(2)路加或有可能擔任保羅口述的執筆書寫者(如羅十六22『代筆的德丟』),但不太可能自己成為說教者。
   
()其他說
     
1.有些人主張百居拉和亞基拉是本書的作者(參徒十八26)
     
2.也有些人主張本書為羅馬的革利勉( 96A .D.)所寫。
     
3.另有些人提及本書的作者可能為使徒彼得,或是執事腓利,或是西拉、馬可、以巴弗等人。
     
4.上述各種說法並沒有充足且有力的內證與外證,僅能把它們當作姑且參考的資料。

    其實,作者既然受聖靈的感動而自我隱名埋姓,相信必有其用意;因為像這樣一本專門高舉耶穌基督的書信,作者是誰,並不重要。所以我們不必勉強斷定是誰寫的,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自己身上。無論本書的作者是誰,反正都是上帝『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2)

貳、寫作時地

    本書的成書日期,根據外證和書中的內證推測如下:
    ()羅馬的革利免(主後95)曾引用本書,這是第一世紀的時候。且本書中提到『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十三23),故本書必不是在第二世紀才寫成的。
    ()本書中多次提到聖殿獻祭等禮儀,所用動詞均為現在式(1~3;七27;八3~5;九6~9;十1~2811;十三10~11),表示當時聖殿還在,祭司仍在供職,故此本書成書日期必不遲於主後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年)
    ()書中表明接受本書信的人們已經信主多年(12),他們並且曾經受過許多苦難(32~37;十二4~5),故本書成書日期必不太早。
    ()書中暗示有些傳上帝之道給他們的人已經為主殉道(十三7),且提摩太被囚獲釋(十三23);這兩件事極可能與該撒尼羅逼迫信徒有關(64~ 68A .D.),故本書成書日期必不早於主後六十四年。
    ()綜合上述論據,本書極可能是在主後六十五至六十九年間寫成的。

    至於寫書地點,可從書中『從義大利來的人問你們安』(十三24)一句,推測出:
    ()本書是在境外義大利人集居之地(如哥林多、以弗所等地)所寫。
    ()按原文,『從義大利來的人(They from Italy)』也可譯成『義大利人(They of Italy)』,如此,則本書是在義大利境內,很可能就是在羅馬寫成的。

參、本書受者

    ()本書的受者是亞伯拉罕的子孫(4),並且『列祖』一詞(1)表明他們是猶太人信徒,不但熟悉舊約以色列人信心的先祖(十一24~34),且也熟悉舊約律法及禮儀(4~8)
    ()這些猶太人信徒,不但認識本書的作者,也認識提摩太(十三23)。他們沒有親自聽過主耶穌的道理教訓,乃是別人傳講給他們的(3)。他們信主已有一段相當的年日,但在真道上卻未長大成人(11~12)。不過,他們並沒有離棄信仰(6~10)。他們曾經為主受過苦,有心走主道路(3236);並且抵擋罪惡,卻未到流血的地步(十二4)
    ()有些古抄本標明受者為『希伯來人』,字義是『過河的人』;亞伯拉罕是第一個渡過大河的人,他從米所波大米渡過伯拉大河,搬到巴勒斯坦地(參徒七2~4),故他是第一個希伯來人(參創十四13)。猶太人自古即被稱為希伯來人(創卅九14;出二6),他們也喜歡自稱希伯來人(創四十15;腓三5)
    ()我們基督徒乃是屬靈的希伯來人,所以我們應當把本書的教訓應用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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