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上帝的啟示有漸進性

 

    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從舊約到新約是一種漸進性的。如果我們不了解聖經是漸進性的,就會發現聖經很多地方是衝突的,比方說舊約聖經的人物好多都是多妻的。就像亞伯拉罕、大衛、所羅門等等。可是聖經經文卻又教訓我們不可多妻;換句話說,聖經是禁止多妻的。那麼,到底哪一個是對的呢?如果我們了解聖經是漸進式的,我們就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了。

 

    說到上帝漸進的啟示,這個意思就是說,上帝的啟示不是「一成不變的」,不是固定死板,而是有機體,有連貫性的;是逐漸清楚的,由較糢糊到漸漸的越來越明顯,而且末後的啟示一定比先前的啟示更清楚,更明白。

 

    我們就用一棵樹來做為比喻,當一棵樹還很小的時候,看不出這是柳橙還是橘子。因為小樹是很難分辨的。這就好像舊約時代的光境,但是當他朝著新約時代的方向發展的時候,就像一棵樹慢慢的長大了,開花、結果;當開花、結果的時候就看得很清楚了。

 

    在聖經裡新約聖經的啟示錄是最後一卷書。上帝的啟示從舊約開始慢慢發展一直到啟示錄開花結果,就像一棵樹的生長過程一樣。同樣的,末後的啟示一定比先前的啟示更加清楚,更明顯。而在釋經學常常必須用末後的啟示來解釋先前的啟示的。

 

    事實上聖經是漸進性的這個理論並不是後代人的傑作,而是主耶穌在二千年前就已經講過了;馬太福音第五章二十一節到四十四節之間,常常出現這樣的話,「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 只是我告訴你們。 」舉出其中的一段經文,「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心裡恨人,就是殺人。看見婦女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耶穌說,古人是那樣說的,只是今天更清楚了,有更多的啟示出來了,啟示的真理也更明白了。從馬太福音第五章讓我們看到聖經真理逐步的,漸進式的啟示。為什麼聖經要漸進式的啟示呢?為什麼上帝不是一成不變的把所有的都擺在我們面前呢?上帝的啟示在不同的時代對沒有開化的人跟對已經開化成熟的人是不同的。這是很清楚,而且不矛盾的。

 

    舉出一個事實,想想看,我們人不也是這樣嗎?就像父親愛他的孩子,對他的孩子一貫使用漸進式的教導方法。跟三歲的孩子所講的話,跟已經長大成熟的孩子所講的話是不一樣的。如果對一個二十歲的人所講的話,用對三歲小孩的講話口氣,那麼一定會令人感覺很奇怪,不是嗎?可是話又說回來,父親對三歲的小孩跟二十歲的孩子講兩種不同的話,這並不代表有兩個父親,而是孩子長大了。所以父親講話的口氣、方式,隨著孩子的年良齡成長而有所不同。

 

    上帝也是一樣,對世人講的話也跟著人類的進步,以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方式來啟示當時的人。這就是我們所說,上帝在聖經裡的啟示是「漸進式」的意思。了解了這一點是相當重要的,否則我們就會犯一個基督徒常常會犯的毛病,那就是「斷章取義」。

 

    周聯華牧師在他的「神學綱要」裡曾經舉出這麼樣一個例子,他說,洪秀全在太平天國之亂的那段時間若是洪秀全所讀的經文,不單是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那段經文的話,相信洪秀全就不會有樣學樣的以殺戮來進行他的革命。也就是說,如果洪秀全讀到新約聖經的話,好比說,「愛仇敵」、「彼此相愛」這些道理、經文的話,那麼就不會以舊約的方式來進行他的革命了。

 

    周聯華牧師的假想是說,洪秀全他很可能有推翻滿清政府的革命意念在他的心裡,但是他的方法和他的做風就會大不相同的。總而言之新舊約聖經是一體的,因為上帝的啟示是漸進式的,是一體的,因此我們不能夠斷章取義。因為無論舊約、新約都有整體性的特點。所以,我們在解釋聖經的時候,必須以整體性的觀念去了解聖經的真理。下面要繼續舉出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對彌賽亞來臨的了解,以賽亞書六十一章第一節到第三節。從這段經文裡可以發現舊約時代的人對彌賽亞降臨的認識不是很清楚的。第一次的來臨和第二次的再臨也分不清楚。從六十一章第一節到第六節可以發現,這段經文已經包括了耶穌的降生和第二次的再來。舊約的先知就好像是站在山的這一邊,所看到的只有對面的這一邊,山的另外一面他是看不到的。而我們卻是站在往後看的地位,所以看得非常清楚。

 

    舊約先知都是以預言的方式向前面觀看,這是先知的模式。而我們站在今天的地位是在預言已經成全之後看的,所以看得非常清楚。路加福音第四章十八到十九節引用了以賽亞書六十一章第一節到第三節的經文,路加只引用了經文的前半段。因為新約作者路加福對耶穌基督的再來已經可以分清楚了。

 

    路加對彌賽亞兩次的來臨分辨的非常清楚,第一次的降生是為了要拯救世界,第二次再來則是要審判世界。所以,我們知道啟示是漸進式的。啟示是漸進式的這個要點,舉出的另外一個清楚例子是聖經對人死後的情況描述。

 

    在舊約族長時代,也就是亞伯拉罕的時代。那個時代的人對死的觀念,是只知道死是痛苦的。創世記三十七章三十四、三十五節記載雅各為兒子的死而悲哀痛苦,他情願到陰間與兒子一起受苦。到了王國時代,也就是掃羅、大衛王的時代,可以發現他們對死的了解就比較多了。例如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三到二十六節,就暗示人死後是不朽的。詩篇十六篇第十節說,「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這句話就告訴我們,人死後的靈魂是不朽的,甚至人死後還可以享福。

 

    第三個階段,就是到了先知的時代,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九節裡提到死後復活的盼望。到了新約的時代,例如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啟示錄的全部都在描寫人死後是什麼狀況。這個時候對死的認識就非常清楚了。

 

    以上很明確的可以看到,啟示是由漸進而成的,了解了這個事實之後,就能夠幫助我們更能夠明白聖經。例如舊約時代為什麼可以多妻呢?摩西為什麼准許休妻?這並不是因為聖經有雙重的標準,而是上帝的啟示是漸進的原因。

 

    上帝對待摩西和當時的以色列人,和今天的人,顯然的有程度上的不同。尤其以色列人在埃及當埃及人的奴隸,所以,不能夠以現在的水準來看他們。就是當時他們在埃及中,他們的知識,他們的道德水準也是比較低落的,因為他們的背景是奴隸。上帝對他們的啟示是按著他們當時的情況為標準的。

 

    但是隨著人的進步,上帝的啟示也逐步適用於這個時代的人。在當時過渡時期中有休妻的事情,例如申命記二十四章准許休妻。但是到了瑪拉基書二章十五節十六節說,「人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到了新約馬太福音十九章耶穌說,「上帝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這種逐漸性的啟示,聖經中已經很清楚,若是我們重視這種特性,在解經的時候就能夠避免斷章取義的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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