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要承認人的理智對上帝的啟示理解上是有限的

 

    我們要知道,有一些我們想知道的事情上帝並不讓我們知道。意思就是說,從聖經可能找不到某些問題的答案;也就是說,有些問題的答案上帝並沒有透過聖經告訴我們。當我們在解釋聖經的時候必須要抱持著這樣的心態。下面就是要舉出的幾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是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九節,這處經文說,「隱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唯獨明顯的事是屬於我們的。」在宇宙中有許許多多的事物我們可以大略的把它們分為兩類。一類是明顯的,另一類則是隱藏的。明顯的上帝已經在聖經中啟示顯明出來了,而有一些則是上帝並沒有顯明出來的,我們稱這一類是「奧祕」,隱藏的,如果要勉強的去解釋可能就會產生很多的問題,所以釋經學的第十二個原則就是在解釋的時候,我們必須承認有奧祕的存在。而不要去強求了解那些我們所無法了解的。或者是聖經所沒有啟示出來的事情。

      
研究釋經學或者是研究神學如果能夠了解這一點的話,對本身會帶來很大的幫助的。因為研究神學的人如果認為什麼事情,什麼問題都要回答,都應當要知道的話,那麼相信這樣的人在研究過程中會覺得非常的辛苦,甚至會苦到一個程度可能晚上都睡不著覺了。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話語中有隱祕的事,也有明顯的事。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九節很清楚的說,「明顯的事是屬於我們的,隱祕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換句話說,聖經裡那些我們不必知道的事情,或者是沒有啟示出來找不到答案的事就不必去強求理解。

    
我們要承認「人的理智對上帝的啟示所能夠理解的是有限的。」不應該去強求解釋有有關隱祕的事。屬上帝奧祕的事,我們不要去強求,這是一種智慧。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二節很清楚的告訴我們,有些事是今天我們所不曉得的。他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他所說的,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所謂的對著鏡子觀看糢糊不清是什麼意思呢?原來當時人用的鏡子是銅鏡用銅把它磨光,使用起來就不像玻璃鏡那麼樣的清晰而是糢糊不清的,但是保羅又繼續說,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會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

      
不久以前曾經聽到這麼樣的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女孩拿著水桶和一根水勺在那兒舀海水,她不停的舀著海水;小女孩的母親就問她說,你這是在做什麼呢?小女孩說,我要把海水全部舀進水桶,我要把整個海水通通放到我的水桶裡。可是事實上,她只能舀一點點的海水。

     
從此一則故事裡我們可以聯想到上帝的智慧就像大海,是無限的,可是人卻非常有限。非常的渺小,我們對上帝的了解就像水桶裡的水那麼一點點。還有更多的事情是我們所無法了解的,所以我們對上帝的啟示所知道的是很有限的,不了解的太多太多了,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同時我們也應該有一種態度,一種正確的心理,就是當我們不明白的時候,絕對不能夠說聖經錯了!或者說聖經有問題聖經有矛盾有衝突

     
曾經在美國的富勒神學院在裡面有這麼一位教授,他是教導「護教學」的教授。他就曾經發生過這麼樣一個問題,在他去世之前他發現舊約聖經歷代志的年代有錯誤,也就是有關王朝的年代有錯誤。這使得他相當的困擾,但是很可惜他去世的太早。因為在他去世之前,這個問題還沒有找到答案,但是在他死後,很快的這個問題就被澄清了。原來那些年代的問題是因為父子同時做王,年代發生了重疊所導致的,可惜這位教授去世得太早不能夠澄清他的困擾。

    
「人的理智對上帝的啟示所能夠理解的是有限的提醒我們不要太快的就說,聖經有錯誤,聖經有矛盾,聖經有問題。相反的,必須承認人是有限的,人對上帝的話語,對上帝的啟示不能夠完全明白,因為上帝是無限的嘛,他的智慧不可測度。

      
當我們在解經上遇見困難的時候,不要馬上就說上帝錯了,或者說聖經有矛盾,相反的必須承認人的智慧實在是太有限了,在上帝那裡肯定是有答案的,只是我們太有限了,目前不能夠完全明白。

      
所以,我們不能夠以個人能夠領悟的程度做為衡量聖經的標準。不能因為我們解釋不通就說聖經有問題。這就顯出人的武斷,否認了上帝的全智,上帝的無限這個事實了。因此當我們碰到聖經有些不明白,不能解釋的時候,正確的態度應該是以謙卑的心,不強求超過我們程度所能理解的道理,同時也要承認有些事物很可能是我們今生都不能夠明白的。

     
在歷史上確實有發生過這一類的錯誤,什麼錯誤呢?在台灣大家都知道有一個叫「安息日會」的教會。它的創辦人是美國紐約州的一位牧師米維廉;米維廉牧師是一位熱心愛主的信徒。有一天他向世人宣佈一八四三年主耶穌要再臨;甚至把年、月、日都講了出來,影響了當時許多的人有人因此把工作辭掉了,有人把田賣掉了,有許多的人就等待的這一天耶穌要再來。但是,日期到了耶穌卻沒有再來。米維廉牧師就道歉說,對不起,我算錯了,不是一八四三年,是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主耶穌一定再來。

   
這個宣告同樣又影響了許多的人。可是時候到了,耶穌還是沒有再來。於是米維廉牧師只得公開道歉並且承認自己的錯誤,取消他的預言。然而當時有一位懷特太太她是一位女信徒,卻來到米維廉牧師的家裡向他說,其實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耶穌的確降臨了,降臨在半空中。懷特太太說「降臨在半空中」這話是對的,但是年日錯了。因為馬太福音二十四章三十六節很清楚的說,「耶穌來的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不過耶穌降臨確實是分兩個階段,先是降在空中。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講到耶穌基督降臨空中的時候,基督徒要被提。墳墓裡的基督徒聽到號角的聲音他們要從墳墓裡復活出來。

   
懷特太太說,她看見耶穌基督於一八四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降臨在空中,而且她還宣稱她見了異象。說,她看到十條誡命中的第四條誡命閃閃發光。這第四條誡命就是,「你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於是乎「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就在這種情況之下產生了。

      
這個問題的產生歸根究底就是因為不依照解經原則解釋聖經所導致的。所以,我們要再三強調「人對上帝的啟示理解是有限的」。既然聖經已經很清楚的說「那日子,那時辰是沒有人知道的」,顯然的,我們就不能硬著講出日期、時間而影響了許多人。

      
總而言之我們必須承認自己是有限的,今生有許多事情可能都是我們所無法了解的。所以,不要以我們所能領悟的程度做為聖經價值的標準,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對於像「安息日會」這一類的問題,相信如果我們了解解經的原則,就不會再發生類似的錯誤了。

     
我們對聖經真理的了解往往受到我們靈命光景的影響。一個靈命光景進深的基督徒對聖經真理的了解,和一個靈命較淺,不長進的基督徒所了解的程度是不同的。上帝不會一下子就把整本聖經真理灌輸在一個人的身上,乃是逐步的,就像對小孩子教導,也是一種漸進式的方法。同樣的,對聖經的真理,我們是漸漸的增長,靈命也是不斷的長進。

      
彼得後書三章十八節說,「你們卻要在我們的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上有長進」。這句話說明了我們對聖經的理解是漸漸長進的,而且是一種漸進的了解,類似的經文在約翰福音十三章第七節,十六章十二節,馬可福音四章三十三節也都有記載。約翰福音十三章第七節主耶穌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我們不但漸漸的進深,靈命也漸漸的成長,而上帝的啟示也是按照我們的靈命程度給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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