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 星期四

舊約經文歷史

 

  舊約聖經主要是用希伯來文寫成,其中有小部分為亞蘭文。在討論正典與旁經的時候,也給我們看到舊約聖經不但有不同區分的抄本,也有不同文字的譯本。抄本在輾轉傳抄的過程中,經文會有失誤或錯漏,需要有較早期的譯本作為存真的輔助;有些譯本雖然被不同地區的教會視為神聖經文,但其經文亦與原文多有頗大的差異,必須集合不同抄本的經文予以校正。

 

    譬如說,七十士的希臘文譯本,其耶利米書的經文就較現有的希伯來文本短少約八分之一之多,因為譯本將原文許多無關緊要的詞句刪掉,特別是刪掉那些重複的語句。更要緊的不同點,是耶利米先知對列國的預言,原文乃放置於書末(耶四十六至五十一章),而七十士譯本卻安插在全書的中間(耶廿五至卅一章)。

 

    當然,這情形在學者中有很多不同的解釋,但較為普遍流行的解釋乃是:耶利米書原是由許多不同的短篇小集組合而成的,一部分是出於先知本人的手筆,或由先知口授而由文士巴錄筆錄的(參看耶卅六章);一部分有關先知生平的記述,特別是使用第三人身稱呼耶利米的部分,是巴錄的補充說明;另一部分是後人的加筆,例如耶十章十一節使用亞蘭文這部分,明顯的是後人所加插的。為這原因,在耶利米書的全部經文中,就無法有歷史的順序,也不能看出經文的推理發展。耶利米書既是後人將許多不同的短篇小集組合而成的,而原文卻可能原有長短兩種不同的版本,較短的版本乃是七十士譯本所依據的原文本,但這原文本經已失傳,所以現今的希臘文譯本會比希伯來文原文短得多。

 

    另一方面,原文對列國的預言,是按各國相對猶大國的地理位置由南至北而排列的;七十士譯本卻是按各國的重要性而排列的。這原因乃譯本是在埃及的亞歷山太城進行的,當時當地的讀者群極難鑑別地理位置,但對列國的強弱卻甚有興趣。所以會按列國的重要性作排列。

 

  如果上述的解釋是確切的話,則舊約經文的古代抄本和古譯本,都可能會照各家或各人的神學思想與喜好,或是因時因地的制宜,而有所增減的。事實上,在主後一三五年以前的古抄本,的確會隨編輯者、抄繕者或是講解者的觀點與角度,而有所增刪的。但是,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毀後,猶太教就把重視聖經代替了重視聖殿的地位,這就是促使在主後九十年之後議定聖經(舊約)正典的原因。再進一步,被稱為拉比的猶太主義之父(Father of Rabbinic Judaism)的亞及巴(Akiba, ca. A. D. 50132),不但領導猶太教於主後一三○年起禁用七十士譯本,並且增加哈拉卡(Halacha)的範圍並使之系統化,也制訂了舊約經文定本,並影響了以後的文士在抄寫經文時不得有任何更改,甚至明知該段或該句或該詞為錯誤的,仍然要照錯的抄繕在正文上,然在抄卷的旁邊或上下端,有的甚至在經文行間,作註說明。亞及巴本人在主後一三二至一三五年的巴柯巴(Simon Bar-Cochba)叛亂中殉難。巴柯巴自稱為彌賽亞而反抗羅馬的統治,招致了耶路撒冷之被完全夷平,散落的猶太教人士為保存經文的正確,就遵從亞及巴的教導,在抄經的時候,明知經錯誤都要照抄,藉免神聖的經文被人一改再改,以致錯誤百出。

 

  主後第二世紀中葉以後的舊約聖經,其正文雖不得在抄寫中作任何的更改,其旁註卻越來越多且更詳盡,甚至有些詩篇的標題也可能這以後的附加物。至於經文分章分節,那是更後的編制品。聖經分章始於朗登樞機主教(Stephen Langton 死於1228)。他主要是將拉丁文的武加大(Vulgate)譯本分章。到十六世紀後,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聖經才按武加大譯本加以分章。舊約經文的分節,乃於主後一五二八年,由帕尼尼(Santes Pagnini Lucensis O.P.)開始,至一五五一年才由羅拔司提反斯(Robert Stephens)加以完成(連新約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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