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解經要留意聖經各卷書的宗旨和特性

    「宗旨」就是為什麼寫這一本書,比方說“哥林多前書”,在查考這卷書之前應該先了解作者保羅為什麼要寫這卷書 ?用意是什麼?所以,先了解它的宗旨或者是目的,這樣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的去解釋聖經。

 

    又比如說哥林多前書中提到婦女蒙頭的問題。如果我們了解保羅寫這卷書的宗旨意義和背景,那麼我們對「蒙頭」這件事情的解釋可能就會不一樣。今天有些宗派他們仍然有「蒙頭」的 做法。若是我們到這些教會去看看,從台上看下去,還會看到一些姐妹頭上都蓋著白紗;他 們還在蒙頭。因為,他們覺得,聖經這裡的教訓不止是對當時的哥林多教會有關,也跟我們今天的基督徒有關。

 

    很顯然的,由此可見,什麼樣的解釋就牽涉到今天我們是用什麼樣的行動來回應哥林多前書保羅所教導的「蒙頭」問題。但是,當我們看整卷哥林多前書的時候,如果注意到了保羅寫這卷書的宗旨和目的,就會了解為什麼保羅告訴他們的姐妹要「蒙頭」了,他的用意何在。了解了保羅他的用意,我們也就不會誤用聖經,把「蒙頭」的規矩實行 在現今的教會裡了。

 

    原來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在哥林多這個城市的北邊有一個廟叫做「阿富羅底」,裡面約有一千多名的女祭司。這是一個異教的廟,中文把它翻譯成「阿富羅底廟」。這間廟裡面一千多名女祭司他們崇尚生命,所以來祭拜的那些人平常要在廟中和女祭司發生性的關係。「女祭司」是好聽一點的名字,其實他們是稱之為「聖妓女」,來朝拜的人要在神像面前和女祭司發生「性」的關係,而且在發生性的關係的同時,還有很多的祭物。這也就是為什麼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六章告訴他們說,“你們不要玷污你們的身體,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而妓女在公共場合是不蒙頭的。這就成為了當時的希臘風俗。

 

    保羅知道哥林多教會受到了異教很大的影響,所以才有教他們不可行淫玷污自己的身子這樣的的強調。保羅說“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是基督重價買來的;為的是以我們的身子榮耀上帝。”所以,當我們解釋「蒙頭」問題的時候一定要考量當時的社會背景。

 

    緊接著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我們同時也看到,保羅論到拜偶像的東西「可以」吃,還是「不可以」吃的問題 。第八章保羅所論到的是,我們不可以吃擺在廟裡的筵席,因為保羅說那是“喝鬼的杯”。 瞭解了要解釋的這卷書的目的,就能夠更正確的解釋這卷書的經文了。那麼,我們應當怎樣 去了解一卷書的宗旨和特性呢?對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借助於一些考書。就像「新約導論」 、「舊約導論」;屬於「導論」這一類的書。我們都可以獲得這方面的資料。藉著導論我們 可以了解保羅所寫的書信,或者馬太寫馬太福音等等。他們的目的是什麼?寫這卷書有沒有什麼特性。

 

    以下我們就以馬太做為例子:馬太福音有一個特性,就是裡面我們絕對找不到「 上帝國」這個名詞;因為馬太寫作的對像是猶太人,所以他都用「天國」這個名詞。猶太人和 中國人在這方面非常相似。中國人以前要取名字的時候,必須先查一查家譜。兒子的名字, 絕對不能夠和祖先的名字重疊。特別是我們前幾代的祖先,或者是自己父母親的名字,傳統上在我們唸書的時候,如果唸到和父母或是長輩相同的字的時候,就應該跳過去,要避諱一 下;為的是避免直接稱呼到自己的長輩,或者是自己父母親的名字。

 

    有趣的是猶太人也有這 一類的虔誠。猶太人不敢直接稱呼上帝,而是以「天」來代表上帝。而「天國」這個名稱,早就 成為猶太社會所普遍使用的。所以,當我們知道這個特性的時候,就不難知道馬太寫作的對 像是誰?他為什麼要這麼寫了。馬太福音裡面把「上帝國」或是「上帝的國」一律以「天國」來代替。

 

    最近在「舊約新學」裡有人做過研究,就是探討以色列人的上帝原來的名字是什麼?結果發現,猶太人竟然忘了他們上帝的名字。有一、兩千年之久猶太人不敢稱呼上帝的名字,都用 Adona 就是希伯來文主的意思來代替。猶太人用這個字“Adona”稱呼上帝, 過了很長的 時間,結果竟然把上帝真正的名字給忘了。後來花了舊約學者很長的時間去詳加考查,考查了很久,之後才發現,原來上帝的名字是“Jehovah”(耶和華〉 或著是“Yawei”(雅威)。

 

    中文我們把它翻譯成“耶和華”或著是“雅威”,也有翻譯成為“上主”的,這是一個專屬名詞,解釋成“自有永有者”,是表示上帝對他的百姓的信實。可是“耶和華”這個名字,是上帝的名。在希伯來文的聖經裡只有子音沒有母音。我們知道,沒有母音的文字是沒有辦法讀 的。又由於古代猶太人是「師徒」或是「父子」傳授的方式來教導聖經。可是,一碰到上帝的名字“Yawei”也不知道該怎麼讀,也不敢讀;於是就以“Adona”,以“主”來代替。久而久之,上帝的名字就竟然失傳了。雖然主後第八世紀,希伯來文的聖經加上了母音以便誦讀, 但是一碰到“耶和華”這個名字,又不敢直接稱呼,也不知道該如何發音,於是這個字就空空的沒有加上母音。而中文翻譯本的“耶和華”事實上是以“Adona 的母音在加上所發出來的音而來的。所以,馬太因著有這個獨特的背景,在他寫馬太福音的時候,就不用「上帝國 」而用「天國」。

 

    釋經學的第六個原則裡要提出四個小點,舉出個個例子讓學者更加了解,以便在查考聖經、解經的時候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當我們要查經或是解經的時候,第一個步驟就是「先了解所要查的這卷書,它的背景、宗旨 和它的特性」這樣做可以幫助我們更正確的去解釋所要查的那卷書的經文。

 

    這裡提出來,有的時候很容易就可以從書卷當中找到“作者為什麼要寫這卷書”,寫作的宗旨意和目的何在?就好比路加福音第一章,從第一節到第四節,作者路加很清楚的告訴我 們為什麼他要寫路加福音?他說:“因為他看見有馬太、馬可這些福音書比較不按著時間的 先後次序來寫。”所以路加就說,“他查考,到處去訪問一些當事人,和耶穌交往過的人, 而且有系統的按照時間的先後次序去寫一本更完整的福音書。”所以,顯然可以看出,這是 路加寫路加福音的目的。當我們了解了這樣的的目的之後,再查考路加福音的時候,我們就 知道,在「時間」的先後次序上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另外,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一節作者約 翰也很清楚的表明為什麼他要寫約翰福音?他說:「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 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這個目的,約翰講得非常清楚,也是約翰寫作的特點。所以我們在讀約翰福音的時候,把握住了這些,我們就能夠得到很大的幫助。

 

    第二小點:有些書卷是要經過一段時間的研究我們才能夠發現到底作者為什麼寫這卷書?剛剛提過,可以藉助於新約導論,或者是舊約導論這一類的書。如果查新約聖經,在新約導論裡面。這二十七卷書,一卷一卷的在導論裡面都會有講明,是什麼年代寫的?作者是 誰?寫下的動機又是什麼?也可以從書上知道作者寫作的目的。在查考聖經的時候,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楚的了解作著的心意,而朝著作者的原意去解釋經文。

 

    第三個例子是在詩篇第一百二十篇到一百三十四篇。我們讀這幾篇詩篇的 時候都可以發現,旁邊有一些小字寫著“上行之詩”。什麼是“上行之詩呢?”原來耶路撒冷城是造在山上的,以色列人在某一些特定的節期都要上耶路撒冷的聖殿去敬拜上帝,最少一年猶太人必須三次去敬拜上帝。所以,當他們往聖殿去敬拜上帝的時候,就必須要爬台階或者是 走一些上坡路。他們以類似軍隊在行進中一邊唱軍歌,一邊行軍的方式,他們一面行走一面唱著詩歌,來表達他們對上帝景仰、渴慕的那種迫切 的心。所以,當我們查考詩篇一百二十篇到一百三十四篇「上行之詩」的時候,有了這個背 景就可以了解「上行之詩」是什麼意思了,知道原來就是以色列人往山上去敬拜上帝的時候所 唱的。明白了這樣一個特色在解釋詩篇一百二十篇到一百三十四篇這些經文的時候這些背景 ,這些特色都會幫助我們更能夠品味,更能夠體會「上行之詩」的意思,以及更加正確的去 解釋它。

 

    第四個小點:這是很重要的一點,請學者特別注意兩處經文: 第一處經文在羅馬書三章二十八節,「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第二處經文是雅各書二章二十四節:「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從表面上很清楚的看 見,保羅所寫的「羅馬書」和雅各所寫的「雅各書」是互相衝突的。保羅在羅馬書三章二十 八節所說的是,“一個人只要信,不需要善工,不需要有好的行為,也不需要受割禮等等.. ....只有有信心就可以稱義,就可以得救,不需要藉著任何禮儀,好的行為。”這是保羅所 表達的,;而我們回過頭來再看看雅各,在雅各書二章二十四節所說的,“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我們發現很奇怪,同樣一本聖經基督徒也強調聖經的一貫性,也相信 聖經彼此不會發生衝突。可是,這裡保羅所說的,和雅各所說的,不是很明顯的發生了衝突嗎?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而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樣的衝突,而是互相「相得益彰」、「相輔相乘」的把各個部份的真理彰顯出來。

 

    羅馬書裡保羅對信心的意義就是:“一個人接受福音,而且把自己完全委身於所信的耶穌”。而雅各書中雅各的信心定義是「知識性」、「觀念性」的;也就是接受了一神的觀念。“除了耶和華以外不承認有別的上帝的意思。”雅各書寫作的對像是猶太人,就像今天教會中的老信徒一樣。 猶太人幾千年的傳統都是在一神的觀念裡面。所以,雅各認為猶太人對上帝的信心是建立在 一神”的觀念上。因此在雅各書二章十九節他說,「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魔鬼也信卻是戰兢。」從這裡我們看見,不單是猶太人相信一神的上帝,連魔鬼也相信,而且也是“只有一位”。

 

    然而魔鬼的信心是“知識性”的,不是真正的信心。雅各書寫作的對像是「信上帝只有一位」的「猶太人」。但是,雅各所強調的是這樣的“信”還不夠,光是相信上帝只有一位,這並不表示你是真正的基督徒,或是你是重生得救的人。為什麼呢?因為還需要用行為見證出來。所以,雅各說,“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經文是在雅各書二章二十節。可見雅各所說的信心和保羅所說的信心是不一樣的。雅各寫作的對像是一群老信徒、傳統的信徒,就好像今天的第二代、第三代的老基督徒一樣;在教會中長大,信仰是從父母親遺傳下來的。

 

    但是,什麼是真正的信心?他們往往沒有經歷,也無從知道。像這樣的信徒,雅各特別強調,“你應該有好的行為來見證你們的信仰”但是要注意的是,他並不是主張“靠行 為得救”因為,看不見的信心只有透過行動的見證,才可以真正知道你是一位有信心的人。

 

    而當保羅論到行為的時候,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有人要靠行為稱義,那是做不到的,是不可能的。因為人都是軟弱的;人不能夠靠行為,不能夠靠割禮,也不能夠靠律法稱義。律法 有那麼多條,只要犯了一條就等於是犯了眾條,在上帝面前沒有達到標準就不能被稱為義。所以,我們在解釋聖經的時候,了解了這兩卷書的對像和寫作目的的不同,就不會發生誤會, 或是錯解聖經了。

 

    保羅寫羅馬書的對像,是一群想要靠律法得救的人;而雅各寫雅各書的對像是一群在信仰上已經僵化,沒有真正信心的「老信徒」。因此,面對兩種不同對像,而寫出兩種書信來。他們之間不但沒有衝突,反而把信心的道理講得更完整了。除此之外,我們 還要加上一點說明就是,保羅所說的信心是“不能靠行為”的信心,也就是“信心之前的行為”。而雅各所說的行為是指的“信心之後必須有的行為”,就是一個因信得救的人必須用 行為來見證,自己確實是有信心的人。兩位作者都各有不同的宗旨和目的,因為他們的對 像是不一樣的。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彼此衝突,但是事實兩者並沒有衝突,因為他們的對像不一樣。一個是論“得救的信心”,一個是指的“得救之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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