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瀏覽舊約,就會發覺上帝並沒有一次過將自己及其心意揭示出來。反之,他作出連續的啟示,每一次都要與過去的累積起來。例如,他呼召亞伯蘭(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創十二1),並將這片土地賜給他的後裔作為應許(十二7)︰及後,上帝說亞伯拉罕的後代,要受別國壓迫四百年,才能進入應許之地(十五
13)。
這個主題在舊約逐步發展,漸漸清晰,並被清楚界定,最後,更成為先知教訓的核心信息—應許轉化為將來那榮耀的日子。其他的主題,也是這樣漸進地啟示出來。這個觀念稱為「漸進啟示」。
漸進啟示並不單單是資料的增加,而是啟示的量與質的逐步轉化。例如,耶穌說他來不是要破壞,而是要來成全律法和先知(太五17),這種「成全」是將上帝的目標帶到完滿的地步,但非藉破壞律法和先知(舊約),而是在「舊」中注入「新」意。
漸進啟示並不單單是資料的增加,而是啟示的量與質的逐步轉化。例如,耶穌說他來不是要破壞,而是要來成全律法和先知(太五17),這種「成全」是將上帝的目標帶到完滿的地步,但非藉破壞律法和先知(舊約),而是在「舊」中注入「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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