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明瞭聖經是有“權威性”的。什麼叫做聖經是有“權威性”的呢?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一個很基本的問題,但是往往卻是許多信徒所難以回答的。也許有人會問說:“怎麼說“聖經是上帝的話”呢?聖經裡不是也有魔鬼的話,也有人講的話嗎?為什麼說聖經是“上帝的話”呢?
問這樣問題的人往往是忽略了“上帝給人聖經目的”的這個大前提。因為聖經是一本“救恩之書”,是講“救恩”的。聖經的權威是指著“聖經可以做為人信仰、行為的最高準則”。基督徒的倫理問題、生活上或者是其他的問題,聖經是有權威性的;凡這方面的問題都應該回到聖經尋找答案。聖經裡的答案就是基督徒生活、行為、信仰的標準,這就是所謂“聖經權威”的意思。
許多人把聖經,應用到宣教、管理學、心理學等等這些方面。但是事實上,聖經不可能涵蓋所有學科的。換句話說,聖經不是一本涵蓋所有學科教科書,而是一本“救恩之書”,重點是“救恩”。不過如果牽涉的管理學、心理學、倫理學等等這些方面,聖經是可以提供原則的。例如我們所熟知的在管理學方面,聖經出埃及記十八章記載摩西帶領二百萬的以色列人進入利非定的曠野,那時候摩西親自審理案件,每一個大小案件都是由他一個人審判處理。當時他的岳父葉忒羅提醒摩西說:“這樣做太累了,案件又不能審理的很好”於是就提出他的看法和建議。
出埃及記十八章第一節到二十四節他說:“你這作得不好。你和這些百姓必都疲憊,因為這事情太重,你獨自一人辦理不了。現在你要聽我的話,我為你出個主意,願上帝與你同樣的在:你要替百姓到上帝面前,將案件奏告上帝;又要將律例和法度教訓他們,指示他們當行的道,當作的事。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上帝,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裡,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
二十四節說:於是摩西聽從他岳父的話,按著他所說的去行。這處經文就成了管理學上“授權與分工”“層層節制”的管理原則。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聖經雖然有很好的管理學原則,但是並不是一本管理學的教科書,而是一本論到救恩的“救恩之書”。因此這是我們要清楚認識的;聖經的權威不是指著一切學科、學術範圍的事物都是以聖經為權威的這個意思。
“聖經能使人因著認識上帝的救恩,以致於得救”。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五節說:“這聖經能使你因信耶穌基督有得救的智慧”。約翰福音五章三十九節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 [ 或作應當查考聖經 ]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壹書五章十三節說:“我將這些話寫賜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從以上的經文我們知道,聖經是一本使還沒有信的人透過它明白救恩而得救的書。這是上帝啟示聖經,給人聖經的目的。
對已經信主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言。聖經是基督徒“人生的指南”和“信仰生活”準則。基督徒可以透過讀聖經,明白上帝的旨意進而順服,遵行上帝的旨意在世上過榮神益人的生活。總結以上所講的是要我們明白上帝給人聖經的目,提醒我們正確的將聖經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信仰和行為上;而不是沒有目的應用到一切的學術園地上。因為上帝給人聖經的目的並不在此,而釋經學的第一個要把握的基本原則就是清楚明白上帝給我們聖經的目的。在這個原則之下正確的去運用,這樣解經才不會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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