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2日 星期四

《妥拉》與摩西五經



猶太典籍 《妥拉》(TORAH)字根的意思是教導、指示、律法,還有投擲、命中目標的意思。它是《希伯來聖經》的第一個部分,中文常翻為「律法」,其實翻成「訓誨」更貼近原來的意思。《妥拉》記載宇宙及人類受造的故事,也記錄了猶太人的歷史,以及上帝頒佈給猶太人的道德律和禮儀律。

《妥拉》共有五卷書,有時被稱作「摩西五經」,希伯來文的意思是「五」。《妥拉》的五卷書分別是:

《創世記》——記載宇宙及人類受造的故事。它也記錄了上帝與猶太人之間的立約,並描述以色列民族男、女先祖的生平事蹟。

《出埃及記》——記載以色列的子孫在埃及當奴隸,後來出埃及,以及往西乃山領受十誡的故事。

《利未記》——記載上帝的道德律和禮儀律,以及有關祭司如何履行職責的指示。

《民數記》——記載以色列的子孫穿越曠野的旅程,以及其他上帝所頒的道德律和禮儀律。

《申命記》——記載摩西對以色列民重新申述上帝的律法,以及以色列民預備進入應許之地。

這部篇幅既長,精彩又複雜的《妥拉》可以被摘要成三個重點:

一、創造:上帝創造宇宙和其中的萬物,並和人類(特別是與猶太人)立下了信仰之約。

二、救贖:以色列民從埃及的奴役生活被拯救出來,並領受上帝的啟示。

三、啟示:上帝賜下祂的誡命,作為人類舉止的藍圖和行為的規範。這些道德典章要透過遵行禮儀來持守。

《妥拉》是由抄經文士用特製羊皮及特殊墨水,用手把經文一一抄錄在上面,然後用捲的方式來開合書卷,並且是由兩邊對稱向內捲起開合,方便閱讀和保存。這樣兩邊對稱向內捲的設計,是仿照第一聖殿聖所門口旁的兩根巨柱,當打開卷軸閱讀時,如同通過聖所門口的兩根巨柱,走進聖所。

猶太人傳統,只會在聖殿和會堂打開妥拉誦讀,因為猶太人認為妥拉是神聖的,而打開妥拉閱讀時,就如同進入聖所向神學習神良善的話語,神就是拉比,而學習的人就是門徒﹗

現今,《妥拉》卷軸會在猶太會堂一週四次的崇拜儀式,亦即星期六下午、星期一早上、星期四上午及星期六早上的時候誦讀。

《妥拉》分為五十四段,猶太會堂每週固定讀一段。星期六下午先誦讀該段的起頭,接著在星期一及星期四上午重覆該部分,到了星期六早上則誦讀全段。為了能夠在一年內讀完整本《妥拉》,有時候必須誦讀兩段。

這個誦讀《妥拉》循環的起頭與結束日固定在秋天住棚節結束後的隔天,這天被稱作「西姆哈斯《妥拉》節」(Simchat Torah),又譯「轉經節」或「歡慶聖法節」,意為「在《妥拉》中歡喜」。

誦讀《妥拉》表明了它是猶太人生活的重心,也表明了猶太信仰不斷學習並遵行上帝所賜的道德及禮儀律的決心。正因《妥拉》是猶太文化的核心,所以它不只代表摩西五經,也用來描述猶太人的整體知識和詮釋,以及他們的持續教導與學習。

認識《妥拉》(Torah)



《妥拉》(Torah)希伯來文字根的意思是「射中目標」,引伸出來的意義包括「教導」、「指示方向」、「引導」。

《妥拉》共有五卷書,有時被稱作「摩西五經」,即希伯來文的(Chumash),意思是「五」,其五卷書分別為《創世記》(Bereshit)、《出埃及記》(Sh'mot)、《利未記》(Vayikra)、《民數記》(Bamidbar)與《申命記》(Devarim)。

《妥拉》分為五十四段,猶太會堂每週固定讀一段,為了在一年內讀完整本《妥拉》,有時必須誦讀兩段《妥拉》。誦讀《妥拉》循環的開始與結束固定在秋天住棚節期結束的隔天。這天被稱為「轉經節」或「西姆哈斯《妥拉》節」(Simchat Torah),意為「在《妥拉》中歡喜」。猶太人在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逾越節、五旬節、修殿節、月朔、禁食的日子都要誦讀與節日相關的《妥拉》段落。

妥拉卷軸(Sefer Torah
指的是手抄的羊皮經卷。妥拉卷軸是訓練有素的抄寫者(sofer)以翎毛筆與墨汁所抄寫成。

指經標(Yad
字面含意為「手」,是誦讀《妥拉》時的指針。為了保持《妥拉》的聖潔,猶太拉比禁止人們在誦讀妥拉時用手直接觸及經卷,故以指經標代替人的手指,點指所讀字句。此外,為表示敬意,拉比告誡人們不得將經卷“孤零零”地置於一處,於是人們習慣在《妥拉》經卷旁附上一指經棒作為“伴物”。公元1570年,指經標第一次作為特殊禮儀物品而被提及;不過在賽法迪傳統(Sephardim)中,人們習慣用祈禱披肩的穗點指《妥拉》經卷而不用指經標。

誦讀《妥拉》是猶太人生活的重心,並表明猶太信仰不斷學習並遵行上帝所賜的道德及禮儀律的決心。正因《妥拉》是猶太文化的核心,所以它不只代表摩西五經,也用來描述猶太人的整體知識和詮釋,以及他們的持續教導與學習。

另外,在猶太的傳統說法提到,摩西寫下《成文妥拉》之後,上帝又口授給他另一本不成文的妥拉,稱之《口傳妥拉》(Torah Sheb'al Peh)。這部《口傳妥拉》也以口授的方式傳遞給每個世代的領導人。根據猶太傳統的說法,上帝知道《成文妥拉》裡的律法無法因應猶太人結束曠野漂泊後的生活,因為《成文妥拉》的教導並未涉及猶太人在城鎮鄉村定居,或是脫離游牧,轉為務農或經商生活,亦或是他們在結束曠野漂流時期架設臨時會幕的作法,改而設立固定的宗教敬拜場所之後所要面臨的狀況。於是,上帝以口授的方式傳給摩西這部應用於將來的律法。傳統上《成文妥拉》被猶太人奉之為猶太人的權威憲章,而將《口傳妥拉》看做是《成文妥拉》的延伸,是基本憲章的修正條款,以及從它所衍生出的案例法。

《口傳妥拉》又可分為《米示拿》、《革馬拉》和《他勒目》。

《米示拿》(MISHNAH):
《口傳妥拉》的第一部編纂集。其所包含的律法與思想是從西元前200年至西元200年約四百年的時間裡陸續集結的,分為六大部,每個部分又細分成許多專論,共六十三篇。

《革馬拉》(GEMARA):
關於《米示拿》的討論、詮釋、註解及神學爭議的編纂集。從西元200年《米示拿》編輯完成,直到西元600年這段四百年的期間,出現了許多《米示拿》所沒有記載的新處境。為了回應時代,這段時期的拉比賢哲們便開始提出新的解釋與新的律法。

《他勒目》(TALMUD):
《米示拿》和《革馬拉》的合集。

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諸天之國

       恢復版聖經, 將和合本聖經中之”天國”一詞換成”諸天之國”, 讓人有些迷糊, 因為”諸天”是複數, 會讓人與詩篇19篇1節:”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之諸天混淆. 因為此”諸天”為宇宙中各樣的星球之萬象, 是受造之物.
     且詩篇57章5節:” 上帝啊,願你崇高過於諸天!願你的榮耀高過全地!”
     “天國”既等同”上帝國”, 是唯一的, 是超然的國度, 是上帝永恆權能所展現之國度, 不是受造萬象之宇宙國度, 還是以單數表示為佳, 故”諸天之國”是不當之翻譯!

2015年2月4日 星期三

應許之第一詞︰後裔

   為 了考驗人的順服,以及自由選擇跟隨造他的主,上帝把分別善惡樹放在伊甸園中,禁止亞當和夏娃吃樹上的果子。照此情況而論,這樹並不含有神奇酵素或多種維他 命;它只代表人有可能不順從上帝單純的話。若吃了這果子,人類會親身『知道』,也就是親身經驗到,他們此刻所經歷一切美善的反面。全部的經驗——包括好與壞——都會列入他們的知覺目錄中。

     
在了解墮落神學之前,還要增添另一個事實︰比田野一切活物更狡猾的蛇(hannahas),也出現在園中。蛇的詭詐與狡猾遠超過田野任何的野獸。

     
多數人知道新約聖經認為,這條蛇就是撒但︰『賜平安的上帝,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羅十六20);『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他被摔在地上』(啟十二9;廿2);『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314)。但是很少人覺察到此處這些經文中也是這樣看待它。

     
撒但的外觀和形態在蛇這個名稱所暗示的,比龍這個名字所暗示的更多。咒詛它的話對於決定其外觀並不重要。創三14只是聲明它完全被征服,以致『它要用肚子行走』(比較創四九17;伯廿14 16;詩一四*3;賽五九5;彌七17)。 還有,它的低下與卑屈真實到一個地步,以致它要舐土,或是像我們今天所說的『一敗涂地』。這兩句話都是東方的情景,用來描述古代近東被征服難逃劫難的人︰ 他們臉朝下俯伏於征服者的面前,經常被用來 權充 君王寶座的腳凳。當然,爬蟲類並不以土為食物,而是撒但在試探的結果中,必要嘗到失敗。小心觀察上帝在創世記一24已經創造了『爬蟲類』(譯按︰中文譯為『昆蟲』),而且斷定他們是『好的』(25節)!

     
蛇 與女人對話時,它一直是在代表自己說話;它並不是另一個人的代理者。它熟知上帝所說的話。事實上,它清楚知道選擇的餘地和可能發生的事件。對女人而言,它 是有位格的,而不是一種動物,當它向她說話時,她確實表現出她的驚訝。然而,當它曲解上帝是偏狹的,又說亞當和夏娃的自由有限時,她感到生氣。若說上帝不 許他們吃園中任何樹上的果子,那是非常不公平的。

     
然而,詭計產生了它欺騙的效果,女人還是屈服於試探者本身咄咄的壓力和詭詐的論證。亞當也不順服,但是造成的因素不如女人那般強烈。於是,被作者選出來作為神學反省的三件失敗悲劇中的第一件,形成了上帝重新賜福的背景。若還要產生什麼,必然要從上帝而來。

     
從上帝而來的是對蛇(創三14-15)、對女人(16節)和對男人(17-19節)的審判與釋放的預言。咒詛的理由在每一個案例中都有陳述︰(1)撒但誘騙了女人;(2)女人聽從了蛇;(3)男人聽從了女人——沒有人聽從上帝!

     
於是,地也要受人墮落的影響。地不但使男人流汗,也要生出荊棘和蒺藜。同時,兒女要伴著苦楚而生,女人要『求助於』(tesuqah),而不是『戀慕』她的丈夫,其結果是他要『管轄』(masal)她。至於蛇本身,它要面對某種失敗的羞辱。

     
但是,在沉重憂鬱的挽歌與譴責之中,出乎意料之外的預言式盼望從上帝而出(創三15)。由上帝鼓動的敵意(我要使之敵對)存於蛇和女人之間,在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之間,一直要到『他』凱旋地露面時才達到最高潮——無疑的,他就是女人後裔的代表性人物。他要給予撒但的頭致命的一擊,然而蛇充其量只能(或容許它作的)傷到這位男性後裔的腳跟。

     
這位男性後裔會是誰,並沒有立刻啟示出來。或許夏娃以為該隱就是這一位。她稱她兒子為該隱,說她『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創四1)至少這是翻譯這句難解片語的一種方式。不論這句話如何解釋,她誤會了;而經文記載的只是她的渴望,或是暗示她對創世記三15有清楚的了解。

     
但上帝沒有保持緘默,他說話了,他預言另一個日子將要來臨。那日,蛇一時得逞突擊的情勢要完全逆轉,這是由大有權柄發言者的話帶來的結果。

     
還有,上帝向人類所應許的福還要繼續下去。創世記第五章所記洪水之前,十個最具意義之人物的家譜,就是賜福的一個例證。他們『生養眾多』,也確實『遍滿地面』,正如創五2再一次肯定那個詞所說的,『他造男造女,並且賜福給他們』,於是他們就有了『兒子和女兒』。

     
人類在地上蒙福(創四1-2),也在文化的進展上蒙福(17-22節)。不僅如此,為了漸次引到亞伯拉罕而選擇的二十個人,也為『後裔』的漸進發展作暗中的安排,這『後裔』的應許是給夏娃的,也是給作他人蒙福媒介之人的。

     
就在同時,審判的主題繼續成了經文的標志。再一次出現放逐的通告,使人不得享受上帝直接的同在。正如亞當和夏娃在創世記三23-24從伊甸園被逐出,同樣的,謀殺兄弟亞伯的該隱也被宣判為『地上的亡命者與流浪者』(四12-16)。

     
上帝的同在感極為直接,以致當人把祭物帶到上帝面前時,上帝親自先鑒察人(創四4-5),然後才鑒察祭物。上帝看重獻祭者內心的狀態,遠過於他所帶來的禮物。於是妒忌就在家庭制度中爆發出來,結果造成謀殺,以及必須加上的審判。

舊約啟示論

    啟示的話  ,  天國、上帝國與救恩的關係  , 

     舊約之禮拜和啟示  , 歷史與啟示 ,

     舊約漸進的啟示  ,  敬畏上帝舊約啟示之意義  ,

     舊約之普通啟示及特殊啟示  ,  舊約啟示的途徑 ,

     舊約中行動的啟示及話語的啟示 , 舊約之啟示與默示的基本問題  ,

  

啟示的話

     上帝話語的卓越性在族長時期前不斷脫穎而出,這在族長時期不但沒有減弱,反而繼續在增強。事實上,應該把這一點當作創世記十二五十章的一個特徵,因為族長們再三的被敘述成上帝多樣啟示之經常而直接的接受者。這樣,聖經把他們當作[先知](創廿7以及後來在詩一15),也就是能直接聽聞永生上帝話語的人,就不足為奇了。

     
在他們人生的關鍵點中,上帝直接向他們說話(創十二14;十三14;十五1;廿一12;廿二1),其開場白為『耶和華的話臨到他』或『耶和華對他說』。所以,上帝不僅是清楚地『面對面』(民十二6-8)與摩西說話,也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說話。

     
更驚人的是,耶和華親自向這些人顯現(直譯︰『使他自己被看見』﹝wayyera﹞),這種方式後來被稱為『神顯』(theophany)(創十八1)。永生神顯現的事實強調了他的應許、安慰、指引等話語的重要性與確實性。這些顯現把人、上帝,以及他對一切人類的計劃,交織成一個非常緊密的連鎖關係。三位族長都經歷到上帝的顯現在他們生活中帶來的震憾(十二7;十七1;十八1;廿六2-524;卅五179)。上帝每一次的顯現不僅影響這些人的生活,也在啟示的漸進上刻劃出重大的進展。在顯現中他要再一次『賜福』這些人,為他們重新命名,或是賦予他們某個使命,這使命就算不是為著往後的整個神學體系,也是為著族長們日後重大的際遇。

     
與上帝的顯現相連的是『耶和華使者』的顯現(創十六7)。這位特殊天使的身分,顯然不僅僅是從上帝來的一位天使信差。他經常接受只有上帝才配得的尊敬、崇拜與尊榮;但他從頭到尾都與上帝有別。他的角色與外觀甚至在士師時期才較為顯著;然而,這段時期的參考經文也不在少數(十六7-11;廿一17;廿二11-18;廿四740;卅一1113;卅二24-30;四八15-16)。因此,其身分與上帝相似,卻又是從上帝差來的!若說族長們把他當作是基督的顯現,恐怕是過份的要求。但有一點可以確定,他不是那位看不見的上帝。而且,他是以耶和華的身分說話、行事。這個謎顯然一直到啟示把謎底揭開之前,都還存在著。

    
上帝在這段期間也藉著夢(halom ,創廿3;卅一10-1124;卅七5-10;四十5-16;四一1-32)和異象(mahazeh,mar’ot ,十五1;四六2) 說話。異象是與亞伯拉罕溝通新知識的特殊模式,他在一個戲劇性背景中,知道了細節的全景(第十五章)。雅各也同樣經驗到催促他下埃及的類似異象(第四六 章)。然而,夢卻更廣泛的分配給某些人,如非利士王亞比米勒、雅各的母舅拉班、被囚的埃及酒政和膳長、法老,以及少不經事的約瑟。在所有這樣的例子中,所 強調的就是夢本身;在上帝向人和國家說話的這種形式中,解釋或啟示不一定是不可或缺的部份。

猶太人逾越節晚餐的程序

1. 開始的程序為飲第一杯酒祝謝及感謝上帝設立逾越節
  把食物放在桌上:蔬菜、苦菜、果醬、無酵餅、烤羊羔
  倒第二杯

2. 逾越節的儀式
  追述設立逾越節的經過
  唱詩篇112-114篇飲第二杯酒
  (倒第三杯酒)

3. 吃餐的程序
  為餅祝謝、擘開傳給各人。
  蘸果醬、伴苦菜而吃;另同吃羊羔。
  為第三杯酒謝恩,一同飲用(倒第四杯酒)

4. 最後程序
  唱詩篇115-118
  飲第4杯酒

註:眾人共用一杯,巡傳而飲。

路加福音之主題

路加福音描述主耶穌至善、完全、滿有恩慈、榮耀的人性;強調祂是完美的人子,是普世的救主,為世人帶來平安,使榮耀歸給上帝(參路加福音 2: 8-14  )。

應許的話

     這個時期是多麼著重應許話語的革新性與慈惠性!確實,從創世記十二至五十章的一開始,重點就落在上帝賜福與應許的話語上。對亞伯拉罕而言,這個應許出現在四個發展的階段中。它們在創十二1-3;十三14-16;十五4-21;和十七4-16可以找到(或許可再加上廿二15-18)。

     
這個應許的內容,基本上是三重的︰後裔、土地,以及對地上萬族的賜福。若要在此系列中找出其著重點,必然就是最後一項了。在五個分別的場合中,族長們被指定要成為萬國的祝福︰亞伯拉罕在創十二3;十八18和廿二17-18;以撒在廿六3-4;雅各在廿八13-14。確實,普世的祝福正是十二2(這第一個應許所陳述的整個目的。

     
甚至在任何有關締結盟約的專門術語出現之前,上帝應許要與亞伯拉罕締結一個關係,因而要為亞伯拉罕成就一些事情,不僅使他(也使地上的萬族)受惠。作者把創世記十二2-3表達成賜福與應許話語的實質內容。

     
首先是單獨向亞伯拉罕說的三個短句,用的是希伯來文動詞中的第一人稱祈願式(cohortative form)︰

  1.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

  2.
『我必賜福給你。』

  3.
『我和叫你的名為大。』

     
第三句所陳述的,幾乎可以確定是充滿了諷刺意味。尋求一個『名』,也就是求『名望』、『聲譽』,甚至『卓越』,一直是創世記六1-4稱為『上帝的兒子們』的 暴 君,和創世記十一4巴別塔建造者的強勁野心。人出於極度自私動機去尋求而沒有達成的,上帝此刻要因他自己的緣故贈與某一個人。

     
不僅如此,當下個子句加在這三句後面時,第三句與前兩句的意義就變得更清楚了。無疑的,這句要看作是表達結果的子句。它陳述了上帝要豐富地使亞伯拉罕獲益的目的與意向︰『以致(或為的是)它﹝或你﹞可以成為祝福』(創十二2)。希伯來文只說weheyeh berakah,於是,最初的目標在這最新宣布的關係中達成了。亞伯拉罕要成為大國,他個人要蒙福,並且要領受一個偉大的名『以致﹝他﹞可以成為祝福』。

     
但對象是誰?亞伯拉罕要如何使人得福呢?這些問題在往後的三個子句中回答。首先,耶和華在創十二3增加了兩個應許,在動詞上,再一次用了希伯來文的第一人稱祈願式。

  4.
『我必賜福那祝福你的。』

  5.
『我必咒詛那咒詛你的。』

    
上帝不僅藉此延續這應許,他還介紹了對亞伯拉罕會有各樣反應的一類人。只有到那時候才是大結局。這一次,希伯來文的動詞突然轉變成『完成時態』,用在只能當作表示結果的子句中︰『以致地上的萬國必因你得福』。

     
原本是某個單一個體,與他的上帝之間極微小、極個人性的相互關係,現在所包含的範圍是何等的廣大!當然,多數能幹的解經家,對於希伯來文動詞niphal式的被動用法仍表疑惑,但是他們忽略了一點,這裡雖未確切指出亞伯拉罕要成為誰的祝福,但前述的結果子句所指陳的已經夠多了。這段經文很清楚是面對萬族表所列的一大群人(創十)以及閃族的繁衍而有的回應,所以很容易歸類為聖經中最早、最偉大的普世宣教經文之一。

     
上帝有五次用兩節小小的篇幅,說出他賜福的應許,而亞伯拉罕要成為注意的焦點︰他要成為大國,他的名要為大,他也要受上帝和全人類所賜福。但是,創世記十二1-3並沒有直接提到一-十一章所應許的後裔,或是住在亞伯拉罕帳棚的應許。就往後上帝啟示話語的參考經文顯示,這裡也沒有提到上帝要『切』(karat,十五18)、『給』(natan,十七2)、『立』(heqim,十七71921),或「起誓』(nisba,廿二16)一個約(berit)。到目前為止,談的是上帝與一個人的關係,而以這人為賜福地上萬族的一個基礎。有趣的是,成為國家的應許卻要等好幾個世紀,一直到以色列人從埃及得釋放後才真正實現。

繼承人

     當亞伯拉罕到示劍,上帝向他顯現之後,有關『後裔』這古老的詞才再次復甦,而且此刻是指向亞伯拉罕(創十二7)。從此,上帝使繼承應許與賜福的孩子這個主題,成了族長時期敘述的重要主題之一。它出現在十二7;十三1516(兩次);十五13;十六10;十七78910131619;廿一︰12;廿二17(兩次),18;廿四7;廿六34(三次),24;廿八1314(兩次);卅二12;卅五12;四八34

     
夏娃不僅蒙應許要得一個『後裔』,而且是要得一個男子——顯然是從那『後裔』而來。此時漸進的啟示詳盡的說明了這位所應許之『後裔』的團體性與代表性。所包含的數目大到一個地步,以誇大的形式而言,使他們足可與天上的星、海邊的沙抗衡。但這個後裔也要成為另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生兒子的一切指望都失去的時候,要首先為他所生,然後為他的兒子以撒所生,再為以撒的兒子雅各所生。

     
族長們一連串代表性的兒子,與他們所代表的整個群體被當作是一體的,這與創世記三15早已倡言的後裔概念一致。還有,『後裔』的概念包括兩方面,一是未來的利益,一是上帝現世、屬靈禮物的當前受益者。 結果,『後裔』一直是單數集合名詞,從不以複數名詞形態出現(譬如像『兒子們』)。因此,『後裔』被當作是一個單位,但論及範圍時則很有彈性,有時指一個 人,有時指那個家族的許多後代。這種論及範圍的互換,加上團體一致的含意,絕非僅止於文化現象或是草率編輯的錯誤;它是所要表達之教義的主要部份。

     
不孕的現象似乎頑強地使族長們的三個太太感到苦惱︰撒拉(創十六1;十七15-21);利百加(廿五21);以及拉結(卅1)。在亞伯拉罕的例子中,年紀老邁是另一種威脅(十七17,十八11-13)。由於作丈夫的因害怕而說謊,埃及與非 利士的 君主幾乎要從族長們奪去他們的妻子(十二10-20;廿1-18;廿六1-11)。還要加上饑荒的破壞性影響(十二10),作兒女的互相敵對(卅二7-8),以及法老所指揮的屠殺嬰孩(出一22)。但經過這一切,其意義正如上帝向撒拉所提出的問題︰『有任何事對耶和華而言是太神奇﹝「奇妙」或「困難」,希伯來文︰hayippale’﹞嗎?』(創十八14)。

     
甚至亞伯拉罕為保存此後裔所作的嘗試也不算數,因為這個孩子的整個生命(以及在他以後的每一個人)完完全全都是上帝的禮物。因此,當上帝藉著要他獻上他獨生的兒子而『試驗』(nissah)他的時候——不錯,就是上帝整個計劃與應許賴以維繫的那一位——他並沒有提出異議(創廿二1-10)。他敬畏上帝(12節),並相信上帝會『預備』(814——yir’eh),以致於他與童子能夠和在摩利亞山麓等待的隊伍會合(第5節)。

     
以 撒也不僅僅是一個陪襯者。在所發生的事上,他也有深切的利害關系。然而,他學會順服,並且信靠同一位主。在以撒往後的人生中,當他揀選以掃接受他的祝福, 當兒子、母親、父親各施計謀,決定誰要成為延續『後裔』譜系的顯赫繼承人時,所有可能的人為差錯都發生了,於是以撒再一次學到,上帝的呼召與揀選並非出於 人的聰明或努力。人以悲劇性和荒謬的嘗試,藐視了上帝的計劃和他預備的禮物,上帝卻在這一切之外揀選了他的繼承人。

繼承物

     賜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他們後裔迦南地的應許,是貫穿於這些敘述的三大主題中的第二個(創十二7;十三1517;十五7-818;十七8;廿四7;廿六3-5﹝『地』的複數﹞;廿八13-14︰卅五12;四八4;五十24)。創世記十五18描述,這地的邊界要延伸『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河』,創世記十七1—8強調,這地要成為『永遠的產業』。還有,創世記十五1—21解釋了族長會得到有關地之應許的話;至於親身居於那地,他只能略為淺嘗,因為這事完全的實現要耽擱到『第四代』,到那時『亞摩利人的罪擘才滿盈』(16節)。

     
從上帝第一次呼召亞伯拉罕的那一刻開始,他已經提到要差他去的這『地』或『國』(創十二1)。正如前面幾章所敘述的,Albrecht Alt的錯誤在於否認地的應許是族長應許中真實的一部份。同樣,von Rad也否認十二支派所進入之地,就是族長們在異象中所見的地,這都是站不住腳的。只有Martin Noth承認,地的應許與後裔的應許都是族長宗教信仰中的一部份。若要忠於此時已傳遞給我們的正典的經文信息,我們就不能不同時把這兩個應許,當作是上帝給族長們的信息中同樣確實且必要的部份。

     
賜地的隆重儀式是在所謂的肉塊之約(創十五721)中進行的。亞伯拉罕按著耶和華的指示,拿了好幾種獻祭的動物,把它們切成兩半。日落之後『有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7節),於是耶和華立約要把整個土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

     
這樣一個物質上的(或暫時性的)賜福,不能與上帝偉大應許的屬靈層面分割開來。也不能將之靈意化,或是把它變成某種屬天的迦南,認為地上的迦南不過是一個模型而已。經文強調,特別是第十七章,這約將存到永遠。然而,創世記十三15早已說到,一切的地都要賜給亞伯拉罕『直到永遠』。於是當亞伯拉罕99歲的時候,這個應許成了『永遠的約』(berit’olam十七71319),並且這地要成為『永遠的產業』(’ahuzzat’olam ——十七8;還有四八4)。olam(永遠)這個字對於它所修飾的名詞一定還加上一些含義,因為就約而論,已經有一個強有力的永恆觀念。

     
祖先的應許,後來在約書亞領導下在這地安居時才得實現。雖然早先的佔領行動同時被當作是『應許的說明、確認與擴張』,而它又依次成了未來所要贈與之全地的表 徵或保證。因此,甚至約書亞在這地上安居一事,仍不足以詳盡說明所應許的這地,是耶和華為其子民所揀選之地。因為,正如兒子的應許已經被擴大,把所有族長 的子孫包括在兒子的範圍之內,同樣,在地的應許中也有『溢出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