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各卷中,利未記可能是大家比較陌生的。因為我們經常是讀完了創世記就出不了埃及,後面的利未記就更不用談了。加上其中記載的祭祀、節期、潔淨
等條例,給一般人的印象是既繁瑣又不易明瞭,所以往往望而卻步。其實利未記是摩西五經中最短的,而且條理分明,將神對人的心意清楚的闡明出來。因此,要認
識神的旨意,要與主更加親近,不能不瞭解利未記。
■背景淺介
一. 名稱
利未記的希伯來原名是「呼叫」,這是以首句的第一個字命名,就像中國的詩經、論語、孟子等書都是取首句一、二字做標題,別無他義。後來七十士譯本才
把它叫做「利未記」(Leueitikon),但這樣的名稱易遭人誤解。因為祭司和利未人的職分是不同的,而利未記主要的記載乃是祭司的職分,所以我們可
以將利未記看成一本「祭司手冊」。但這樣一本書是屬於所有神子民的,尤其今日的信徒都是神聖潔的祭司(彼前二5),就更該藉此書明白神的心意。
二. 作者
利未記與五經其他各卷同屬隱名的作品(即聖經未明言作者是誰)。歷來有許多理論被用來解釋五經的形成(如J. E. D. P.
四府本說)。但當更多的證據出現時,理論就被修正。因此,對於學者的貢獻,我們不否認也不輕信,但從利未記一章1節、七章38節、廿六章46節、廿七章
34節,我們瞭解利未記的內容乃是神在西乃山下、會幕中對摩西所說的話。所以可以肯定它與摩西有密切的關係。
三. 歷史背景
利未記記載了許多敬拜神的律例,但這些律例卻不是憑空而生。若從經卷的順序來看,出埃及記以建立會幕作結束,利未記則以會幕中事奉的律例為開始,教
導百姓如何敬拜神。這樣的安排是有道理的,第一,當初摩西向法老所求的,就是讓百姓到曠野去拜神(出七~十二),現在該是兌現的時候了。第二,以色列人出
埃及的目的是進迦南,面對迦南宗教的誘惑,有要先學習敬拜神的正確方法。
那麼利未記的內容究竟發生於何時﹖其中的記載又有什麼先後關係﹖以下的圖表可以讓大家一目瞭然:
我們都知道,經過了430年的寄居生涯,過完第一個踰越節,以色列人才自蘭塞起行出埃及。此後走過紅海,進入曠野,最後來到西乃山下領受神的律例、
典章。在頒佈律法(十誡、約書、規條)的三個月後,以色列人開始建造會幕,歷時五個半月完成。會幕既成,就要開始敬拜。但聖潔的神不是一般人所能就近的,
所以需要祭司來負責獻祭的事務。因此自會幕完工的那日(第二年的正月初一),一連七天進行承接聖職之禮(利八),十二支派的首領也按日輪流獻供物(民
七),亞倫並在第八天獻祭,為自己和百姓贖罪(利九)。之後還發生了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遭神擊打的悲劇(利十),這對剛開始敬拜神的以
色列民有很好的警惕作用。在往後的日子,神繼續吩咐摩西有關潔淨、成聖、節期等條例。到了會幕完成後一個月(第二年二月初一),摩西數點人數(民一),準
備離開西乃,二月廿日正式拔營,才算結束了利未記中的記事。所以利未記就是發生在會幕完工到離開西乃這一個月又廿天的時間裡。
■內容大要
從以上歷史背景的介紹,我們已約略能掌握利未記的輪廓。為便於大家瞭解利未記的內容,我們可以有進一步的分類:
一. 論獻祭(一~七章)
這是利未記的核心所在。當人犯罪之後,就必須藉著祭物才能來到神面前。所以自始祖離開樂園就有了獻祭的記載,利未記不過是集其大成,其中分成燔祭、
素祭、平安祭(還有感謝祭、許願祭、甘心祭之分)、贖罪祭、贖愆祭五種。所獻的祭物與獻祭的方法都不相同。例如,燔祭必須全然獻上,素祭則不可加蜜、加
酵。這些細節看似瑣碎,其實都有豐富的屬靈意涵,特別是救贖的意義若不透過這些,就不能得到完整的瞭解。
五祭的深刻意涵在此不能細說,卻可歸納出兩大重點:
(一) 犯罪必定受罰
獻祭時,不但所獻的祭物必須是自己飼養的,還得親自宰殺祭牲,其目的就在留下深刻印象,使百姓明白犯罪必須受罰。而且,不論官長或庶民,不論誤犯或無知,一切的罪都要獻祭。
(二) 唯獨血能贖罪
五祭除素祭外,都是血祭。流血的目的是要祭牲死亡,代替罪人之死。神並不喜歡畜類被殺,但罪的工價乃是死,不流血就不得赦免。不過牲畜的血並不能除
罪(來十4),所以舊約每一次的獻祭,就像在貨單上籤字,表明對這次罪債的承認,並確信到了日期便完全償還。而那位替我們償還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二. 論祭司(八~十章,廿一~廿二章)
這包括祭司承接聖職(八~九章)與祭司成聖之例(廿一~廿二章)兩部分,其中還穿插了拿答、亞比戶之死(十章)。祭司可以說是獻祭的主角,但亞倫的
品格和行為都不足預表耶穌為大祭司,所以必須穿戴神所定榮美的聖衣才能在會幕供職。而服事神的祭司也有一定的資格與應守的本分,這些在利未記都有詳細的規
定。
三. 潔淨與成聖的條例(十一~十五章,十七~廿章)
獻祭固然除掉了人的罪,但除罪之後更須保持聖潔,所以就有了潔淨與成聖的條例。在潔淨條例方面,包括了食物(十一章)、產婦的潔淨(十二章)、皮膚
病(十三、十四章)、漏症(十五章)的規定。在成聖條例方面則重申血的神聖(十七章)、禁止淫亂(十八章),強調社會福利、司法公正、倫理關係(十九
章),並明列刑罰(廿章)。從這些規定可以看出舊約律法體系的完整。十誡(「道德律」)的前四條是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是人與人的關係。前者成為「禮儀
律」的基礎,規範獻祭、潔淨等宗教事宜。後者則為「民事律」的基礎,包括審判原則與人際關係的教導。所以這些條例對我們不是毫無意義的。因為律法除了叫人
知罪,另一個重要功能就是使人明白神的心意。因此,我們今日固不再受律法上潔淨條例的束縛,卻該明白其精神,成為合神心意的人。
四. 論節期(十六、廿三、廿五章)
其中包括贖罪日(十六章)、七節期(廿三章)與安息年、禧年(廿五章)。神為以色列民定下的兩項生活習慣,一是獻祭,一是過節。前者是保持與神的關
係,後者則讓他們慶祝、記念與神的關係,享受神所賜的自由與喜樂。這使我們明白,要享受主裡的平安、喜樂,必先與神建立良好的關係,更重要的是,學習在日
常生活中感恩,因為我們的一切,原是神所賜的。
五. 其他(廿六、廿七章)
第廿六章是應許與警告。若是對照歷史,就可發現神並沒有完全照上面的警告來對待以色列人,而是一再的寬容,所降的災也相當輕,由此可見神的慈愛。廿七章則論及許願和什一奉獻之例。
■中心信息
從以上的分析我們就能發現,利未記的主要信息就在告訴我們如何親近神。罪人要來就近神,就必須獻祭除罪與祭司的中保;想保持與神關係親密,更需要保
守身心聖潔,過以神為中心的生活。許多時候我們覺得與主的關係愈來愈疏遠,關鍵往往就在忽略了神對我們的要求。利未記對神的心意有清楚的闡明,正可以做為
我們與神密相契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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