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在信中提到第三個人,就是可供人效法的底米丟。
A. 是屬上帝的 (v.11-12)
「親愛的兄弟阿,不要效法惡,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v.11),約翰在這裡指出要效法行善的,因為這種人是屬乎上帝的。
為什麼行善的屬乎上帝,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呢?
因為上帝就是善(God is good),善就是上帝的性情。因此行善的表就示他們有上帝這種屬性,故他們是屬上帝的。惡不是從上帝來,惡乃是魔鬼,人若行惡,喜歡作惡,可見他們不屬於上帝,也不認識上帝,不知上帝是怎樣的,故說他們未見過上帝。
B. 是行善的 (v.12)
「底米丟行善」,跟著約翰指出底米丟是行善的,是屬上帝的,故是信徒該效法的對象。
C. 是有見證的 (v.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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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眾人給他作見證。又有真理給作見證。就是我們也給他作見證,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底米丟行善是有見證的,不是他自己說的,乃是有見證的,有見證的才是真實的。
約翰在這裡指出有三方面為底米丟作見證:
眾人的見證,就是許多人見證他實在是行善的。多人同時為他作見證,更顯得真實。
真理的見證。意思是他所行的善是合乎真理的,不是世人般所行的常不合理,更不合真理。合乎上帝心意的善才是真善,才是上帝喜悅和該法的。
約翰的見證。最後約翰說他也底米丟作見證。約翰的見證是可信的,因為他是使徒,是長老,是眾人信賴的。
有這三重見證,可見底米丟的善行是極其真實的。教會裡有這樣的人真是信徒的福氣。
D. 結語 (v.13-15)
a.. 想見該猶 (v.13-14)
b. 問安 (v.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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