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到這篇詩,我們不得不驚奇這詩結構的精密、信息之豐盛,和其形色的華美。它絕不是一首詞藻的鋪砌,或把句子斷行就當詩的那一類作品,觀其結構,便知作者是獨具匠心。
全詩共二十四節,分作四段,每段六節,就像和合本所分的一樣。前六節是第一段,說上帝的無所不知;第二段之六節是說上帝的無所不在;第三段之六節是說上帝的無所不能:而最後一段之六節是詩人鑒於上帝之尊貴和超越而作出讚歎和感恩,最後以一真誠之禱告作結束。詩人對上帝的認識是在心靈深處的,不是單在頭腦的,故他不能不在雙膝上敬拜祂、尊崇祂。
我們先看前六節;和合本給這段之標題為「讚美耶和華無所不知」,實在再適合也沒有的。第一節說:「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按原文聖經,那個「我」是沒有的,加上去當然不是錯,但若按希伯來詩之平行法來說,似乎加上「我的心思」比「我」來得更完滿,因為這樣與全詩最後一禱告——「上帝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就更能首尾呼應。我們再說,中譯的一點沒有不妥當,只是若加上「我的心思」則全詩更顯得完全及一氣呵成吧了。這樣本詩所談的,就是一個人的心思、意念、行為和言語。
它告訴我們上帝無所不知之屬性,他是全知道我們的:
心思——「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的心思。」(1節)
意念——「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2節)
行為——「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3節)
言語——「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3節)
短短幾節,就把一個人之德性全勾劃出來,它包括我們內在和外在的生命。在這裡,上帝無所不知的屬性,不是一種哲學或神學的抽象討論,而是有血有肉地,在一個人實際的生命和現實上反映出來,無怪乎受聖靈感動的詩人在第五和六節說:「你在我前後環繞我,按手在我身上。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
現在讓我們看第二段,七至十二節。這段是藉五個「極端」來說明上帝的無所不在:第一是極之高:「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8節上);第二是極之深:「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8節下)。第三和四,是極東與極西:「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這是詩人以比喻的手法寫出太陽的出處,亦即是說東方;「飛(原文沒這字,只有說「到」)到海極居住」——是指地中海,亦即是耶京之西:「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10節)最後就是極之黑暗:「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圍的亮光必成為黑夜」(11節)。請特別注意詩人強調的地方:「我若說黑暗必定遮蔽我」。最能遮蔽一個人的莫若極度之黑暗;在天光白日下,一個人無論藏得怎樣密,也有被人發現的機會,唯有黑暗像度幔幕一樣,沒有肉眼能看透。注意:極高、極深、極東、極西、光與暗——上帝全在那裡。
再看第三段,自十三到十八節(和合本在第十六節分)是說上帝的無所不能,詩人在這一段是藉著人生與死之奧秘來顯明神造物之奇妙和大能,這就是上帝無所不能的明證。我們希望讀者能細加咀嚼,自行研究詩之精妙。他用最生動傳上帝的筆法來把人之構造,其複雜、精巧、準確而靈活之系統寫得入木三分,以至我們不能不與詩人同聲讚美上帝。我們若好好思想詩人怎樣描寫上帝在人身上表明的能力、心思、愛與關懷,就不能不與詩人同說:「上帝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其數何等眾多,我若數點,比海沙更多;我睡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
最後,我們來到本詩之末段,即十九至二十四節。前面詩人己把神的無所不知、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說過了;他看到上帝的靈(7節),上帝的愛(17節)。現今,他要說上帝的聖潔(19節),若按字義來譯十九節,應是這樣:「噢,願你殺戮惡人,上帝啊!(你們這些兇暴的人,離開我去罷!)因為他的惡行頂撞你,他們也起來抵擋你:」
因著對上帝的認識,大衛要與罪行斷絕關係,因此他對別人的罪和自己的罪就措詞極為強硬,這便說明他為什麼以那麼一個禱告來結束全詩(23~24節),因為他對上帝的認識不是從頭腦而來,而是從心靈深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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