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文
二十世紀以前的聖經學者研究原文,極注重原意。一個字的原意有時候是可幫助我們瞭解一些經文的。例如,在林後四:17,保羅形容那將來的榮耀是“極重無比的”。為什麼他不用“極大無比”呢?因為希伯來文榮耀一詞原意有重量的含意。
用字研究最要緊的是上下文(context)。 為什麼呢?因為字義隨時向而改委,舉例說中文“家”是什麼意思?一個房子下面有只豬就是家。“男”原來是這樣寫的:“田”與“ψ”在田裏拿著一支叉在工作 就是男人了。請問中國人的家是否都有豬?男人都種田?不通是不?原來那個字是這樣開始沒錯,但隨著時間的改變意思可不一樣了。用字最要緊不是原來是什麼意 思,許多時候原來的意思對後來已沒有意義。做為一個學問我們可追溯一個字的原意,追究中國人“男”是哪樣寫,它的原由……等。但不一定說原來怎樣,後來也 必一定如此。在聖經裏也是如此,字意會隨著時間而改變。在舊約時一個意思到新約時可轉變它的意思,甚至變成一字多義。因此,同樣一個字在保羅書信裏不一定 要有同樣的意義。保羅書信裏某一個字的意義更不一定是約翰福音裏同一個字的意義,也不一定是雅各書信裏的意義。
歷史上對字義瞭解不夠而引致誤解,一個熟知的例子是馬丁路德對雅各書的看法。他在念羅馬書,加拉太書、念到因信稱義,再念到雅各書“人稱義不只因著信,也因 著行為”,就說雅各書該燒掉,為什麼呢?因為在他的頭腦裏雅各書的信心的定義就等於羅馬書保羅信心的定義。可是雅各書信心的定義卻不等於羅馬書信心的定義!
某個字真正的定義必須在上下文及著者背景裏去注意去解釋。再舉個例說,在中國教會中我們一聽到“世界”“肉體”這字眼我們立刻會想到是壞的。我們沒想到約翰三:16原文是“上帝愛世界”(God so loved the world)。這跟約翰一書“你們不要愛世界”(同樣是約翰寫的)意義就差好遠了。同一個著者,同一個字,但因上下文的關係,意思就不同了。“肉體”這個字也一樣,我們現在一談到“肉體”就怕,可是在原文裏羅八:3就告訴我們說耶穌基督也有肉體。同樣原文肉體這一個字可以有不同的意義。羅八:5-6的“肉體”等於罪性。但是八:3的“肉體”卻是血肉之身。
我們讀經時是要聽上帝的話,上帝可能有祂自己的定義,祂的定義不一定跟我們的一樣。這點是我們研究用字時最該注意的。有人說:“我們可以不懂原文,但我們不能不懂上下文”。熟讀聖經知道上下文能幫助我們明瞭用字。
2.相同的觀念
研究用詞時,另一個應注意的事是同樣的觀念可以用不同的字表達出來。例如主禱文中“免我們的債”的“債”是否是指我們欠上帝錢?我想大家都知道不是指欠債而是指“罪”。所以這裏的“債”等於“罪”。在原文是二個不同的字,但用意卻相同。
又如,耶穌說,“一百隻羊,失去一隻”是指什麼?罪人對不?浪子有的比喻也是浪子代表罪人,失去的錢也是。當我們研究聖經用字“罪”時,若我們將一切“罪” 的經節找出來,我們就瞭解了嗎?不一定。我們若能將“欠債的人”“迷失的羊”……等用詞都包括進去時,我們就就能瞭解得更廣,更深些。
我們如何能知道聖經裏那些是同意,同觀念呢?要能知道這些我們必得熟讀聖經,好好念聖經。我們很多時候便會發覺有許多不同字,但卻有關係的用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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