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解經者必須和上帝之間有密切而正常的關係

    解經者必須和上帝之間有密切而正常的關係在釋經學上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意思就是說雖然我們或許懂得許多解經的原則,但是卻不一定能讓我們成為一位良好的解經者。舉例來說,猶太人當中有許多著名的拉比和律法師,他們對解經懂得很多。可以說是比任何人都要有經驗。但是很諷刺的是,他們雖然有著豐富的解經知識,但是卻沒有從聖經裡找到舊約中所應許的彌賽亞。雖然他們很懂得如何解釋聖經,但是卻未曾在他們研究的舊約聖經中找到他們所盼望的彌賽亞。甚至他們否認耶穌基督是救主彌賽亞,就是他們所盼望要來的那一位。

 

    為什麼呢?原因就是因為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因為猶太人把重點放在守律法上,以致忽略了聖經的主角彌賽亞。所以從他們身上我們可以發現,儘管具備了很多很好的解經原則和解經知識。但是當時的猶太拉比和律法師卻無法成為很好的解經者。因為,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所以,釋經學的第二個原則就是強調:我們必須看重和上帝之間正常、密切的關係。解經者的屬靈情況如果不能夠維持在某一個水平之上的話,那就是沒有明確的辦法正確解釋上帝的話的。羅馬書八章第七節第八節告訴我們:“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十五節又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這兩處經文表答出一個信息就是“屬靈的人方能了解屬靈的事”。

 

    舉例來說:“兩個陌生人在剛見面的時候,其中有一位突如其來的問對方說:“你知道我正在想什麼嗎?”不用想也知道,對方的回答一定是,“對不起,不知道”。為什麼呢?因為彼此都不認識,根本無從知道。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一節說:“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上帝的靈,也沒有人知道上帝的事。”也就是說,除了我們裡頭的靈知道我們在想什麼之外,別人是不會知道的。同樣的,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節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

 

    為什麼說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呢?因為聖經是聖靈透過聖經作者所寫成的。所以如果不是一個屬靈的人,或者沒有藉著聖靈的引導和光照,是沒有辦法了解屬靈的事的。

 

    在釋經學上也是一樣,惟有屬靈的人才能解釋屬靈的書。因此解經者必須使自己的靈性狀況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經常和上帝保持正常、密切的關係,這是相當重要的。換句話說,一個解經者在條件上必須是一個重生得救、聖靈充滿的人;是一個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並且常常讀經的人。而且在禱告生活和服事上都具備了相當的條件。否則要想正確的解釋聖經那是不可能的。聖經既然是一本屬靈的書,就惟有屬靈的人才能夠明白。

 

    說到我們與上帝的正常關係出了問題,當中“罪”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因為罪會破壞上帝與人之間的良好關係。一個人如果與上帝有正常的關係,那麼在上帝面前應該是聖潔的。彼得前書一章十五節、十六節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上帝是聖潔的所以要求人也要聖潔,好叫我們見主面的時候,沒有一點攔阻。而至於不聖潔、有罪的人呢?聖經倒寧可不落在他的手中。為什麼呢?哥林多後書二章十七節給了我們這樣的借鏡,經文說:“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上帝的道”。也就是說,有人得著聖經上帝的話,但是卻在上帝面前心不聖潔,為利混亂上帝的道。

 

    哥林多後書四章第一節、第二節又說:“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份,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由此可見,解經者的職份和使命是何等的神聖,而他的身份和職務也必須相稱。而這一點就有待解經者在上帝面前和上帝之間建立親密和正常的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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