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要明白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

 

    很多的信徒都有這樣一個錯誤的看法。就是對「聖經是上帝的話」這個觀念保持存疑。我們常常說:「聖經是上帝的話」所以要常常多讀經,常常讀上帝的話。那麼請問,什麼叫「聖經是上帝的話」?或者說「聖經都是上帝的話」。很多人都說「聖經都是上帝的話」,意思就是聖經裡面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是上帝講的這樣的看法。這樣的看法對不對呢?不然怎麼會說「聖經都是上帝的話」?而且傳道人經常鼓勵弟兄姐妹都多讀聖經。顯然的,當我們說「聖經都是上帝的話」這句話的時候,會引出許多解釋聖經上的問題和困難。所以首先我們先來分辨一下「聖經都是上帝的話」這句話的真正意義。

 

    「聖經是上帝的話」意思並不是說「聖經裡的每一句話都是上帝講的」,也不是說「聖經裡的每一句話都是出於上帝的教訓」。很顯然的,在聖經裡面我們可以看到很多話不但不是上帝所講的,而且是魔鬼講的。好比說創世記第三章第四節,這就是魔鬼透過蛇,引誘亞當和夏娃的時候他所說的(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是魔鬼用來欺騙始祖亞當和夏娃。上帝說,「園中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你們不可吃,吃的日子必定死。」而魔鬼卻說「不一定死」。就比如馬太福音第四章第三節、第六節、第九節以及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二章等等都是魔鬼講的話。

 

    那麼,為什麼說「聖經都是上帝的話」呢?另外聖經裡面也有很多是人講的話。約伯記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且那些人的話還是錯誤的。約伯記有三個朋友,在他全身長瘡十個兒女都意外死亡;所有的牲畜、家財被搶、被擄掠,家破人亡的時候,在約伯遭受患難痛苦的情況之下,他的三個朋友來安慰他。可是,這三聖經朋友對約約伯的安慰不是出於上帝,並不是上帝的道理,而是以當時的哲學做為依據談論罪惡的問題。當時的哲學對罪惡的道理就是「人遭受災難是因為犯罪的緣故所引起的」,也就是說災難就是犯罪的結果。

 

    學者不妨想想看,去安慰一個生病的人,還要先問他,某某弟兄或是某某姐妹,你犯了什麼罪?你要趕快認罪,不然你生的病就不會好了。

 

    我們經常遇到一種情形就是探望病人的時候,先要病人認罪,或者要帶領病人做認罪禱告。這個觀念就和約伯的三個朋友是一樣的。以為今天的苦難或是疾病是犯了什麼罪;沒有錯,今天人類的苦難是從罪來的。可是,當一個人在受苦的時候,不一定是他犯了某一種罪所帶來了結果。約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約伯並不是因為他犯罪而受苦,相反的我們從約伯記裡看見,約伯是因為他的「義」而受苦。是魔鬼的計謀要陷約伯於不義。

 

    同樣的,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三章第一節到第五節提到一件事,和約伯那三個友人所講的相似,這是出於「人的道理」不是「上帝的話語」。路加福音第十三章第一節到第五節,記載彼拉多當政的時候曾經殺了許多猶太人,而且將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祭物當中,有人把這這件事情告訴了耶穌。報告這事的人認為加利利人被殺並且污染了他們的宗教信仰是因為他們犯的罪比眾人更大,耶穌回答那人說“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耶穌的道理很清楚,人人都有罪,而且「人人都要悔改」。他說:「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所以,耶穌否定了那個報告這件事情的人他的看法。也就是說那些被殺了加利利人並不是比其他的加利利人更有罪,就是被西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不是因為他們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這個情情形就跟約伯記裡所記載的約伯的三個朋友,他們的言論一樣,那不是上帝的話語,那是出於人的道理。

 

    所以,我們要分辨一下,到底什麼是出於上帝的話。這個原則就可以幫助我們在查考聖經的時候分辨「是」出於上帝的話,或是「不是」出於上帝的話。在教導弟兄姐妹的時候能分辨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該引為鑑戒的,現在我們就為「啟示」來下一個定義。「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聖經的來源就是上帝;上帝感動聖經作者,把他所要表達的話寫下來,把上帝所啟示的旨意記錄下來,聖經裡面的話都是出於上帝感動作者寫出來的,這並不是指得每一句話都是上帝講的。

 

    「默示」在希臘文的意思裡是「上帝所呼出來的」。就是上帝把所要表達的「呼出來進入聖經作者的心裡。」彼得後書第一章二十節二十一節也講到,「聖經的預言都是出於靈感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這裡的靈感是「提起來帶著走的意思。」意思就是說聖經的作者在寫作的過程當中,上帝把他扶起來,上帝帶著他走。上帝把他自己的思想心意給聖經的作者。

 

    什麼叫做「上帝的道」呢?「上帝的道」就是「上帝感動作者,把上帝的意思寫出來。」在寫作的過程中,上帝特別透過聖靈,保守聖經作者,毫無錯誤的把上帝的話寫下來,這就是「默示」的意思。

 

    明白了什麼是「上帝的話」之後,我們就要來分辨在聖經裡面,哪些是要我們遵行做為榜樣的?哪些是要做為我們的鑑戒的?一般來說,聖經裡面有一些是歷史性的描述,有一些是教導性的記載。在「歷史性的描述」很顯然的,有許多是不好的;比方說大衛、所羅門、亞伯拉罕,這些人都是「多妻」的人,一個人有好幾個妻子。在這兒問題就出現了:我們不能說,「既然大衛是“合上帝心意”的人,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也是眾人所敬重的,所羅門是最有智慧的君王;既然他們都可以娶好幾個太太,那我們呢?是不是也可以效法他們如此去行呢?」

 

    其實聖經這些記載並不是要我們去遵行的教訓。而是要做為我們的警惕,做為我們的鑑戒的。亞伯拉罕因為多了一個夏甲做他的妻子,結果把他的家庭弄的「雞犬不寧」,家庭失和。事實上,他的後裔以色列民族和阿拉伯民族在歷世歷代也爭戰不斷。這絕對不是多妻之下的祝福;而聖經把這些事情記下來是為了警戒我們而記載的。

 

    又比方說,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節說,「你們要彼此親嘴問安」;「親嘴問安」,這也是歷史性的描述,描述中東當時有「親嘴問安」的這種禮儀,並不是要我們也照著這樣去做。

 

    又比如舊約聖經所記載的,妓女喇合,她為了搭救約書亞所打發的兩個探子而撒謊,這也絕對不是說聖經要我們學習喇合的撒謊。事實上,聖經只是照實的把史實記錄了下來;是歷史的描述,並不是教訓我們要跟著照樣去做。

 

    至於哪些是教導性的要我們學習的呢?例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二十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這個福音的大使命是耶穌基督所清楚要我們去做的。這就是「教導性」的,要我們去遵行照著去做的。

 

    又譬如約翰福音十三章三十四節:主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像這一類的經文就是要我們遵行照著去做的。好,我們在這裡把第八個原則做個簡單的歸納:

 

    首先,要正確的明白「聖經是上帝的話」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聖經裡的每一句話都是上帝說的,也並不是聖經的記載都是要我們照著做的。而聖經記載歷史的事實,其中那些壞事情、不道德的行為是在描述歷史的事實,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但是可以做為我們的鑑戒。然而,其中教導性的記載則是要我們去遵行的。相信明白了這些原則之後就能夠幫助我們更能夠正確的解釋聖經不致於發生偏差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